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厌微怔,她已一把将她手里的酒杯夺了过去,仰头一饮而尽,重重砸在了桌子上。
玻璃杯应声而碎。
宋余杭掌心鲜血淋漓。
她抬眸看她,不在意般地舔了舔唇,眼底闪烁着跃跃欲试的光芒。
“裴锦红是吧?”
“我记住你了。”
她的手状若无意拂过她的肩膀,在旗袍上留下一片血痕。
宋余杭抽身离去:“我叫宋余杭,会再见的。”
等人一走,林厌身子一晃,摇摇欲坠。
刘志一把把人扶住了,没叫嫂子,叫的是“红姐”。
其他人也都围了上来,略带担忧地看着她。
“红姐,红姐,没事吧?”
经此一役,她才算是真正在欢歌夜总会里建立了威信。
这样的威信和她是谁无关,他们只会记得,今天是林厌挺身而出在条子面前救了他们,也救了钱老板。
林厌摆摆手,站稳,看着这一地狼藉。
“没事,把这收拾干净,送钱老板回去,今晚暂停营业,各忙各的吧。”
刘志送她上楼休息。
“红姐,那批货……”
老虎送来的那批货真价实的毒品早就被她掉包了,她和宋余杭喝的,确实是洋酒,只不过掺了点蓝墨水。
林厌唇角微勾起一丝冷笑。
“不急,敢算计老子,狗急跳墙了自然会来找我要的。”
那车新型毒品少说也有一百公斤,不是个小数目了,倒是替她手上添了筹码。
刘志看着她走进房门,有些不舍,又多嘴地追问了一句。
“那王哥……”
林厌扶着门框,脸色有些冷。
“你觉得,王哥不是不谨慎的人,怎么会被抓的那么巧?”
刘志心里一惊,冷汗湿透了衣服。
“您是说……”
林厌说了压死他心里疑惑的最后一句话。
“刘志,姐姐比你大,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都多,别看我和你王哥好了这么多年了,但是有一句话我不得不说,你把别人当兄弟,别人未必真心待你。”
“一百公斤,不是个小数目,今天要不是我察觉到了不对,提前让你换走,咱们都得去坐牢吃枪子儿。”
“你好好想想,然后……”
林厌的目光看着他,平静却暗藏锋芒。
“做个选择。”
***
今夜的欢歌夜总会没开张,后面的小巷也静悄悄的。
“嘎吱——”一声轻响,木门被人推开,几个员工提着垃圾袋走了出来,一直走到了巷口,垃圾桶已经堆满了。
几个人随手一扔,袋子里的垃圾散落了一地。
等他们说说笑笑走远后,路过巷口跑步健身的老人停下了脚步,瞅着四下无人,悄悄从一地废纸啤酒瓶里捡起了一根雪茄。
他草草摸了摸,那上面被人用指甲掐出了有规矩的印子——摩斯电码。
老人把烟收进裤兜里,继续往前跑。
***
报假警的人被找到了,喝多了,醉酒大汉,坐在派出所里还在满口胡诌,经过他们仔细询问后得知,还和欢歌夜总会有仇,原因是想进去消费,钱不够,对方不让进。
“……”几个办案民警面面相觑,都在磨牙。
本着“有警必出”的原则,110指挥中心一听是贩毒大案,立马就把任务派发了下去,所以才有了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闹剧,事后禁毒支队也接到了任务,一核实,往上报给了冯建国,立马就被叫了停。
在他们审讯的时候,宋余杭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开车回到了家。
她把背包在床上放下,“啪”地一声拧亮了台灯,翻开了笔记本,在暖黄色的灯光下写。
“2009年,6月15日,你离开我已经140天了,又到了江城的夏天,一年中最热的时候。”
宋余杭用手撑着下巴,纸上落下了两滴水渍,她伸手抹去了,继续写。
“我很想你,特别,特别想,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梦到我们从前的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