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听了一阵,听出许多的故事来。譬如这个卢近爱不求回报,经常帮助乡亲们写信、写对联,抢收粮食,分文不收,他还非常孝顺,害怕娶了媳妇不能尽心侍奉母亲,所以便没有成家,至今孤家寡人一个,前几年村里闹瘟疫,他硬生生走了十几天去镇上求来郎中,草鞋磨破三四双,把家中的字画典当了换药……
一个人有付出,总是要有收获的,怪不得大家把他看作是救世主。
这些事情似乎没什么难度,只需要毅力和善心便好。但朱标并不会因此小看卢近爱,俗话说得好,升米恩斗米仇,如果他真的是一个只会付出的烂好人,绝不可能在这个吃人的乱世里活下去,更不会得罪了刘德还毫发无损。
他决定再回去找卢近爱一趟,如果他真的有村民们说的那么好,那大明朝就要提前出一个海瑞了。
海瑞……要真有海瑞的心性,配合上老朱同志三十米的大刀,岂不是杀得贪官们屁滚尿流,杀得大明朝一片朗朗乾坤。
想到这里,朱标掉头就走,六出白跟在他身边闻着味道,一人一狗不用问路,准确来到卢近爱的房门前。
茅屋的门大敞着,四面漏风,里面只有一口铁锅,几捆柴火,一张破木板床上放着洗旧的薄被。除此以外的两个扁石头,大概是用来坐的椅子。
卢近爱果然就坐在一块石头上,朱标放在路边的柿子被他捡了回来,此刻他正在一颗接一颗的吃,见到朱标出现,他也并不惊讶,起身跪在地上,深深拜服下去,把额头贴在尘土里。
他旁边还有一张“椅子”,朱标从来不是矫情的人,他都敢扮成要饭的——虽然不是本意,但还有什么不能做。
“起来吧,坐。”一屁股坐在石头上,朱标开门见山道,“这个刘德莫非是傻子吗?”
卢近爱笑了:“殿下倒是直白。”
两人默契没有谈起朱标的身份是怎么被发现的,聪明人说话的好处就在于此,朱标的伪装本来也没有太精巧细致,只是为了糊弄一下村民,遇上卢近爱便不管用了。
“我这次回凤阳,是来祭祖的,排场颇大,随行人员零零散散加起来有足有几千人,沿路停停走走,刘德怎么会现在才得到消息?”
“这要看衙门里的那些人怎么想的了。”卢近爱讲起话来毫不客气,“刘德如何自是不用再说,为了让殿下报仇报得满意,回乡回得尽兴,整个凤阳村里的人都被封锁了消息,刘德前几日才知道吴王的事情。”
朱标脸色一黑,不过这也是意料中事:“他很缺钱?”
“刘德本来应该一得到消息就逃跑,可惜他的儿子是个赌徒,前几日把钱都输光了。事情本来没有什么,地是跑不了的,秋收后他能拿走乡亲们九成的粮食,粮食换了钱,洞也就堵上了,往常皆是这般。”卢近爱解释道,“如今凤阳被吴王打了下来,各路商人又听闻殿下回乡的消息,故技重施是不可能的,他只好亲自去抢钱,搏一分生机。”
“他怎么会以为自己能出得了凤阳?”
“蝼蚁尚且偷生,又何况是人?殿下和朝中的聪明人呆久了,恐怕很难理解芸芸众生拼死一搏的想法。”
朱标想了想,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如果我没有出现,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我会等乡亲们无路可走后,率领大家聚众闹事。”卢近爱道,“凤阳即将成为帝乡,如果出了反贼,那些酒囊饭袋之徒便再也不能冷眼旁观,总会推出一个弃子来解决问题,到时候我主动承认自己是主谋,给他们一个台阶下,则危机可解。”
“可是那样他们依然不会去动刘德,反而会把你给问斩。”
“只要能为民抗争,生死算得了什么。”
朱标闻言,仔细端详卢近爱的脸色,发现他果然是认真的,没有半分虚伪地认同自己所说的道理,不是做做样子而已。
妥了。这次回乡最大的收获不是成精的凌霜侯,也不是什么刘英刘继祖,是这位字胜欲的卢近爱!
“卢先生,可有出仕的想法?”
卢近爱一愣:“殿下不觉得我说话太直吗?”
“说话直算得了什么?”朱标道,“只要说的话是对的,再怎样直也无所谓。”
此话一出,老是不受待见的卢近爱显然十分感动,眼眶红了一下,回答道:“回殿下,草民的确有出仕的想法,可我不能平白无故去做官,还是等朝廷开了科举再说吧。”
“院试,乡试,会试,一层层考上去要到什么时候?”
卢近爱道:“能考到什么时候就考到什么时候,殿下给我开了特例,叫别人怎么想?”
刚说出怎样直也无所谓的朱标立马被怼了一下,他无奈道:“那你先和我会应天,我给你安排一些庶务,省得在这里把柿子树给吃秃了。”
“咳。”卢近爱有点尴尬,但还是道,“殿下不可,规矩不可以轻易更改,哪怕是庶务,也应该要走朝廷的……”
“你去镇妖司处理庶务。”朱标打断了他的话,“镇妖司和朝廷互不干涉,近日才有交接,你就去那里吧。”
再推辞下去会失了礼数,乃是大不敬,卢近爱只好闭口不言,不过看他的样子,并不因为天降富贵而产生出半点喜悦。
朱标更加满意了,说到底他回来一趟,本来是走个过场,有意外发现真是再好不过。
“殿下之后有什么安排?”卢近爱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殿下的安危岂止是千金而已?想必您扮成这个模样出来,也是瞒着众人的,早些回去为好。”
朱标只能道:“卢先生说得对,不过我隐姓埋名确实有事要忙,还望先生帮着拦一拦刘德,等我忙完了事情,再腾出手来治他。”
“殿下要忙到什么时候?”卢近爱并不领情,担忧道,“时间一久,百姓们无知愚昧,是撑不下去的。”
“明天就好。”朱标看着卢近爱,自己选的臣子自己得重视,他把六出白叫进屋来,“这条狗没什么大本事,咬死几个人还是不成问题的,我把它留给你,以防刘德鱼死网破。”
六出白看看朱标,对卢近爱摇了摇尾巴。
“草民谢殿下恩典。”卢近爱恭恭敬敬跪下又磕了一个头。
朱标起身走远。
其实他把六出白扔给卢近爱,抱的不仅仅是考虑安全的心思,他要离开村子,去一趟别的地方,六出白太过显眼,方圆几百里就它一只细犬,容易被那些暗中保护的人发现。
是的,虽说朱标再三告诉那些将领不要跟来,但他们怎么可能放心得下,凤阳外面早已里三层外三层围着人,在门口打着转不敢进来呢。
万一世子出了事情,他们心里都清楚,自己就算是长了十颗脑袋,也不够朱元璋砍的。
也就是古代的百姓们没有必要的事情从不出家门,否则早要有人发现不对了。
趁着天黑,朱标拿着破碗,躲过自家的兵卒和巡逻队,悄咪咪朝凤凰山底摸去,那里有一座皇觉寺,是老朱同志出家修行的地方。
现在的皇觉寺还是无名野寺,日后要靠皇帝赐名才能繁荣起来,柿子树和破碗没有交集,寺庙总得有一些,朱标想去那里碰碰运气。
四野空旷无人,黑漆漆的天幕下是隐绰的山影,沉甸庞大,明月当空,散发的光芒却很微弱,只有黄色的一小点,仿佛是什么颜料草草在天上点了点。
即使是朱标,也觉得这里有些瘆人。他顺着小路来到山下,远远地看见有一个角落灯火通明,隐隐有歌舞声传出。
第139章 碗很痛苦
破庙,夜晚,光亮还有歌舞声,朱标虽然不想让自己的思想显得特别老套,但是不得不说,这种时候不闹点鬼,简直对不起他心底隐隐的期待。
那个亮光的地方应该就是皇觉寺,凤阳这种小地方经历连年的战乱后,物力极致匮乏,人们绝对不会有心思再修第二座寺庙,操什么闲心在宗教上,所以也不会有和尚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受罪。
朱标向它望了一眼,把碗草草用布条裹了,随意背在身上,然后向坡下走去,反正它又不会碎,待遇就别那么好了。
庙中确实很破败了,四处都有漏洞,在堂中靠左前方的那块地方,墙面还比较完整,勉强能做到不进寒风。
地上有些干柴,燃烧着一丛篝火,火光投映在四大天王的泥塑上,照出半面的光,半面的影,它们的身影于是变得清晰了一些,能够令人看见。上面的彩漆已然斑驳不堪,原本威严的面庞模糊难辨,许多蜘网挂在黏在那里,网住了不少从房梁上落下来的灰尘。
枯枝败叶随着寒风席卷入门。
庙宇和火光有了,歌舞声又在哪里呢?
“跳呀,你怎么不动?”
火堆前方,身穿金红长裙的少女正抱着一只木鱼摇动,漆黑的长发一下一下在背后荡着,从发丝间依稀可以窥探到其侧脸。
世上的诗人大都只会用肤若凝脂,面若桃花等词来形容姑娘的容颜,可要是让他们亲眼看见破庙里的少女,才会真正明白什么叫做语言无法道出的美丽。
那身红底绣金丝的衣裙已经足够绚烂美丽,稍微一动便夺人眼球,但是比起它的主人来说,还是逊色太多。
不过世上的事可能大多美中不足,这么漂亮的少女,跳起舞来没有半点章法,好像一个大狒狒在捶胸似的,春天吐丝的毛毛虫和她一比,都算是涌动得有规律。
“跳个屁的跳,我不干了。”秃毛的扫帚似乎是再也受不了了,大喊一声倒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肯起来,“我都要烦死了,一天天的只知道跳舞,你们都不会腻吗?就不能安静一点?”
木鱼停下敲击,从少女手中挣脱:“我是一只木鱼,你不叫我敲敲打打,我还能干嘛?”
在案台上蹦跳伴奏的十几颗佛珠叮叮当当回弹几下,也停住了,七嘴八舌回答起来。
“是啊是啊,没别的事可做。”
“这是运动,你懂什么。”
“我们的节奏是不是乱了?扫把不喜欢诶。”
“它不喜欢?它怎么能不喜欢,我这就和它理论一番。”
音乐声消失了,庙里反而更吵了,扫帚绝望地呻吟道:“你们清高,你们了不起,是,你是木鱼,你不要让我来扫地啊,这里这么破,你们又这么乱,凭什么让我收拾残局?”
观音像前的蒲团慢慢叹了一口气:“扫帚,大家只有这点乐趣,你多多包容吧。山风猛烈,灰尘是清理不完的。况且破则生异,乱则有妖,什么时候这里变得干净了,什么时候我们也就消失了。”
少女不明白大家为什么争吵,蹲在地上捧着脸,迷惑道:“不跳舞了吗?好无聊哦,那我们来讲故事吧。”
扫帚不过发发牢骚,其实没想做些什么,便扭捏道:“行吧,总比唱歌强,谁来讲?谁有新鲜东西?”
“我来。”一颗佛珠兴奋地跳了跳,“前几天有一只乌鸦差点把我吃了,为了道歉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正好让大家听听。”
“来来来,快说。”
“从前有户人家生了三个孩子,老大天赋异禀,很会游泳,老二身强体壮,从不生病,老三呢,小小年纪却很聪明,什么事一看就会,不过他总是神神叨叨的,经常指着某些地方大喊有鬼,神色惊慌,情绪无常,所以不得父母喜欢,两个哥哥也不待见他。”佛珠用低沉的声音讲述着。
“有一天,老大出门远行,老二也跟着去了,可是几天过去后,回来的却只有一个人。”佛珠的声音逐渐从低沉转为阴沉,忽高忽低,还挺讲究,“老二说老大吃得太多,掉进河里淹死了,说完以后,老二就病倒了。”
扫帚往少女身边凑了凑。
“父亲很伤心,他给老大举办了葬礼,独自一人在破庙里烧香拜佛,突然,一阵阴风吹过……”
“等一等。”木鱼大声道,“为什么是破庙?”
“蠢蛋!”佛珠道,“你难道不知道破庙里最容易闹鬼吗?否则我们是怎么回事?”
它继续道:“破庙的大门被推开了,然后……”
朱标推开门,拍了拍手上的灰,拨开高高的灌木,顺着杂草从生的小路走着。
“然后父亲扭回头来,通过窗户看出去,看见的是自己的老三,他还是个少年,只有十几岁,脚步声响起来,老三越来越近……”
朱标一步步踏在石板上,望见庙里的火光。
“这回必须再等一等!”木鱼用最大的声音喊了一句,“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
“你害怕了?”扫帚贱兮兮地笑了几下,朝少女的方向翘起一根草毛,“不能听就去小孩那桌。”
“父亲于是呵斥着问他来这里做什么。”佛珠不被它们影响,“老三紧接着推开了正堂的门,冷冷说道……”
朱标啪的一下推开门,闯进物魅们的世界。
木鱼最先尖叫起来,刚才还在嘲笑它的扫帚随后跟着躲进案台的帷幔下面,蒲团一动不动,佛珠们来不及移动,通通装作死了一般地躺着,就连墙上的蜘蛛也慢慢收回丝线,一点点缓慢却坚定的朝着屋顶移去。
坐在地上的少女往左看看,向右瞅瞅,眼见伙伴们跑没了个干净,恍然大悟一般原地消失了。
烛台上的红蜡烛突然多出了一抹摇曳的金光。
万籁俱寂,方才的喧嚣仿佛一场大梦,在庙外细小的虫鸣之声下,朱标来到观音像前,解了自己背着的包袱,把朱元璋的碗取出来了放在了台上。
这里就是老朱同志生活过的地方,前院除了这间最大的堂屋外,还有两排回廊,五六间小屋,后院是一口水井,几亩荒废的耕田,整座庙宇普普通通,唯一特殊的部分在于它坐落于凤凰山的地脉之处,灵气充裕,生机盎然,这应该也是这些物件成精的原因。
得修!
朱标下了决心,在自己心中安排好的行程里腾出一个位置,破庙不仅仅给了朱元璋暂时的容身之所,还有着其必要的政治意义和地理价值,作为凤阳镇妖处的地址再好不过,回头就写信给长孙,让他派一位法师过来。
风刮走了乌云,月光从碎裂的瓦片中穿出,朱标搬来几块石头,从怀里掏出三柱被法力包裹的短香,打了个响指点燃后,夹在石头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