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 第51章

  这话没错。

  楚留香一生从不曾杀人,乐善好施,义薄云天,不知多少次化敌为友,也不知多少次帮助别人度过难关,他的朋友虽没有陆小凤那么多,却也不少,若是楚留香死在神水宫,胡铁花和姬冰雁只需将消息散布天下,不出三天,就会有无数的英雄好汉聚集在这座镇子里,要替楚香帅报仇。

  沈百终更不必说,先不提他与楚留香是否是朋友,也不提他无人能及的武功,单说楚留香拿着他的腰牌,却还被水母阴姬所杀这件事,就已足够引起争端。

  身在朝堂,有些事已全部化为身份二字,不必说前因后果,也不必论什么人情世故,只求结果不问原因,看了锦衣卫的腰牌,还敢杀人,就是一种忤逆。

  为了保证朝廷在江湖人心中的威望,水母阴姬也是要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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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

  暴雨。

  雨打在地上。

  地上有路,路上有泥泞,泥泞上走着两个人。

  沈百终已被暴雨淋湿,但却还是稳稳地走着,如帘的雨幕好像根本影响不了他。

  黑漆漆的夜里下着雨,实在是很适合偷东西,很适合杀人的时候,只不过这种事虽常见,却也不是天天有的,比如这个夜晚,你就只能见到落汤鸡。

  走在沈百终旁边的那一位,就是落汤鸡。

  这雨实在很大,大到什么也看不见,大到从头发上落下的雨水都像是下雨,每到这个时候,陆小凤总是很羡慕和尚。

  雨滴落在地上,又重新溅起来,小而密集,直打人的鞋面,但你若是仔细去看陆小凤和沈百终的鞋子,就会发现他们的鞋虽湿了,却是没有泥的。

  这雨只能从上面打湿他们,休想越过轻功这道关卡去。

  陆小凤一张嘴,就是满嘴的雨,好像有人掐着他的脖子用水壶灌水一般,用的就是花满楼浇花的那一种喷头,“今天下午我们本有机会买伞的!”

  噼里啪啦的雨点声越来越急,如同鼓点,但沈百终还是听到了陆小凤在说什么,“可是我们并没有买。”

  “没错,谁也不知道会有这样的鬼天气。”

  陆小凤转头去看他,雨水确实很公平,是世上最公平的一种水,没有光淋他一个人,也淋着沈百终,水滴从他的头发上一直流到脖子里去,浸湿了黑衣,划过绣春刀的刀鞘,最后才从衣角一连串地滴下水去,简直和洗澡差不多,但你光听这个人沉稳的声音,哪里听得出他是在淋一场暴雨。

  “我们是不是快到了?”

  “已经到了。”

  狭窄的巷子里,客栈通红的灯笼高高挂起,对每个暴雨天来住宿的客人来讲,都是最吸引人的东西。

  两个人站在廊下等衣服上的水滴得差不多了,又拧干了头发,才推门而入。

  木门传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金九龄整理好衣服,放好油灯和碗筷,摆出一副惊讶的表情来,“指,沈大人!陆小凤!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金九龄?”陆小凤一走一个水坑,站了那么久,他仍在往下滴水,“你又怎么会在这里?”

  “当然是来查案!”

  金九龄站起来,往柜台上放下一锭银子,“小二,去弄一坛泸州大曲来,再做几个凉菜,几个热菜,别忘了拿两条毛巾过来。”

  小二本来正在打盹,已把头磕到了桌子上去,被叫醒后一脸不满,等他看见那锭银子后,就立刻变了脸色,笑眯眯地应了一声,把钱收入袖中,一闪身就进了后厨,好像生怕银子长腿跑了。

  “我本就要和你们一起查案的,你忘了么?”金九龄重又坐下,道,“沈大人把消息告诉我后,就与你一起走了,我是独自来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你们。”

  陆小凤也坐下,“这附近好像只有这一家客栈,其实也不算太巧。”

  “难道我就不能与你们套套近乎么?”金九龄大笑道,“要说不巧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我很不巧得没有被雨淋到!”

  陆小凤目光一闪,也笑,拿起筷子来就吃,他确实被雨淋了,这有什么好反驳的?

  “你这种贵公子,是不会懂我这种人的。”陆小凤摸着胡子,“你哪里会知道被雨淋湿的快乐?洗澡不用掏钱,这种好事可不是谁都能遇上的。”

  沈百终没有坐下,他把绣春刀放在陆小凤旁边,走到窗前卷起了竹帘。

  “沈大人是在做什么?”金九龄问道。

  “他在卷帘子。”陆小凤道。

  “我当然知道他在卷帘子,我问得是他为什么要卷帘子?”

  “为了应对刺客。”陆小凤淡淡道。

  “刺客?”

  “对,跟了我们一路的刺客。”

  庭院中有剑光一闪,雨中已突然出现一个黑衣人,只是一瞬,就到了沈百终跟前。

  他的剑和人一样快,冒着凌冽寒光的剑尖刺破纸窗,风一样的刺向了沈百终的眼睛。

第36章 刺客与死

  窗外暴雨如帘,笼罩住天地,刺客的身影在雨中模模糊糊,他的剑也模模糊糊,带着刺骨的寒意和杀气直袭而来。

  剑还没有到,已有几滴雨水在真气鼓荡下进了屋内。

  陆小凤拿起桌上的酒壶,悠然地给自己倒了一盅酒。

  金九龄看了一眼,霍然起立,刚要去帮忙,就被陆小凤按了回去。

  雨水碰到了沈百终手上,他的两根手指也已夹住了刺客的细剑,另一手去点他的穴道。

  黑衣人一惊,急忙扭转身子,踩在窗框上一个翻身,避开了沈百终的手,可等他去抽那柄剑时,却怎么也抽不出来,露在外面的眼睛起了血丝,剑也还是在沈百终的手里死死地夹着。

  “原来沈大人已学会了你的灵犀一指,是我瞎操心了。”金九龄叹道,“来,我们喝酒。”

  酒壶里已没有酒,金九龄倒了个空。

  “那小二怎么还不回来?”金九龄皱眉道,“我去催一催他。”

  金九龄起身去后厨的时候,沈百终已折断了黑衣人的细剑,把他的穴道点住,把人压在了地上。

  “谁叫你……”

  沈百终的话还没有说完,就住了嘴,因为他已经发现黑衣人的嘴里藏了毒药,而他也正要咬破这毒药,于是立刻伸手扼向地上这人的喉咙。

  沈百终的手刚伸出去,空气中就响起了极其细微的破空声,如果换作另外一个人,绝不会听得到这声音,不论换作是谁,都一定会死在这里。

  但是站在这里的人是沈百终,坐在桌前的人是陆小凤。

  陆小凤虽没有听到破空声,却看到了沈百终突然看向窗外的眼睛,便立刻扔了一只筷子过去。

  这是离他最近的东西,也是能扔过去的最好的东西。

  没有人能看清沈百终的动作,也没有人能看清那些暗器,当沈百终的手停下时,他的手里已多出了一只刺猬。

  木筷子做的刺猬。

  暗器上果然有毒。

  一根根钢针钉在筷子上,在灯光下闪着雪白的光芒,而这钢针的尖端,却都泛着青色,显然是淬了剧毒。

  这些钢针的力道极大,几乎可以将铁块当成豆腐一样随意射穿,若不是沈百终内力深厚,一根木筷子根本不能接下这些东西。

  这东西只会射穿筷子,然后穿过人的身体钉到墙里去,而且一定会全部没入,连一个尾巴都不会留。

  而人也会倒在地上,不出三息就会死掉,不过三日就会发出臭气。

  “这是暴雨梨花钉!”陆小凤快步走过来,道,“就是宫九用的那一种暴雨梨花钉。”

  两个人都没有动,他们都不打算去追那个用暗器的人,如此大的雨,如此诡异的暗器,出去追也是没有用的。

  “嗯。”沈百终应了一声,“你把他的毒药取出来。”

  即使是在刚刚那样凶险的情况下,他的手也还是扼住了刺客的喉咙,力度不轻不重,既不会叫这个人死了,也不会叫这个人咽下药去。

  陆小凤挽起湿漉漉的袖子,卸了黑衣人的下巴和面罩,在他背后一拍,就拍出一个鱼鳔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鱼泡,也是死士们常常藏在嘴里的东西。

  只有非常忠心的刺客才会在嘴里含着毒药,这代表着他们已随时愿意为主人去死。

  “自从五六年前起,你得了天下第一的称号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什么刺客要刺杀你了。”陆小凤道,“现在一见,我竟觉得有些稀奇。”

  沈百终捡起地上的断刃,放在陆小凤眼前让他看,“你有没有觉得熟悉?”

  “没有。”陆小凤老老实实道,“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剑,这剑未免也太细了。”

  “我在另一个刺客身上见过这种剑,他就是用这种剑的。”沈百终道。

  “谁?”

  “中原一点红。”

  黑衣人大张着嘴,目光一闪,划过一丝紧张去。

  “中原一点红?”陆小凤沉思道,“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中原一点红?他是不是偷了中原一点红的剑?”

  陆小凤一边说,一边就要去看看这人有没有易容。

  “他不是,中原一点红不会暗剑伤人,也要比他厉害很多。”

  “那么这是不是一个组织?很多刺客都有组织,都用同一种武器,也都练同一种武功。”

  “也许。”

  “我给你一个机会,你说出是谁叫你来的,这件事就当做没有发生过,我绝不会拦着你走。”沈百终看向黑衣人,“没有人会去追你,也没有人会去查你,你可以对你的雇主说任务失败,绝没有人会知道你做了什么,就连刚才那个在庭院里用暗器的人也不会知道。”

  黑衣人就好像是一个死人一般,直挺挺地躺着,动也不动。

  陆小凤笑了,“你可要想清楚,锦衣卫的诏狱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再硬的骨头也是不够用的。”

  “我也知道你不怕死,但有些时候,死亡也是一种解脱,诏狱里就多的是这样的人,他们就想死得很,只可惜并没有人会满足他们的愿望。”

  “你不一样,你还有选择的机会,这岂不是很难得?”

  黑衣人挣扎再三,还是应了下来,点了点头。

  等到他的下巴被安回去后,这位刺客才吐出沙哑的声音,“你们真的会放了我?”

  “即使不放你,你也没有别的选择。”沈百终冷冷道,“你最好相信我们。”

  黑衣人咬牙道,“好!我确实是一个有组织的刺客,叫我来杀你的人……”

  话还没说完,正说到关键的地方时,黑衣人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又变得铁青,口中吐出许多白沫来,喘了几口气,就瞪着眼睛死了。

  这一切的变化都实在太快,两个人想救他也已迟了。

  是谁干的?

  毒药不是已被陆小凤取出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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