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腿长的缘故,这家伙的攻击范围要比普通禽类更加大一些,甚至还能甩到墙上所以,木白是绝对不会把这个便便制造机放到屋子里去的,发粪涂墙什么的,绝对不允许!
家里有木小文这个地图制造机就足够了= =
“呜哇!”似乎是知道两个人类正在用言语攻击它,被塞在笼子里的孔雀抬了抬脑袋,发出了抗议的声音。
近距离遭遇音波攻击的木白吸了一口气,和条件反射捂住耳朵的木文交换了个眼神,兄弟俩都露出了敬畏的表情。
嗓门好大!虽然音色底子还不错,但叫起来真的特别毁形象。
“据说公孔雀叫起来还算是好听的,母孔雀叫起来可是破锣嗓子。”木白还向弟弟传授了自己白天从村长那儿学来的知识。
“哇!”木文立刻就转过头来,看着笼子里抗议完了后窝在稻草上的公孔雀,一脸担心地问,“那公孔雀会不会嫌弃母孔雀啊?”
“不会!”木白一边将弟弟往屋子里带,一边给小孩解释了下动物界的求偶规律。在动物界,只有女性嫌弃男性的毛色好不好看,声音动不动听,没有男的嫌弃女性的道理。
毕竟大部分动物都是渣男,生完蛋之后就万事不理的雄性有雌性肯要就不错了,别的还要啥自行车哟。
他还顺便教育了把弟弟:“孩子的教育一定要双亲一起,以后小文有了孩子可不能把教育完全丢给孩子他妈哦,否则孩子在外头连小流氓都打不过。”
木文年龄还太小,他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小流氓,不过还是很乖巧地点了点头。虽然听不懂,但阿兄说的一定是对哒!
木小文对他家大哥有着完全不讲道理的信任度。
因为给孔雀搭建笼舍花费了太多时间(咳咳,其实主要时间是花在架设陷阱上),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木白只能趁着太阳还没有落山赶紧看书,能多看一会是一会。
这可不是他矫情,而是这个任务空间格外的不科学,即便他们这些任务者并非肉体凡胎,但进入这个空间后一切都会和普通人族看齐。
所以他那些可能吃过暗亏的朋友们都极其悲愤地告诫过他——一定要注重保护视力。
有个细心的还结合现代的科学知识给他列了足足一页重点事项作为劝诫,因为小伙伴们当时的表情都太可怕了,所以,木白到底是将之作为了警世良言记在心里。
而其中,在年少时候避免在暗处观书便是保护视力的重点。
他们家倒也不至于穷到没钱点灯的程度,但油灯亮度有限,要想要达到不伤视力的程度怕是要点好几盏。
姑且不论其中耗费,单单是烧起来的那个味道就已经让两个嗅觉敏锐的小孩受不了了,所以还是趁着天然的日光还在赶紧抓紧时间叭。
事实证明,他们一个下午的辛劳是非常有效果的。
半夜,木白兄弟俩便被外头的一连串动静给吵醒了。木文白天玩得开心,加上入睡前和他阿兄进行了一番要不要穿尿布的斗争,因此晚上睡得极其香甜,被吵醒时候眼睛都睁不太开。
比起他,木白的神色要清明得多,他拍了拍弟弟的后背示意他继续睡,然后用被褥堆起一道防线避免睡相糟糕的木小文摔下床,这才翻身下地。
山区的日夜温差极大,别看这儿白天时候都能让小孩穿短袖,夜里却极为寒凉。不过木白下床后并未选择披衣,而是从床底下摸出一把木刀提在手上,才悄悄拉开了门栓。
比起室内隐隐约约的声响,外头的动静更大,兽类受到威胁后发出的恐吓声粗噶难听,且极其凶狠,其中警告的意味让木白不由微微蹙眉。
今夜恰是满月,银盘高挂,明亮而皎洁的月色让他不用点灯也能看清院子里发生了什么。
木白和一双恶狠狠的豆豆眼对上了。在发现一个两脚兽正朝着自己的方向走来的时候,豆豆眼的主人连忙发出了“卡拉卡拉”的声音威胁着他。
这当然是无效的。
木白非但不吃威吓这一套,甚至还蹲下身来捏住了这个被绳套拴住的小东西的后脖领。这个位置是大部分哺乳类的死穴,这只咔咔直叫唤的小东西也不例外。
“你怎么会想到来这?”木白是真的有些不可思议,他顺手将这只小东西捆了起来,然后捏着它的小身子把它放到了笼子边上。
笼舍内的孔雀也被吵醒了,不过它看了眼木白送进来的小兽脑袋后表现出了百分百的不在意,甚至有些轻蔑。
孔雀当然有轻蔑的理由,因为木白手上提着的小东西算上长尾巴也就半臂长,一双标志性的黑豆眼以及对比其性格要可爱多了的小圆脸说明了它的身份。
这是一只黄鼠狼。
但哪怕是黄鼠狼,哪怕是专出猛男的鼬科,站在孔雀面前这体型对比还是太惨烈了点。
就算现在没有长尾巴,孔雀的体积也是这只黄鼠狼的三倍左右,更何况它还有一条大长腿,如果双方面对面的话,那就是真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简直是碾压级别的。
“所以,你为什么这么想不开,会想要去抓孔雀吃?”木白摇了摇手上被捆成小木乃伊的黄鼠狼,十分不解。
黄鼠狼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气的,脑袋一扭,吐出小舌头装起死来。
这它可就失算了,在木白面前,千万别以为装死就能逃脱惩罚,在云南这个物资贫瘠的地方,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都有其利用价值。
木白锋利的眼神将这只挺尸的黄鼠狼上下扫了一圈,这时候的黄鼠狼一身的毛发还是夏装,看上去又短又硬,完全不符合皮毛的需求标准。
不过如果说完全没有利用价值倒也未必……
他的目光落到了黄鼠狼迎风甩动的毛尾巴上。
说起来,木白以前听小伙伴不经意地说过,后世有个很有名的毛笔就是用黄鼠狼的尾巴毛做的。
嗯……看这条油光水滑的尾巴,应该能做不少笔吧。他弟弟也到了该学写字的时候了,小孩子手劲大,做个五六支备着应是也不过分。
对了,好东西还得分享给老师,说不定先生一高兴,可以免除掉一点他的作业呢?
木白缓缓伸出了禄山之爪。
翌日,木文揉着眼睛爬起床的时候有些惊异地发现自家大哥居然没有出门,而是坐在窗边就着天色正在忙活些什么。
“阿兄?”木文叫了一声,在爬起来之前,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手往被褥上一摸,立刻就高兴了起来,立刻暗中自夸,床铺是干哒,小文今天真棒,没有尿床!
这一发现让他起床的动力更足了,在木白放下工具走到床边时,小孩已经爬过第二道用枕头组成的防御堡垒了。
木白将弟弟抱了起来,帮着他用小帕子将脸蛋擦干净,又用柳条做成的小刷子细细剃了牙,这才给小孩展示了他忙活了一个早上的成果——一排按照高低整齐排好,尚且处于将干未干阶段的动物毛发。
“阿兄是要做笔吗?”木文一下子就认出来了,他还指了指那褐黄色的毛发有些小兴奋,“文儿帮阿兄梳毛毛!”
毛笔的制作其实算不上太有技术含量,步骤也比较简单,论起来也就选毛、清洁梳理、捆扎晾干、上胶打理这几步而已。
虽然在现代人看来可能不太能理解,但在这个时代,自己做毛笔就和现代自己换灯泡一样寻常。
当然,最顶尖的毛笔肯定是要找专业的匠人制作乃至于定制,但日常所用的笔基本都能自己做出来,毕竟这是一个能多会一点就能省下一份开销的时代。
木白跟着王老先生学习的第一课,就是学会了怎么用廉价的材料制造出笔墨纸砚这一整套文房四宝。
现在,他已经是半个熟练工了,两兄弟还能靠这挣点小钱呢。
这黄鼠狼落到他手里,还真能算是瞌睡遇着了枕头。
第11章
自先秦大将军蒙恬发明毛笔以来,毛笔的原材料随着各地物产以及承载的工具、油墨的材质变化也几番变更。
早期的毛笔多书写在坚硬的竹简木渎之上,因此选取的毛料质地也较为坚硬,多为鹿毛马毛,后期开始有了在绢帛上书写的需求,于是有了兔毫。
而等到唐宋之时,纸张作为载体渐渐普及开来,为了避免剐蹭纸面,坚硬的鹿毛马毛基本都被淘汰了,人们开始更多地使用兔毫以及蓄墨能力更胜一筹的羊毛。
云南此地的野兔数量算不得多,这些日子以来木白总共也就套到过三次。
兔肉加餐,兔皮经过处理做成了小斗篷,剩下一些边边角角位置的兔毛虽不多,但做上几支笔还是足够的。
其实因为南边有好几处天然草场以及本地游牧民族饮食喜好的缘故,云南的肉制品也多以羊肉为主。
虽然羊毛多是用来编织毛衣,但基数在,羊毛对比其余的原材料已经能说是廉价了。
因此,羊毛也就成了本地人制笔的主要原材料。
正因为最常用的两种原材料清洁后多是白色,木小文才会奇怪为什么这次自己阿兄找来制笔的毛毛颜色不一样。
木白将一撮塔状的笔头伸到木文面前,示意他摸摸。木文听话地伸出小胖爪,一碰之后立刻惊奇地说:“硬硬的。”
“对,给你学写字时候用正好,太软了不好着力。”木白捏了下他的指尖,换来了小孩一连串的笑声。
“阿兄,给先生也做个笔吧?先生要教阿兄念书的呢!”欢喜地笑完之后,木文十分有孝心地建议道。
还未等木白回话,小孩接着数了数正在晾干的小笔尖,又有些小担心地扬起小脑袋,圆溜溜的眼睛更是水汪汪的,“阿兄,鼠鼠的毛毛够吗?如果不够的话,文儿,文儿可以用阿兄的旧笔的,新笔还是给先生和阿兄用吧。”
木白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咻”的一下被射中了,随后便是一股酸甜的感觉渗了出来,他情不自禁地捏了捏自己的手,感觉从手心里就泛出了一阵麻痒感,现在特别想要抱着木小文用力揉搓几下。
人族的小孩子真是太可爱了,怪不得人类会热衷于繁衍后代啊啊啊!
木白捏了下小豆丁被他养得肥嘟嘟的脸颊肉,有些神秘地笑道:“不用担心,原材料管够,现在阿兄要继续忙了,文儿自己玩一会,然后我们一起去尔呷哥那儿吃饭可以吗?”
木文乖乖巧巧地点头,他甚至还主动给自己找了点活干,以证明自己不是在玩耍:“那文儿去喂阿花,然后带着阿花散会步。”
“行,别跑太远,不要靠近小溪,有危险赶紧喊哥哥,知道吗?”
“好~”小孩嫩嫩地应了一声,然后两只脚丫子在地上踩了踩,羞答答地踮起了脚尖,给了为自己忙碌的兄长一个又甜又大声的“啵唧”。
还没等木白反应过来,小豆丁便撒开小短腿跑开了。
这,这是谁教的?
木白木然地捂着自己被亲的脸蛋有些懵,人族的小孩真,真是……
好吧,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上,总是尿床什么的就原谅你啦!
话说回来,阿花是谁?
木白眨眨眼,走到门边探头探脑地看了出去,只见家里的小豆丁手里抓了一小把谷粒,正抠抠嗖嗖地一粒一粒洒在地上投喂家里新来的孔雀先生。
跟着小豆丁的脚步在地上啄食的孔雀吃着吃着就有些不满于这样的步调了,它决定变被动为主动,扑棱起了两片薄薄的小翅膀和大长腿,开始追着木文要求更多的谷粒。
这可把小孩被吓了一大跳,不过,木小文是个大胆的小孩,虽然害怕却还是勇敢地和孔雀战斗了起来。
一方虽然是幼崽,但正处于天不怕地不怕的时期,另一方作为少数不擅长战斗的禽类,打起来的场面可谓是极其的精彩。最后,还是木小文凭借着胡乱挥舞的小拳头以及骑在孔雀身上的无赖打法略胜一筹。
木白有幸看见了人类幼崽驯服换毛期孔雀的一幕,不由陷入沉默。
话说弟弟什么时候学会开笼门的?而且他是怎么知道孔雀吃什么的?
木白此刻就像是所有的普通人类家长一样,一边意外于自家孩子的学习能力,一边为自家孩子的成长感到喜悦,同时还有点幼崽急于长大的心酸,可谓百味交杂。
就在他伤春悲秋之间,外面大势已定,木文小朋友成功收获了跟宠一枚,木白也顺势将孔雀的地位从【可以利用的麻烦家伙】挪到了【需要看顾一点的家庭宠物】上,并且决定等他把手上的事忙完了,就去把孔雀窝再加固一下,顺便把边上的陷阱也做一下调整和升级,好应对接下来的挑战。
木白有九成把握那只没能吃到肉又被他薅秃了尾巴尖的黄鼠狼今晚还会再来,而且根据黄鼠狼打不过就要找家长的尿性,这次来的可能还不是一只。
如果是昨晚的话他可能还会觉得麻烦,但是今天粗略尝试了下狼毫手感的他已经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谁会觉得千里迢迢来送毛的小动物麻烦呢?这么热情的小动物一定是好孩子,必须多多益善,他可一定不能辜负了这份热情咧,明天再试试黄鼠狼身上别的地方的毛好不好使。
人族不是还有个成语叫集腋成裘,虽然他也不明白人族为什么看中了狐狸的胳肢窝毛,但说不定那也有特殊的效用呢,恩,可以拔一点试试,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对了,还有头颈毛,羊毫的话颈部就是很不错的取毛位置。此处的毛发不容易破损,而且保暖效果也较为突出,一般比较保暖的毛毛的吸墨性能也会比较好。
啊,这样说起来,肚皮毛应该也很不错。
算了,一个个试过来吧,反正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机会和资源都会有很多。
就在木白这边为了弟弟的学习工具绞尽脑汁,预备和一群黄鼠狼斗智斗勇并且薅秃狼毛的时候,一骑快马在想要离开乌撒路的时候被拦截住了。
马上的骑士被守城的兵士自马上扯下,扭压在了土路上,一只皂皮靴踏在了他背部,将想要仰起头的人踩趴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