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 第119章

  “为什么?”

  “因为百晓生不敢排。”上官雪儿道,“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很高傲,他们绝不会容忍自己被他人指点考量,更何况百晓生根本也搞不清楚他们的剑法之高。”

  燕十三眼里燃起两簇火焰,一字字道,“我也会成为那样的剑客。”

  说完这句话,他又问道,“陆小凤呢?楚留香呢?他们是第几?”

  上官雪儿回答道,“他们也不在上面。陆小凤的朋友实在太多,百晓生并不想得罪整个江湖。楚留香太过神秘,百晓生也没有排。”

  “更何况……”

  燕十三接道,“更何况他们的武功,百晓生也不懂。”

  “没错。”

  “既然如此,沈百终他……”

  上官雪儿淡淡道,“沈百终当然不在上面,百晓生只要还有一点点脑子,就不会写这个名字。”

  “他不是第一,谁是?”

  “天机老人。”上官雪儿道,“他用的好像是一根棍子。”

  “哦。”燕十三应了一声,想了想,还是问道,“第三是谁?”

  “就是李寻欢。”

  他们在谈话时,上官飞的腰已经直了起来,等他们聊完兵器谱时,上官飞已经坐下。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陆小凤并不喜欢金钱帮,他也不喜欢上官金虹,金钱帮扩张的这几年,已针对了许多江湖人和生意人,这些人中有不少就是他的朋友。

  而且他总觉得上官金虹太过傲慢,眼睛里只有权力,这样的人最不适合做朋友。

  陆小凤根本不能在他身上找出哪怕一丁点的义气来。

  所以他当然也很警惕他的儿子,尤其他是代替父亲来问好时。

  上官飞的表情还是很冷淡,他的语气倒是恭敬极了,慢慢道,“在下来这里,是为了接一个人。”

  “哦?”陆小凤笑道,“你要接谁?这里有谁能让上官金虹派你来接?”

  上官飞道,“林仙儿。”

  陆小凤不笑了,“你们认识?”

  “不认识。”

  “你们见过?”

  “没有。”

  “你为什么要来接她?”

  “不知道。”

  陆小凤皱眉道,“你凭什么接走她?”

  上官飞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来,恭恭敬敬地铺在桌子上,道,“请看。”

  沈百终偏头看了一眼。

  陆小凤也看了一眼。

  上官飞道,“这是因为她马上就会变成我的妻子。”

  沈百终想了一下,觉得这孩子结婚还挺早。

  陆小凤却直接跳了起来,叫道,“她,她喜欢的人不是李寻欢么?她还放出话来,要嫁给杀死梅花盗的人!”

  上官飞道,“我只知道我要娶她。无论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她都会是我的妻子。”

  看着沈百终,上官飞忽然站了起来,又鞠了一躬,道,“我到了这里,才发现兴云庄已被锦衣卫包围,所以才来请您允许我接走自己的妻子。”

  沈百终拿起那张纸来,递还给他,“我们还有案子要查,兴云庄只许进不许出。”

  上官飞的表情终于变了,“父亲要我一定在五日之内将林仙儿带回去。”

  沈百终道,“我可以给他写信,请他等一等。”

  上官飞沉默片刻,道,“他做出的决定,无论谁也不能更改。”

  陆小凤笑了,“结婚这种事情,早一些晚一些,没什么区别的。”

  上官飞还是摇头。

  上官金虹的话对他来说就是圣旨,他宁愿去死,也绝不会叫自己的父亲失望。

  沈百终问道,“如果我不同意,你怎么办?”

  上官飞掏出一把匕首来。

  陆小凤脸上虽还带着笑,身侧的手却已经准备要动。

  天下还没有灵犀一指夹不住的兵器。

  绣春刀也许有一把,但陆小凤知道这把绣春刀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斩向自己的。

  谁知道上官飞并不打算威胁任何人,他只是拿刀尖对准了自己,慢慢道,“如果您不答应,我就只有死在这里。”

  陆小凤又不笑了,抢着道,“你死在这里有什么用?”

  “没有用。”上官飞的声音还是很慢,“但是你们会记住我,你们会记住——因为自己的拒绝,导致了一个年轻人的死。”

  上官飞竟能用出这种方法来,光凭这一份心性,江湖上的年轻人就要被甩开一大截。

  沈百终提起放在桌上的绣春刀,一句话也没有说,径直走向门外。

  上官飞虽然也没说话,握着匕首的手却在颤抖。

  两人擦肩而过后,上官飞的手却不抖了。

  不光是手,他抖哪里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的穴道已被人点住。他的内力也被人封住。

  陆小凤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你的法子其实不错,只可惜还是太年轻了点,等你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生命的重要。”

  陆小凤想了想,又补了一句。

  “你也会明白拿自己威胁别人的愚蠢。”

第90章 金钱帮菜口铜钱

  陆小凤紧跟在沈百终身后出了门。

  上官雪儿和燕十三就呆在小店里,那附近都是锦衣卫,远比兴云庄里要安全,更何况独孤一鹤马上会出来陪着他们。

  之前的事情发生一次已经足够。

  太阳已完全升起,昨夜又下了点雪,巷道里的积雪本就没有融化,现在更是多了一层。

  陆小凤朝地上看了一眼,立刻就看到几行脚印。

  一行是那高个子锦衣卫的。

  一行是上官飞的。

  往后看,还有一行是他自己的。

  这三行脚印一行比一行浅,陆小凤的这行尤其参差不齐,好像是有人跳着走路,脚印忽浅忽深。

  沈百终虽走在陆小凤前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现象陆小凤早已熟悉,他注意的只是上官飞的那一行脚印,这些脚印都很浅——很浅就说明这人轻功很好,但是轻功很好的少年人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真正让他诧异的还是这些脚印之间的距离。

  它们好像是用尺子比出来的一般精准,绝不多一分,也绝不少一分。

  陆小凤当然也能做到这一点,可那实在是太痛苦,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自己能飞。

  有的时候他想学唱戏,有的时候他想学养猪,有的时候他还想学吹唢呐。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大步走、小步走或者跳着跑着,陆小凤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约束自己实在是活见鬼。

  他根本做不来。

  此时陆小凤就突然对上官飞有了一种佩服的心理,他也忽然更觉出上官金虹的可怕。

  上官飞展现出的样子,已很有规矩,很有毅力,竟已可以随时准备赴死。而且他是为了自己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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