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吃的一向不挑,做任务得到的积分点,大多用来兑换和修炼有关的晶核了。
是以,仔细想一想,自从末世后,他竟是再没有吃过饺子。
此时吃着来到异世后吃的第一顿饺子,他有些感慨,他是北方人,饺子是逢年过节必吃的,在他这里,饺子与其他美食有着不一样的分量。
他夹起一个饺子后,示意陶竹也夹起一个。
等陶竹把饺子夹起来,他举着手中的饺子和陶竹手里的饺子碰了碰,像是碰杯那般。
“能坐在这里与你一起吃饺子,真好。”他笑眯眯的道。
“……”
陶竹睁大眸子,虽然不太明白此话的含义,但瞧着黎荞的笑脸,他也笑了起来:“是的。”
他能坐在这里与黎荞一起吃饺子,真好。
这时,黎大山端着一陶盆饺子从厨房出来,他看到这一幕,呆了。
咋,吃个饺子还不忘来两句甜言蜜语?
他小叔这是有多爱他竹叔啊?
比不过,真的比不过。
活该他小叔有夫郎!
这一顿玉米猪肉馅的饺子,吃的黎荞、陶竹、黎大山、黎春桃四人都极为满足。
所以,第二天,当小五来三柳村拉货时,黎荞从黎谷家牵出了自家的牛车,与小五一道去了县城。
黎荞是去给王掌柜推销玉米菜单的。
因此他带上了绞肉器,还带上了昨日做的玉米猪肉馅饺子,更是带上了几十棒嫩玉米。
到了望月楼之后,他说明了来意,王掌柜自然是欢迎。
黎荞总是能折腾出一些平城没有的新花样,这些新花样为他招揽了许多食客,他欢迎黎荞继续折腾。
他先是尝了玉米猪肉馅的饺子,嗯,美味,新鲜,食客肯定喜欢。
等黎荞做出了玉米烙,他赞不绝口,甭管食客喜不喜欢,反正他喜欢这个吃法,他家人肯定也喜欢。
等黎荞做出了玉米汁,他更是惊艳不已,没想到玉米还能整出这样的花样,他当场派伙计给他老母亲送了一碗,这个太适合他老母亲喝了。
玉米的三种新吃法,王掌柜都很喜欢,他全给望月楼安排上。至于分成,跟烧烤料那般,每天按单记账,所得利润和黎荞三七分。
不过,这一次,黎荞提出了他的要求。
他希望王掌柜能优先购买三柳村乡亲们的玉米。
他费脑筋整出这么多花样,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他的口腹之欲和挣钱,还为了三柳村的乡亲们。
农人种地有多辛苦他是知道的,现在他给玉米寻了个销路,虽然不能让三柳村的乡亲们凭此发财,但肯定能比之前多挣些铜板。
黎荞的这个要求,让王掌柜发愣,等回过神来,王掌柜立马点头答应。
他有些感叹,小黎这格局有点大啊,自家致富还不忘拉扯乡亲。
他喜欢和这样的人合作。
但是,在这之前,玉米的这三种新吃法肯定要试卖几日,这样才好判断行情。
于是,黎荞留下了他带来的嫩玉米和绞肉器,然后赶着牛车回了村子。
到村子里时,他径直赶着牛车回了自家。
陶竹真的很喜欢小牛,每日傍晚都要去黎谷家一趟亲自给小牛喂草料,顺带和小牛说一说话。
所以,他便赶着牛车回了自家,好让小牛认认门。
等新房子盖好,如今的院子就是小牛的家了。
黎荞走到门口时,陶竹正好背着装着脏衣服的背篓要去河边洗衣服。
陶竹见他牵着小牛回来,很是高兴:“回来的这么早,看来很顺利了。把小乖牵进来,我给它喂些麦秸。”
“你喂它,我去河边洗衣服。”
黎荞示意陶竹把背篓给他。
“你奔波一天了,快回去歇歇,我来洗就好,反正衣服不脏。”
整日待在家里围着灶台,衣服能脏到哪里去。
和从前日日下地干活时相比,如今的洗衣服对陶竹来说是个非常轻的活计。
“我坐着牛车,一点儿都不累。不过中午在望月楼吃太多玉米了,饺子太腻,玉米烙太甜,晚上我想吃口爽利的,你让春桃给我做个酸辣肠粉。”
“家里的辣椒油不是吃完了么?春桃做的辣椒油不如你做的好吃,你做碗辣椒油。”
黎荞道。
他又研究出了肠粉的新吃法,把肠粉当做凉皮一般凉拌,味道极其好。
“……行。”
陶竹点头。
于是陶竹牵过了小牛,黎荞则是接过脏衣服去了河边。
陶竹觉得洗衣服是个轻松活计,但黎荞可不觉得,而且,他还想练练异能,所以他执意将脏衣服接了过去。
到了河边,挑了个没人的河段,他将一条裤子放到石块上,然后掌心出现一个水球,水球包裹着裤子,模仿着洗衣机的转动,开始清洗裤子。
这种方式比手动洗衣服要快,而且还能锻炼异能,不到一刻钟,黎荞就将全部脏衣服洗完了。
把洗好的衣服放入背篓,他又捉了几条鱼,然后一手拎着背篓,一手拎着鱼,踏着夕阳往家里走。
这会儿是傍晚,太阳要落山,在地里干活的村人纷纷归家,所以这一路上他遇着了不少乡亲。
大家都主动向他打招呼。
“黎荞,这是我刚才在山上摘的柿子,还不熟,你回家催熟一下。”
有人塞给他几个野柿子。
柿子很小,只有鸡蛋那么大,他一把就能抓住,不值几个钱,让他拒绝都不好拒绝。
也有人问:“黎荞,你收咸鸭蛋么?和其他人卖给你的咸鸡蛋一样,蛋黄都流油,可香了。”
“咸鸭蛋收的,拎过去就成了。”黎荞点头。
想起鸭子的多种吃法,他又问:“良叔,你家的鸭子长多大了?卖么?”
王良闻言一愣,然后立马点头:“每只最低都有两斤多重,长的可好了。你要是买,那就卖。”
“那明天送过去三只吧,我买。”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好嘞!”王良也笑了。
嘿,黎荞竟主动买鸭子,希望黎荞能喜欢他家的鸭子,这样就省得他去镇上卖了。
……
就这样,一路走着,一路和乡亲们说着话,黎荞慢悠悠的进了家门。
他进门时,陶竹听到他的脚步声,从厨房里探出脑袋,见真的是他回来了,便从厨房出来朝着他走去:“凉拌肠粉做好了,快去吃吧。”
“好。”黎荞应声。
他将鱼递给陶竹,他则是将湿漉漉的衣服挂到绳子上。
等他挂好,陶竹已经将装着凉拌肠粉的陶盆放到架子下的桌子上了。
“你们晚上吃什么?”他一边坐下一边问陶竹。
“玉米汁,玉米烙,凉拌黄瓜。”陶竹道。
“……你们喜欢便好。”黎荞只能这么说。
“当然喜欢。”陶竹想到厨房里快要出锅的玉米烙和玉米汁,好看的脸上挂了笑:“又是油又是糖的,大家都喜欢。”
“那我明天给你做一个你更喜欢的。”黎荞拿起了筷子,笑眯眯的道。
“我更喜欢的?什么?”陶竹好奇。
“烤鸭和卤鸭脖。”
“啊……”陶竹睁大眼睛,他还真没吃过烤鸭和卤鸭脖。
烤鸭他还能理解,但鸭脖能有多少肉?
厨房里,正在用另外一个绞肉器做玉米汁的黎大山听见此话,忙喊道:“小叔,鸭脖子有什么好吃的?”
黎春桃在做玉米烙,她虽然好奇,但她现在对黎荞有着盲目的信任:“你小叔说好吃,那肯定就好吃。”
“就算是好吃,我还是更喜欢吃肉!”黎大山道。
就算是把鸭脖子做得跟红烧肉一个味儿,那他肯定也是更喜欢吃红烧肉啊。
黎荞听着黎大山这话,问陶竹:“竹哥儿,你信我这话么?”
“信。”刚才还有些惊讶的陶竹此时毫不犹豫的点头:“我信你的方子和我的厨艺。”
“咦?自信了。”
黎荞诧异。
搁之前陶竹可不会说这种话。
“因为这是事实。”陶竹说着微微扬起了下巴,神色带着一点点骄傲:“证明过很多次了,你教我做的那些吃食,都很好吃。”
这人的方子,加上他的厨艺,无敌。
黎荞还是第一次看到他露出这种自信的神色,一时间有点愣。
黎荞一直觉得,只看陶竹的长相:五官俊美而锋利,那陶竹走的应该是霸道王爷的路子,贵气又不好惹。
此时陶竹微微扬起下巴,一双水眸斜着瞧他,俊美的脸上被自信笼罩,这副神色,终于和他本身长相该有的气质对上了。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字:勾人。
黎荞眨了眨眼,余光看院子门口和厨房门口都无人,便快速起身,双手捧着陶竹的脸,对着他的唇狠狠亲了一口。
这是他夫郎!
陶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