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不败之采草采到黑木崖 第2章

苏白云是老坏水,邓九如就是小坏水,邓九如桃花眼一眯,心里想着前世都谁和他们家东方过意不去,今生不用东方动手,他全包圆了!

原定三日之后下山,在第二天的晚上,师徒两个喝了点儿小酒,苏白云这一夜睡得格外香甜,早上一起来,邓九如已经没影了,苏白云心里还有些伤感,师徒在一起五年,感情也挺深,徒弟下山了,做师傅的心里自然不好受,苏白云叹了口气,从今天开始,没人做美餐、烫热酒下饭了。

眼神一扫桌面,苏白云忽然愣了,那桌上放着的剑不是邓九如的那把青龙剑是哪个,这小子还没走?还是说,忘了带家伙走了?

苏白云心里纳闷,想着这小猴崽子比谁都精,忘带兵器这种事儿不可能发生,嗯,大概是这孩子看今天就要走了,下山去镇子上买好吃好喝给我这师傅做一桌丰盛的酒菜,还是九如这孩子有良心,是个好孩子,不像师弟那三个徒弟,一个比一个不省心!

苏白云心里高兴,走到桌前一看,只见那把青龙剑的下面还压着一张纸,把剑挪开,拿起纸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师傅,徒弟我今天下山了,我知道师傅你这老杂毛一天道貌岸然的,其实心里对西山住着的那个魔女老妖妇心动很久了,这次徒弟我不在这里碍事了,您老人家也方便了不是?

作为徒弟我识趣的报酬,我把你那把宝剑佛光剑给带走了,哦,还有师傅你以为藏得很安全的私房钱,就是你塞在墙砖里面的银子,我也拿走了。

“小猴崽子邓九如!”

苏白云两眼一翻,险些背过气去,来到自己平日里挂剑的地方一瞧,果然自己那把佩戴了一辈子的神兵佛光剑没影了,再一检查自己的银子,也全被拿跑了,给苏白云气得吹胡子瞪眼直跺脚。

而此时的山道上,一匹小毛驴溜溜达达的在路上走着,毛驴走的慢,毛驴背上的邓九如也不着急,一会儿觉得山间的风景美了,邓九如就躺在草地上晒晒阳光呼吸呼吸山风,有过路人看到了,都觉得这人奇怪,再一看这人背后还背着剑,一身打扮也是练把式的,也就只在心里腹诽神经病,却不敢指指点点。

邓九如桃花眼眯眯着,随手从地上拔出一根草,逗弄小毛驴,别人怎么看他混不在意,“驴兄,就这么往前走,咱们去江夏县。”

他邓九如前世没能耐,可是投靠的帮派贩卖消息最灵通,天下武林发生了什么事儿,他全都知道,谁让他记性好,一直记在现在呢?

夜幕中的江夏县虽然是小县城,却也有几条热闹的街道,路上的人们熙熙攘攘的,谁也没注意,一条黑影快似闪电一般从他们身旁的房顶上一闪而过,他们也不知道,平日里最庄严肃穆的县太爷府,此时也正上演着好戏。

“小美人儿,乖乖的别让你田大爷我费事,我是只采花不伤人性命,嘿嘿。”此时初出茅庐的田伯光还没有万里独行的名头,那口刀也没闯出狂风刀的名气,不过采花贼倒是被他演绎的淋漓尽致。

眼前的女子被吓得花容更色,田伯光刚往前一凑合,却被人在身后拍了一掌,这人没用力,只是轻轻的拍在了他的肩头,但就这一下,把田伯光真魂差点儿给吓出窍了。

没敢回头,田伯光“蹭”的一下蹦出去好几步远,这才整个人转过来一看,只见眼前站着个年纪不大的男子,周身上下一身黑色的夜行衣,后背上还鼓鼓着,看形状是背着把剑,往脸上一看,这人长得称不上美男子,但脸上这一双勾人的桃花眼却分外打人,圆脸盘白嫩白嫩的,看着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这个人,正是邓九如。

“你是哪家的孩子,半夜不睡觉跑这儿来吓你田大爷,找死不成?”田伯光一见是个半大孩子,把心神稳了稳,横眉立目的说道。

这人也不生气,笑了笑,张嘴说道:“喂,田师兄,枉你号称采花贼,眼睛长后脑勺上了不是,这位哪里是什么大姑娘,是个俊俏的小哥儿嘛。”

田伯光一听就懵了,什么,他叫自己什么,师兄?自己怎么不知道从哪儿冒出这么一个师弟来。他还说什么,不是大姑娘?

此时,那被吓得直哆嗦的县太爷的宝贝“闺女”此时也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力气,一步就窜到邓九如身后,战战兢兢的看向田伯光:“我,我的确是男儿,打小有算命的说我命里多难,只有扮作女孩儿一直到十八岁才能逃过劫难,故此家父和家母一直让我扮作女孩儿。”

田伯光一步走过来,朝着这县太爷公子伸出手,公子吓的一闭眼,却见田伯光一把掏到这公子的裤裆里,然后脸色就青了,把手撤出来。

“我呸!真他妈晦气!真是个带把的!”田伯光气得眼一瞪,那公子一眼,吓得拎着裤腰带越发往邓九如身后躲。

田伯光的眼神落在邓九如身上:“小娃娃你刚才叫我什么,师兄,你是我哪门子的师弟?”

第3章 初逢

“我师傅是佛光剑客苏白云,你说,咱们是不是师兄弟?”邓九如说完,把佛光剑从背上摘下来,手上一用力,宝剑出鞘,屋里就仿佛电闪一般闪过九道电光,这一下田伯光看傻了眼,就连不明白发生什么的小公子也吃了一惊。

佛光剑在兵器谱上也排着数呢,田伯光自然知道,这把宝剑是佛光剑客寸不离身的宝剑,此时出现在这半大孩子的身上,足以说明他的身份,难不成,这个半大孩子真是自己的师弟?

田伯光的神情说明了一切,邓九如笑着把宝剑背好,然后扭回头对一直躲在自己背后的小公子笑道:“这位是我师兄田伯光,天下有名的采花贼,不过你不用害怕,你不是花,我师兄也不会对你下手,这是好事。不过呢,人都说福祸相依,眼下就有件不好的事,我,是他师弟,师兄采花我采草,你嘛……”

这话还没说完呢,小公子已经两眼一闭,噗通一声,昏过去了。

“我还没说完呢你怎么就晕了,我刚要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啧啧,这胆子,真是胆小如鼠啊!”邓九如晃着脑袋,一副惋惜的模样,这种神情出现在一个半大孩子的脸上,着实滑稽的很。

一旁的田伯光立刻对自己这个素未谋面的师弟亲近起来。

“师兄,小弟我刚刚踏入江湖,心里雄心万丈想要采草,奈何一窍不通啊,师兄可要多提点提点我。”邓九如真是真心讨教,嗯,谁让自家的东方为了练就神功牺牲了某个器官,他可肩负着千斤重任呐!

“包在师兄身上,我告诉你,这江夏县我是无处不知无处不晓,现在正是时候,走,师兄带你去个好地方观摩观摩。”

于是乎,邓九如在江夏县最大的小倌馆的最红头牌的房顶上当了一周的屋脊兽,把个采草七十二式掌握得是淋漓尽致,邓九如咂咂嘴,这光看明白了,没做过就不够火候,但愿给东方一个最美好的第一次,人不都说,要俘获他的心,就先俘获他的菊花嘛!

邓九如志得意满牵着自己的小毛驴,拜别田伯光,田伯光塞给他一大包袱的春宫图,“兄弟,师兄我可把这江夏县挨门挨户的搜刮了一通,把人家家压箱底的都给摸出来给你当见面礼,怎么样,我这个师兄还称职吧?”

邓九如打开一看,桃花眼笑弯了,对着田伯光一抱拳,连声称谢,田伯光摇晃着大手掌连声说不用,这个师弟,虽然相处的时间很短,却格外投脾气,田伯光想着,瞧瞧咱这师弟,对师兄这态度多恭敬,天天笑容满面的看着就喜气,嗯,爱好还和别人两样,够奇特!

田伯光很快就见识到,自己这个师弟的审美也异于常人,江夏县是个小地方,最东边这家出了什么新鲜事,不到半天的功夫,最西边的人家就全知道了,而也是这种小县城,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很新鲜,也是大家伙津津乐道的。

这不,眼下最新鲜的,莫过于县城一座凶宅终于低价卖出去了,买宅子的是一个年轻的寡妇董氏,说起这个董氏,所有人都皱眉,这位年纪轻轻的,又死了丈夫,却天天穿得色彩鲜艳浑似新婚燕尔的新娘子一般,一张脸也是浓妆艳抹,周围的邻居最开始见了她,心里都揣测着这位不是什么正经娘子。

过了一阵时间,大家发现,董家娘子虽然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却是除了买菜,基本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和周围的邻居也不过是偶尔说上一两句话,倒规矩得很,这样一来,大家也就不再觉得人家不守妇道了。

不过,大家瞧着这董家娘子脸蛋煞白,涂着红艳艳的胭脂,一张脸弄得跟调色盘似的,有时候黑夜里见了都有些吓人,便有些传言说难怪她会住进这凶宅平安无事,正是以阴克阴,绝配。

一来二去,流言越传越离谱,田伯光初到江夏县的时候,也一时好奇半夜跑到这董家娘子的宅子里一探究竟,一看之下,田伯光也是大摇其头,这要是个美女,浓妆艳抹得倒多了几分妖冶的风情,这位呀,田伯光以他阅人无数的经验而谈,要是不画这么浓的状,也能用清秀来形容,可现在,可真是让人不敢恭维。

可让田伯光下巴差点儿掉了的是,他又看走了眼一回,这位董家娘子,和那县太爷千金一样,女子打扮,其实是个男儿身,而且,又是他这位奇特的师弟告诉他的。

“师兄,告诉你个大事,你师弟我从今儿起要金盆洗手了!”

田伯光当时听了差点儿吐血:“你才闯荡江湖几天,就要金盆洗手了,孩子发烧脑袋糊涂了吧?”

邓九如一摇头,桃花眼里亮晶晶的,全是笑容:“咱们江湖人遍地是江湖,哪里能金盆洗手呢,我说的是,师弟我对人一见钟情,决定许配终身,野草哪有家草好,从今儿起,我对外面的野草一概无视,怎么样,这难道还不叫金盆洗手?嗯,或许叫从良?”

田伯光脑筋蹦起来多高,还从良?又不是沦落风尘了!不过,田伯光对邓九如一见钟情的对象可是万分好奇。

“师兄你应该听说过吧,城东那个大凶宅住了个董家娘子,其实啊,他也是男儿身,我第一眼看到他,我的心就姓董了。”邓九如说完,心里面更改,不是姓董,是姓东方。

不错,这个让小县城议论纷纷的董家娘子,正是东方不败。

神功并未大成的东方不败先下手为强击败了任我行,自己也受了内伤,当下最要紧的,是先养好伤,然后突破葵花宝典最后一重,只要神功大成,天下间,他就再无敌手。

天下这么大,他要去哪里养伤?黑木崖不安全,向问天不是省油的灯,任我行之前也有死忠的部下。东方不败想着这些,忽然心里面难以遏制一股想法。

自从练了葵花宝典,他越来越不喜欢臭男人的东西,他羡慕年轻的女孩儿,喜欢鲜艳的衣服,也想凃胭脂擦粉,而这些,作为黑木崖日月神教教主的东方不败,不能做。

现在,可以了吧?全当放肆这一回,从另一方面说,这不也是绝佳的掩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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