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清十四的奋斗史 第106章

  女儿则是交给嫡福晋或者侧福晋,庶福晋和格格是没有这个资格教养女儿的,儿子就更别提了。

  虽然说是贝勒府,却在康熙的暗中授意下,最大限度的弄到最好,最豪华。

  只是一个小小的贝勒府,但是和外头那些权贵使唤奴仆一样,有各式各样名头的奴才。

  哪怕不是在宫里头了,也有一些贴身内侍是跟着贝勒一起出宫的,充作私臣使唤。

  虽然没有王府长史的设定,但是也有管家之分,总览全局的那一个叫大管家,大管家分内外,一般的大管家指的就是外大管家,内大管家是内侍充任,马连英就是内大管家。

  除了大管家之外,还有二管家和三管家,这是管理外面的事情的人手。

  办理饮食和出纳银两的叫管事,掌管钥匙箱笼的后宅妇人,成了亲的叫管家娘子,未成亲的叫管事姑姑。

  掌管那些答应长随的叫领头,打发批文书、誊写应奏文书的叫先生,名义上的幕僚,实际上的捉刀代笔之人。

  除此之外,还有管帽、管衣靴、茶房、厨房、打听官、看庄宅等琐碎职司。

  别看这府里头就十四阿哥一个主子,可伺候他一个的就有二百来号人,包括很多帮他管理田庄的奴才。

  人这么多,十四阿哥本来想减掉几个的,他不是那种奢侈的人,可是看了名单他才发现,这里头的人还真……减不下去!

  清朝在分封制度上吸取了前明的教训,不滥封爵,并严格控制着封爵后能够得到的庄子土地,不再在国内设封地,实行了“不锡土”、“不临民”、“不加郡国”的三不政策,府邸均建京城,不能擅自离京,一旦超过京城六十里,就必须给皇上打报告,还得知会一声宗人府。

  十四阿哥对贝勒府很满意,正值春夏交替之际,乌雅博启让人种植了无数的花木,还有各色鲜花。

  十四阿哥大方的请舅舅在贵宾楼吃了一顿好的,第二天又请所有人在贵宾楼开席,谢他们对贝勒府的努力,这帮人要想煳弄你,可有的是办法。

  不过大家努力了,干好了活儿,十四阿哥就赏赐他们一顿饭。

  还有每人二两银子的赏钱,不多,但是白得的谁不喜欢?

  府邸已经装修好了,放放味道就行了,古代装修没有什么污染的,十四阿哥吃喝玩乐过后,回到宫里头,第二天就跟康熙提了,出宫建府的事情。

  “在宫里过了端午节,再出宫建府吧。”康熙还是有些舍不得十四阿哥:“到时候,皇阿玛让人再把你那里布置一下,光秃秃的你怎么住啊。”

  “也是。”十四阿哥被忽悠住了。

  那边慢吞吞的布置十四贝勒府。

  这边端午节也到了,吃粽子,挂五彩绳儿,四阿哥府上的大格格,竟然渐渐好了起来,孩子吃上了母乳不说,还慢慢的健康了起来,乐的四福晋给宋格格的月例都提了一倍上去,每日的补品都紧着宋格格。

  其次是李氏那一胎也很健康。

  现在就等着中秋节前后,这几个孕妇生产了。

  过了端午节,就算康熙不想放人出宫,十四阿哥也迫不及待了。

  十四阿哥搬家很简单,忙的都是太监跟宫女,康熙特别准许十四阿哥的宫人都跟着他出去,并且连御厨都挑了两个给十四阿哥,生怕十四在外面吃不好似的,十四阿哥亲自去御膳房,选了四位御膳师傅跟着他走。

  一个御膳房的总管,去了他那里就是大总管了。

  另外一个白案的婆子,是大总管的媳妇儿。

  一个红案是另外一位御厨,还有一位专门煲汤的,是御厨的媳妇儿。

  另外他们带的徒弟也有几位跟着一起走的,厨房那边不用十四阿哥操心。

  大件的东西都提前运出了宫,十四阿哥是在正日子搬迁的,早上起来去尚书房,放学之后他就去了德妃那里,给德妃请安。

  十四阿哥朝德妃行了大礼:“儿子也已经成年,这一日过后,便不在宫中居住,请额娘珍重己身,儿子多谢额娘养育之恩。”

  让德妃哭的不能自己,这个最小的儿子就要离开她,出宫建府了。

  幸好这一日,温宪公主入宫,安慰了德妃,顺便给德妃报喜,温宪公主已经有了一个半月的身孕了。

  十四阿哥最大的庆幸,就是这位亲姐姐尚在人世。

  且已经有了身孕,公主府跟驸马府是挨着的,俩人感情好。

  “那姐夫该不会有啥想法吧?”十四阿哥第一反应就是佟佳瞬安颜该有旁的女人了。

  “这……。”温宪公主不好意思了。

  可十四阿哥误解了,顿时什么离别伤感都没了,反正都在京城里住着,他勤快点,进宫给额娘请安就是了,但是姐夫要有小三了就是个大事情:“我姐姐给他辛辛苦苦怀着孩子,他去找别的女人风流快活?”

  那架势,跟炸了毛的猫崽子似的,好像看谁都想来一爪子。

  全世界都是他的敌人一样。

  “像什么样子!”德妃也哭不下去了:“哪个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你姐姐有了身孕,自然要养胎,你姐夫……。”

  说实话哈,德妃也不想女婿那啥,但是儿子在儿媳妇有身孕的时候,都可以找别的女人,还是光明正大的,等到了女儿这里,她也犯嘀咕了。

  最后还是温宪公主红着脸道:“额娘,弟弟,不要说了,他们家说要给祖宗祈福,这头三个月,他陪着我,等到胎像稳固了,就去盛京老家扫墓祭祖,一来一去的,等他回来了,儿臣就要生了,他也不想找别的女人,说只要守着我就好了。”

  其实驸马还说了,怕十四贝勒找他算账。

  女人什么的他是不想了,只盼公主这一胎平安落地。

  德妃满意了:“额驸既然这么说,那就这么办吧!”

  女人的事情是满意了,可是十四阿哥那里还有话要说:“姐夫没说是想要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啊?万一他想要个阿哥,姐姐生了个格格,他岂不是会失望?还有啊,姐姐怀孕他不在身边陪着,跑什么盛京祭祖?外头野花多啊!”

  “胡说什么呢!”德妃拍了他一巴掌:“行了,赶紧出宫去,你不是搬家了么。”

  得,德妃这伤感也没了,也不留小儿子了,赶紧走人吧。

  但是十四阿哥没有放弃这个问题,他是搬家了,但是正好去问一问当事人。

  十四阿哥出宫之后直接回了自己的贝勒府。

  贝勒府建的很好,这一日他乔迁之喜么,不少人送了贺礼,他得找个时间请客吃饭。

  晚上吃的是宫里的老味道,很满意。

  回到卧房发现了,早上起来之后,他去上学了,宫里的人把他的卧房原封不动的搬来了,然后又给组成了,这里的布局跟阿哥所一样,生怕他不习惯似的,连他用的火炕的炕沿都给搬来了。

  回到这里有一种异样的熟悉感。

  晚上甚至睡觉的时候,都还以为在阿哥所呢。

  不过第二天,睡觉睡到自然醒的十四阿哥,差点抱着被子,幸福的哭出声。

  他终于摆脱了起早贪黑学习的命运!

  话说他这辈子,既不用考公务员也不需要啥学历,可是学习比上辈子还要痛苦,康熙自己文武全才也要求儿子们各个出色。

  前世是孤儿没办法,这一世他都皇子了,亲爹是皇帝,亲娘是皇妃,亲奶奶是皇太后。

  亲哥是未来的皇帝。

  他还有什么可努力的?

  他就该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没事儿提着鸟笼子,脖子后插着个折扇,手里头一对红玉狮子球,一步三晃荡,身后跟着一群狗腿子,上大街上耍螃蟹似的横着走。

  那才是他想过的日子!

  拼命学习有啥用啊?他又不考科举。

  十四阿哥早上起来之后,慢吞吞的洗漱,伸懒腰。

  马连英他们都过来跟着伺候他们的主子爷。

  十四阿哥看了看天日,宣布了他的第一个命令:“以后就改成一日三餐!”

  “是!”所有人都应声了。

  “每个人多发三个月的份例,这段时间都辛苦了。”搬家么,最麻烦了,小瓶子说马连英这位总管大人,走的脚底板都磨出泡来了。

  十四阿哥给大家赏了一份三个月的月钱,就是给他们的辛苦费。

  “谢贝勒爷!”这回大家都高兴了。

  因为十四阿哥对大家好,大家才愿意跟着十四阿哥出宫来贝勒府。

  说实话哈,这贝勒府肯定没有宫里头有前途,但是在这里安全,生活上比宫里要好多了。

  如今一日三餐,绝对是比宫里吃得饱啊。

  一大早上的,十四阿哥就吃到了他心心念念的早饭,一碗炒肝儿配一碟牛肉大葱的包子,豆汁儿焦圈加油饼、糖油饼、糖火烧、糖耳朵、烧饼、烧饼夹肉、麻团、炸糕、豆浆、豆腐脑、豆泡汤……味道都可圈可点!

  另外像艾窝窝、驴打滚儿、豌豆黄儿、象鼻子糕、面茶、杂碎汤等等这些传统小吃也都一样不少,但凡是街面上有的早点这里都能吃到。

  十四阿哥吃的津津有味。

  其他人也吃的稀奇,尤其是几个从小入宫的小太监,并不能出宫去闲逛,对这些与宫里早饭不同的吃食更是好奇不已。

  十四阿哥吃饱喝足了,就在自己的宅子里头东瞅瞅西看看,消食的差不多了,他去了对面,他亲哥的府邸。

  找他亲哥来了!

  “找我何事?”四阿哥最近在办差,每日都早出晚归的,好不容易休息了一日,他亲弟弟还来了。

  “求嫂子办点事儿。”十四阿哥双手揣着袖子,一副农民揣的架势:“求哥哥准许一二。”

  “你找你嫂子干什么?给你琢磨个格格?”四阿哥看着十四阿哥:“皇阿玛不是给了你一个侍寝格格了吗?”

  十四阿哥皱眉:“我没用啊!”

  侍寝格格,就是秋华,比起春桃来,秋华老实巴交,从宫里头跟着出来入了贝勒府,还是在后院当个大丫鬟使唤,但是贴身伺候十四爷的活儿,轮不到她来办。

  也就是个名头好听,月例好一些,平时隐形人似的,就在针线上的人里头混着,据说针线活儿不错。

  因为是四川人,还会蜀绣呢。

  “你!”四阿哥抿嘴,无奈的摆了摆手:“算了,你去后头看你嫂子吧。”

  “一起去呗?”十四阿哥拉着四阿哥的胳膊:“走吧,哥,中午在你这里吃。”

  四阿哥无奈,被十四阿哥拉着去找了四福晋。

  彼时四福晋正在吩咐人,裁剪秋装,夏装已经发下去了,秋装要赶早,秋天就该做冬装了。

  宁肯提前备好,也不要到时候手忙脚乱。

  刚吩咐人办好此事,就听说爷过来了,还有十四贝勒。

第107章 被掏空的国库

  “八成是来蹭饭的,吩咐后厨,做点鱼虾类的菜肴,还有白切肉,那一日听说十四爷也很喜欢这道菜,再叫人做一大壶酸梅汤。”四福晋吩咐身边的嬷嬷。

  嬷嬷犹豫了一下:“福晋,四爷不喝酸梅汤的。”

  嫌弃那东西太小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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