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死因不成立,凶器上即使有靳伟鑫的指纹也是个悖论。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法官再一次要求肃静。
“那你说,死因是什么?”
“是毛地黄引起的中毒。”
听见她说这个原因,对方法医分明松了一口气:“警方后续调查工作中发现,死者有心脏病史,常服用毛地黄类药物,我们也做过血药检测,在正常范围之内并不致死。”
林厌冷笑了一声:“是吗?”
助理会意地打开了电脑。
“二次尸检过程中,我们检验了死者的肝脏组织和胆汁,从而推测出了血药浓度的峰值,正是死前一个小时,剂量——”
她顿了一下,缓缓道:“致死。”
对方律师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包括法医也懵了,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一室噤若寒蝉,只有犯罪嫌疑人用戴着手铐的手缓缓抱住了自己的头。
此时已到下午,黄昏的光线从桌面偷偷溜走,投射到地板上,因此她站的那一块没了光亮,似投身在黑暗里。
林厌唇角一弯,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意。
她不笑还好,一笑便有几分说不出的讥诮刻薄。
“即使血液已经把毒素代谢的差不多了,可是肝脏和胆汁里依然会留下蛛丝马迹,更何况法医鉴定事实从来不会只依靠一种技术手段,于是我们接下来又从死者的眼球玻璃体里提取出了液体,检验结果依然是毛地黄过量致死,鉴定结果稍后呈上法庭。”
检方律师猛地回头看向了法医,对方额头冷汗津津,嘴唇上下翕动着,却不敢再吭声了。
检验眼球玻璃体 液体非常规尸检手段,任谁一见到尸体胸口扎了一把水果刀血流的遍地都是第一反应都是大出血致死吧。
这个林厌真真是不走寻常路。
说了一长段话的林大小姐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第一感觉是——他妈的,早上润唇膏涂少了。
警方办案讲究证据,而法院量刑更讲求证据链完整,这个案子发回去重新侦查补充证据是势在必行了。
戴着手铐被法警押着走下台阶的靳伟鑫路过她身边,喉咙动了动,嗓音有些干涩,轻轻吐出两个字:“谢谢。”
林厌挑了下眉头,那张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还没走到两步,就被法庭外一拥而上的媒体记者围住了。
“林小姐,林小姐,您帮他作证是因为您父亲的关系吗?”
“林小姐,即使嫌犯靳伟鑫杀人的罪名不成立,但他仍触犯了刑法弓虽女干罪,同为女性,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林小姐,您近年来帮不少犯罪嫌疑人作证,其中不乏有成功脱罪的,譬如上个月宣判的“城南杀人碎尸案”死刑变死缓死缓变无期,听说您已被滨海省公检法部门列为“头号公敌”这是真的吗?”
这问题抛出来一个比一个尖锐,被问到的人在助理的簇拥下往外走,目不斜视,不置一词。
“让让,让让,林小姐,坐拥万贯家财,您为什么要选择法医这份工作?”
一个小记者看起来大学刚毕业不久的样子,举着话筒满头大汗,艰难地挤到了她面前。
这个问题看似与案情无关,林厌的脚步却顿了一下,在摄影机下那张脸上的表情有了细微的变化。
然而,也只是一瞬间,林厌抬脚继续往前走,助理与保镖拨开了小记者。
“哎——林小姐”眼看着她就要走出法院大厅,媒体记者又一拥而上。
有人大声高喊:“林小姐,你凭什么认为靳伟鑫不是凶手?!”
林厌的脚步终于停下,唇角扯起似笑非笑的弧度,随手拨了一个记者的话筒过来:“那你们又凭什么认为他一定就是凶手?”
“这……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
“就凭几张案发现场的照片,一段拼接过头尾的监控视频还是残留在刀柄上的指纹?”
她反唇相讥,镁光灯乱闪,众人哑口无言,她的视线却不躲不避径直迎上那些各色各样的目光。
“说到底都不是,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臆测罢了,在你们眼里,穷人就都是值得同情怜悯的,富人就都是为富不仁罪大恶极心狠手辣的。”
“女人,也不该当法医,男人,就该是精虫上脑冲动杀人的,凶手杀人,你们……”
她抬头,盯着摄影机,女人眼睛生得好看,瞳仁漆黑深不见底,眼白比旁人多些,乍一眼惊艳之余还有些瘆人。
“诛心。”
嗓音冷冷清清,却掷地有声。
不光记者愣了,摄像也反应了好一阵才开始狂按快门。
此时林厌已快走出最高院的大门,身后记者群追不舍,面前也挤满了围观的人群,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林厌,你帮凶手作证可有想过受害者一家人的境遇,你不配当法医,去死吧!”
说时迟那时快,记者群被撕开了一条口子,有人踉踉跄跄冲到身边来。
保镖也被人群挤散来不及阻挡,高跟鞋轻轻往后退了一步,林厌随手扯过助理的衣领子把他揪到了自己身前。
一米八的大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秽物从头浇到了脚。
记者纷纷捏着鼻子退后,法警赶出来把闹事者按在了地上。
林厌厌恶地皱皱眉,离远了些,保镖这才得空又聚拢在她身边:“小姐,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