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面上的第一拨人是南王府的人。南王世子亲至,奉上厚礼,诚邀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去做南王府的客卿。
西门吹雪当场就拂袖走人了,但叶孤城却没有走,也没有直接拒绝……大喜过望的南王世子留下了一句“敬候佳音”,随即便也不多话,恭恭敬敬地走了。
宫九气得眼睛都红了……造反什么的、月圆之夜紫金之巅什么的,南王你自己找死也不要拉上叶孤城啊!但宫九却不能出现在南王世子的眼前:他们俩是堂兄弟,即使宫九年少离家,但奈何宫九的身上带着他父母的影子,未免纰漏,宫九绝不会见南王世子。
于是宫九的重点在于,怎样说服叶孤城。
而第二波人正是陆小凤和花满楼。
七十二针,三十六个瞎子。绣花大盗绣瞎了南王府的总管江重威,也难怪南王世子会急着来求客卿了,不仅是为了造反,首先是为了保命——如果连命都没了,还造什么反?
这次“不敢见人”的轮到玉罗刹了,他不想见陆小凤,因为他已有了计划,他要利用陆小凤。
倒是宫九,他听到“绣花大盗”几个字,忽而就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哎呀呀,今天见陆小凤,怎么就忘了穿那件绣着大红牡丹的外袍呢……
第34章 . 九哥
只要人活在世上,就免不了会有烦恼。
陆小凤又有了新的烦恼,那就是绣花大盗。他本来不想管这件事的,但却又中了金九龄的激将法,只能苦哈哈的接手了这个麻烦、非管这件事不可了。
宫九本来是没什么烦恼的,可是南王世子和他的仆从们就住在离万梅山庄不远的城镇里面的、恰好是宫九的下属们开的那间豪华客栈里,于是他也不得不烦恼了。
至于玉罗刹,他应该也是烦恼的,因为他现在必须得过回“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生活,不能再时时缠着他的宝贝儿子了,都是因为那个麻烦的陆小凤。
于是乎,除了绣花大盗的麻烦以外,在陆小凤所不知道的情况下,宫九和玉罗刹都决定要给陆小凤添些麻烦。
当然,有人烦恼也肯定会有人不烦恼,就比如说孙秀青,又比如说西门吹雪。
玉罗刹的“时隐时现”无疑让孙秀青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近西门吹雪,所以她很快乐,一点儿都不觉得烦恼了。而事实上这段时间里玉罗刹的“纠缠”也让西门吹雪感到十分无语以及无奈,正是因为玉罗刹有心避开陆小凤,西门吹雪才会同意让陆小凤、花满楼以及金九龄都到万梅山庄来“做客”……这果然有效地“遏止”了玉罗刹的黏人行为,是以西门吹雪大方地决定这次不要陆小凤支付房租了。
陆小凤看到孙秀青和西门吹雪的“和谐”相处,下巴都快掉在了地上,但他还是由衷地祝福他的好朋友,并且十分自觉地不拿绣花大盗的事来麻烦西门吹雪了,那毕竟是陆小凤自己惹来的麻烦,又怎能总去麻烦朋友?
尤其还是陷入了爱河的朋友,打扰别人的姻缘是该被驴踢的。所以西门吹雪就这样远离了麻烦。
然而出乎陆小凤意料之外的是,他陷入了爱河的朋友貌似还不止西门吹雪,当陆小凤看到了宫九和叶孤城的相处模式之时,不仅是他的下巴再次掉到了地上,他简直就想要自戳双眼……原来宫九是看上了白云城主!难怪之前宫九总做些让他摸不着头脑的事,没想到他竟然有那么远大的理想……陆小凤在心里默默地敬佩着。
不过,无论是烦恼也好,不烦恼也罢,生活总是要继续下去的。
此时此刻,有五个人正在塔楼的顶层包间里喝酒。这里是城中最高的塔楼、最豪华的酒馆,毫无疑问,这也是宫九的产业。他们喝的是最好的酒,烈酒,白云城出产的烈酒。
从前白云城出产珍珠、珊瑚、鱼鲜,独独是没有酒的。但也不知是怎么一回事,最近白云城竟出产了一种酒,极烈的酒,喝下去仿佛能把人的胃烧起来——对于那些在江湖中打拼的汉子们来说,也只有这样的酒才够劲。
因此,这种酒甫一面世便被炒到了高价,多少爱酒的人为此挥掷千金、求一畅饮而不可得。
但这样的酒,却只有在属于宫九的地方才能喝到,因为暂时来说,白云城的酒只卖给宫九,只因为宫九出给叶孤城的价,别人绝对出不起。
五个人喝着白云城的极品烈酒,其中有一个人却是不喝酒的——这滴酒不沾的人,正是白云城主。不过酒杯仍然有五个,叶孤城不喝酒,于是他的那份烈酒就被宫九代劳了。
众人将辛辣的烈酒一干而尽后,都不由得被这种“如火中烧”的感觉所吸引了,陆小凤忍不住问道:“这就是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极烈之酒,我还是第一次喝呢,这酒叫做什么名字?”
宫九摇摇头,说:“我也不知,这个问题不该问我。”陆小凤又看向叶孤城,只听得冷冷地一句话:“白酒。”
“……”众人顿觉无语凝咽,这么好的酒,就算是白云城出产的,也不该叫“白酒”这么没劲的名字吧,殊不知在叶孤城看来,酒本来就只有果酒、黄酒、葡萄酒、白酒等几大类,而在他的指导下酿出来的这种酒当然是白酒。
不过名字不好并不能掐灭某些人的酒瘾,陆小凤转而一脸“幽怨”地看着宫九,说:“我也想喝两份的酒……”
宫九哼笑道:“你是想喝我的这一份呢,还是叶城主的那一份?”他说到“叶城主”这三个字的时候,故意把音咬得很重、语速放得很慢,那语气……令陆小凤生生地打了个寒噤。
陆小凤缩了缩肩膀,偷偷地瞥了叶孤城一眼,见他对宫九如此明显的暗示竟无反应,内心里简直就要为宫九大力鼓掌了。一旁的花满楼很是体贴地微笑道:“你可以喝我的这一份,这酒太烈了,我喝不了多少就会醉倒的。”
陆小凤高兴地说:“还是七童对我最好!”说着就乐颠颠地去拿酒壶,给每个人都满上了酒,又把花满楼的酒杯移到了他自己的面前。
这时候,一直默不作声的、仿佛心事重重的金九龄忽然说:“我的酒也给你。”陆小凤大笑着拍了拍金九龄的肩膀,道:“你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放心,绣花大盗的事我一定尽全力解决。”
宫九似笑非笑地耸了耸肩,叶孤城表情淡淡的,却是一直都在暗中悄悄地打量着金九龄。
不得不说,金九龄长得十分不错,可惜的是如今叶孤城看美人的热情已经极大地被打击到了:因为他已然发觉,这个世界里的美男子虽然数不胜数、各有千秋、百花争艳……可是他们总有一些不正常的地方,譬如说宫九,又譬如说金九龄:他本来也是很不错的,容貌俊美、武功高强、盛名远播——但奈何他偏偏就是绣花大盗呢?
叶孤城只要想象一下金九龄粘上大胡子、裹着花棉袄、穿着红绣鞋,然后手里拈着一根银针,慢条斯理地绣着大红牡丹花——只是想想,叶孤城浑身都快起疙瘩了:金九龄的变态程度也不低啊,他唯一输于宫九的地方在于,他的变态是装出来的,而宫九是“天然去雕饰”的真变态。
宫九可不知叶孤城正在评估他和金九龄的“变态指数”,此时他正笑得一脸暧昧,看了看金九龄、又瞅了瞅陆小凤,“啧啧”地说道:“金总捕啊,喜欢上陆小凤这么风流花心的家伙,可是很辛苦的哟……”说着他朝叶孤城抛了个媚眼,续道:“还是我比较有眼光。”
众人瞬间觉得这塔楼中的温度骤降,仿佛正值四九寒冬,被叶孤城的如寒星一般的双眼冷冷地扫过,便连陆小凤这种向来喜爱八卦的人也不敢多说话了,同时他也在心里下定了决心:绝不能把这件事到处宣扬,否则恐怕真要吃一记天外飞仙了。
但陆小凤“不敢”说话了,不代表金九龄也不敢,他的语气略带着点儿嘲讽,说:“九公子的癖好异于常人,可要小心别做了剑下亡魂才是。”
宫九竟是不以为意,依旧笑眯眯地说:“金兄和我是多少年的老交情了,你还不知道我的本事么?再说了,叶城主也舍不得杀我呀。”
叶孤城忽然觉得他不该在这里,他在这里既不动手也不动口,只会助长宫九“嚣张”的气焰,坐实“他和宫九有一腿”的表象——可他们俩真的没有一腿啊!叶孤城不动手,一是因为他本来就杀不了宫九,二来宫九真可以算是他的财神爷了,毕竟是拿人手短,况且叶孤城觉得他只不过是被宫九从言语上“调戏”了几把、开了几次“玩笑”,银子就哗啦啦地流向了白云城,这个买卖真不亏啊……
对于宫九竟敢这般“堂而皇之”地调戏白云城主,金九龄大概也很是吃惊,他见叶孤城居然只是淡淡地瞥了宫九一眼,并没有拔剑,不禁对宫九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九哥果然不同凡响,金某甘拜下风。”
陆小凤瞪大了眼,惊讶地看看金九龄,嚷道:“你竟然叫他九哥?你的年纪明明比他大,应该换他叫你九哥才对吧!”
宫九轻轻地“哼”了一声,半眯着眼,摇着酒杯说:“九哥这个称呼,不是每个人都能用的?”说着他得意地笑了起来,道:“年纪的大小并不重要,只要我比他厉害,他就得叫我九哥。”而后宫九又故作不屑地看着陆小凤,说:“也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叫我九哥的,你想叫,我还不应呢。”
陆小凤表情有些古怪,喃喃道:“就算是你想听,我还不叫呢……”随即他又说:“宫九你就少吹牛了,金总捕的大名能够威震天下宵小,你除了钱多,还有什么比他厉害?”事实上陆小凤还默默地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宫九的武功也很厉害。
宫九摇着头说:“我从不吹牛。”说着他笑眯眯地指了指自己的衣饰,又指了指金九龄,傲然说道:“我的品味远胜于他。”
陆小凤已经完全无语了,他看着宫九的那件绣着大红牡丹的外袍,以及手里的那把廉价的、好似地摊货一样的折扇;再瞅瞅金九龄,他的衣服的质料是最贵的,式样是最新的,手工也是最精致的。更巧的是,金九龄的手里也拿着一柄折扇,乃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绝对是一流的,事实上只要是关于他的,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金九龄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他永远只过第一流的日子。是以金九龄看起来绝不像是个令黑道中人闻名丧胆的总捕头,却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从这一点上来说,金九龄和宫九还是很有相似之处的,至少他们都像纨绔公子,但从“品味”上来看,无疑是金九龄比宫九更像天下首富。
金九龄淡淡地笑道:“我的品味确实是拍马也不及九哥的,”他目光灼灼地看着宫九,语气很认真地说:“所以这声‘九哥’,我喊得真心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