穿越后有田有店有夫郎 第3章

季仲远想的清楚,他并不想当一辈子猎户,更不想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所以先干上几年,攒些钱财,后面再考虑做点小生意之类的,那时候就没有危险了。

家里人拗不过他,只能随他去,于是他挑了个日子,跟樊雨花要了钱,去镇上买了包果脯,提着去了老猎户家。

丁老头看着干巴,身上力气可不小,他见是村霸来了,原以为是闹事的,后来听说想让他带着去山上打猎,还有点不敢相信,不太想带他,怕他惹祸。

好在季仲远会磨,嘴巴甜,待了半个时辰就搞定了老猎户,定了两天后上山去。

两天后早晨,樊雨花给他带了四个大号杂粮饼子,又买了四个鸡蛋给他揣上,才忐忑不安地送他出了门。

季仲远去了丁老头家,帮着推了一辆小板车,又看着他把一些粗细不一的草绳装上车,背着一柄弓,带了一兜子箭,那箭头不全都是铁的,大多数是木头的,这年头铁贵,常见的小猎物用木箭就能搞定,铁箭头要省着用。

一切准备好后,丁老头召唤家里两条黝黑猎犬,两人两狗就这么上路了。

丁老头人心眼不错,一路上没闲着跟季仲远说话,大多是在告诉他山上的事情,比如上山必须要带狗,狗能帮着捕杀猎物,还能防御危险,遇到猛兽真敢站在主人身前,很护主的,老猎户的这两条狗已经跟了他十一年了,比自己儿子还亲€€€€虽然他没有儿子。

再比如进山后要沿着土路走,遇到蛇要小心,尽量不要去招惹,但是有些毒蛇是很好的药材,要是敢冒险捉到一条,拿去镇上药房能换不少钱。

一说到捕蛇,季仲远立刻想到了以前见过的蛇夹子,长长一根杆,只在头上有坚固的夹子,操作地好的话,人不用弯腰就能把蛇抓住,十分安全,他跟老猎户描述了一番,老头立刻觉得可行,说是等回来就研究研究做一个出来。

又说年轻人心思活,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么好的东西,弄的季仲远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等到了山脚下,还能见到有半大的孩子在疯,或是在挖些野菜之类的,见了季仲远,都不太敢说话。

再往上就见不到人了,不知不觉走到了山中,四面虫叫鸟鸣,就是没有半点人声。

丁老头把季仲远带到一间小院前,告诉他这里是猎户的落脚点,每个上山的猎户基本都会在此处落脚。

院子不大,四四方方,中间位置一间石屋,造得结实坚固,也足够简陋。

“这院子在这儿够用了,夜里狼和狐狸都能挡住,但挡不住人熊,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这附近林子没有人熊,狼也少,但是有野猪,须得小心着点,天黑之前一定回来,莫要在山里逛。”

老头一边说着,一边把东西卸下来,他也带了干粮,小屋里有油盐酱醋,也有劈好的木柴,见着季仲远带的干粮,老头说道:“下次不用带鸡蛋,多带些饼子就成,山里吃得多,现采些菌子也够吃,带多了累得慌。”

“好嘞!”季仲远应下,麻溜地把屋子前前后后简单打扫了一下,老猎户见了很是满意。

“你小子这把岁数了倒是学好了。”老猎户心直口快:“从院子往东有河,我去提桶水,你先弄些柴把火烧起来。”

两人忙活一阵,热了饼子做午饭吃,老猎户在院子里存了些晒干的菌子,用油炒了做菜吃,他放油不少,整盘菌子都油亮亮的,季仲远咋舌,猎户生活确实好。

“你莫要只看到好的,干猎户不长远,早晚把身子累坏,到我这个年纪旧伤就开始作祟,雨天冷天浑身都疼。”丁老头笑道。

季仲远边吃边说:“谢您提醒,我也没打算长干,这不家里日子苦吗,我想着先干几年让家里人宽松些,待攒些家底,我想着去镇上做点小买卖,把家人接到镇上住。”

他去过几趟祥云镇,镇子不大,但是对比村子来说算的上繁华,酒馆客栈,各色铺子,人来人往,总归要比村子里舒服多了。

丁老头听了直乐:“你小子想的长远,要去镇上住可不容易。”

季仲远咧嘴笑道:“且走且说吧。”

午饭很快吃完,两人稍微休息一会儿就出了门。

丁老头告诉他,山上有不少之前设下的陷阱,这样就算他不在山上,陷阱里也多多少少会有些东西,省不少力气。

“都说咱们猎户是靠拳脚的,其实才不是呢,拳脚那是防身的,捕捉猎物主要还是靠陷阱,等会我教你设兔子套。”

丁老头叮嘱季仲远记住陷阱的位置,山上陷阱各色各样,数量也不少,一个不小心踩到了,可是会要人命的。

陷阱有大有小,为不同体型的动物们准备,丁老头在山上呆久了,对于哪种动物会出现在哪里都了如指掌,他带着季仲远一个个走过去,一边给他解说陷阱的布置,一边查看陷阱的情况,季仲远都一一记在心里,走了不多会儿,眼前一个陷阱塌了大半,丁老头高兴道:“定是有东西进来了。”

两人过去一看,这是个不小的陷阱,底部布置了许多木刺,用来应对一些大型猎物,比如野猪之类的。

此时一只体型不大的动物挂在木刺上,两个人用力拉上来一看,丁老头便乐了:“野山羊,看着不大,你瞧这血还新鲜着呢,应该是刚死不久,你小子有口福,今晚咱们把它炖了吃了。”

季仲远也高兴,来了这么多天,终于见着肉了,肚子这会儿就跟着叫了起来,惹得老丁直笑他。

两人又翻找了一些陷阱,却是没有这么好的东西了,有些陷阱被动物踩过,已经损坏了,还要花力气给重新补好。

不过在套野鸡兔子的套索上倒是捡到了两只兔子一只山鸡,一只兔子腿伤着了,没精打采地挣扎着,山鸡倒是精神,见着人来还敢较量一下。

当然,他们全都被绑走,扔进了石屋里。

“这兔子不太行了,明天就得带回去,不然死了就要臭了,卖也卖不出去,吃也不能吃。”丁老头看看天,又说:“还有点时间,我教你认几种菌子。”

老头热情又实在,季仲远都记在心里,乖巧地给老头倒了水,装进水袋中,走一会儿就主动给老头喝两口,老头被伺候的舒服了,话也更多了。

拨开几株腰深的野草,一大丛灰白的菇类出现的眼前,丁老头笑道:“阿远呐,来拾鹅子了。”

这是一种肉厚的菇,当地人叫它作鹅子,算是很常见的东西,一般人都认不错,季仲远的记忆中也吃过这种菇,味道还算鲜美。

他弯腰伸手将那一大丛鹅子全部摘下放进背后的竹篓中,又往前走,便看到一截木头上长满了木耳,丁老头说道:“采些回去晒着吧,这东西得晒干了泡了才能吃,这会儿不能吃的。”

季仲远便又采了许多木耳,再往前走寻到了一种黄色蘑菇,却是没有更多收获了。

老丁抬头看天,对季仲远说:“你记着,日头在这个位置的时候就得回去了,再晚天就要黑了。”

季仲远应下,两人往回走,顺手在石屋边的皂角树上采了半筐荚果,这棵树是丁老头移栽过来的,至今己有二十多年,树干粗壮,枝叶茂盛,结的荚果也多,采了荚果回去煮了水就可以洗衣服洗澡洗头,能洗得很干净。

第5章

捕猎和宰杀是两件事,要想把猎物宰杀地干净漂亮也是项技术活,要么古代庖丁解牛那么神奇呢。

季仲远是不会宰杀的,丁老头告诉他可以去找屠户,一般分些肉和排骨之类的,屠户都会愿意给宰杀,还能分得干干净净利利索索,专业人干专业活。

丁老头自己会分解猎物,把那头野山羊拖去河边处理了,再回来时就抱着一大盆羊肉羊排了。

大铁锅已经被季仲远洗得干干净净,他抱来足够多的柴禾,点着了火,等老猎户回来,锅里已经倒满了清水,丁老头捡了半盆子羊肉羊排扔进了锅里,剩下的四条整羊腿拿去抹上盐腌着。

野山羊虽然不大,但这个季节都在努力进食贴秋膘,以备度过漫长寒冷的冬天,所以肉还是挺肥的,锅里水烧开,羊肉也焯好了,咕嘟咕嘟随着气泡冒出羊肉特有的膻味来。

大块的羊肉捞出来,再把一锅血沫子水换掉,洗好一口干净大锅,就可以炖羊肉了。

老猎户还是很舍得放油,大块猪油扔进锅里,很快就化成液体,冒着滋滋的小气泡,早就准备好的葱姜蒜扔进锅里,因为还带着水滴,惹得锅底油炸开,细小的油花四溅,好在锅够大够深,不然就要溅出来烫到人。

锅内调味料的香味逐渐出来了,老猎户把大盆羊肉直接到了进去翻炒,待到羊肉染上丝丝金黄,又舀了一大勺酱油倒进去翻了两下,才倒了水进去炖。

季仲远一边烧火一边说:“这羊肉可够膻的。”

老猎户一拍脑门:“哎呀,忘了放酒了。”

他从厨房的架子上抱下来一个小坛子来,取了勺子舀出一勺微微发黄的老酒加到了锅里,又想起什么似的,抱来了另一个小点的罐子,说:“之前存了些蜜在这,加点进去也能解腥。”

又说了些他寻蜜的故事,边说边笑,惹得整个小屋的气氛都变得欢快起来。

晚饭一锅羊肉,炒了一盘菌子,再热两个饼子,就足够两人痛快饱腹了,就是没有酒,丁老头说晚上要机警着点,不能饮酒的,两人便只吃着肉吹着牛,倒也算是有趣。

季仲远第一次吃肉吃到饱,感叹道:“难怪人都说猎户好,能顿顿吃肉,可不是好么!”

丁老头嘿嘿笑道:“也不是每次都有肉吃的,这山上野味多,但是熬上十天半个月的,人也受不了。”

季仲远竖起大拇指:“我是佩服您的,要是我,估计两三天就受不住,得跑下山去。”

丁老头笑道:“为了养家,这点苦算什么,我看你这身板硬实,要是能耐住寂寞,倒是可以当个真正的猎户。”

“为了吃肉,值得。”

两人边说边笑,天黑了山里伸手不见五指,比村里还要黑,冷风刮过吹动树林呜咽着,闹鬼似的,坐在锅灶前不觉得什么,一旦洗漱躺下,就觉得有些不舒服了。

两人挤在一张床上,老猎户早就习惯了山里的生活,很快就呼呼大睡,鼾声震天,季仲远被吵得睡不着,翻来覆去,直到天快亮才沉沉睡去。

早起又是炒菌子,季仲远献出了他的四个鸡蛋,樊雨花给他带的是熟鸡蛋,这会儿剥了就能吃,丁老头带了一小袋米,两人煮了大米粥吃,这还是季仲远来这里第一次吃到大米。

真香啊,这是今年的新米,老猎户已经吃上了,他们家还舍不得吃,要存着过冬,这就是差距。

人比人,穷死人。

不过丁老头却说,他家也不好成天这么吃,谁也吃不起,他家里没有青壮,家里的地每年都得雇人种,因此粮食也是很金贵的,也就是上山的日子里会吃些精细的粮食,因为打猎消耗大,必须吃些好的才有力气。

季仲远看着壮实,这是先天基因决定的,后天他没有好好保养,现在看不出来什么,但是再过些年就能看出来亏了,老猎户语重心长,告诉他不要再喝酒,要多吃些好的,趁着年轻底子好,把身子亏得养回来。

季仲远都记在心里,这些道理他都懂,但是听老猎户这样说,还是很感动的。

远方的太阳已经驱散薄雾,不冷不热地挂在空中,山林经历了一晚上的暗流涌动之后,在鸟鸣声中恢复了勃勃生机,那些夜间的厮杀争抢血腥被晨风荡开,林子里一片岁月安好的青葱模样。

丁老头眯着眼睛看看天,说道:“我带你去下几个兔子套,今天早点走,去镇上把兔子卖了。”

季仲远应了一声,又道:“我准备挖点菌子回去给家里人尝尝鲜。”

丁老头笑道:“昨天不是挖了不少,你拿就是。”

季仲远随口道:“那是丁伯你的,我自己挖些去。”

他边说边整理工具,没有注意到丁老头的目光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丁老头捏着胡子,说:“哪里用那么客气,后屋那些个兔子鸡,你看中了拿回去吃便是。”

季仲远把一圈麻绳放进背篓,转过头认真地说:“那不成,我是来跟你学本事的,又不是来蹭你吃喝的,你打到的东西我不能拿,等我去下了兔子套,自己捉了兔子再拿回去给家里人吃。”

丁老头笑嘻嘻,不再说话,两人带着工具往山里走,遇到野菜菌子就挖一挖,一路上老头给季仲远讲究哪里下兔子套,哪里下野鸡套,又告诉他下次来准备些硬硬的黄泥丸子,要教他打兔子和野鸡。

一路下了不少套,俩人忙活着,快到中午时分,两人才推着板车,拉着一车山货下山去,一路上丁老头问了季仲远许多次是否要拿些肉回去,季仲远都给拒绝了,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丁老头却不这么觉得。

在这个年代,人们因为物质匮乏,脸皮可没有那么薄,丁老头带过那么多村人,每次下山他都会让村人拿些东西回去,从来都没有人拒绝过,都是拿了就走,好点的道个谢,许多人连个谢字都没有。

也因此他带人就只教个兔子扣之类的就完事了,老猎户在山间拼过命,对道义一词十分在意,万万不想把一身本事随便教给那个后生,到时候知不知道感恩不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因此季仲远这般举动,在老猎户看来完全是一朵奇葩€€€€也是当徒弟的好料子,至少收这样的人做徒弟,不用担心自己老来饿死,丁猎户没有儿子,对养老一事分外上心。

不知不觉走到山下,季仲远帮着丁猎户把小车推到家,把自己的筐拿下来就要告辞,这时候老猎户叫住他,笑道:“你出来一趟,哪能叫你空手回去。”

他喊来自家老伴,让把柴房半篮子鸡蛋拿来,对季仲远说:“这些鸡蛋你拿回去吃。”

又从车上扯了条腌制的羊腿下来,丢到季仲远背后的筐里,说:“带回去给家里人尝尝,不用加盐巴了。”

季仲远哪里肯,但是老猎户却执意让他拿走,说:“跟着师父好好学,以后不缺这些个。”

季仲远感激不尽,咧嘴笑道:“好嘞,谢师父,我先回去了。”

说完便出了院子,往自家走去,老猎户在后面看了他背影许久,啐了一口:“小崽子,拜师怎么不磕头。”

惹得老伴在后面直笑他。

季仲远欢欢喜喜满载而归€€€€对他来说确实堪称丰收了,背后的筐子里有大半筐压得结结实实的木槿叶子,一大包灰扑扑的鹅子菌,还有一条腌羊腿,手中的篮子里是用布盖着的半篮子鸡蛋,他大略看了看,估摸有二十多个,这对他们家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估计樊雨花不舍得吃,会卖掉,还得想办法劝她给家里人吃掉才行。

他欢欢喜喜没,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樊雨花在骂人,他脚下一顿,赶紧跑回家,只见常小惠捏着衣角站在院子里,眼眶红红的,樊雨花指着她大喊大叫。

“阿娘,这是怎么了?”季仲远大喊道。

樊雨花一愣,转眼看见他来了,两只吊起来的丹凤眼立刻弯成了一双月牙,语气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阿远回来了,可太好了,快让娘看看!”

季仲远便走过去,让她左右端详,瞧见常小惠委委屈屈站在一边,连忙问:“阿娘怎的生气了?”

樊雨花瞅一眼常小惠,气道:“一整锅的粥,全糊在锅底了,你说说有这么糟践粮食的么?!”

那是挺生气的,这会儿粮食可珍贵,大家刚从饥寒交迫中解脱,尚且不能实现温饱,糊了一锅粥,着实让人生气。

他叹了口气,说:“娘别生气了,家里穷是我们男人的责任,嫂子这么多年在咱们家从来都是孝顺的,能干的,她也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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