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余杭看着那雪亮的刀锋在她细弱的指尖上晃,就一阵头皮发麻。
她咽了咽口水:“厌厌,厌厌,要不我去买几只白鼠、兔子、山鸡回来给你练手?”
宋余杭是好心,林厌读懂的潜台词是:你不适合干这个,还是算了吧。
林厌勃然大怒,刀一滑,案板上的红萝卜就飞了出去,掉进了水槽里。
“小心!”
宋余杭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抓起她的手看也没看就送进了嘴里,轻轻含着。
指尖被温润的口腔包裹着,不仅不痛,反倒有一丝很奇妙的感觉。
林厌抬眸看她。
宋余杭一直垂着头,专注地替她舔舐伤口,额前碎发稍稍遮住了眼帘,神色又焦急又认真,仿佛她是得了什么了不得的绝症一样。
“没事吧?”
感受到了爱人的注视,宋余杭这才回过神来,放开她的手指,也没留意到底尝没尝出来血腥味,就要去给她拿创口贴。
林厌把人拉住,唇角微微翘起了弧度,神情傲娇,语气微嗔。
“回来,不用了,我哪有那么脆弱。”
宋余杭茫然:“啊?”
她晃了晃白皙的手指。
“看清楚,没伤口,真是的,自己舔了都没尝出来血腥味吗?刀快可是我收手更……”
她话还未说完,宋余杭一直在瞅着她。
那眼神盛满了柔情,又有些说不出的心疼。
“真想学吗?”
林厌的声音逐渐低下去:“嗯……”
宋余杭回转身,抱住她腰,把人推到了灶台前,和她一起伸出双手洗手。
她的手掌宽大,足以包裹住她。
绵密的泡沫在掌心溢开,涂满了手心手背。
林厌唇角逐渐浮起了愉悦的笑意。
等她手上的泡沫清洗干净,宋余杭重新把案板放好,又取出了一根洗好的红萝卜。
林厌先握着那刀,她就轻轻覆在了她的手背上,另一只手也如法炮制。
“像这样,从这里切,不容易滑……”
宋余杭手把手教她,一边说一边做,耐心、细致、又专注。
林厌学的很认真,头也没抬,顺着她的力道切了一刀又一刀。
“是这样吗?”
窗外向日葵欣欣向荣。
她的侧脸白皙如玉,隐约可见血管,唯独眼角上那一颗泪痣灼灼生艳。
与其说是泪痣,倒不如说是卧底生涯留给她的伤疤。
那是林厌自己拿铁丝烫上去的。
为了能百分百伪装成裴锦红,为了行动成功,也为了自身安全,她牺牲了太多东西,包括自己从前引以为傲的容貌也做了微整。宋余杭再三强调,自己不介意这些,她仍是在出院前整回来了。
当时的林厌坐在病床上,穿着蓝白病号服,微微笑了笑,笑容是那么苍白无力。
她是这么说的:“从前我很不喜欢林厌这个身份,想尽办法也要逃离它,这是唯一一次,我这么渴望生活在阳光下,用林厌这个名字和你厮守一生。”
宋余杭心疼到无以复加,但也尊重她的任何决定,手术成功了,只是这个烫上去的疤,由于当时戳得太深了,伤口又有感染,一时半会儿消不下去。
她看着看着,鬼使神差般地轻轻摸了一下,感受到指尖凹凸不平的触感,张了张嘴。
“疼吗?”
林厌以为她在问刚刚切到手指的事,头也没抬:“没事,早就不疼了。”
覆在自己手背上的手失了力道。
她错愕抬头,就跌进了一双浅棕色的瞳仁里。
自从卧底回来后,她总是用这种眼神来看她。
宋余杭的眼睛会说话,盛满了星辰大海,林厌的一举一动,都会溢出爱来。
她总有一种错觉,无论她要她去做什么,哪怕是去死,她也甘之如饴。
林厌满心跳跃的都是欢喜,与此同时,她又有一种隐秘的慌张。
自己何德何能配的上这样的爱呢?
不是都说,好马配好鞍,保姆只能配保安吗?
像自己这样满身淤泥的人,其实也配不上这样盛大且真挚的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