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对了!你多学着点,你这样叫我以后怎么放心把总管的位置交给你?”
李全说完这句话,就把手伸了出来,“信呢?”
小安子把信给他。
“我一个人进去,你在外面等着,知道吗?”
“是。”
李全轻轻推门进去,又轻轻把门关上,他的武功也是不弱的,是以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进殿的时候,李全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上方的牌匾。
惟仁。
先帝亲手写的这两个字铁画银钩,入木三分。
先帝这样写,是希望下一任的皇帝能是个仁君,只可惜他没想到,当今的这位皇帝,虽是个明君,却在惟仁的牌子下面,做着世间最狠的事。
大殿里一片寂静,皇帝在床上躺着,有时处理朝政到半夜时,他就会直接在这里睡下。
离床不远的地方放了一把椅子,一个穿着黑色飞鱼服的男人坐在上面,抱着一把绣春刀,安静地看着一步步走过来的李全。
小安子虽在外面守了一整夜,但他是绝不会知道的——他绝不会知道锦衣卫指挥使在殿内守着皇帝,也坐了一整夜。
看见沈百终,李全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他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看,他把那张纸条从袖口中抽出,递给了沈百终。
百终,北镇抚司的鸽子送来的。
李全无声地比着口型,他自然知道沈百终看得懂。
“我已经醒了,有什么就也念给我听听吧。”
皇帝掀开明黄色的被子,抬手拒绝李全要过来服侍自己的意图,从架子上拿起衣服,给自己套上,又开始穿靴。
“你是何时来的?”
他虽没有说名字,但李全和沈百终都知道他在问谁。
“昨天夜里。”
“我记得我曾说过,叫你不要再给我守夜,任务结束了,你竟是不会自己回去睡的吗?”
沈百终不说话,安静地看着皇帝。
没过几秒,皇帝就一如既往地败下阵来,无奈地叹口气,“先说说信吧。”
“是陆小凤寄来的,关于金鹏王朝的事情。”
“他叫你去帮忙?”皇帝的眼神暗了暗。
李全连忙低下头去。
“是。”
“你想去么?”
“想。”
“那你还等什么?”皇帝笑了,“去找一匹上好的马,再去我的内库拿些银票,你就出发吧。”
“去吧,等你回来,约莫也就到清明了,我给你留些青团。”
清明这样重大的节日,关于祭祖皇帝竟是只字不提,只说要给沈百终留些青团吃。
“好。”
沈百终点头,把绣春刀提在手里,然后就要往外走。
只是刚迈出去几步,他就折了回来,把自己坐了一整夜的那张椅子搬到桌子旁边,才又出去。
皇帝看着他的背影,突然笑了,“他总是这么认真的。”
李全点头称是。
“朕虽想他就一辈子都呆在朕身边。”沈百终走后,皇帝终于换回了该有的自称,“可这紫禁城还是太冰冷了。”
“他活的又那样认真,朕虽是皇帝,竟也给不了他太多。”
“朕想他平安喜乐,朕又想他万事顺遂,只愿那些个什么陆小凤、楚留香能让他开心些吧。”
李全在心里叹口气,他终归是看着这两个人长大的,于是决定逾越几句话,“百终他虽有江湖上的朋友,可究竟是把皇上您看得最重的。”
“朕知道。”
皇帝推开窗户,用叉干支住,让窗外的春风能吹进南书房来。
“折子呢,去拿来吧。”
第2章 湖边偶遇
沈百终从御马监选了一匹马出来,牵着它走出紫禁城,走在北京城的街道上。
路上的行人看见他身上的飞鱼服,都纷纷害怕地躲开,其实锦衣卫本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他们的职责甚至没有监管百姓这一项,又岂会对百姓做些什么。
只可惜笔杆子是攥在文人手里的。
或者说,强者是不是天生就让人畏惧?
北镇抚司离得不远,沈百终很快就到了正门前,这次出去是下江南,没什么任务,倒也不必带什么手下。
这里当然修建的非常气派,北镇抚司有一扇又高又大的铁门,铁门是百炼精钢铸成的,专门防一些想不开的江洋大盗和杀手,最顶上的牌匾是当今皇帝亲手写的,自沈百终当上指挥使的那天起,这块牌子就挂在这里了。
正是这样大气宏伟的建筑,却是江湖人和王公贵族最害怕的地方,他们不光害怕里面住着的沈百终,也害怕北镇抚司的诏狱。
沈百终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门。
以他的武功,天下本没有什么能吓到他,也没有什么人能逼他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以他的性格,也没有什么能惹他生气,只是……
北镇抚司里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们捧着各色卷宗穿行其中,看起来一个个都忙得不得了,沈百终的轻功举世无双,推门时也拿捏了力度,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进来了。
只是那又宽又大的院子正中央竟然坐着一个老人,他没有穿飞鱼服,也没有做事,就只是躺着一个太师椅,在青石板地上来来回回地摇,竟也没有人敢叫他起来。
路过的锦衣卫有很多,在他身边经过时却大气也不敢出。
“你回来了。”霍香一看见沈百终眼睛就亮了,但他偏要慢慢地说话。
他觉得慢慢说话的人才像是个长辈。
“是。”
霍香当然不是药材,他是个人,是个男人,是个老人,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取这个名字的是他的师父。
他师父听说女孩名字好养活,又因为自己是个大夫,就为他取了个药材名。
沈百终每次都容易想到藿香正气水。
霍香叹了口气,从椅子上起来,拍拍自己的灰布衣服,“你才刚回来,难道就又要走?”
“是。”
“你要去哪?”
“江南。”
“去江南?江南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亲自去?”
“陆小凤被卷进金鹏王朝的事情里。”
霍香定定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突然从椅子下面摸出了一大包药来,他知道自己只要认真说,沈百终就一定会听的,“江南多毒虫,你莫要常去水边。”
“这是解毒的。”霍香把几包药分出来,又从袖子里拿出几个小瓶子,“这也是解毒的,你可以随身带着,若是陆小凤又被什么女人骗着喝了药,你也不用再东奔西跑了。”
这话听起来有十足的讽刺意味。
但陆小凤其实根本没有这样麻烦过沈百终,这大约只是霍香说的气话。
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沈百终的人。
所以进了诏狱的犯人,霍香简直恨不得给他们刷上几层辣椒水,然后再叫人用鞭子狠狠地抽。
这样一个老人,自然是没有人敢招惹的,若不是他不喜欢动,给他一个椅子他就能坐上三天三夜,他的医术连带着脾气恐怕早就在江湖上传扬开来。
之所以说他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是因为霍香已经十年没有出过北镇抚司的大门了,若是一个医生只在一个地方行医,自然也只能说他是那个地方最好的医生。
“陈绝音和张平野是不是已经去了江南?”
沈百终点头。
霍香看起来满意了不少,当他满意的时候,就又坐下了,坐下继续晒太阳。
他虽坐下晒着太阳,手上动作却不停,明明是那样小的太师椅,竟被他不知道从哪里取出半人高的瓶瓶罐罐来。
这大约什么病都治得了。
这就是沈百终有点害怕的原因,每次他要离开京城,都得带上这么多东西,偏偏他也不想拒绝。
这是老人家的心意,别人求他治病他也不肯的,更别提给出药来。
“你都带上吧。”霍香觉得药还是少了,可他一时间也做不出更多,“如果有需要,再用鸽子联系我,知道了吗?”
沈百终乖乖地点头。
“你有没有马?”
“有。”
“是不是皇上给的?”
“是。”
皇上给的自然是最好的。
霍香又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沈百终,确认他健康的不得了以后,才像是爬上岸的海豹一般卧着不动了。
沈百终把地上的东西拿起来,走出门去,他之所以要来北镇抚司一趟,就是为了要让霍香放心的。
霍香当然也知道他是为了让自己放心。
所以这样的沈百终,他怎么能不担心他被人骗了?
他怎么能忍住不关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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