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良妇 第73章

  

  “不知道。”史诗坐到床上,略带迷茫的说:“明知道前边是悬崖,还把自己当成瞎子往下跳,卉舒,人就是这么奇怪是不是?”

  

  “嗯,的确奇怪。看你跟常娥打骂惯了,再看你对王灵那么……那么……温和吧,我简直没法想象你还有千依百顺的一面。”

  

  “像是戴了一张面具是不是?”史诗自嘲的笑笑:“我习惯了。从喜欢她的那一天起我就想让自己看起来很完美,估计她现在的想法跟我差不多。因为在乎才想完美。偏偏越是力求完美的越是不完美,假里假气的,虚伪的紧。”

  

  傅卉舒玩笑道:“这么看来你跟王灵倒是有点搭配了。”

  

  “你可真会损人。”史诗伸手打了傅卉舒一下。

  

  “说真的吧,我不觉得虚伪是什么罪过。”傅卉舒无所谓的摊摊手,说:“爆发户还喜欢买个高学历好表明他们是文化人呢,专家教授还喜欢用几个生僻字好表明他们名副其实呢,人嘛,谁还能不干点虚伪的事呢?咱们都一样,一边厌恶虚伪,一边又有意无意的应用虚伪。我也虚伪,在爸妈同学跟前很少不装,也就在小沐跟前顶少装,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她可没少让我揍。有几个人会挨了你的揍以后还能一心一意的对你好呢?除了小沐,我找不着别人。虚伪得了一时,虚伪不了一世,想跟谁过一辈子就不能对谁虚伪起来没完。你想跟王灵过一辈子么?”

  

  “我不知道,以前想,现在不知道。”史诗低头在床单上划线,一道两道三四道,划了数十道线,抬起低垂的眼睛,说:“王灵其实一点都不坚强,她喜欢找个人来依靠,也喜欢有个人能在她身边陪着。小沐跟你一块儿长大的,她都没胆儿表白,可见想把喜欢说出来有多难。别说表白了,有多少人都不敢承认自己喜欢同性,那些说‘我不喜欢女人或男人,只是我喜欢的人刚好是个女人或男人’的,不就是在潜意识里不敢也不愿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么?我一直觉得我比王灵要坚强的多,暗恋她那么长时间,却一直畏畏缩缩的不敢说心里话,可是王灵说出来了,我一点也没想到她会这么勇敢,多少女孩不敢说的话,她说出来了,我挺……怎么说呢,挺感动的吧。”

  

  “感动……”傅卉舒看看窗,窗外的夜像沾了一层胶,黏黏糊糊的,仿佛一旦走入那片黑,脚就会被牢牢粘住,退不得又进不得。她轻声说:“爱情就是彩票,买的人多,中奖的人少。想中奖你顶好当个操作员,想让它蹦哪个数就让它蹦哪个数。操作出来的大奖是没打天上掉下来的让人兴奋,可是踏实保险啊。史诗,好好想想吧。”

  

  史诗默不作声,拉过被子蒙住了脸。想着,这原本应该是个美妙的夜,入眠。

  

  

☆、第 53 章

  史诗最终还是以默认的态度跟王灵交往了。

  

  她是个聪明的姑娘,对人对事都有一定的洞察力。理智告诉她,她跟王灵长久不了,而那种产生于高中时代在日后又不断回味的纯纯的情愫,又催促着她不能拒绝,不要拒绝。

  

  谈谈看吧,她对自己说,说不定能长久呢?既然默认了,就认真谈吧。

  

  于是史诗走上了初恋的征途。

  

  两个人在恋爱前叫做朋友,在恋爱后叫做情人,朋友跟情人是两个概念,身份的转换,使两个人在恋爱前后的表现也就不会一样,恋爱前刻意遮掩的某些缺陷在恋爱后全都一点点的曝了光。

  

  王灵谈过两次恋爱,从朋友到情人的转换她适应的比较快,史诗不一样,她不会谈恋爱,一时半会儿的适应不了情人身份。交往的第一天,王灵提出她们交往的事不要让别人知道。这种事自然不能随便往外说,史诗答应了,又告诉她傅卉舒已经知道了。史诗不管什么事都会对傅卉舒说说,这可不得了了,王灵可是拿傅卉舒当成头号情敌来看的。在一般人看来,傅卉舒跟王灵的长相各有千秋,模样都不差,唯有性格差着十万八千里,其中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傅卉舒幽默风趣,有时还会犯贫,跟她聊天不会感觉累;王灵则不太擅长说笑话搞幽默,跟她聊天得绷紧神经。幽默的人更容易笼络人心,傅卉舒也就比王灵更具诱惑力。史诗太重视傅卉舒,王灵吃醋,闹了好一阵脾气,史诗哄了半天才哄好。原来王灵挺会乱发脾气的,在交往的第一天,还没能适应情人身份的史诗算是发现了一块新大陆。

  

  交往的第三天,王灵提出想跟史诗一起住,让史诗搬家再跟她重新租房子。史诗毫无犹豫的说了一个“不”,坚定否决。原来王灵挺大胆挺前卫的,在交往的第三天,史诗又发现了一块新大陆。刚表白就想同居,要放常娥身上她得立马分手吧?史诗想到常娥那初恋三天二恋七天的光辉历史扑哧一声笑了。否决了人家还笑了,王灵不痛快了,问她笑什么?史诗说没什么,又解释说不想同居的原因是不想进展的太快,咱们还是先谈一阵子再说别的吧。王灵面上表示理解,心里别扭了别扭——史诗从没拒绝过她,这是第一次,她不习惯。也由此开始了重新认识史诗的历程。

  

  王灵不吃姜不吃蒜不吃葱不吃香菜韭菜洋葱和芹菜,忌口的东西挺多,史诗则没有忌口的东西,什么都吃。恋爱前在一块儿吃饭的次数相对较少,两人都不太了解彼此的饮食习惯,而且为了博得对方欢心也都能互相体谅,碰到不爱吃的东西也会忍着吃下去。恋爱后在一起吃饭的次数增多了,想体谅就挺为难了。饮食习惯问题不是什么缺点,有很多人都不爱吃葱姜蒜一类的东西,但是当恋爱中的两个人的胃口严重不合拍时,这个问题就不容忽视了。王灵葱姜蒜什么的坚决一口不吃,史诗就觉得该放葱姜蒜却没放的吃起来没味儿,就像一些家常凉菜,不放点蒜不出味儿。俩人的胃口不对称,在点菜吃饭的问题上闹出过不少次尴尬——王灵爱吃的东西史诗一口不吃,王灵尴尬;史诗爱吃的东西王灵一口不吃,史诗尴尬。尴尬到最后史诗妥协,在吃饭问题上尽量照顾王灵的胃口。万幸她们不是在一个学校读书,不用天天一块儿吃饭,否则就史诗那胸脯,非得再憔悴几分不可。

  

  两人的恋爱就在这种重新认识中缓缓进行。

  

  谈了大半个月之后,王灵对史诗讲起了她的恋爱史,说她跟前两任男友谈恋爱的时候有多想史诗。史诗随口问她有没有跟男友同居过,王灵稍愣一下,说没有。说完又懊悔不已,她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撒谎,她分明懂得即便史诗知道她吃过禁果也不会对她有任何看法。或许她只是想在史诗心里留下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吧。恋爱中的人,总是那么渴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甚至不惜为此撒谎,王灵的做法并没什么好指责的,但谎言的暗影却已经罩在了爱恋的头上。

  

  她吻史诗,不停的吻,吻了几次,史诗突然有些害怕王灵亲自己了,王灵的吻太热烈,像火一样恨不得把她融化,她喜欢柔一点慢一点,别那么快那么猛。她虽不讨厌跟王灵亲吻,但也有点别扭,毕竟都是女孩子,都喜欢被宠着被爱着,即便性格辣一点,也是喜欢被人捧到掌心里去疼的。

  

  从亲吻的问题上,史诗还推论出一个她不愿相信的大问题,那就是王灵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并没完全把她当成女孩来看。比如说每隔几天她会送王灵一束花,但王灵从来不送她花;再比如说王灵依赖她,向她撒娇,她偶尔一对着王灵撒个娇,王灵就跟见了鬼似的脸色会细微的发生变化。在二人的相处中史诗一直在充当保护者的角色,王灵忘了保护者再强大也不过是个人,男人女人都一样,都会在心爱的人跟前撒个娇好让人家摸摸毛,只是女人相对更爱撒娇而已。王灵没拿自己当女孩看,这个发现让史诗相当不愉快,无形中就跟王灵有了一点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隔阂,进而在心理上跟王灵渐渐疏远,甚至对王灵的亲吻也有了些的排斥感。她是个有坏心眼的好孩子,为了表示反抗,一看王灵想亲自己了,她就说我吃蒜了,王灵一听她吃蒜了就不亲了,史诗拍拍她的头表示你很懂事。

  

  不过总体上看她们还是挺像一回事的,牵手逛街煲电话粥,挺像谈恋爱。

  

  有时打完电话史诗会对着镜子死命照,一边拨弄着那一头乌黑又天生自来卷的漂亮头发,一边不停的问傅卉舒:“我很像男人吗?”

  

  傅卉舒说不像,每说一次“不像”都会在心底发出一声叹息,她并不看好史诗和王灵。

  

  常娥倒是会大喊:“没谁比你更像大老爷们儿了!噢,我是说你胸前那俩黄豆,你那颗头颅还是挺像傻妞儿的!哼,大傻妞儿!”

  

  史诗郁闷:“你才大傻妞儿!有损市容的大傻妞儿!胸大无脑的大傻妞儿!瓜娃子!”

  

  “拔腚!胸大无脑怎么了?总比你乳上没肉脑子也没肉的强!瞎眼婆娘!”

  

  史诗越发郁闷,跟她不停的吵嘴,吵着吵着心情就舒爽了。从此以后每当从王灵那里领取了不愉快,她就回来跟常娥吵一架,常娥在无意中成了她的情绪调和剂,她暗地里向常娥表示感谢,当然,打死都不会说出来。

  

  史诗只对傅卉舒说过她跟王灵搞对象的事,傅卉舒的嘴巴很严实,连戚小沐也没告诉。但是并不妨碍戚小沐和常娥的八卦,俩人常常偷听史诗打电话,而且一致认为,史诗跟王灵绝对有一腿。同时一致认为,史诗在王灵跟前像只哈巴狗,总是哈着王灵,实在太对不起她那火辣性子。

  

  常娥眼里的史诗,就是一头欠扁的母狮,母狮虽欠扁,但母狮也自有母狮的可爱之处。这下好了,好好一头狮子被王灵驯养成了狮子狗,万兽之王成了土龙刍狗,这叫什么事?狮子怎么能当狮子狗呢?狮子就是狮子,该吼的时候就得吼,该威武的时候就得威武,不能当狮子狗!

  

  常娥护短,她跟史诗吵嘴归吵嘴,心里可是一直向着史诗的。原本俩人谈恋爱愿当狮子还是愿当狮子狗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但常娥不这么想,她就认定是王灵把史诗带坏了,她怎么看王灵怎么不顺眼,附带着也很糊涂——史诗为什么会甘心当狮子狗?

  

  常娥把她糊涂的问题说给戚小沐听,戚小沐一听也糊涂了,王灵喜欢的到底是狮子还是狮子狗?成了狮子狗的史诗还是史诗吗?

  

  在狮子和狮子狗的问题上,戚小沐和常娥表示她们很糊涂,戚小沐糊涂烦了,就说:“狮子狗挺好玩的,史诗当个狮子狗也不赖。”

  

  常娥说:“你这话不对,狮子狗哪有狮子厉害?狮子多威风呀!狮子狗算什么?还是当狮子好。”

  

  “你这话也不对,”戚小沐抓抓屁股,讲道理:“狮子吃人,狮子狗不吃人。敢养狮子狗的有的是,敢养狮子的可不多,还是狮子狗可爱。”

  

  常娥抖抖胸脯,也讲道理:“小沐,你不能拿你那点标准去要求别人,你在卉舒跟前充当狮子狗那是因为你天生一条狗命,史诗不一样,她姓史还叫诗,是狮命。狗命不能跟狮命比!”

  

  “你他妈才天生狗命!”

  

  “放屁!我是仙子!仙命!”

  

  “噢!对,仙子骑狮子,我忘了狮子是仙家坐骑,真抱歉!难怪你不愿让史诗当狮子狗,王灵把你坐骑抢了,闹半天你还真是嫉妒人家呀!”

  

  “你大爷!我是有个嫉妒的人,但不是王灵,是你!”常娥撸撸袖子:“老娘告诉你我爱的是傅卉舒!我非把她抢过来给我当丫鬟不可!你等着肝儿颤吧!”

  

  “肝儿颤?我真害怕!知道姑娘是怎么长大的吗?姑娘就是颤悠着肝儿怕大的!”戚小沐也撸撸袖子:“你个丫鬟身子小妾命的东西还敢抢卉舒?有种你就放胆儿过来!看姑娘我怎么收拾死你!谁不跟我抢谁是小狗!”

  

  “还说狗!我咬死你这只哈巴牌狮子狗!”

  

  ……

  

  俩人为了狮子和狮子狗的问题差点打的鼻青脸肿,为了世界和平着想,只好向智者傅卉舒同志请教,傅卉舒果然是智者,送给她们的答案只是四个深奥的字——阿弥陀佛。

  

  戚小沐和常娥更糊涂了,一连糊涂了两个礼拜,还没闹明白。唯一闹明白的是她们越看王灵越不顺眼了,尤其是常娥,一看到史诗那副狮子狗的德行就恨不得扑到王灵身上咬个大窟窿。

  

  无辜的小狗成了常娥最讨厌的动物,她看到狗就烦,看到狗就想踢,看到狗就揪着狗尾巴大骂瞎眼婆娘,骂完了撅屁股就跑——怕被狗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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