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 第94章

  但他脸皮一向很厚,立刻给了一句夸奖:“地方挺大,还不错。”

  阿布利特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给了一个生硬回答:“谢谢。”

  两个不对付(确切地说,是詹姆斯单方面嫌弃对方)的人总算和平共处了一阵子。

  这样玩完后,都搞不清派对举办人的事情,在以后还会时有发生,层出不穷。

  因为在行星乐队逐渐成名后,社交活动就不可避免地变多起来。

  伦敦社交圈终于向他们开启了大门。

  今天一个宴会,明天一个派对。

  有时候,詹姆斯根本连举办的主人是谁都不知道。但埃布尔说‘不能拒绝’,就只好去参加。

  但大部分时间,他都会只喝酒不说话,所有对外发言均交由兰斯来负责。

  兰斯很擅长这些。

  尽管他同样出身于利物浦那个粗犷的北方工业城市,可他学习能力很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轻轻松松学会了一口地道的伦敦腔,快速融入其中,和任何人交谈都不再有障碍。

  和他不同,詹姆斯的身上就缺乏一种与周围环境快速同化的优秀特质。

  他极为强烈的个人风格,始终与整个伦敦社交界格格不入。但与此同时,他身上那种原始又野性的特质,又有着一种别样的吸引力。总得来说,应该就是喜欢他的人和讨厌他的人永远一样多。

  与此同时,[You’re my fixed star](你是我的恒星)这首风格和乐队以往风格略有些不同的歌,受到了乐评界的一致好评。

  在圣诞演出之后的第二天,报纸上就出现了[流氓也开始唱情歌了]这样的大标题。

  媒体们还在底下用戏谑的口吻调侃着:

  [别笑,唱得还挺好听的。]

  接下来,乐评人有模有样地分析起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行星乐队在圣诞节里,居然走起了轻柔路线。乐器的演奏更加温和,吉他手甚至没有像以往那样炫技,反而返璞归真地采用了传统的吉他拨片弹奏方式,配着吉米莱蒙独特的嗓音,那声音像是夜晚从天堂里飘出来,送给所有人的一个圣诞美梦。]

  ——它的旋律不是最好,歌词也不是最好,但却有一种引人的魔力。

  ——你们猜,吉米莱蒙在演唱的时候,到底在它身上投入了多少灵魂呢?

  ——好吧,也许它不是行星最好的歌,但确实是我听过最迷人甜美的歌了。听完后,我也想和我的妻子一起去静静地看会儿星星了,假如伦敦晚上能看到星星的话。

  ——本年度最佳情歌!

  那么,问题来了……

  记者兴冲冲地跑来提问:“观众们听到这句歌词都激动了!我也喜欢这首歌,但fixed star是指什么?吉米,你们当中有谁恋爱了吗?”

  “什么?fixed star就是fixed star啊。”詹姆斯哈哈大笑着避重就轻。

  他装傻地表示:“Fixed star,天上的星星嘛!它什么意义都没有。”

  记者立刻追问:“你的意思是You’re my fixed star没有任何意义?它不是在表达爱情吗?”

  詹姆斯随口胡诌:“没啊,这就是个天文学的知识点,行星围着恒星转。”

  这个回答非常不浪漫。

  但有趣的是,也许是上次两人在回答不同记者的同一个问题时,不小心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所以,这一次,在那名记者跑去问詹姆斯的同时,另一名记者故技重施地跑来问兰斯了。

  果然又有新惊喜。

  兰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吉米就是我的恒星。我唱不了歌,所以,只能去围着他转。”

  但他很快又改口了,给出了一个官方回答:“当然,大家也可以理解为歌迷……”

  詹姆斯没听到这段采访。

  在结束了一堆琐事,又争取到假期后,他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迫不及待地回家了。

  但当他高高兴兴地走到家里时,却愕然地发现家里挤满了陌生人。

  詹姆斯摘下墨镜,懵逼地问这些人中唯一认识的亲爹:“这他妈怎么回事?”

  老约翰用平静的语气给他介绍了两个姑姑、三个姨妈,还有四个叔叔以及他们的一大堆孩子们。

  等等,什么时候莱蒙家也成大家族了?

  詹姆斯大脑有点儿混乱,不由得疑惑地望向了老约翰。

  但老约翰什么都没说。

  然后,詹姆斯突然福至心灵地懂了。

  Money!Money!Money!Money!Money!

  所有人望向自己的热切眼神里,大概都写着一样的单词。

  “哎,我这也算出人头地,给爹涨脸了吧?”

  詹姆斯不禁沾沾自喜地想。

第94章 波澜起伏

  一个品德高尚的绅士发达了,理应主动照顾家里,帮衬穷亲戚一把。

  但詹姆斯看了一眼昨天报纸上清楚的大标题——流氓也开始唱情歌了,突然就松了一口气。

  太棒了!

  流氓没这份义务。

  刚好,前不久去Mixer唱片公司拿支票的时候,有财务人员建议他买房子。

  詹姆斯想:“没错,确实是该买了。”

  于是,他雷厉风行地找房产经纪人买了一幢大房子,有阳台、游泳池、草坪和白色栅栏……

  然后,利落地带着亲爹和亲哥一起搬了进去。

  搬走啦!搬走啦!

  亲戚?没关系,不用通知了!

  至于人去楼空的旧房子……

  如果老约翰愿意的话,完全可以卖掉。

  但留着其实也挺好的。

  詹姆斯心情愉悦地想:“等到没人注意了,我偶尔还可以回去忆苦思甜。”

  除此以外,他还买了一辆车,但由于没来得及考驾照的缘故,这辆车就给了林德。

  结果,林德看了一眼那烧包的劳斯莱斯只问了一句:“可以换辆卡车吗?”

  詹姆斯想了想:“应该可以换好几辆卡车吧。”

  “成,那换成卡车吧。我去跑长途运货的时候,还是卡车有用。”林德很实际地说。

  “好啊。”詹姆斯理解亲哥的想法,答应得很痛快。

  在没有重回十年前,林德也是差不多在这个时期开始创业的。

  但那会儿家里没钱,所以,他只能接受雇佣去当司机。车是别人的,赚的钱就只能是固定的薪水。可现在,既然自己有钱了,那就没必要让亲哥再去给别人打工了,买几辆车自己来拉货,起步高不少,还能组个车队什么的。

  至于钱的问题……

  詹姆斯才不在乎,曾经,那个十年后的亲哥林德给自己花钱时,还不是眼都不眨一下的。

  与此同时,那些再次上门却不幸扑空的亲戚们很快就吸引到了不少狗仔记者的注意。

  于是,詹姆斯搬家的这个操作,很快就被娱乐媒体拿去报道了。

  这时候,确实有一部分人指责他过于冷血,为人不够厚道什么的。

  但媒体报道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重点并不在于‘他不提携穷亲戚’,反而全在于‘穷亲戚上门,摇滚明星带着全家跑路’。

  无数边看早报边喝麦片粥的人差点儿把麦片都给笑喷出去。

  这特么是什么傻瓜新闻啊!

  吉米这家伙是天生的喜剧明星吗?

  不少人忍不住开玩笑:“不愧是进过警局的,这逃跑速度一流啊!”

  多数正儿八经的绅士们拿着报纸,也是边看边哭笑不得。

  可他们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能摇头叹息:“这小子,这小子,这混小子……哎,虽然是从来没见过的陌生亲戚,可这个行为也有点儿……不好说,不好说。”

  然而,詹姆斯搞出来的新闻依然没有结束。

  他性格中的爱恨分明特质,在他这次回家度假中展现无遗。

  在甩开那些不认识的亲戚后……

  詹姆斯也没忘记曾经给予过自己巨大帮助,帮助自己免于饿死的左邻右舍。

  于是,住在莱蒙家那些左邻右舍的姐姐妹妹、大婶阿姨……

  总之,上到八十岁的老奶奶,下到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在某天的一大早,全都收到了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红色玫瑰。

  并且,由于玫瑰的数量太多太多了。

  人人都抱着玫瑰,使得大家都产生了一种‘整条街都被玫瑰淹没’的错觉。

  所有人都是又兴奋又疑惑,还以为是社区在搞什么活动,类似女性节日一类的玩意儿。

  可她们等啊等,却始终都没有人能站出来,给出明确的通知。

  直到有人从玫瑰中翻出了一张小小的感谢卡片……

  这张卡片上写着:

  [谢谢你超好吃的小甜饼鳗鱼冻奶酪馅饼苹果派果汁糖……]

  署名是:[永远爱你的吉米]

  所有人都恍然大悟,继而又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哎,吉米啊?那个吉米!”

  不过,她们后来对外都这么轻描淡写地解释:“只是普通的邻里来往,以前送小食物的回礼。”

  但媒体才不会这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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