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他是不信黎荞的话的,觉得太过夸大。
但此时一瞧,他嘴巴又抿起了。
这街上的行人,不管是大姑娘小媳妇大娘大婶,还是未婚的小哥儿已婚的夫郎,在瞧见他身边的黎荞时,几乎没有直接移开视线的,绝大部分都会多瞧黎荞两眼,这才转了视线。
可恶。
黎荞哪里夸大了,黎荞分明是谦虚了。
他上一次和黎荞来县城时,因为马上要成亲,所以只顾着紧张激动,竟是没发现这一点儿。
“竹哥儿,咱们去买点护手的羊油。大山那小子都给浅哥儿买了,咱们俩也得安排上。”
黎荞双眼盯着两边的铺子,找那种专门卖胭脂水粉的铺子。
现在天气转凉,手脸容易干燥,该护手护脸了。
陶竹闻言,低头看了眼自己带着茧子的手,轻轻嗯了一声。
从前他哪里用得上这种东西,哪怕是生了冻疮,该用凉水洗衣服还是用凉水洗衣服。
但现在……买,一定要买,不仅抹手的要买,他要连脚都给抹上。
黎荞很快找到一家名为胭脂红的铺子,铺子挺大,两人并肩进了门,立马有伙计笑盈盈的迎了上来。
“两位客官要买些什么?是买给两位的夫人或者是夫郎么?我们小店不仅有胭脂水粉,还有首……”
“瞎说什么,我们俩是夫夫,这是我夫郎!”
黎荞见这伙计竟是把陶竹当做了男子,立马黑着脸打断了他的话。
一旁的陶竹,咬了咬唇,脸色不好,但没开口。
那个伙计瞧着黎荞的黑脸,愣了,下意识去看陶竹。
看清楚陶竹眉心那不明显的痣,他眼睛猛然睁大,这俩人竟真的是夫夫!
随后他脸上露出害怕之色,赶紧道歉:“客官,我瞎了眼,竟是没瞧出两位是夫夫,您二位别和我一般见识。”
见黎荞拉着陶竹的手要走,他赶紧拦住,并抬手在自己脸上抽了一巴掌,口中不住的认错。
陶竹见此,抿了抿唇:“算了,懒得继续逛了,咱们就在这家买吧。”
也不能全怪这个伙计,谁让他眉心的痣的确淡呢。
这伙计不是第一个把他当男人的,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他若是次次都生气,那早就被气死了。
黎荞看陶竹的确是不想再逛了,想了想,道:“那就在这家店买,顺带买支簪子。”
“……好。”陶竹没有拒绝。
他是不是应该像是郑浅浅那般,描描眉,戴一戴首饰。
这样的话,旁人应该能一眼认出他其实是小哥儿吧……
接下来,陶竹兴致不高,也有些心不在焉,黎荞便全权做主,不仅买了抹手用的羊油,还买了化妆用的工具,更是买了两支银簪。
出了这家店铺,黎荞又拉着陶竹进了布店。
他买了两套成衣,棉布的,但因为上面绣着精致的花纹,所以一套要一两银子,还挺贵。
从布店出来,还不到中午,但家里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所以夫夫两人去了望月楼,坐上牛车回家。
当然,回家的时候不忘带上王掌柜已经准备好的鸭脖子和鸭杂。
乡间的小路上没有几个行人,黎荞干脆伸出手牵住了陶竹比他小一号的手:“还是不高兴?”
“换你你高兴?”陶竹瞥了他一眼,唇依旧抿着。
“若是有人把我认成女的,会影响你对我的感情么?”黎荞反问。
“当然不会。”陶竹立马摇头。
“这不就成了,你知道我到底是男是女,我也知道你到底是男子还是小哥儿。”
“况且,你就算是男的,我也喜欢你。我喜欢的又不是你的性别,是你这个人本身。”
“我需要你这件事,只与你这个人有关,与你的性别无关。”
他直到现在依旧下意识的把小哥儿当男人看,在他眼里,陶竹自然也是男人。
“那你刚才为什么买化妆的东西,你也觉得我应该化妆?”陶竹问。
“因为你本来就好看,但化了妆应该会更好看。以后只化给我一人看。”
黎荞并不觉得男人就不能化妆,他上辈子时的那些男明星,不照样化妆。
当然,他喜欢的化妆不是那种涂脂抹粉把一张脸搞的很白很白的那种妆,他喜欢的是在原有基础上稍微修饰一下的那种淡妆。
他瞧着陶竹那张近在咫尺的脸,笑眯眯的道:“现在就勾得我离不开你,真化了妆,那不得我把迷死。”
“……什么死不死的,不许说,不吉利。”
话是如此,但陶竹心里的确好受些了。
但他依旧低着头,垂着眸子,还是闷闷不乐:“虽然你总是夸我好看,但是,别人不觉得我好看。咱们俩走在一起,肯定会觉得咱们不般配。”
他也是因为这个而不高兴。
今日那个伙计的神色,足以说明这一点儿。
自打他和黎荞成亲,他就一直待在家里做点心。
乡亲们看在黎荞能给大家带去好处的份上,对他都是夸了又夸,以至于他很多时候竟是忘了只看外表,他和黎荞一点儿都不般配。
那个家像是个避风港,几乎为他挡去所有的负面信息。
可他不能在那个家待一辈子……
“旁人异样的视线又不能让咱们少一块肉,或者是损失钱财,何必在意?你在意,那就是给他们脸了。”
陶竹:“……”
他抬眼看向黎荞。
这人一句接着一句的安慰,像是锤子,一锤又一锤,把他的难受给敲没。
是啊,那些异样的视线,他何必在意。
他在意的应该是眼前这个人。
瞧着这人在阳光下盛着他身影的眸子,他嘴角终于翘起:“你想让我化妆,那今晚我就化给你看。”
“好!”黎荞也笑了起来,他很期待。
“还得用热水泡泡手、脚,然后拿小刀把茧子刮去,多来几次,茧子应该就彻底没了。”陶竹又道。
“那不成。”黎荞听见这话,立马摇头。
“嗯?”
“我就喜欢粗糙的,摸在身上多带劲儿,你把茧子去了,那感觉就不对了。”
黎荞说着压低声音,凑到他耳边,详细的讲述粗糙的妙处。
陶竹:“……”
他听得面红耳赤,不由伸出手掐了黎荞一把:“大白天的,又讲这些。”
但心里的念头却是改了。
咳,既然这人喜欢,那茧子就暂且不去了。
于是,黎荞这一哄,陶竹的心情彻底变好,回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两点。
两个人没有休息,一个开始做点心,一个开始卤鸭脖子鸭杂。
黎大山不会做肉松,而青团所用的肉松都是当天现做的,今天浪了一上午,下午得勤快些。
不过,到了晚上时,夫夫两人当真摸索着学化妆。
甭管是黎荞还是陶竹,在这件事上都是新手,但好在两人也不搞那些复杂的,修修眉,抹一下口脂,再涂上桂花味的羊油,换上今日买的新衣服,这样就算是好了。
陶竹底子好,这样简单一捣腾,黎荞还真觉得陶竹变得更好看了,气质也更偏向霸道王爷了,俊美,贵气。
黎荞很满意:“以后咱们多买些衣服,你穿给我看。”
陶竹:“……”
这人那仿佛着了火一般的眼神,让他无法摇头。
况且,瞧着镜子里的自己,他也觉得他变好看了一丢丢。
人靠衣装,这话果然不假。
这一晚,自然又是快乐的一晚。
次日,又是忙碌的一日。
陶竹想到昨晚镜子里的自己,浑身充满了干劲,想买好看的衣服,那就得挣更多的钱。
另外,他跟着黎荞学识字时也更用心了,因为他听黎荞念叨过,腹有诗书气自华,肚子里的东西多了,那气质自然就上去了。
就像是黎荞那般。
黎荞甭管是站在灶前做饭做点心,还是拎着刀子蹲在河边杀鱼,这都不影响他身上那股出众的书卷气。
陶竹很喜欢这样的黎荞,但从前的黎荞可没这股气质,从前的黎荞站在村人当中,一点儿都不出众。
至少陶竹对从前的黎荞没什么特殊的印象。
哦不对,有特殊印象的:
和陶树一般极品。
这说明靠着后天的努力,是可以提升自身气质的,所以要努力,他要朝着黎荞看齐。
哪怕将来依旧会被人当做是男人,但至少不会让人觉得他和黎荞站在一起时,他不配。
黎荞永远欣赏愿意付出努力提升自己的人,但这个人此时成了陶竹,他除了欣赏,更有心疼。
陶竹不必这么努力的。
这天下午,沙琪玛和桃酥都做完了,锅里只剩下了正在蒸的青团,陶竹便拎起板凳坐到了架子下。
他抓起一个小木棍在地上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