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常年穿着格子衬衫(花色不是红黑格子就是红蓝格子)、连帽汗衫、宽松的牛仔裤、帆布鞋,一个月固定去理发店一次,剪五年都没变过的发型,最大的喜好是玩电脑和泡图书馆,被无数认识他的人或嘲笑或调侃的叫“Nerd”(书呆子),但他可是个脾气温和的、有思想的、爱干净的“Nerd”,当然也会期待未来的舍友是个和自己志趣相投……起码不要是个非常难相处的家伙,毕竟哪怕二年级重新分配宿舍,他们也要在一起过上一年呢。
联想到自己在开学前递交的住宿申请,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又想,他自己已经很明确的表态最讨厌哪类型的舍友,新生主任应该不会故意分给他最糟糕的选项吧?
说到这里,就要讲一下哈佛的新生住宿制度:哈佛新生并不是按学院专业集体安排住宿,也不是由计算机按照新生名单完全随机分配,而是由新生主任们一间一间宿舍的来进行细心搭配的。
入学前的夏天,伴随哈佛大学的入学须知和账单,邮寄到新生们手里的还有一份住宿申请表,新生们需要详细填写这份重要的表格,因为这关乎到他们大学第一个学年、甚至是整整四个学年的生活,申请表内容包括新生希望自己有几个室友、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特点、社交习惯等等一大堆的个人问题,申请表寄回哈佛大学后,新生主任们会根据这些表格,小心翼翼的将近2000名新生分配到17栋新生住宿楼的数百间2-6人宿舍里,并尽可能的确保每一间宿舍的新生们都是互补搭配、志趣相投的。
等第一学年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年级学生将会被重新分配到13个2-4年纪宿舍楼群里,二年级开学的时候直接去新的宿舍报到就行了,而他们的一年级住宿楼也会留给下一届的新生——这时候学生和一年级时的舍友是不是投缘就非常重要了,投缘的话,他们可以一起提交住宿申请,2-4年纪的时候仍然住在一起,但如果不投缘的话,等待他们的将是一次重新分配,这次分配就没有新生主任再进行苦心搭配了,第二次是完全随机的。
等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将衣服全都挂好后,宿舍的门再次被推开了,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拖着个巨大无比的行李箱。
‘噢!’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在瞧见年轻人正面的时候就愣住了,他忍不住想:‘这就是我的舍友吗?可他看起来应该被分去艾略特楼。’
艾略特楼是哈佛十几栋非常有名的本科生住宿楼之一,翻版牛津、剑桥的建筑风格,以居住生几乎全是来自纽约、波士顿等几所大城市贵族私立高中的社交精英,楼友间人际关系“比哈佛还哈佛”,冷漠、势力和热衷于俱乐部而著称。
没错,哈佛每栋住宿楼都有自己的文化,因为就连最希望哈佛学生能够互补长短,共同进步的新生主任,也不会随意就将一个出生于基督教家庭的忠实信徒,和一个坚定甚至是偏激的无神论者分到一个宿舍里,因为新生主任对哈佛新生住宿申请表充分尊重,使得居住在一栋住宿楼里的学生大多兴趣相似甚至相同,久而久之,每栋住宿楼都形成了自己各不相同,但又独具特色的风格,像是亚当楼的学生热衷于举办各种盛大的体育赛事和化装舞会,洛厄尔楼崇尚英式复古,他们的华尔兹舞会和春季酒神节很有名,而艾略特楼的住宿生几乎全是社交界的精英分子,还是出身良好的那种。
其实推门而入的年轻人穿着打扮并不过火,起码不是哈佛很多自诩为精英中精英的富家子弟那样矫揉造作,就连天热了挽起衬衫袖子也要刻意折上三折的穿衣风格,不过没有外套遮挡的简单白T-shirt完美的勾勒出上身曲线,饱满的胸肌将T-shirt上半部分撑的满满的,腰肢却看上去细而柔软,不像其他那些健身教练或健美冠军的肌肉,坚硬又粗粝透露着浓浓的雄性气息,它们的线条是柔和而清新的,就像来人那张几近完美,却似乎因良好教养而并不显得咄咄逼人的英俊面孔一样。
莫名的,克里斯托弗·迪克森还觉得眼前这个人有点眼熟,像是在哪里见到过。
“嗨,我是威廉·布兰德利,英国文学专业,来自洛杉矶。你就是我的舍友吗?”
几乎不带什么口音,听不出来自哪个城市,硬要说的话,就是带着一点听起来出身教养都很好的口音——但等年轻人伸出手,并且态度友好的打了招呼后,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却是松了口气,比设想的好多啦,虽然看起来像是艾略特楼的人,但是说话行为并不像。那些读私立贵族高中的富家子弟,才不会对一个穿着长相都很Nerd的人说话这么友好呢。
“是的,我是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商学院MBA,来自旧金山。你,呃,你可以叫我克里斯。”
“哈,又一个克里斯,其实我还有一个叫克里斯的朋友。”威廉想到刚刚在地铁站才和自己分手的新朋友克里斯托弗·埃文斯,充满歉意的对面前这个舍友克里斯笑了笑:“为了避免把你们两人弄混淆,我可以换一个称呼吗?”
克里斯托弗·迪克森耸耸肩:“克里夫,托弗,叫哪个都行,只要别叫我Di/ck。”
“Di/ck”除了被用作人名“迪克”外,在俚语里有时候也用来表示阴/茎。
威廉大笑起来:“我不会这么叫你的,放心,那么,托弗?”
“没问题。那我该叫你什么,比尔?威尔?威利?比利?”
“我的朋友们都叫我威尔。”
“好的,威尔。”克里斯托弗·迪克森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比你来的早了一点,所以先选了床位,如果你更喜欢靠窗的话,我们可以换过来。”
“没什么,托弗,靠近门的床位也正适合我,我有早起跑步的习惯,你每天要一起来吗?”
“呃,不用了,谢谢。”克里斯托弗·迪克森跟天下所有的“Nerd”一样,对待运动的态度是能少就少保持身体健康就好:“既然要成为舍友一年,我想我们应该商定一些宿舍公约?像是清洁和带伴回来之类。”
“我也正有此意。”威廉非常愉快的回答说。
接下来威廉和迪克森,不,托弗一起制定了宿舍公约,虽然目前只有“浴室轮流打扫”和“不带异性回来过夜”这两条。
通过短暂交谈,威廉发现自己的舍友是个非常有见识、学识也非常渊博的学霸。虽然对方相貌平平无奇穿着随便,但只从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刚刚从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专业毕业,到哈佛来读的又是MBA专业这一点就能发现——哈佛是全球最好的大学之一,而MBA又是哈佛最好的专业之一——人不可貌相,克里斯托弗·迪克森最起码也是智商非常高的那种人。
而或许是旧金山出生长大的缘故,克里斯托弗·迪克森虽然在哥伦比亚念哲学,来哈佛读MBA,但他本人对科技、机器甚至是游戏都非常感兴趣,一旦谈论起来就滔滔不绝,手舞足蹈的非常兴奋。
这种状态莫名的令威廉感到熟悉,他想起了一个后世会大红大紫的词“Geek”(极客) ,想起来他曾看过的一部电影,和电影里的那些人。
是哪部电影呢?
噢,对了,《社交网络》。
☆、哈佛生活 上
将衣服全挂在衣橱里, 并用书本相片唱片机新床单等东西将宿舍整理的更加温馨整洁后, 威廉和克里斯托弗·迪克森一起去餐厅吃饭。
半路上威廉顺道去了一趟邮局, 寄出去很多张哈佛明信片, 主要是为了告诉亲人朋友们自己的新住址。
克里斯托弗·迪克森看着威廉买了将近二十张明信片, 不停的写写写,半是惊奇半是羡慕地说:“哇哦,你朋友真多。”
朋友也是分很多种的,一起在图书馆学习的,一起运动参加派对的, 可以互相倾诉烦恼秘密或不能的, 每周至少一次通话或几个月都不打一次电话的……像是换了新地址就寄明信片告知这种, 真的算是比较亲密的朋友关系了。
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再次感觉到了舍友和自己的不一样:威廉·布兰德利看起来就像是热衷甚至是享受社交的那种人。
“其实我并没有刻意的去交朋友。”像是熟知迪克森所思所想一样, 威廉说:“不过因为工作的关系, 我总是能认识各式各样不错的人, 只要保持联络,久而久之,大家就变成了朋友。”
“工作?”克里斯托弗·迪克森不解道:“是指在咖啡店打工的那种吗?”
“我是一名演员。”看到克里斯托弗·迪克森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 威廉大笑道:“耶, 没错,好莱坞演员。”
“怪不得我看着你总感觉有点熟悉,还以为是错觉呢, 不过现在看来,我之前肯定看到过你的作品。”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在震惊过后,反应非常迅速地说:“我不关注时尚, 不常去电影院,也很少租DVD,这样还能在看见你的时候觉得熟悉,你肯定拍过非常不错的电影。”
威廉尽量让自己保持淡定,但嘴角的一丝笑意还是泄露了他的得意:“或许吧,虽然我作品还不多,但我很以它们为豪。”
“快告诉我你都拍过什——等等,你刚刚有给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寄去一张明星片!那个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最近跟《终结者2》导演卡梅隆一起拍海难片的?”
威廉摸摸鼻子:“如果你再细心一点看报纸,我的朋友,你应该能发现卡梅隆的‘海难片’演出名单上还出现过我的名字。”
这次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嘴巴大张的时间足足有五分钟——长到邮局工作人员怀疑他是不是突发了某种面瘫类诡异疾病而走过来询问。
“难以置信,我有一个好莱坞明星舍友!”
所谓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是谁说Nerd们都很沉闷死板的?起码克里斯托弗·迪克森的这一生吼,就足以震天动地,令方圆一百米内的所有雄性雌性生物都投来了诧异的目光。不少人更是顺着克里斯托弗·迪克森的目光,看向了威廉。
刚好明信片也已经寄完,威廉连忙拉住克里斯托弗·迪克森的胳膊,将他带出邮局。
“抱歉,我太激动了。”快到餐厅门口的时候,克里斯托弗·迪克森终于缓过神来,歉意道。
威廉耸耸肩,无所谓道:“不用这么抱歉,我其实不算什么大明星,哈佛的氛围也决定了这里不会出现狂热的追星族,身份被戳破也没什么,顶多是被人像看狐猴跳舞一样好奇的围观几天就结束了。”
克里斯托弗·迪克森叹气:“你说的我越来越内疚了,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