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的爪子一定要在上面 第34章

  

  咻€€€€

  弓箭划过空气,白鸟应声而落。

  夏一松开她:“我们去找。”

  “……嗯。”

  

  一分钟不到,她们找到白鸟掉落的地方,夏一把它捡起来抽走箭,在它的尾部找到一根最漂亮的羽毛拔下来。

  “回去吧?”

  “就……就这样回去?”白话一愣:“不对呀,狩猎可以让别人帮忙吗?”

  “我不是别人。”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规定可以用自己带来的武器。我是你的。”

  “……呜哇。”

  白话一呆,给她闹了个大红脸。

  

  她赶紧向前走两步,又停下:“可是我们只有一支羽毛啊!”

  “很好看。”夏一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这种白鸟很稀少,不会有其他更好看的羽毛了。”

  ……所以说,我们不是比赛谁的羽毛最好看啦!

  白话心里想着,但还是乖乖跟在后面。

  

  天色渐晚,残阳如血。

  部落广场里已经聚满人,靠着广场古朴野性的壁画,新晋的战士们刀口浴血。

  柳雨真披着狐皮长披风,一双玉腿盈盈而立,青丝披肩,白皙的皮肤沾染着血迹。她眼神纯美,身材火辣,加上一点溅在她脸上的血迹,让她似神似妖,野性十足。

  白浩笑着看着她,心里涌出骄傲,把一串绳子挂在她脖子上。上面是七八个带血的牙齿。

  围观的观众欢呼起来。

  

  他们接纳她了,她当然是兽人。就算不能兽化,她仍然是野性和危险的代名词。她配得上是他们首领的伴侣。

  

  接下来其他人也陆陆续续从丛林里出来,由他们的考官为他们加冕荣耀。

  

  白话是最后出来的。她又不小心绊了一跤,倒是没伤到脚,把鞋上的一根带子弄断了,穿着一只不是办法,就只好光脚出来。

  观众和同期都看过来,一时间喧闹的广场沉默无声。

  像是白话自己说的,她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这么多人看着她,她也只是无所谓的走自己的路,反正我也就这样了。

  

  白话……显然和她的同期全然不同。

  她的同期们矫健强壮,眼神杀光凌凌,刚刚参加一场战斗,把他们的血性都勾出来,带着伤口,自己的或是猎物的血,好像随时可以大杀四方。

  她呢,她纤细而苍白,发丝软软的落在脸庞边,眼神干净的像一潭湖水,又像不知世事的精灵。她光着脚,那白皙的脚上没有一丝污垢尘土,遑论鲜血。甚至她穿着不便作战的裙子,白孔雀的羽毛一直盖到膝盖。

  大家都愣住了,柳雨真愣住了:她不像是战斗一族的兽人,像是误入这里的公主,生来就应该锦衣玉食,备受追捧。

  

  白话默默站着,夏一取出那只羽毛,虔诚的放在她胸前。

  柔和的白羽毛中心处那个殷红似血的斑点把她整个人都衬亮了。

  是的,只有一支羽毛,最漂亮的那个。

  白浩看着她,觉得她似乎变美了很多。自己的妹妹,最美的样子竟然在别人手中。

  

  “只有……一支羽毛?”人群中一个女孩呆呆的开口:“这根本不够呀……”

  夏一微笑一下,单膝跪地,执起她的一只手,不知从哪里拿出五串牙链来,缓缓为她戴在手上:“这是属于你的。”

  

  白话呆住了,疑惑的看着她,心里涌出感动。众人完全不知所措,一个嫉妒的女声不知从哪里传来道:“这不是她自己的吧?靠别人,有什么脸呀?”

  

  “这是属于她的。”夏一站起来,和她并肩而立,声音低哑柔和:“我也是属于她的。”

  

  “她没有依靠着谁。”

  

  “她并不是我的附属。”

  

  “她是我一个人的首领。”

  

  白话眨眨眼,歪着头把手放在她手心里,露出一个很久不见由心而发的,矜傲的微笑。

  

  【攻略成功】

  【任务完成】

  【正在录入……】

  【录入成功!】

  【任务者:穆酒。欢迎回来!】

22 江晨叶露1

  【世界:黑道】

  【等级:A】

  【目标:叶鹿】

  【执行人:江臣】

  【载入中】

  【20%......50%......77%......100%】

  【载入成功】

  【任务世界开启】

  【祝执行成功!】

  

  江臣默默把挡在脸上的书拿下来,伸了个懒腰望了望四周。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好脏啊。

  江臣把书放在桌子上唯一似乎干净的地方,从椅子上站起来。

  

  这里其实是一间校医室。

  没错,这个脏的像垃圾场一样的地方,是A市最好的中学:昆玉一中的校医室。这个校医也真是干得出来,把工作地点当成自己家一样作践,不仅如此还上班时间睡大觉,真不怕被查水表。

  江臣浏览一下自己的人设,一时被教育的€€€€有神,直感叹真是活久见。

  江校医是个什么人设呢?一言以蔽之,就是:懒散,邋遢,烟酒不忌,丧。

  她的人生态度是:活着嘛,重在参与。

  这肥宅一样的设定……

  

  那么她为什么能在昆玉工作?因为其实她是国际医科大学的高材生。江校医懒是懒,医学天赋不是吹出来的。

  但是她为什么这么好的文凭来当校医?因为工作轻松,月薪上万,寒暑双休,简直不要太吸引她这种混日子的人。

  

  江臣一巴掌盖在自己额头上,认命的起来打扫。

  倒不是她要ooc,主要是妹子们确实会喜欢邋遢大叔,但是邋遢大叔也是分很多种的。

  就像是你的房间乱,可以,但一定要乱的有格调。

  

  吃过的泡面盒子和果核是不能有的,换成写过字的纸团;衣服上可以脏,但是不能有油污,要的是烟头的灰,墨水渍,或者一点点颜料;可以无精打采蓬头垢面,但绝不能有眼屎头屑什么的。

  经过江臣一番改造,抹除了油渍和猥琐,这间校医室简直乱而有型:

  蒙着尘堆在角落的杂志,书架上零零散散几本医书,桌上扔着记录本和听诊器,开着盖的蓝墨水周围是凝固的墨迹,窗户透过来的阳光照耀着灰尘飞舞。

  这才是小言世界里的邋遢校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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