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败兵之国送来的贡女,朝中上下不会礼重这个女人。
果然顾勋的下一句就是:“贵妃初入后宫时被封采女。”
位分已低得不能再低,只比宫人好上一点,甚至不如有头有脸的宫人。
可这样一个身份低微,又不受重视的女人,到最后成了位分仅次于皇后的贵妃,还能让自己的儿子成为储君,在自己都死了的情况下,居然能让武帝念旧情到不废萧岭。
这是何等手段,何等聪明。
“后贵妃承宠,得封美人。先帝后宫乏人,除却太后,只有四位低品嫔妃,贵妃颇得圣心,陛下为贵妃拟封号,定为谨。”
“怀瑾握瑜的瑾?”萧岭还真不知道贵妃有封号的事情。
“……谨言慎行的谨。”顾勋道。
这是侮辱吧?
萧岭心说。
“又数年,先帝为贵妃赐姓沈,称贵妃出身凌阳沈氏。”
凌阳出尽望族,但最显赫的有两姓,一是累世公卿的沈氏,一是如今赵太后所在的赵氏。
对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贡女来说,受到皇帝如此恩宠,大约要涕泗横流,感恩戴德了。
况且有了沈姓,她便不是一个名为妃嫔,实为礼物的贡女,而是出身高贵的世家贵女。
先前沈贵妃简在帝心,又有子嗣,可惜出身太低,而今,皇帝为她赐姓,沈氏亦无反对,简直是十全十美,风光无限。
顾勋看向皇帝,皇帝神色如常,仿佛没有任何感触。
先前,她只是缺了个出身而已。
现在,她有了。
“萧岫是不是也在那年出生?”萧岭突然问道。
顾勋颔首,“是。”
萧岫出生,沈贵妃得赐姓。
这就意味着,沈贵妃终于拥有了正大光明的身份,她的亲子亦有了继位的可能,所以,她在这时,可与皇后相争。
萧岭嗤笑一声。
这个恰到好处的时间节点让人很容易不产生联想。
譬如说,当年还是皇后的赵太后终于育有一子,彼时皇帝只有沈贵妃所生的萧岭,与刚刚出生的萧岫这两个孩子,萧岭虽是长子,但其母身份太低,不堪为储,那么,以赵氏之显赫,储君舍萧岫其谁?
而后,武帝为贵妃赐姓,沈氏成了贵妃的娘家。
储位便不那么笃定了。
沈氏既然应允皇帝,那么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萧岫入主东宫。
书中被描述得感人泣涕的的爱情,在将所有事实讲明之后,与其说是情之所钟的不计后果,不如说是权衡利弊后的产物。
顾勋道:“陛下?”
萧岭想了想,道:“贵妃一定是个无比聪慧的女人。”
顾勋沉默半晌,回答:“实在聪明。”
聪明,却也恶毒。
萧岭便是贵妃一手教养,性格与不加掩饰的贵妃,太过相似。
她是故意的。
“为人君者或许忘情,但未必全然绝情,”顾勋道:“臣以为,倘无半点真意,在贵妃坠亡后,”被教坏了的,失去全部利用价值的萧岭会被武帝毫不犹豫地抛弃,他尽量斟酌着词句,“东宫,或易主。”
所以此生心软一次,就立了这么个祸害?
萧岭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
那武帝还不如一直无情下去。
顾勋垂首,他心中认定了如今的帝王,与先前的君主并非一人,只道:“陛下,先帝一生,征伐拓土,兼并天下,内御群臣,大权独揽,唯一一次,非为时局考量,而从心,便险些酿成灭国之祸。”
唯一一次心软,唯一一次任性。
沈贵妃在武帝心中是何种地位谁也不知晓,但是武帝确实在她死后,并未废掉萧岭。
哪怕他也知道,这个性格阴晴不定的少年并不适合当皇帝。
萧岭看他。
顾勋头垂得更低。
这是一个恭顺的姿势。
在朝会上时,萧岭常常可见。
顾勋非是在同他闲谈,而是劝谏。
“当年沈贵妃宠冠六宫,先帝亦不曾令贵妃参与政事。”
武帝或许比谁都知道沈贵妃的聪明和危险,所以在权力上,他对这个女人近乎于苛刻。
而今,谢之容比当年的沈贵妃,更为危险。
沈贵妃有亡国之恨,谢之容受滔天之辱,这两人,都不是心甘情愿。
既然如此,陛下,你又怎么敢让谢之容染指帝国最中心的权势?
未尽之意,顾勋不言,萧岭却明了。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
朱砂又干。
萧岭便以笔蘸朱砂。
室内一时静默。
萧岭蘸好朱笔,见顾勋还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一笑而已,道:“侧君,伸手。”
顾勋不知皇帝要做什么,但还是乖乖地伸出手,送到萧岭面前。
朱笔落到掌心上。
朱砂湿冷,狼毫锋硬,刮在掌心中,微微有些痛痒。
脚步声隐隐传来。
只是萧岭与顾勋谁也没有注意。
是个龙飞凤舞的字€€€€默。
萧岭提笔,随手将笔掷到纸张上,溅出一片红痕。
闭嘴。
顾勋第一反应居然是失笑。
“是。”
既然皇帝不想听,他没有一直说的必要。
顾勋收回手,将这个默字攥入掌心。
他略一转头,忽瞥到个身影。
“谢……”
“之容。”萧岭笑着对谢之容道。
谢之容站在书室门口,规规矩矩地朝萧岭见礼,“陛下。”
顾勋起身,道:“陛下,臣告退。”
既然谢之容已经来了,他再呆下去,反而不美,以往或许想,但是在今日皇帝与谢之容心情都不佳的情况下,实无必要,反而容易惹火烧身。
谢之容将整理好的文书放到桌案上。
萧岭便顺手拿了一册看。
谢之容视线落到朱笔上,极自然地拿过,置入笔洗。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今天没有啦,啾咪。
第三十八章
萧岭看书时习惯性批注, 刚看到重要处,眼也不抬地去摸朱笔,却空荡荡一片, 只蹭了指上一点半干的朱砂。
他抬头, 见谢之容正在洗笔, 洗的正是他先前用的那支。
狼毫入水, 在清水中留下道道曼丽的红。
萧岭愕然,“之容?”
动朱笔作甚?
谢之容抬首, 目光比萧岭还要茫然,“陛下,怎么了?”
萧岭以目光示意谢之容手中的朱笔。
笔洗中的清水已被染红大片。
谢之容愣了下,而后仿佛才反应过来似的, 洗笔的手登时顿住, “臣以为,臣以为陛下已用完了, ”他似乎有些尴尬, 难得慌不择路地解释同萧岭解释, 耳垂微微红着,在素白的皮肤上极其明显,如白玉染曛, “臣见……”张了张嘴,越描越乱, “臣见狼毫脏了。”
萧岭批注用朱砂,怎么可能不沾染狼毫?
既然用笔写字, 如何不弄脏笔?
这种话居然能从谢之容口中说出。
萧岭少见这样的谢之容, 先放下手中的策卷, 转而专注地看谢之容。
于是在萧岭的目光下, 谢之容耳垂愈发红了,最终晕染到了颈间。
“臣……”谢之容被皇帝盯着,干脆不说了,将洗干净的笔递给皇帝,道:“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