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要我怎样 第20章

那是,我笑笑遵命,给她也倒上。

“来,干杯!”

“干杯!”

我们俩一口喝完,说度数不高,猛一喝还是挺冲的,我们俩都赶快吃凉菜,又一起笑了起来,特轻松。

“你说这个毛豆为啥要叫毛豆?”

她突然问出这个问题,一听这种问题风格就是以前我逗她玩时喜欢说的,只是角色反过来了。

呵呵,我看向她摇头道:“不是因为壳上有毛吗?”

“不对,事实是因为优先种植成功的人姓毛,所以叫毛豆。”

她一本正经解说,我也一本正经点头:“原来如此。”

“哈哈,我胡说的!”可以看出她的心情彻底放开了,又倒满酒道:“为了我的胡说干杯,好吗?”

“好!”

喝完了她又问道:“知道为啥我女儿小名叫豆豆吗?”

牵扯到豆豆,我更认真思考了一下道:“是不是她生下来很小,像豆子一样?”

“傻,”她因为酒的原因,脸有点泛红地眯着眼说:“她生下来得多小才能跟豆子一样啊?”

“那是因为她是女孩?”

“哈哈,也不是,因为我怀孕的时候特别喜欢吃豆制品,豆腐啦,豆腐花,花生豆,各种,后来干脆就叫豆豆了。”

“呵呵,厉害!”

这顿饭就在这么逗趣又熟悉的氛围下吃完,因为她故意的逗乐,总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让我一阵阵失神。

走回去时,天已很晚了,我双手插兜慢慢走着,她却兴奋地只差蹦跳了,忽左忽右,最后干脆走我旁边拉出我的手,跟我十指相扣,突来的刺激让我停了下来看着她,呆呆地。

她眉开眼笑地说:“怎么?你的玉手不让人牵?牵了不会少块皮的。”

我不置可否地随便她。就这样,第一次跟一个人用这种异常亲密的姿势走路,她的手清凉,却让我浑身紧张发麻。

牵手是不会少块皮,却会夺走我的心,你知道吗?

第17章 第十七章

走回酒店,先到她的房间门口,我们一起停下脚步,“男男,谢谢你一直对我这么好,对豆豆也好,能有你这个朋友,是我最大的幸福!”

她说的很真诚,包括紧握的手都没有松开,甚至在她说的过程里,可以根据她手劲的增大,感觉出她是有一丝紧张的。

我笑了一下说:“我也是,倩华,能做你的朋友,我真的很荣幸。”

“你不幸福吗?”

“幸福啊!”我顺从地改口了,又松开了手插回裤兜笑说:“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免得明天又起不来,耽误工作就不好了。”说完我转身往房间走去。

倩华,你知道吗?幸福是对等的,而荣幸是上下级的,你在我心里排在最上,主动权都交给你,知道吗?

你的最大幸福不应该是我,如果你知道我心里澎湃的激情和奢求,我想那时你应该就不会这么说了,是不是会避之不及呢?

后来出差的日子无疑是快乐满足的,我们都是工作上的经理级别,知道轻重,工作的时候专心,其他时间则是或走或租车,游遍了附近城镇的夜晚景致,我们像闺蜜又像好友,有时更像恋人,在西湖河畔手挽手游荡,在林间小道上追追赶赶,在夜市街上互品美食,她的娇美,柔顺,搞怪,甚至强迫,总让我恍惚,似乎我是一个被她深爱的男人,尽情地被她依赖。这种陌生的激情,美好得我都忘了自己是个女人的事实。

当项目敲定我们坐在回深圳的飞机上,助理说:“陈姐,你怎么了?不想回去了吗?魂掉了吗?”

我缓过神来,看到飞机上大大小小的人,陌生的提醒了我回到现实。

回家泡浴缸里,上下抚摸过肌肤,确认自己只是个实打实的女人。

提醒自己:赵倩华,她不是你可以染指的女人,哪怕她原来的感情不幸福,她的幸福也不会在你身上。

冷笑,虽凉更悲!

在倩华停留江苏的日子里,我去看了豆豆,还接她过来过了周末。

我带她去了深圳动物园,海底世界,给她大量的拍照录像,晚上小人儿和妈妈视频时,白天的兴奋劲让她跟妈妈说个不停,听着她们母女温馨的对话,我想这种幸福才是我可以给的吧。

“男男,辛苦了。再过两天我就回来了,到时来我家给你做好吃的,嘻嘻!”

这是她的短信,作为朋友互相到家请吃饭也算正常吧,我答应了。

在她要回来的那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见到了一个陌生的女人。

一身皮衣,非常摇滚风,坐我面前老道的抽着烟,一脸轻笑。

“你是?”

“周明明,你可以叫我明明。”她深吸一口吐着烟说:“怎么,见到我不高兴吗?好歹我们也是有过激情一夜的人,何必这么生疏呢?”

如果她不是在电话里说有我的luo照,我想我更愿意一辈子不再见到这个人,不为别的,和一个陌生的人滚床单,清白事小,内心多少觉得恶心,不是对上床这件事恶心,也不是对她这个人恶心,是对自己这种放纵行为感到恶心。

以前只是觉得找不到合眼的,或者找不到想共度一生的,认为是自己对生活上有洁癖,在经历过一夜情后才发现,我的精神洁癖比生活洁癖更严重。

“既然你也知道是一夜情,那有些规矩,你为什么要打破呢?”自己做的孽自己得还,只能跟她周旋了。

“你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美吗?那天你脱光光地躺那里,像个乖乖的维纳斯,皮肤雪白,柔弱听话……”

“停!”她说着越来越露骨的话,虽然是夸我的,却让我是那么不自在,根本听不下去地打断她:“我的身体我知道,我只是想问没经过我同意拍照片,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触犯法律了?”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