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伤像是被利器划破所致,血凝固在上面,没有及时处理,可能会留疤。
简言轻轻地碰了碰:“疼吗?”
可能是他的声音太温柔了,一直没有给出任何反应的小孩儿呆呆地摇摇头。
简言浅浅地松了一口气,从进门到现在也没说话,他还怕有自闭倾向。
“哥哥给你拿衣服,你洗个澡好吗?”
小孩儿不说话,一双手拽着简言的衣服。
简言轻轻地揉了揉他的脑袋:“哥哥不走,哥哥给你洗好不好?”
他不说话,就相当于是默认了。
简言找了一件自己的长袖T恤,刚好到小孩儿的膝盖。
他耐心地把小孩儿的衣服脱掉,等脱完了呼吸突然一滞。
小孩儿身上全是伤,简言以为脸上已经更让人恼火了,才知道那不过是开胃小菜。
木条所致的青紫痕迹纵横交错的从脊柱延伸到屁股,简言轻轻地碰一下便感觉到靠在他肩膀上的身体颤抖。
简言不敢再碰了,也不敢给他洗澡了,只能简单地擦一下身子,将人裹在浴巾里带到客厅。
虽然只是简单地擦了一下,小孩儿身上难闻的味道也散去了,带上一丝清香。被热水氤氲后,原本苍白的脸蛋也浮出了一丝红晕,眼睫沾了一点水雾,扑灵扑灵地眨。
好乖啊,简言的老父亲心蠢蠢欲动。
“哥哥给你上药,你忍着一点,疼就叫出来。”简言用碘伏擦拭小孩儿身上的伤口,小孩儿趴在他的腿上,乖乖地不动,疼也不说话,比一个成年人都能忍受。
简言却比他还要怕,俯身轻轻地吹了吹,“擦了药就不疼了。”
他的呼吸落在肌肤上,陌生的感觉,小孩儿眨了眨眼,有些迷茫,又有些敏感地颤栗了一下。
简言却误以为是他弄疼了,下手越发的轻。
擦个药犹如上战场。
简言上完药,感觉自己后背都湿了。
他心疼得要死。
怎么会有人这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死手啊。
等药风干后,简言把衣服放下去,有些手痒痒地捏了捏小孩儿的脸蛋。
好吧,只捏到了一层皮。
也不知道多久才能把肉养回来。
简言问:“你多大了?”
看样子也不过七八岁的样子。
小孩儿低着头,手还是拽着简言的衣摆,没有移过位。
“今年十一……十一岁,还没过生日”小孩儿嘴唇嗡动,结巴又有些胆怯,声音软糯糯的。
还没生日,那就是满打满算十岁余。
这是十岁的身高?
简言怔住,看起来和他邻居家的七岁小孩儿差不多高,甚至要矮一点。
简言怜惜地摸了摸小孩儿的脑袋:“吃饭了吗”
小孩儿迷茫地眨了眨眼睛。
简言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他道:“今晚吃照烧鸡腿饭,喜欢吃吗?”
小孩儿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照烧鸡腿饭,但是他乖乖地点了点头。
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陌生的哥哥会救他,但他知道这个哥哥一定是个好人。
还好鸡腿买了两个,简言庆幸自己嘴馋,不然今天可能就不够吃了。
照烧鸡腿饭简言不太拿手,他跟着网上的教程一步一步地学着做。
而小孩儿便拉着他的衣摆,像只小尾巴,跟在他身后。
他走哪儿,小孩儿便跟到哪儿。
忙碌下来已经晚上八点了。
简言做好鸡腿饭,给小孩儿装了一个可可爱爱的草莓盘。
他最近入手的,给小孩儿用刚刚好。
小孩儿的吃相很好看,他有些腼腆拘谨,用餐时规规矩矩地坐着,双腿并拢,筷子也不会碰到盘子发出声音。
简言问:“还不会知道你叫什么名字,该怎么称呼你呢?”
小孩儿微微昂头,安静地眨眼,在简言以为他不会回答时,他偏头思索一瞬道:“裴……裴缺。”
简言的筷子掉地上了。
作者有话说:
新文新气象!!耶!
贴个预收€€€€《替身受他罢工了》
曲小洲十八岁在灯红酒绿的地方遇见瞿向远,从此坠入爱河,万劫不复。
瞿向远对他很好,会在醉酒后吻他的眼角,不断地叫他「粥粥」,唯独不给他身份。
曲小洲一点也不在乎这些,天真地以为瞿向远也爱他,他以为自己找到此生最爱。
当然,如果没有在因缘巧合下他在上了锁的抽屉里看见一个相框的话,他会一直沉陷在瞿向远的假情假意里。
€€€€照片上是瞿向远和一个清风明月的少年,相框后面刻着“粥粥”
他忽而一笑,原来此粥粥非彼粥粥。
曲小洲知道自己是替身后,干净利落地收回自己放在瞿向远身上的感情,从此只谈金钱不谈感情。
直到有一天,他的脚不经意碰到他渣前男友的哥哥。
他抬眼见男人一本正经,面目沉静,却耳尖羞红。
€€€€
瞿明程有个混账弟弟,弟弟包养了个小情人,他向来看不上只会撒娇求欢,靠身体上位的人,所以对小情人视若无睹。
有一天,四下皆是人,桌下一只脚软若无骨般缠上他的腿……
瞿明程洁身自好三十年,折在了自己弟弟的小情人身上。
当然,如果他混账弟弟不要再纠缠他小男友就好了。
妖艳诱受×三十年当和尚一朝破戒攻
第2章
半年前,他上班路上出了车祸,醒过来就到了这个世界。
他刚开始以为自己在同一时空,不同身体罢了。
后来打开地图一看,发现这世界多了一些他不认识的地方城市,他们分别叫A市,B市。
而他所在的城市就叫A市。
他才知道自己不仅魂穿了,还穿到了另外一个时空。
这具身体和他一样是出了车祸,名字也和他一样,身世也和他一样无父无母,是个可怜的孤儿,靠在孤儿院的帮助读到大学,毕业出来勤勤恳恳地工作,成为一个九九六社畜。
这对简言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变,所以他并没有当成一回事儿,快速适应了生活便在这个世界安定下来了。
这只是前提,如果简言在没有听见「裴缺」这个名字前,他可能会继续把这个世界当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平行时空。
但他现在没法淡定。
裴缺这个名字印象太深刻了。
简言在出车祸前,手里正捧着一本耽美实体书,书中的反派就叫裴缺。
这本小说讲的大概内容是,主角受和主角攻互相吸引,在高中时克制又小心地搞暧昧,两人经过一些磨难终于在一起了。
这里的磨难具体就是指代反派裴缺,裴缺因为常年生活在压抑的环境,有个精神病母亲。
母亲在他小时候自杀,他亲眼目睹母亲的尸体,尸体在房间里放到腐烂,味道大到隔壁邻居闻到,才报了警,有人前来收尸。
母亲死后他独自生活,捡垃圾,和狗抢吃的,而后警察寻到他的亲生父亲,勒令其养育。
在亲生父亲那里,他不受待见,遭遇了些什么作者也只是一笔带过,只说他过得很惨。
因而他身心早就长歪了,借着自己有一副好看的皮囊,披着人皮做坏事儿,骗得不少配角为他做事儿。
但主角受是个例外,主角受不喜欢他还很讨厌他,所以他被主角受吸引,在看见主角受和主角攻相互倾心时内心黑暗滋生,于是他强取豪夺,对主角攻不断地使绊子,对主角受死缠烂打,最后被主角受和主角攻联手解决了。
以上这只是实体书的结局。
作为一个追连载的读者,简言知道第一版结局其实是裴缺发疯杀了主角攻和主角受,锒铛入狱,在监狱里了结此生。
作者也不知道发什么疯写这个结局,最后被读者喷得连夜改回了实体版本的结局。
但简言还是对第一版的结局记忆尤深,感慨颇多。
此时此刻,眼前的小孩儿和书中裴缺的脸逐渐重合。
简言心情有些复杂。
他明白过来,原来不是穿到了平行时空,他是穿到了书里。
而且眼前的裴缺,很有可能就是以后的黑心肝大反派。
简言倒是不讨厌裴缺,相反,他十分喜欢裴缺。
原因是某站的画手太太xp不太随大众,就是喜欢反派,所以熬夜肝了一副裴缺的画。
作为一个对软萌小生物无法抗拒的简言,当场就跪下叫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