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带。”
“哪吒?”谭昭探头看天。
哪吒从云头落下来:“没带, 我看到了,武成王只带了一千家将。”
谭昭陷入了沉默。
“怎么了?”
“……就在刚才,我接收了一个烫手山芋。”
“啥玩意儿?”
这用兵的人就是鸡贼,从黄飞虎当年私放姬昌就能看出,接到他的信先发制人擅离朝歌,这个罪名可大可小,但老父尚在朝歌,这就不算什么大罪名。
还有闻仲,谭昭啧了一声,看了一眼住了好几个月的宅子:“孔小将军,老夫要搬家了。”
“哈?”
谭昭说得冠冕堂皇:“哎,我们父子俩吃你的住你的,多不好意思啊,也是开了春,老夫准备去找个地方养老了。”
孔宣&哪吒:我就静静听你说瞎话jpg。
“别这样,咱们热情高涨一些啊!”
“哦。”两脸冷漠。
哪吒的兴致仍旧不高,但比刚到时,已经好了许多,几岁的孩子能有什么忧愁,谭昭猜都能猜到小朋友是为何而低落。
他忍不住摸了摸小哪吒的小啾啾:“这样,等我搬了家,给你留一间屋子,你随时都可以来住,怎么样?”
“搞得小爷好像很稀罕一样。”小小的嘴角,微微翘起。
“那本座呢?”
“有,都有!”
既然都有,就必须得是座大房子,谭昭想了片刻,便决定自己炼制一座宅邸,刚好试炼一下他的锻造能力。
“不错的想法,有酒的话,可以帮忙。”
哪吒立刻举手:“小爷也可以!”
炼制宅邸,可比造一个独立的空间简单许多,只要有材料,炼制其实是不成问题的,谭某人自己穷得很,且有两个非常富有的“朋友”,一个仙二代,自带BUG,一个出身名门,有个贼有钱的师父,于是这个宅邸,只用了半月的时间,就造好了。
“你这房子,很有些新颖。”
孔宣看了半天,蹦出来这么一句话。
“那是自然,住就要住得最舒服,虽然我不大赞同纣王造摘星楼的初衷,但高楼有时候住得确实会让人快乐许多。”
孔宣表示不懂:“这有何难,托举在空中不就成了。”
咱们俩代沟太大,没法聊。
聊是没法聊,但孔宣这只鸟显然很喜欢软软的沙发,不仅找了自己喜欢的绸缎来铺就,还趁着谭昭不注意,悄悄搬了一个回自己家。
房屋“竣工”后,谭昭就将之炼制成了一个法宝,虽然等级比较低,也没有多大的防御能力,但就能随身携带这一点,就让人非常满意了。
“你准备搬去何处?”孔宣问道。
谭昭这人天生喜欢热闹,他是绝不会忘深山老林里搬的,安全是足够安全了,但远离人群,日子就是过成了诗,也没什么劲。
再说林泉是人,以后要一步步步入社会,谭昭并不准备干预太多的。
“唔,要不抓阄吧。”
……要不要这么草率?!
但事实上,就是这么草率,谭昭翻遍了疆域图,找了十个宜居的地点,说实话这会儿的疆域图其实并不大。懂点历史的人都知道,夏商周,夏在前,商在后。
但其实论说起来,夏和商是有一段并存时期的,只是后期商发展得好,夏一般般,商就把夏给吞了,抛开朝代的束缚,你也可以理解成为一个部落吞并了另一个部落。
最初的夏,疆域集中在今河南区域,而到了殷商一步步逐渐扩大,在妲己没来祸祸纣王之前,纣王虽然爱美色,但他同样也喜欢拓展疆域。
如今商朝几乎有一半的疆域,都是纣王率领将士打下来的,这也是为何纣王近些年如此“作”,却仍有忠臣良将效忠他的原因。
唔,话扯远了,现如今的商朝控制的地方主要还是集中在黄河流域,但足迹却已踏至东南各地以至于远至广东。
“你确定去这里?”孔宣看着结果,忍不住调侃道。
这地儿也太偏了吧,再往南一点,都要出殷商地界,去防风氏的地界了。
谭昭却觉得不错,这搁以后,可是鱼米之乡,他其实想念大米很久了,虽然金仙修为可以让他不用吃饭,但……口腹之欲在所难免嘛。
“当然,你觉得我不行吗?”
孔宣拍了拍谭昭的肩膀:“行吧,有空去看你。”
而就在谭昭快乐的搬家后,黄飞虎也终于孤身一人回到了朝歌,朝歌城外,早有黄家的心腹将军在此等候。
待第二日太阳升起,黄飞虎就入了朝歌,但……怎么说呢,他来的也太是时候了,因为王宫里,三只狐妖大展神通,纣王疲于后宫,根本没空管他。
这会儿孔子虽然还没生,但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个道理却是很通用的。
三只狐狸迷惑纣王,又没有妲己会收敛会玩手段,从前的黄飞虎和比干敢烧轩辕坟,如今的闻仲就敢直接杀了三只妖孽。
他原本想亲自动手,却在看到黄飞虎归来后,选择将这件事交给黄飞虎。
这可以说是政客的博弈,也同样是对官场好友的一种“挽留”。
但人的算计,永远没办法预料到将来的模样。
“什么?”
孔宣再次道:“黄飞虎死了。”
谭昭觉得自己的耳朵可能已经离家出走了:“怎么死的?”
“纣王又开夜宴,炮烙奴隶以供取乐,闻仲使计让妖狐显出原型,黄飞虎趁机将三只妖狐尽数斩杀。”
“然后呢?”
“然后,妲己流产了。”
谭昭瞬间就懂了:“所以,纣王就下令将黄飞虎杀了?”
“非也非也。”孔宣摇了摇头,“应该说,是妲己假传纣王法旨,黄飞虎算是自戕。”
“……我听着你的口气,似是还有下文?”
孔宣点了点头:“你真聪明,他死了,却也没死。”
谭昭有些不大明白。
孔宣也不吊人胃口,直接揭晓答案:“你知道哪吒的经历不?”
“知道啊,所以他也重塑身躯了?”
“倒也不是,你也知道黄飞虎其实有三个儿子,三儿子黄天化三岁时就师从阐教道德天君,当年有一段因果,此次黄天化听闻父亲身亡,道德天君就跑去人间还了这段因果。”孔宣简单几句,将事情道来。
相比后世秩序的稳固,现在这个神魔混乱的时代,生生死死并非不可逆,即便当初后土身化六道轮回,但一个秩序要成熟运转,不是短时间能办成的。
神仙们,可是最会钻漏洞的人,而更直白的是,他们也拥有这个钻漏洞的能力。
甚至,人间有一批人,也拥有这样的“神性”,这显然不是天道愿意看到的,量劫的到来,与其说是对天地间势力的一种“优胜劣汰”,不如说是为了斩断神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让天地之间达成一种相对公平的状态。
就像孔宣说的那样,圣人不沾因果,脱离六界之外,却能广收门徒,遍布人间,阐教多为人族,而截教包揽众生,两教几乎将大地上所有的种族都包揽着,如果一直这么下去,社会看似在进步,却是在一个封闭的状态里循环。
循环的顶端,不是天道,而是圣人。
但天道作为大道之下的裁决者,拥有排他性,自然不会允许这种情况长久存在。
坦白来讲,如果他不是来自后世,此时身在局中,也绝不会注意到这些。
当然,谭昭觉得即便他注意到了,也没有这个以卵击石的能力,天道进程下和圣人博弈,这显然不是如今的他能参与的棋局。
“所以,黄飞虎又活了?”
孔宣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是也不是,还缺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孔宣提示道:“黄飞虎来找你,托你保管一样东西。”
“……”他就知道是个烫手山芋。
孔宣一乐,忍不住道:“那道德真君,说起来可不算多么道德,当年看黄飞虎那三儿子根骨好,说都不说就给人把儿子抱走了,如今来还这段因果,少不得要大出血一番。”
“所以呢?”谭昭眨巴眨巴了一下眼睛道。
“本座听闻,道德真君手上有息壤。”
哦嚯,好巧:)。
第272章 无心算有心(十四)
息壤之所以难得,乃是因为其拥有特殊的能力, 指甲盖大小便能让普通泥土成为灵土, 且能自我成长、永不减损, 简单来说,你会得到一块自带灵力且造不坏的地。
山海经中曾有记载用以治理洪水的事迹, 可见息壤使用的多样性。
谭昭摸着下巴,考量着保管费的价格,唔, 其实他不是个贪心的人, 只要半指甲盖就满足了。
事情, 也正如孔宣说的那样,不出三日, 道德真君就带着半复活状态的黄飞虎来到了黎川城。
而早两日, 谭昭就蹲守在黎川城等人上门送息壤了。
道德真君乃是阐教十二金仙之一, 大罗金仙的修为, 又师从圣人,法宝和坐骑都是顶配, 瞧瞧这出场的设置, 谭某人可以说非常羡慕了。
“不知仙长, 所为何来?”
谭昭却不怕道德真君是否能看穿他的真身, 毕竟有准圣气息的遮掩, 便是大罗金仙巅峰也没用,所以他非常坦然地开口。
道德真君果然只是微微一笑,态度非常的不错:“月余前, 可有一位友人托你照管一物?”
“是。”
“且拿来罢。”
谭昭抬头看了看仙风道骨的老头,摇了摇头:“若非友人亲至,指明拿取,便是圣人来要,某也绝不会给。”
道德天君:……
“不能通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