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孟婆 第54章

  虽然苏戕明确告诉过这只傻兔子,自己是雄性,没有办法和兔子在一起。

  白兔不在意, 他本就不是为了繁衍后代才找的伴儿, 狐狸生不生的了兔崽子都没关系。当然这个言论一出, 白兔又被狐狸压着揍了一顿。

  白兔被揍趴下了, 在坟包前躺了一天, 第二天起来又是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经常话语撩拨,然后日常挨揍, 或许是兔子脑袋里真的没有那根筋,无论被打趴下多少回, 兔子的说辞永远不改。

  喊的名字还是将将, 每日说的都是喜欢, 求娶的行动从未停止。

  原本叫做白兔,后来被苏戕改称为白的兔子, 每日都在告白, 每日都在作死。

  苏戕原本还会揍一揍, 后来就懒得揍了,对于兔子说的话每日都是左耳进右耳出,不再当回事。

  如今仔细想一想,每天都被兔子烦,他却从没有直接打死这只傻兔子,或许他自己心底下并不是多讨厌的吧。

  可惜这一点,苏戕意识的太晚。

  狐狸陪着兔子在寺庙里生活了很久,看着兔子每日对自己献殷勤,为自己摘野果寻草根。可是狐狸不吃肉,他只是调笑着看兔子每日忙东忙西,然后有一天,叼着一只血糊糊的猎物出现在白兔面前。

  作为开智的狐狸,苏戕能吃的自然不能是开智的妖怪,而是普通的野兽。

  即使如此,对于一只从小被和尚带大,只见过青菜入口的白兔来说,也过于刺激了点。

  而后整整三日,白兔都没有出现在狐狸面前。

  苏戕一度以为,这只小白兔终于认识到自己作为吃肉的兽类有多么凶猛,胆颤了,不敢再说什么喜欢和他在一起的话。

  结果三日后,傻兔子抓着一只老鼠回来了。

  老鼠还是活的,但是被傻兔子用藤蔓捆了,带到了狐狸面前。

  那时候,苏戕看白的眼神,完完全全的是震惊。

  如果傻兔子在送老鼠的时候不要蜷缩成一团可怜兮兮的样子,苏戕心里会更开心点。而现在,苏戕也足够高兴了。

  哪怕他自己都不太清楚,他是因为哪一点高兴,是白兔这个小弟调1教的成功,作为食草动物还敢去给自己抓老鼠,还是因为对方真的考虑到自己的食谱努力去配合自己而不是强迫自己去改吃素。

  苏戕不喜欢老鼠,比起这种小又柴的动物,他更喜欢肥嫩的野鸡。

  但是他还是吃了,当着傻兔子面吞的。

  只是这以后,狐狸再也没有当着兔子面前吃肉食。

  苏戕的心情很好,心情好了后,就觉得自己对这只兔子可以再好一点。看着傻兔子明明修行已经足够,却至今不懂如何化形。苏戕就手把手的教导着白,如何化为人形。

  可惜兔子还是太傻,十来年的时间,终于可以化为人形,尾巴和耳朵却怎么都收不回去。

  并不是不能收,而是傻兔子坚持表示,这是自己作为兔子的骄傲,怎么可以没有。

  对此,苏戕还能说什么呢。他很难说明白妖怪在人类的眼里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教会这只傻兔子变成人形时要穿衣服就已经费了他十成的力气。

  不要以为自己遇到一个好和尚,这天底下所有的人类就都是好人了。

  苏戕在凡人间混的时间很长,没有谁比他更了解人心底下隐藏着的丑恶,而且越是狠辣的心肠,越是容易披上伪善的外皮,维持着自己天下第一大好人的虚伪人设。

  而白也容易被这样的家伙欺骗。

  所以苏戕不止一次的告知白,不要去和人类打交道,他没那个智商。

  白不懂,却听话。而且他对人类的世界并不好奇。

  和尚说,这个世界正在打仗,到处都是战火纷飞。狐狸听了也只是笑笑,没有说穿。事实上战争早就停了近百年,也不想想和尚去了都多久。

  人类的战争,不可能一如既往的打下去。总会有一段休养生息的时间。

  等几百年的繁华盛世过去,再出了天灾**后,人间就又会乱起来,这就像是一次循环。

  如今正是盛世的时代。

  苏戕阻止白去人类的世界,可苏戕自己却很向往。

  他喜欢看人类之间互相勾心斗角欺瞒诈骗,也喜欢享受人类创造的一切可以舒适生活的东西,更爱那些被烹饪成各种味道的美食,裁剪成很多花样的新衣。

  狐狸爱繁华,九尾狐尤甚。

  寺庙里如同苦修的日子,哪怕有一只白兔作陪,苏戕也没耐住多久,就扯了一个理由,丢下了白兔,自己去山下附近镇子里化为人形去玩了。

  苏戕说很快回来,白兔点头答应了,就在寺庙里乖乖等着。

  每日照样出去采摘野菜,还学会了化为人形,只是耳朵和尾巴仍旧还在,山上无人,不会有人看到。

  白兔学会了种植,每天给寺庙里的菜浇水除虫,掰着手指过日子,等着苏戕回来。

  苏戕说,等他数到了一百就回来。

  可是白兔的算术不好,他数了很久,架子上的菜熟了好几批,几次下雪几回炎热,明明过了很久,一百却怎么数都数不到。

  苏戕一直没有回来。

  白兔为苏戕存了好多果子,明明放在了阴冷的地窖里,也存不了太久,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坏掉,然后扔掉。明明和尚说了,地窖里的菜能存着过年,可以放很久很久。

  所以很久到底是多久?

  那都是狐狸爱吃的,狐狸说,吃过肉后再吃点果子清牙口。

  最好的都给狐狸留着,兔子想吃都没舍得,可惜结果都是扔掉的命。

  傻乎乎的白兔,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被抛弃的可能。

  仍旧不熟练的计算着日子,却怎么算都不对。

  他很想直接把所有数字都划掉,写上一个一百,那样将将就可以回来了。

  后来,苏戕真的回来了。

  只是看着,也不像是回来了。

  白兔是在化为人形的时候,拿着破竹筐去摘菜时见到了苏戕。

  可能是最近采摘的菜太勤了,附近已经没有好菜可以找到,白兔就多走了一段,来到一个他不常去的地方。

  那个地方狐狸不让兔子去,因为离人类住的镇子太近了。

  可是没有菜,白兔还想着多存一点,保证狐狸来的时候有东西清牙口,结果就遇到了化成人形穿着华美衣服,与一男子相伴而来的苏戕。

  苏戕呆了,男子也呆了。

  苏戕是没想到傻兔子竟然真的敢不听自己的话,明明让他往东不往西,难道是冷落的太久了?

  而男人愣住的理由很简单,长着兔耳朵和尾巴的人,哪里是人?

  男人回过神,啊啊的叫着,拿着刀就要砍了白兔。

  白就傻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后来还是苏戕先动了手,一个当做饭票随时替换的富家公子,与什么话都听自己的白兔小弟,苏戕自然选择了后者,一巴掌就把富家公子拍在地上。

  苏戕动手,又与白那么熟稔的模样,男人不傻,立即就发现了苏戕也是个妖怪。

  原本眼中有的深情立即消失不见了,脸上有的只有恐惧和厌恶,男人对着苏戕骂着所有他能想到的辱骂词,然后伸出的手臂就被气急了的白给狠狠咬了一口。谁也不许欺负将将。

  兔子急了可咬人呢,这话自然不是开玩笑的。

  走正途修行的妖最好不沾杀孽,苏戕一个法术就让富家公子忘记了一切。送他下山回了家。

  其实苏戕没在意男人的辱骂,他之前业务不熟练的时候,被发现真实身份好多次,早就习惯了这种态度的改变。

  “记住,傻兔子,这个世间所有情爱都是假的。喜欢不过是自己欺骗自己的错觉。真的发现对方是什么样子,喜欢就会烟消云散,变成仇恨。”那时候,苏戕这么对白说。

  白蹦跶着脚丫不同意:“我喜欢你,不是假的。”

  “那你又能喜欢我多久。”苏戕冷笑,“也有那些知道我是狐妖后也表示初心不改,可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总有一日,感情会淡薄,最后什么都剩不下。”

  他不是没有被感动过,可是那些感动过他的感情,美好的如同烟花一瞬。消失的太快,快到狐狸都没来得及去考虑自己的心情。

  “我……我……”白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仰着脑袋道,“我绝对会喜欢你很久!很久很久!”

  苏戕:“很久?你连一百都数不到,你的很久是多久?”

  白:“我可以活很久,和尚都没活过我,然后我每天都喜欢你一点,就可以喜欢你很久很久。”

  苏戕:“那你的喜欢就会越来越少。”

  白猛摇头:“我每天晚上会想你一点点,然后多喜欢你一点点。每天增加一点点,就可以永远喜欢着你。”

  苏戕被震撼到了,他知道这只兔子从不说假话,也知道这只兔子说的会做到。就是因此,他才惊愕。

  当真是傻兔子。

  他可是九尾狐,专喜欢魅惑他人,从别人身上获取真心,从不愿意付出什么的狡猾的狐狸。但其实狐狸觉得他从未遇到什么真心。

  “我什么都不会给你。”苏戕说。

  傻兔子笑的天真:“那我也喜欢你。我有的,都可以给你。”

  傻兔子说到做到。

  苏戕不过是烦恼了一下最近修为停滞,担心自己寿命到了尽头,傻兔子就想起和尚说起的一些杂记传说,去寻找什么灵珠草。

  和尚的话兔子相信,所以他去找不过是杂书杜撰的传说灵草。狐狸的话他也相信,为了狐狸一句随口说出的话,兔子第一次离开家,千里迢迢的寻找。

  涉世不深的兔子,走出去没多久就遇到了只大妖怪。

  一个专门吞噬其他妖怪增长修为的妖怪。

  白拼死逃了出去,可那只是一个开始。长路漫漫,注定白无法走到终点。

  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世间险恶。

  可惜白兔没有机会去得到教训,多次的受伤,让他重伤到起也起不来了。

  他不想死,他答应了将将,要活的更长久,要一直喜欢将将。

  但是将将要死了,他还没有找到灵珠草。

  好难过。

  然后,一个唱着小曲,穿着破衣裳的男人出现在重伤的兔子面前,笑嘻嘻的提起兔子耳朵:“哦呀,今天可以加菜了。”

  白无力抵抗,只能掉眼泪恳求:“放过我……我还不想吃。”

  “说话了!妖怪?兔子?”男人道,“气息还挺干净的,不是只坏妖怪呢。遇到也是缘,我就救你一救。但是救不救得活,看你的命了。对了,你有名字吗。”

  “白……”

  “哦哦,真是好理解的名字。我叫万溪环。”

  “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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