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巧,梁山伯带着书童来了,她立刻奔了过去:“山伯,好久不见。”
谭昭碰了碰旁边眼神非常犀利的八哥哥:“收一收,眼睛里长刀子了?”
“哼!”
谭昭失笑,刚要再调侃两句,有人却拍了拍他的肩头,他一转头,看到负手站着的锦衣少年郎:“哎呀几日不见,文才好像又长高了?”
马文才:“……可否借一步说话。”
“可以啊。”谭昭跟祝英齐说了一下,便同人循着山路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这才开口,“怎么了,要送我新年礼物吗?”
“不是。”
谭昭假装垮了肩膀。
“祝疏之,你就真不知道王家在找你吗!”马少年都想替人洗洗脑子了。
“略有耳闻。”
“你可知道他们寻你做什么?”
谭昭摇头。
“王右军病了。”
王右军?那不是书圣大佬?谭昭想了想,终于从角落里挖出了书圣王羲之的生卒年,好像……就是今年。
王家是庞然大物,即便王家这一脉的人多是和善,马文才也忍不住担心:“你可千万别像前几日那样傻愣愣地送上门去,王家这般大张旗鼓,必定是重症,倘若治不好……”
谭昭翘着面前神情紧张的高大少年,脸上笑容忍不住更盛了一些:“文才,是在关心我吗?”
“你在胡说些什么!”音量都往上飙高一个度。
谭某人立刻低头失落状:“是我自作多情了。”
马少年这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差点没把他给憋死,支支吾吾了半点,才开口:“反正你知道就行了,我去上学了。”
说着,便气势汹汹地离开了,那步子跨得飞快。
“我知道啦,多谢你的好意。”
谭昭确定对方听到了,这少年真是别扭,咋还越走越快啊。
系统: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脸皮那么厚?!
[你走!]
送完妹妹,书院不留客,两兄弟就下山去了。祝英齐决定回家跟祝老爹阐述梦想,谭昭便找了个要寻摸矿石的理由留在了郡城。
“当真要铸剑?”他还以为七哥随便说说的。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你入伍,必定送到。”
祝英齐当即非常感动:“七哥,你真好。”
于是挥手告别,谭昭目送人消失在远处,才吊儿郎当地逛起了街。这会儿冶铁自然比不上后世,矿石却卖得贼贵,简直价比黄金啊。
这点,当然要归功于寒食散这只小妖精。
以点带面,要以前矿石值几个钱?现在被炒得虚高,谭昭瞧了一圈,卖的都是些他不用上的,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黑市。
不过还没等他寻摸到黑市,居然非常凑巧地碰上了王献之少年。
“诶,好巧啊!”
与笑容洋溢的谭昭相比,王少年瞧着就落寞灰暗许多了。
“疏之,你来了。”
这整个人,丧得可以啊,谭昭看人手里提着不少艾叶,重阳节还早着吧?
王献之却是将艾叶藏了又藏,才扯出一个笑容来:“因有些事,子敬便先走了。”
“诶——”
怎么跑得这般快,他又不是妖魔鬼怪!
谭昭走了没两步,忽然就记起了一桩事,这原不是他该管的事情,但想了想还是返身追了上去。
修道之人,要寻一个普通人的气息,那自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即便王献之为了办事,并没有在家中,但还没等他下定决心开始,祝疏之就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子敬,别做傻事。”
王少年温润如玉,对谁都和和气气的,也从不多言,风流蕴藉世人皆知,此刻却难得暴躁,语气非常冷厉:“祝兄不请自来,还请离开。”
谭昭倚在旁边的廊柱上,望着廊下已经脱了靴子的少年郎,旁边是药店已经处理过的艾草:“艾灸既不会要命,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王子敬脸色显而易见地难看,似是压抑久了,终于爆发出来:“那我该怎么办!疏之,你教教我好不好!我根本不想做什么驸马!”
果然是这桩事,不过他记忆中好像没这么早,哦对,今年书圣去世,少年郎还要守孝的。
如今此事还未声张,谭昭只能假做不知:“子敬你不是早已成婚?”
这事儿,有些难以启齿,要搁以后礼教还在,哪家的皇帝都做不出逼臣子的儿子离婚娶自家女儿这种事,毕竟皇家即便权力大,也要脸啊。
也就是这会儿,大家都不要脸,皇室想给自家公主找个条件好的驸马,这有错吗?司马家觉得自己一点儿错都没有。
当然要搁以前王导、王敦都在的时候,皇家也不敢这么做。
世家盘根错节,也有起起落落,如今王羲之病重,王家小的一辈还在成长,也难怪司马氏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逼人离婚了。
还有大概就是,王谢两家的名头太盛,现在这会儿挺太平,司马家也想用这个来压一压世家的风头,好让天下人知晓,这天下还是姓司马的。
即便是声名赫赫的王家,即便你已经成婚,文采斐然,他司马家的公主看上了你,你就得离婚麻溜地来娶他家的公主。
怎么说呢,手段这么幼稚,难怪药丸。
王子敬断断续续地说完,望着艾叶出神。
“所以你便想烧残自己的双脚,好让那公主死了这条心?”
没回答,但显然是默认了。
“那还不如让人放消息出去,说你天生有脚气,喜欢抠脚抠鼻屎呢。”
……这也太狠了吧?!
王少年瞪大了眼睛。
第120章 玄不改非(十七)
见人好像一副要当真的模样,谭昭赶紧开口:“你可千万别当真啊, 我说着玩的, 就像你烧伤了自己脚, 这些都是不痛不痒的东西,没用的。”
残忍又直接, 王子敬看着地上的艾叶,难免有些绝望。
“……其实我也知道,但倘若我什么都不做, 那就真的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一直乐观潇洒的少年垂下了头, 像是挣扎的小兽一样。
即便是世家出身, 少年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王子敬心性善良,不追逐名利, 这种时候也只会选择伤害自己来换个成全。
气氛一时凝滞, 好像除了认命, 他再没有任何的法子。
父亲乍闻此事, 气得重病,说宁死也不会让幼子去做这等背信弃义之事, 家中兄长皆为了回护他愁得睡不着, 这等消息, 他都不敢告诉尚在孕期的夫人。
父亲身体本就不好, 若再气下去, 王献之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冰凉了。
“要想打消皇室的婚约,只有一个法子。”
“什么法子?”
谭昭捻着腰间玉佩的环穗,开口说着:“倘若你公然自残, 即便对外说是不小心造就,但大家都不是傻子,你如此做,就是在打皇家的脸,只会起到反作用。”
“我……”
“但如今此事还未传开,舆论还未起,如果让皇室认识到,你与公主结亲,于皇室是一件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那么不用你拒绝,皇室自然会收回旨意。”
这是公主看上王献之的事情吗?是。
那完全是吗?必定不是啊。
人王献之少年有妻有娃,虽然娃还没出生,但人生幸福,凭什么你公主看上他,他就必须休妻娶你啊?还不是因为有政治利益。
说得残忍直白些,王少年这段婚姻,只是政客们博弈的“牺牲品”。
有那么一瞬,王子敬像是看到了曾经魏蜀吴三国鼎立时,那些谈笑间智谋天下的谋士一般,难怪父亲会说能写出这般文字的,绝非池中物。
交浅言深的道理谁都懂,更因如此,王子敬才更加感激对方这一番话。
“疏之,谢谢你。”
谭昭挠了挠头,全没方才的镇定样:“哎呀我随便说说的,子敬你此次来郡城,应不是买艾草这么简单吧?”
兄长们都体谅小弟,王献之是来郡城寻访名医的,只是这位名医自从他山苑一鸣惊人后,就消失在了人前。
若他早知道,必定在他山苑的时候,就追下来与之攀谈了,如今也不会在会稽城中大海捞针了。
谭昭摸了摸自己暖和的小马甲,抱紧了自己。
系统:我以为你很想救你书圣爸爸?
[是啊,但得换个身份,祝英玄有家有口,万一被人利用,对祝家人不好。]
谭昭虽然心非常大,但也是有考量的,如今这个时代世家当道,人在家族,身不由己,很多人会将一个人的错归结到整个家族,他这人浪逛了,很容易招惹麻烦,这也是谭某人为何频繁换脸的原因。
有小马甲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系统:你也知道自己很会招惹麻烦?!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的吧?
[滚吧你。]
系统麻溜地滚了,谭昭刚要告辞离开,王少年将鞋袜穿好,突然冷不丁来了一句:“如今想起来,那位神医的气质,倒是与疏之有些相似。”
“!!!”他不想脱马甲!
“同样疏狂恣意,让人歆慕得很。”
谭昭抽了抽嘴角,眼神有点儿发飘:“子敬过誉了。”
“没有过誉,疏之绝当得起这四个字。”比许多放达之士更担得起。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皮,于是非常坦然地接受了未来“书小圣”的绝美称赞,可以说是脸皮非常厚了。
制止了青少年自残,谭某人上街打了二两黄酒,提着回了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