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这一回,吃不好睡不香的,就成了公孙兰。
€€€€她岂止是吃睡不好?
都说了向晓久早已擅自越权将她开除人籍。
既然不是人,凭啥要给她人的待遇?
要知道如今这世道,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干下来,就年节里头能吃些细粮肉食的,那都不能算是贫苦人家的了。
就那么一个连人籍都没有、当宠物又嫌恶心的玩意儿,能还奢望着吃香喝辣、高床软卧?
别说和“九哥”比,就是路边的野狗,都比公孙兰如今的处境还要强一些。
野狗好歹还能和流浪汉争食。
甚至能仗着狗多势众将战败者也一并吃了。
而公孙兰呢?
公孙兰现在别说和野狗争食,就是给她一块狗肉喂到嘴边,她都咬不动了。
向晓久给公孙兰的十三枪,也并不都是突刺。
有一枪是直接横扫过去。
恰好扫落满嘴牙,顺带扫出一张猪头脸。
向晓久倒也不是存心虐待公孙兰的。
毕竟便是畜生,又或者畜生不如的玩意儿,向晓久都没有肆意凌虐的兴致。
只不过像公孙兰这个等级的危险人物,
抓捕到手之后,废除武功和其他一切可能被她作为武器的倚仗,
是不容延误的步骤。
公孙兰能恃之以行凶的,又绝对不只那一对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就直接被向晓久连着柴堆一并踩碎了的短剑。
公孙兰还擅用毒,用药。
还有一张比什么迷药都更要命的脸。
向晓久对她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必须的。
顶多就是手段稍微不那么温和。
但还是那句话,既然畜生不如,那就活该畜生不如的待遇。
不肆意凌虐畜生,并不代表要给畜生如同类一般的待遇不是?
何况畜生不如。
向晓久觉得自己对公孙兰还是挺好的。
连敲碎她满口牙之后,都惦记着每天至少给她喝三碗粥。
还都是筷插不倒的稠稠的粥呢!
虽不是啥细粮粥,却也保证没霉没烂的。
多少百姓都没能一天喝上这么三碗粥?
远的不说,就说那个老婆子,别说一天能喝到三碗,就是家里人€€€€
不用算她这个老太婆,也不用算几个还当不得劳力的小毛毛,
只要壮劳力能保证天天能有这么浓稠的三碗粥,老婆子能舍得只为了那么一篮子栗子,就把自己换了?
就她那么个连家里活计都干不动的老婆子,谁还乐意要她?
愿意要她的,天知道是要准备将她怎么着?
别看老婆子没啥见识,神鬼志异乡间传说也听了不少,就从公孙兰手里接过那一篮子栗子的功夫,她都不知道给自己脑补了多少种死法了。
要活生生吞吃都不是其中最恐怖的一种。
然而老婆子还是把自己换出去了。
那生活得难到什么程度?
最起码的,总要她觉着,自己再硬要活着,也只能将儿孙拖得快没活路了的程度吧?
否则但凡有活路,谁会想死呢?
便是要死,但凡不是实在没法子了,谁还能乐意死在个连说话都听不明白的地界儿啊?
落叶尚且想着归根。
何况那么个一辈子就没走出过家门十里地的老婆子了。
此间百姓生活如此艰辛。
公孙兰这种恶贯满盈的被抓捕归案,还能天天这么三碗粥。
向晓久觉得自己都快宽容成圣母莲了。
然而就是这么着,居然还有更圣母莲的冒出来: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明明连马儿都能给吃得那么好,待这妇人却如此苛刻!”
向晓久实在想不到随便路边茶寮歇一歇脚,都能听着有人怜惜公孙兰的,
原待不理会,
转头一看公孙兰如今还没消肿的脸,和一张因着掉了满口牙、瘪了进去的嘴,
又看开口的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公子,脸上虽有些不知世事的娇憨,倒也不是什么被美人皮迷了心窍的色胚子。
少年人身边一个老管事模样的,见向晓久看过去,连忙躬身行礼:
“大人您别见怪。
我家少爷年幼,素来只在学院中读书,并不大出来走动,也不知道这外头世事艰难、人心叵测,只见着这妇人此时狼狈就心生怜悯……
有冒犯之处,还请您见谅。”
向晓久眯眼打量这一主一仆,并另桌坐着的几位高大汉子两眼,点点头:
“这人的心肠,能存几分柔软良善,原也是好事。”
“只不过好心之前还是要先看清些人事,这世上需要良善人搭把手的太多了,白将好心喂了猪狗都不如的玩意儿,就未免可惜了。”
那少年公子给自家老管事拉着低声一通劝,倒也知道自己方才莽撞了,红着脸冲向晓久作了一揖赔罪。
可坐了一会儿,又着实好奇那囚车里的妇人是怎样的猪狗不如。
瞧着向晓久面色温和,还有心情拿出糖块儿喂马,就忍不住凑过来打听。
公孙兰的事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除非案情特殊需要,暂时不适合公开的之外,天策将士就没有为罪犯粉饰的习惯。
向晓久又喂了那拉囚车的驽马一颗糖,再拍拍还要撒娇的“九哥”两把,回头给自己倒上一杯茶,就把公孙兰的丰功伟绩说了。
听得那少年公子目瞪口呆、瑟瑟发抖。
毕竟红鞋子随着那张引得朝廷江湖各方大佬都行动起来的海捕文书,也算名扬天下了。
尤其公孙兰,连少年公子这么个一看就是不知世事的少年人,也是一听到向晓久提了个名,就恍然大悟、连道难怪。
但海捕文书上提到的恶行,一来只能重点提最可恶的那么几桩,二来就那么几桩都只说得言简意赅。
哪里能有向晓久这会子说的生动详细?
少年人听说那老婆子的遭遇就面露不忍,再看公孙兰也彻底没了最后一丝怜悯之色、纯然厌恶了。
再听到如今聚集在西湖畔等着看仇人枭首的那些可怜孩子们,和更加可怜的、连活着等到这一天都没福的其他孩子……
哪怕向晓久对他够体贴的了,像是那个跟野狗争食、最终却成了狗粮的孩子就只是一语带过,全不像对着薛冰欧阳情几个那样怎么刺激怎么来,少年公子还是听得心有戚戚。
再看囚车里的那位,别说怜悯了,就根本没觉得自己见着的是一妇人。
罗刹恶鬼都不及她!
这会子再听得向晓久说:
“九哥说是马儿,却是打他父母那一辈,就随我征战沙场、出生入死过的;
九哥虽说生了个好时候,不用再上战场了,却也是我的好伙伴,我并不以畜生待他。”
“至于拉囚车的那匹马,就算是寻常畜生了吧,好歹这畜生还充当人力,兢兢业业着干活儿呢!”
“就是比囚车上坐着的那个畜生不如的待遇好些,又如何?”
少年公子也不觉得有哪点不在理的,倒将心思都放在向晓久那句“征战沙场、出生入死”,再看向晓久时,那真是满脸迷弟样。
临了那老管事催着他:
“老爷那边原不叫您去,您既然执意要过去,就该赶着点儿,多少给老爷搭把手,叫老爷也安安心,
他虽说眼睛不好使了,少爷们一个个的却也都大了,不只大少爷能顶起门户了,咱们小少爷也能为父分忧、为兄分担了……”
那少年才和向晓久依依惜别,却还缠着要立下他来日家中琐事忙完,北上读书的时候,去向晓久家中拜访的约定。
向晓久瞧他这般有趣,不只给了他宫九京郊别院的地址,还随手给了他三小瓶子药。
实在是这新迷弟瞧着又傻又痴的,听着家里头仿佛还除了什么事,叫他家长辈瞎了眼又险些破了好大一笔财的……
就好歹给一点儿小玩意傍身吧。
向晓久辣手摧花了,然而既然不干人事,凭啥享受人权待遇?
至于少年,少年是原创人物,但和原著人物是有关系哒,就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猜着莫莫是打哪个角色身上衍生出来的啦
第三十四章
向晓久还不知道自己不过是随手给了点儿粉丝福利,结果就真救了那华姓少年一条小命,顺便还把个公门之中的某个大祸害给清除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