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精他有恃无恐 第141章

江揽往楼上走,闻言转过身来指了指他:“别嘴硬,让你去你就去。”

江憬琛:“行吧。”

Z国跟豫都存在时差,江揽他们想到的时候是白天,不耽误功夫,就得连夜出发,所以江憬琛匆匆拿了两件衣服跟要用的课本,就被江揽送到了薛寻雩那里。

“放心吧。”薛寻雩说:“你们一路小心。”

陆弦挥挥手:“有事电话联系。”

车子消失于茫茫夜色中,封锦揽着江憬琛的肩膀往客厅走,“你的房间在封予嘉隔壁。”

江憬琛:“行,那就麻烦封叔你们几天。”

这边,一共五个小时的行程,陆弦靠着江揽的肩膀短暂睡了一觉,等睁眼差不多要到了。

“醒了?”江揽递来温热的柠檬水。

“嗯。”陆弦低低应了一声,一口气喝完。

“还困不困?去了找个酒店……”

陆弦摇头:“我陪着你。”

江揽眼神温柔。

江揽在这个时候再见吴秉义一面,只是为了江书眠。

吴秉义真的非常老了,在病床前见到这个人,陆弦一时间竟然没认出来,那几乎是烂皮耷拉在朽骨上,一双眼浑浊又不甘,感觉稍微用手一揭,就能碎成烂泥。

“好久不见,吴老先生。”江揽依旧绅士。

吴秉义死死盯着他,呼哧呼哧喘气。

“心率不稳。”江揽指了指仪器:“再激动你就要死了。”

看得出吴秉义真的非常不想死,硬生生将呼吸调节回来。

“滚……滚出去。”吴秉义每说一个字,就有口水控制不住地流出。

“你说了不算。”江揽索性拉过凳子坐下,双腿交叠:“我问,你答,如果骗我,我保证,你的骨灰只会混入垃圾堆中,迁入祖坟的事情,你想都别想。”

这是吴秉义暗中搞的动静,他以为十多年不见,江揽早就不在意他了,殊不知一切都在江揽眼皮子底下。

吴秉义是个十分传统且封.建的人,他认为人死后只有落叶归根重回故土魂魄才能安定,在Z国的这些年,他满心暴戾,并不开心,他的两个儿子皆折在江揽手中,现在江揽说要拿他骨灰拌垃圾,无异于拿着电钻在吴秉义天灵盖上开井。

吴秉义几乎是瞬间就被捏住了软肋,说不出话来。

江揽见他这样十分满意,跟着笑意一寸寸冷下来。

吴秉义甚至产生了错觉,他以为自己看见了江书眠。

雨夜,公路,车子冲下护栏,那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对江书眠的围杀。

可吴秉义还是看低了江书眠,他们竭尽全力,却没有伤及男人分毫。

“回答我,我父亲到底是怎么死的?”江揽沉声,“你的机会只有一次。”

怎么死的?吴秉义想到了那个戏谑嘲弄的眼神,车子在爆炸声中化为烈火,吴秉义从车上跌跌撞撞下来,眼中有喜悦,但更多的是震惊,跟着大雨瓢泼,在场所有人缄默不言,直到有人上前,说:“吴先生,我们成功了。”

是吗?是!怎么不是?吴秉义的神色在火光中逐渐扭曲,他在极致的自欺欺人中体会到了无与伦比的快.感,不可一世的江书眠,败于他的手下。

然而€€€€

“你母亲身体一直不好,有几年你父亲带着她周游世界,实则就是为了看病,吴家医药世家,有一古方,可调理体质,由此我认识你父亲。”吴秉义在回忆,语气也诡异地平静下来,“中间恩怨暂且不论,因为爱心福利院那件事,你父亲触动了很多人的蛋糕,那晚绞杀,你父亲的心腹中出现了一个叛徒,他收了我们的钱,没能顺利杀了你父亲,但是子弹出膛,打中了你母亲。”

江揽眼底是山呼海啸。

“没人能杀江书眠。”吴秉义忽然笑出声,有向往,有嫉恨,“除了他自己。”

“江揽,你父亲是殉情。”

作者有话说:

江书眠这个人设,我思忖良久,打算完善一下,希望宝贝们看完下一章再给他下定论。

最后

第148章 这才是全部

江书眠从小就是个面瘫,江揽后来从江奶奶口中得知的,都是对他亲爹美化过的。

江书眠的精神世界跟别人很不一样,江奶奶发现不对后带他去做了相关检查,得出结论是这孩子的信息素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说的直白点儿,江书眠的基因检测虽然是高阶,但他的信息素远超于此,这就导致他总是处在一种莫名的压力下,常常感到透不过气。

真没劲,江书眠偶尔望着天幕,脑子里会蹦出这三个字。

但他的生活环境一直如此,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也就勉强适应了。

直到刚接手公司后不久,在一次酒宴上遇见了林菀秋。

夏日夜晚,荷塘波光粼粼,江书眠嫌弃里面那些人聒噪,就一个人出去散心,他站在树下双目轻阖,晚风清凉,伴随着一阵脚步声。

江书眠抬眼望去,刚过完十八岁生日的林菀秋稍显稚嫩,但已然出落得风姿动人,当然,好看跟不好看在江书眠眼里都一个样,他对林菀秋的第一印象,仍是停留在一个苍白的模子上,除非有价值,他才会刻意去记。

“抱歉。”林菀秋其实有点儿狼狈,她不知怎么的鞋子掉了一只,裙摆全湿了。

被人欺负了?江书眠心想。

不关我事。

江书眠重新闭上眼睛,但五感很好,他察觉到女人在他身边坐下,还脱了鞋子扔掉,带着泄愤味道。

不多时,几个女孩追来,看到林菀秋的样子先是大笑,然后再看到江书眠,齐齐噤声,但这种畏惧中,又带着难掩的钦慕跟向往。

终于,一个女孩先按耐不住,清了清嗓子:“江少……”

“能离开这里吗?”江书眠轻声打断,但向来冷漠的眉眼上已经染上了丝丝阴翳。

他的手腕早已出名,对女士也不懂礼让,对面害怕了,但临走前还在喊林菀秋:“走啊!你赖在那里做什么?!”

林菀秋瞪着她们,一言不发。

江书眠顿悟了,这女孩宁可落在自己手中,也不愿意再被那些人欺负。

月色下,林菀秋有些婴儿肥,气得脸颊鼓鼓的。

江书眠冷声:“滚!”

除了林菀秋,这片地方倏然静下来。

又是一阵安静,林菀秋站起身说:“谢谢。”

江书眠抱臂:“没打算救你。”

林菀秋又说了声谢谢,然后报了串数字。

江书眠过了一遍,诧异问道:“谁的电话?”

林菀秋:“我的。”

江书眠略微震惊,这就给电话了?

但跟着,他听到林菀秋说:“我看你也没朋友,恰好我也没朋友,可以试试。”

试、试什么?

江书眠垂下手臂站直,顿时高大的身影将林菀秋笼罩其中,面色也森寒起来,“你是不是脑子不太好?”

林菀秋耸了耸肩,一点儿也不怕,“我只是觉得你很孤独。”

你很孤独。人的一生中有无数个时刻都会感到孤独,所以发心情说自己是个孤独的人,可仍能接收到来自外界的喜怒哀乐,还是会在孤独之余,生出一些别的情绪,看个悲剧故事会哭,看个喜剧故事会笑,但是江书眠不会哭也不会笑,他的神经像是被那些人人称赞的信息素切断了,必须要时常自我疏导,才能保持理智。

江书眠曾经无数想过,毁了算了。

但具体毁什么,他的认知轮廓也很模糊。

这就是一种信息素病症,十个里面有九个是要被送往精神病院的。

江书眠听过无数羡慕跟称赞,可这晚,林菀秋眼底的同情让他被一种新鲜情绪狠狠击中。

准确来说,林菀秋的眼神,像是在看路边没地躲雨,瑟瑟发抖的小狗。

新鲜,江书眠磨牙。

林菀秋不算什么特别的人,但是天时地利人和,她是那个最合适的人。

所以后来江爷爷拿出一堆照片,让江书眠看看有没有合眼缘的Omega时,他都没扫一眼,而是说:“林菀秋吧。”

江爷爷愣了愣:“谁?”

“海顺林家的小女儿。”江书眠说着打了个暂停的手势,然后掏出手机:“我打个电话问问。”

他记忆力非常好,那串号码记得一个数字不差。

电话很快接通,林菀秋应该是忙着什么,气喘吁吁:“喂?”

“是我,江书眠。”

林菀秋轻笑一声:“干嘛?”

他们明明不过一面之缘。

“结婚吗?”江书眠问:“我需要一位夫人。”

林菀秋:“我行吗?我的情况你也知道,我在家里不受重视。”

“我说行就行,现在问你行不行。”

“先说好,我遗传了我妈的心脏病,医生说我活不长。”

江书眠:“没区别。”

“行!”林菀秋说:“嫁给你,我是不是可以躺在家里,不用出来打工了?”

江书眠:“给你一个月五十万额度。”

“成交!”林菀秋激动得语无伦次,“江少,我不干涉你的私生活,你随意发挥。”

江书眠:“……”

可事实上,从结婚那晚开始,江书眠自己就重整“夫德”,反正林菀秋跟其他人吹牛.逼,都是:“我什么也没做啊,可能魅力比较大吧啊哈哈哈……”

她开朗到江书眠没在这个女人脸上看到一点点抱怨。

不少人都等着林菀秋成为豪门弃妇,但是等来的,是她越发猖獗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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