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在故宫装喵的日子 第220章

  羊肉作为游牧民族的日常饮食,在其定都中原有了更大的农耕腹地之后很快被吃腻,猪肉和家禽类的地位随着元皇室对其的偏好逐步提高,尤其是腌肉这类便于携带含盐量高的食品,得到了游牧民族的一致好评。并且借由北元一路被售卖到更北端。

  在明朝,金华火腿更是一跃成了贡品,虽然老朱家姓朱,但是他们吃起猪来倒是一点都不含糊,反而在民间百姓还是更喜欢吃牛羊肉一些,等到了清朝,伴随着清朝大力发展的阉割技术,以及技术人员锻炼的需求,猪的阉割技术渐渐普及,原本腥臊味重的公猪滋味变得温和起来。

  加上外来作物的普及,尤其是根茎作物譬如番薯地瓜、玉米等的富余叶、筋增多,养猪对于农村而言成为了一种较为轻松的活计,猪肉价格大幅度下降,在烹饪除腥技术提升后,猪肉逐渐成了百姓认可的蛋白质来源。

  ……说了那么多,其实只是要证明——断子绝孙刀对于猪肉品质的重要性而已,只有上了刀子,公猪肉才会好吃呀!

  母猪?母猪一般都是不用来吃的,虽然母猪的猪腥味比公猪淡了很多,但是和母鸡一样,母猪承担着繁衍后代的工作,市场上流通的猪肉多半都是公猪,能用母猪招待客人的那真的是称得上真心实意了。

  但是动刀子还是最好在刚出生七日龄的小猪崽上,这样才没后遗症。

  实不相瞒,这个刀子……夏安然是真的会的,因为东汉的猪也是不切的,为了吃到好吃的猪肉,他在东汉时候没少做实验,到了后来还教了徒弟呢,虽然长久没有动刀了,但是有些技能……只要掌握了就不会忘。

  他已经让人去打听哪家有小猪崽了。准备届时买来试试。

  除了磨刀之外,在这几天里,夏安然试了很多办法想要试着取出金华火腿上的肉腥味,一把菜刀挥舞得虎虎生风,在怨念之下,他最后居然能够在下刃之时灌入内力,以寻常菜刀切割下坚硬度堪比石块的火腿肉,并且能够精准切片。

  此举让偶尔旁观的白锦羲都愣了愣,只能看着这人的背影无奈摇头轻笑,浑然不知自己为了吃,竟然能顺畅运用内力的夏安然依然在吭吭哧哧得试菜。

  去腥的方法有很多,但要在如今不用香辛料遮挡,既能去腥去膻又能保留本味的方法几乎没有。

  最简单是用酒,酒精的主要成分——乙醇可以将肉类的某些引起腥臭的物质溶解,在加热气化时候挥发,同时乙醇还能够和醛类发生反应,产生美妙的香气,在和有机酸结合的时候又会产生酯类,酯和醛就是香气的原味。

  其次可以用酸,肉类中许多致使腥臭的物质都是碱性物质,用醋或者柠檬汁都能够起到酸碱中和去除腥味的效果。

  但是这其中有一个严肃的问题。

  在北宋,醋和酒一样都是发酵产物,而且相对浑浊,杂味众多,其中,民间饮酒更甚,如今的酒在饮用之前是需要过筛的,筛完之后才是较为澄澈的液体,颜色也是黄色,和电视剧《水浒传》中清水一样的酒完全不同。

  事实上,蒸馏酒的发明是在元朝,如今还没有呢。

  要是用这个酒去腥……唔,就怕还没溶完杂味就要带来新的味道呀,总之先都试试吧。

  夏安然在厨房间努力奋斗的时候,看崽子的活全都交给了白锦羲,不知为何变成专职奶爸的白二少面对这种不知为何自然而然就变成这样的情况,也有几分莫名,但是……

  夏安然的手艺是真的好。

  做菜真的好吃。

  就冲着最近夏安然在做如何憋除火腿腥味利用其鲜味的时候,他做出的若干道火腿料理,白锦羲就能忍受哼哼唧唧小崽子的麻烦。

  白家有香料产业,自己有自己的商业来源,而且依托杭州、明州这两处国际贸易港口,白家的进口香料生意也有不少。

  北宋鼓励海外贸易,在北方路上丝绸之路被西夏堵塞的时候,宋朝贸易兴隆全靠海上丝绸之路,而海上丝绸之路沿途经过的南亚、地中海、欧洲等地进行了大量的香料交易,所以丝绸之路在宋元时期也被叫做香料之路。

  故而,在发现夏安然真的有料理天赋之后,白家的香料几乎是不要钱一样得运进府,供夏安然使用。

  但是夏安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广猪肉,使用昂贵的香料自然可以让猪肉变成美味的食物,但这无益于推广,要推广一个食材,只有使用最简单的香料,最简单的烹饪方式,然后让它成为一个相对美味的食物。

  ——譬如,香酥鸡柳和炸鸡等一系列小吃的出现,撑起了中国鸡类需求的小半边天。

  在此之前因为禽流感,中国的禽类养殖业遭遇到了巨大的打击,一度陷入低谷。

  尤其是市场还出现了只需求鸡蛋,避免吃鸡的窘境。

  炸鸡能够瞬间风靡的原因,一来是因为当时大陆对于台湾带着天然的好感和亲近,再加上其价格定位直指年轻人和幼童,同时也不乏内地相关产业的推动和让步。

  基本上年轻人都很难抵挡油炸食物的香脆酥口感以及大脑对于高热量食物的渴望。

  相对来说,年轻人对于金钱也没有那么大的控制欲望,他们大部分都没有家庭负累和贷款压力,对于新生事物又有着天然的高接受度,在花钱上自然比中年人要大手大脚得多,同理,儿童市场也不能放过。

  当然,因为炸鸡的简易制作以及低成本,其模仿和传播速度超出很多经营者的想象,最简单的例子,正宗的台湾豪大大鸡排在进入内地的时候,悲惨的发现这个商标早已被注册,并且市场普及率已经到了高到吓人的程度,最后只得悲伤改名。

  对于品牌,这极为不利。

  但是对于食材本身,并无影响。

  越多的连锁店和小店乃至于小摊只会催生养殖业的快速发展。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反过来说,有了买卖,才能有产业链。

  白家的灶间宽敞明亮,这些日子因为夏安然需要独占一个灶头,白大哥直接大手一挥另外又给建了一间给他用。

  现在他所在的灶间门口站了一排人,都边捂着鼻子边探头探脑。

  捂着鼻子的原因是因为味道有些呛,但是着实是香气四溢,但凡经过门口的都不由自主往里头探头探脑,这个味道他们其实不陌生,这是华夏本土作物——花椒的香味。

  但是不知道夏安然怎么办到的,花椒的呛鼻香味中又竟然有一种敦厚沉稳的味道中和了花椒的刺鼻气息,将之变得又香又醇。

  随着里面翻炒的声音,就反复能够看到一个满身毛刺的热血青年,逐渐变成成熟稳重,带着岁月优厚的文雅中年。

  火热的心未变,却更有味道了。

  但是除此之外,更吸引他们的其实是炸的香味。

  炸在宋朝已逐渐出现,但未成为主流的烹饪方式,全因此时的油还是以荤油为主,用荤油制作炸物难免带着腥臊味,尤其是大部分还是猪肉油的情况下。

  此时植物油已经出现,但因大油料作物——葵花籽还没有进入华夏大地,菜籽油又带着股常人吃不惯的味道,且油料主要还是供给照明等等因素,以植物油为主的烹饪方式还未成为主流,一般都是用来制作小清新菜肴,或者是寺庙、清修人士特供。

  但是金华作为油菜的主要产地,油菜籽油价格低廉,所以夏安然直接采买了菜籽油作为油炸油,至于怎么去除菜籽油的异味……他在红楼中还真学过。

  很简单,只要撒入淀粉类高吸味的东西就可以了。

  他本就是要用面粉,只需要先热锅就行。

  猪里脊肉切条裹用蛋清泡发的面粉,挂上一层面衣,入锅炸至焦黄,撩出入炒锅,已经被煸香的葱蒜温柔得将气味笼罩其上,不用撒盐。

  因为夏安然炒出的,正是椒盐。

  产自华夏大地的花椒在和经过日晒而成的海盐共同煸炒之后碾碎,熟透的花椒味道变得温和敦厚,再以海盐淡化其口感,只要配比到位就可以使得椒盐只香不呛。

  椒盐入锅和肉条快速煸炒,不用再加油,肉条面衣本身裹挟的油脂可以在煸炒过程中带来足量的油烟气,同时,这一道处理也可以化解油炸食品的过度油腻感。

  最后出锅的椒盐排条酥软喷香,面衣上均匀裹挟着墨黑色的细小花椒粉粒,金黄色的模样极为讨喜,面糊裹沾过程中所厚薄不一也带来了特殊的口感,一口酥脆,一口实墩。

  面衣保护着经过腌制的猪肉,外头脆里头嫩出肉汁,一口咬下去让人极为满足,咀嚼时候椒盐带来的滋味实在太过新奇也太过美好,还有小骨头增加口感,尤其是将肉从骨头上剔下来的时候特别让人满足。

  这让白家两兄弟在夏安然端出试吃之后竟是没能停下筷子。

  此时此刻二人一改之前对豚肉嫌弃的模样,完全不在乎里头使用的是什么肉。

  油炸食品的吸引力在两个运动系青年身上表露无遗。

  夏安然只吃了一根就不吃了,其余的全都是这两人解决的。

  “怎么样?还能吃到腥味吗?”他问这两个最佳实验对象。

  白大哥走遍大江南北,吃过的好东西自然不少,且他熟知每一个佐料的成本和物价,可以给夏安然做成本参考,至于白二少……啧,夏安然就没见过比他舌头更叼的!

  比起前几世,这位的挑嘴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颜控问题严重了很多。如果他没看错,长得有些丑的椒盐排条出锅的时候这位犹豫了好几息!

  “还有一些。”白二少放下了筷子,以清水漱口“夏弟可是用了酒水去腥?若是如此,怕成本不低。”

  夏安然瞪大眼,这都被吃出来了!

  虽然夏安然喜欢做饭,但是他的味觉真的一般般,尤其是较之表现突出的听觉和嗅觉,更是稀疏平常。

  对于白锦羲的问题,夏安然的解释是他虽然用了酒,但是为了避免酒于肉中过于夺味,刻意兑过水,还入了葱姜味在酒中,这是他自制的料酒。

  但是显然他做的失败了,好的料酒要把握好它的度,也就是去腥的同时不留痕迹,随着翻炒完全挥发。

  应该是比例还是浓了些。

  他掏出了本子上记录下了这一点,

  兑过水的酒成本自然降低了不少,而且此为购酒后的再加工,不算新酿酒,属于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

  听闻他自己弄出了一个叫做“料酒”的东西,白大哥强烈要求喝着试试,哪怕夏安然对他解释这只是用来去腥的不是用来喝的,也拦不住他。

  陆小凤到了白府的时候见到的就是一脸菜色的白大哥,他此次并非独身前来,共行的还有一气质温润儒雅的男子,此人面目俊秀,眸如点星,一身缎布、配饰无一不精致。

  正是江南花家的花七少爷。

  白宅的人一听是陆小凤的名字,二话没说就将两人引入了厅堂,在等待的时候他们总能隐约听见后面的闹腾劲,时不时还能嗅到香味,陆小凤好奇得抓心挠肝,他自不是第一次到访,却是第一次察觉这白家热热闹闹的。

  等了不过半响,白大哥便来待客了。

  三人互相见过礼,还未说正事,陆小凤便有些着急得问他夏安然所在,其言说自己有礼物带给他。

  白锦堂见他如此,便笑着将他二人引去了后院。

  此时夏安然刚刚换上衣服,又洗了把脸,算是清了清身上的油烟气,他正捧着小奶豹检查它身上的毛毛,这几天小崽子开始断奶,夏安然不知道断奶期的辅食该用什么,便拿剁碎了的兔肉给它吃。

  幼崽的毛毛可以第一时间反映出它们的身体情况,尤其是脱毛、不光滑、毛尖干燥等情况,夏安然的手指穿过毛发可以清晰得感觉到牵扯感,毛毛长得很牢靠,没有脱毛的迹象。

  而且背毛光滑柔顺,就连小肉垫里面长出来的一撮毛毛都很结实。

  爪爪里头的这搓毛是为了保护猫咪敏感的感温器官也就是肉垫的,同时也有利于吸收它们的足音,还能起到雪地防滑的效果,可以说是猫咪的“雪地靴”

  他个人感觉投喂兔子应该没有问题,不过据说猎豹对于食物非常挑剔,一定要吃最新鲜的,小奶豹身上的花纹还看不太出来究竟是什么品种,夏安然对于豹子也没研究,但是从这白底黑点的花纹来看……应该不是猎豹,因为它脸上没有泪痕。

  等等,会不会是他弄错了?这其实不是豹子?是虎猫?据说虎猫也是这种花纹来着,还有豹猫……

  让他产生怀疑的原因是,这只小崽崽在养久了之后,叫起来居然是喵喵的。

  虽然是圆耳朵,但是它是喵喵叫啊!

  这里又没有猫,它从哪里学来的喵喵叫,肯定是本性啊!

  夏安然向坐在他一旁给细犬妈妈梳毛的白锦羲说,后者听到他如此说先是一愣,然后皱眉想要说什么,只他话还没说出口便被陆小凤远远传来的声音打断“夏弟!快来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此刻夏安然手中正捏着仰躺在他膝上睡着的小奶豹的爪爪,一时无法站立起来,只好循声看去,便见远远的陆小凤自小廊穿来,他手中还提着一连串好些个纸袋,看着约莫有八九个。

  夏安然忙冲他招了招手,陆小凤见他没来迎接自己,便有几分奇怪,他正好奇,就见到飞过来了一只灰扑扑的鸟“哦哦,这不是多多吗?”

  自打用流云飞袖捆过鸟之后,陆小凤就和这只鹦鹉结下了无解之缘。

  夏多多完全将他当做了敌人,一见面就要互怼,但是今日他还要为夏安然引荐友人,总不好抛下人去和鸟玩,不过陆小凤早有准备。

  他自袖中一摸,就摸来了一只冬枣,然后他在手中抛了抛引来了多多的注意后,就将枣子丢了过去。

  多多一个灵巧得急停,然后鸟翅膀一扇,爪子就精准得接住了冬枣,收到买路钱的路霸鸟立刻飞回了夏安然身边,他落在小院里头的一棵枯树上头,快乐得吃起了自己的战利品。

  陆小凤还没走进院子,就又看到两个圆滚滚一路跑了过来,他忙拦了下花满楼防止他踩到走位飘忽的圆滚滚摔倒。

  正在此时,他就看到两个小胖团一左一后得停在了他们面前,眨着圆眼睛吐着小舌头左看右看,还在他们身上嗅闻。

  “哟!这季节还有奶狗?”知道花满楼看不见这个,这年纪的小崽子也还不会叫唤,陆小凤便特意贴心得点出了跑来的小生物的物种,然后他蹲下身让狗崽子闻闻自己的味道,接着一手一个捏着后颈肉提到了面前“这狗妈也够心大,大冬天的生崽,哎,别说,还养的挺肥的,肚皮肉都快有褶子了。”

  被他提着的小狗崽奶声奶气得抗议了好几下,陆小凤微微侧过头问花满楼“你要不要抱一个?挺暖和的。”

  花满楼闻言,含笑向着他手上看去,同时他微微抬手“多谢陆兄。”,

  下一刻,陆小凤将一只安静些的小狗崽送到了他的手上,花满楼只觉入手暖呼呼的,带着犬类特有的高体温和脉动的感觉,小狗崽虽小,心脏跳动却极强劲和急促,这一微妙的感受就在他的手心爆开。

  花满楼喜欢一切生灵,他也不嫌弃这狗崽满地跑会弄脏他的袍子,顺手就将狗崽搂入了怀中,小狗崽还不会汪汪叫,在花满楼怀里它嗅了嗅,呜呜几声,感觉到温暖的手从它额头一路顺下去,立刻开心了起来。

  这么小的崽子还不会摇尾巴,它的尾巴动了动,又动了动,意思意思得晃了几下,和他的待遇比起来,陆小凤手上的那只小狗崽待遇就不怎么样了,它只是被随手搭在了陆小凤的手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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