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肩宽身长,身量高大,面容端正俊美,俊美中透露出一股不可违逆的威严,尤其是那一双狼目,微微眯眼便有反顾之光,令人森然不可逼视。
男子一身黑色玄衣,头戴象征权威的冕旒,旒柱轻轻摇晃,发出清脆的敲击声,无论是玄衣还是冕旒,都象征着此男子至高无上的身份。
€€€€秦皇嬴政!
“踏踏踏……”随着路寝宫的大殿门打开,寺人从路寝宫殿外走来,近前作礼,左手压住右手,举手加额,恭恭敬敬的拜礼,缓缓起身,手掌随着起身齐眉,端端正正放下,每一个动作都一板一眼,毫不懈怠。
寺人,也就是当时的宦官。那寺人拜礼之后,目光四下一溜儿,顺着堆满文书简牍的大案,看到了一边的描漆小案,小案上摆放着一簋鲜€€肉原白羹、一簋笋白羹、一簋鲫肉藕巾羹;一鼎煎焖鹄、一鼎煎焖小雀、一鼎炙€€;蒸菜是蒸€€鱼鱼蒸鳜鱼;煮菜是濯鸡与濯藕。
菜品均是清淡口味,簋、卮、鼎、€€一样儿未动,从膳房里端出来的菜色甚么模样,如今还是甚么模样。
那寺人恭敬的开口道:“陛下,膳食冷了,小臣这就令膳夫重新暖来。”
“不必。”嬴政手执简牍,目光并未移开,淡淡的开口。
那寺人犹豫道:“只是……陛下多少用一些,朝食之时,陛下便未用多少,如今早过了食时,眼看便要入人定之时,陛下这一日都不进饮食,万乘之躯如何能支撑的住啊!”
秦朝之时,饮食与现代不同,一天只用两顿饭,一顿唤作「朝食」,在太阳升起的时候用膳,一顿叫做「食」,在申时用膳,也就是现代的下午四点左右。
如今马上便要入子时,嬴政的膳食一点未动,原封不动的摆在小案上,已然冷了。
嬴政并不理会,似是没甚么胃口,开口询问:“赵高。”
“小臣在!”寺人立刻应声,恭恭敬敬的答应。
嬴政缓缓的道:“泰山封禅之事,让你去寻儒生博士,可寻到了?”
“回陛下,寻到了,寻到了。”赵高一打叠的应声:“请陛下安心,小臣已经寻到七十余名儒生,都是齐鲁大家,正安排这些书生赶往泰山脚下,只等陛下从峄山离宫移驾泰山,封禅大典必然妥妥当当,顺顺利利,大秦基业万年!陛下万年!”
嬴政微微颔首,面对赵高小臣的歌功颂德,并未表露出太多的表情,黑色的宽袍轻轻挥了一下,道:“退下罢,朕乏了。”
“小臣敬诺。”赵高再次一板一眼作礼,起身向后退,恭恭敬敬退到路寝宫内殿门口,退出内殿,这才松了口气,转身趋步离开,还不忘了将路寝宫的殿门关闭。
偌大的路寝宫中,只剩下嬴政一人。
嬴政抬起手来,指尖轻轻揉着自己的太阳穴,似乎在缓解头疾带来的痛苦,烛火映照在简牍之上,那是泰山封禅的流程简牍。
许是时辰夜了,嬴政感觉到了困倦,轻揉太阳穴的动作放缓下来,伸手支着头侧,也没有上榻休息,便这样闭上一双狭长的狼目,小憩起来。
嬴政做了一个梦……
€€€€
“置之死地,得偿一试。叔父……还有选择的余地么?”
陈慎之的每一句话,都敲击在田儋的心窍上。
秦皇嬴政心狠手辣,田儋岂能不知?齐国是六国中最后一个被灭的国家,亦是秦皇嬴政的眼中钉肉中刺,陈慎之是齐王建最小的儿子,嬴政自然除之后快,田儋亦好不过哪里去,除掉了齐王建的血亲之子,他这个王族,还是德高望重,雄霸一方的齐国王族之后,亦会变成嬴政心中的一根刺。
“哦?”田儋强装镇定,不以为然的道:“贤侄能有甚么法子?”
“公子!公子!”
陈慎之堪堪开口,便听到哭喊之声,有人一面哭,一面冲将进来,「咕咚」一声拜倒在陈慎之脚边,抱着陈慎之的小腿哭泣:“公子!您没事儿,实在太好了!”
陈慎之垂头一看,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子骨儿瘦弱,脸上挂着泪痕,一张清秀的脸盘子哭起来很惹人心疼。
陈慎之接收了原主儿的记忆,看到那少年,一眼便认出来,原是「自己个儿」身边的小童从者,好似名唤詹儿。
陈慎之将詹儿扶起来,道:“无妨。”
随即镇定的对田儋道:“据慎之耳闻,嬴政自封皇帝三年,却始终未得到人心,近日想出了一个泰山封禅的法子皇权天授,准备「顺应天意」,进一步收拢民心。”
在先秦年代,也就是秦皇嬴政的祖先,乃是与戎人杂居,远离中原的部落国家,后来因为有功于周,所以成为了正儿八经的诸侯国。但是在春秋战国一百多个诸侯国眼中,秦国是最不入流的蛮夷戎狄,说白了就是「下九流」,登不得台面。
中原人自持身份,称秦国为虎狼之国,说他们茹毛饮血,民风狡诈,这样的流传一直持续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即使嬴灭六国统一天下,秦人茹毛饮血,虎狼之心的名声已经根深蒂固,百姓惧怕秦人,惧怕大秦,惧怕秦皇嬴政,虽不敢言,但怒在心中。
在这样的局面下,秦皇嬴政想要稳固自己的江山,成就万代基业,便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法子。
€€€€泰山封禅。
封,「报天以功」;封,「报地以功」。
封禅的意思很简单,便是将大秦的功德报告给天地。
古人都是崇敬神明的,逢年过节要祭祀,用最好的东西敬告天地,长久以来的君王也讲究「皇权天授」这四个字,秦始皇这么做,无非是想要告诉大家,自己去祭祀了天地,自己的权威得到了天地神明的肯定,好进一步笼络民心,让百姓知道,灭六国,一统天下,都是顺应了神明的安排。
不得不说,这是一步秒棋。封禅祭祀,既能告诉百姓,秦皇受命于天,又能告诉百姓,老秦人也讲究礼仪教化,并非茹毛饮血的蛮夷戎狄之辈。
陈慎之目光平静的注视着田儋,道:“泰山封禅,为了研究封禅的礼仪,嬴政在齐鲁之地广招儒生博士,慎之的法子便是……由我假扮儒生,混入泰山,刺杀嬴政。”
“行刺?!”不只是田儋,连他的昆弟田荣、田横两个武将,均是大吃一惊!
要知,这世上想要刺杀嬴政的人,没有一千,也有数百,但多少猛士有去无回,陈慎之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亡国公子,还能比得过那些死士不成?
田儋肆意的笑出声来,道:“你?”
陈慎之一点子也不怯场,反而笑了回去,颔首道:“正是慎之。”
小童詹儿吓坏了,颤声道:“公、公子……”
陈慎之给了詹儿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随即道:“嬴政未曾见过慎之,慎之扮成儒生博士混入其中,最好不过。儒生博士多是文弱之人,为了表示尊儒礼仪,想必嬴政也不会过多防范,再者……”
陈慎之微微一笑,眼神了然:“慎之此去,若是行刺成功,秦皇身死,齐国复立,皆大欢喜……倘或不幸捐躯,慎之死在了泰山之上,岂不是正和了叔父的心意?”
田儋蹙了蹙眉,心中一动。
陈慎之莞尔:“左右叔父都不曾吃亏,何乐而不为呢?”
田儋的眼眸越转越快,粗沙的声音突然翻转,变得温和慈祥,俨然一个好族叔,百般慈爱的道:“贤侄一心为我齐国复兴,叔父好生感动!此去凶险,然……贤侄心意既定,叔父亦不好阻拦贤侄的拳拳之心,今日夜了,贤侄便先休息,叔父这就着手此事,过几日便送贤侄前往泰山。”
“公子……”小童詹儿又急又气,他们家公子素来身子骨儿羸弱,不能习武,如何前去行刺,这岂非是羊入虎口€€€€送死!
田儋不给詹儿插话的机会,挥挥手,道:“让贤侄歇息。”
昆弟田荣和田横看懂了田儋的眼色,两个人随田儋退出屋舍,并将詹儿也轰出屋舍,不让詹儿与陈慎之共处一舍,以免引出事端。
田儋退出舍来,低声对昆弟田荣道:“幼公子或是缓兵之计,给我看紧了他,不许任何人接触,以防夜长梦多,明日……便送他上路!”
“是,大兄!”
田儋一甩袖袍,施施然离开,留下田荣和田横两个人在此处看守。
等田儋离开,田荣盯着紧闭的舍门,过了一会子,脸色愈发的狰狞,伸手便要去推门。
“二兄?”田横拦住田荣,道:“二兄,大兄让咱们在此地看守,这幼公子油滑的紧,咱们还是别去招惹为妙。”
田荣冷笑一声,大拇指蹭了蹭自己的鼻梁:“三弟,你这榆木!平日里这庸狗仗着是齐国的幼公子,没少骑到咱们兄弟头上作威作福,如今他落魄如此,逃难到了咱们兄弟手里头,你忍得下这口气?”
田横还是有些犹豫,田荣道:“今儿个,我非要给他一些颜色看看!”
嘭€€€€
田荣话音一落,一脚踹开舍门,土匪一般直闯而入……
嬴政支手撑头,小憩一会子,哪知堪堪睡下,头疾堪堪缓解,乍听“嘭€€€€”一声巨响,竟有人如此无礼,踹门而入。
嬴政缓缓睁开眼目,一双反顾狼目被清秀的丹凤眼取代,手中简牍、身上玄色朝袍、头上玉珠冕旒全都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素色白袍包裹的羸弱纤细,仿佛一阵大风便能给刮走的瘦弱身子。
嬴政虽心中疑惑,但面上素来寡少表情,喜怒不形于色,抬目看向闯将进来的两个人。
田荣和田横并未发现「陈慎之」的变化,大步走过去,田荣面上带着狞笑,满是青筋的大手伸过去,“啪!”一把捏住「陈慎之」的下巴,嘲讽不屑的道:“幼公子,想不到罢,你也有今日!”
自从嬴政亲政以来,再到灭六国,一统天下,嬴政的威仪早已横扫六合,甚至无人敢对其高声言辞,更别提这般无礼。
不知为何,田荣对上「陈慎之」这小白脸的眼目,心窍里蓦然一抖,莫名发冷,不等他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
“啊!”田荣陡然惨叫一声,捏着「陈慎之」下巴的手发出「咔吧」一声,竟被对方一把反拧,紧跟着田荣背心钝疼,“咚!”狠狠挨了一脚,来了一个标准的狗吃屎,直扑在地,下巴啃在地上,疼得他五脏六腑肝胆破裂。
田荣爬不起来,田横也吓得呆立当场,只见平日里弱不禁风的「陈慎之」,用手背掸了掸自己的素色袍子,嗓音冷漠到极点,寒声道:“放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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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陛下食重
“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
€€€€《庄子€€内篇€€应帝王》
相传,上古有中央之帝王名为混沌,旁人皆有七窍。眼目可视物;耳穴听于声;鼻嗅芬芳腥臊;舌尝甘甜苦辣,唯独混沌没有,无知无感于世。
陈慎之是一个怪胎。
天生薄情寡义,不喜颜、不魅色;不贪食、不婪酣;视钱财如粪土,见美色如枯骨。常人所有的七情六欲,陈慎之都没有,因为陈慎之就是这样一个无知无感的「混沌」。
陈慎之天生患有颅内疾病,从记事开始,便是一个无知无感之人,没有味觉,缺乏嗅觉,不辨冷暖,甚至感受不到疼痛与肌肤之亲的快感,若说他与混沌有甚么区别,幸而陈慎之耳能听,眼能视,舌能言。
从很小很小开始,陈慎之便知道,自己是一个怪胎,孩子们口中的怪物,甚至家长都避之不及。
唯有在书本里,陈慎之感觉自己是一个正常人,看着文字上的冷暖人情、喜怒哀乐,小小的陈慎之心想,「原来雪花落在手上,是凉丝丝的」「原来火焰碰到皮肤,应该感觉疼痛」「原来糖果的滋味儿,叫做甜蜜」……
陈慎之还记,大约在自己五六岁那年,一贯拮据的爸爸妈妈带着自己,破天荒的去了一次娱乐园。
游乐园,被欢声笑语包围着,天身体弱多病的陈慎之站在嘈杂的人群中,仰头看着爸爸妈妈。
“乖儿子,那边有棉花糖,你站在这里乖乖别动,爸爸妈妈去给你买棉花糖,好不好?”
“爸爸、妈妈,”陈慎之扬起常年贫血过于白皙的小脸盘子,眼神是超越同龄孩童的平静:“我不想吃糖,糖没有味道。”
€€€€乖,站在这里别动。
€€€€爸爸妈妈很快就回来,很快的。
陈慎之站在原地,看着爸爸妈妈越走越远的背影,越来越模糊,混淆在人群中,再也看不见了……
小小的陈慎之垂下头来,揪着自己的衣角,眼神依旧平静没有波澜,喃喃的自言自语:“我不想吃糖,求求你们,别不要我……”
那天,天气很冷。冬风夹杂着大雪从天而降,直到游乐园卖掉了最后一根如梦幻般彩色的棉花糖,陈慎之依旧没有等来爸爸妈妈……
呼啸的冬风,吹得窗棂砰砰作响,寒冷从缝隙窜进来,几乎将陈慎之的身子板吹透。
“嗯……”陈慎之梦呓了一记,缓缓睁开眼目。
又做梦了?梦到了以前的自己。
陈慎之撑起手臂,他还记得自己突然变成了齐国的亡国公子,还是从棺材中爬出来的亡国公子。一模一样的容貌,一模一样的无知无感,只是身子骨儿更加羸弱了。
陈慎之被关在屋舍中,没来由有些犯困,迷迷糊糊不知怎的便睡了过去,这一睁眼,是被寒风吹醒的。
一股奇怪的味道,幽幽的飘过来,陈慎之不知该如何形容,只觉这味道令腹中没来由的翻腾起来。
味道?
陈慎之猛地一眯眼目,瞳孔快速颤抖了两记。味道?自己天生是一个无知无感之人,又如何能闻到味道?但此时,陈慎之真真切切的闻到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