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见识过成年赛的强度,青年赛的荣耀对秦春晓来说已经没了曾经的分量,只是听着队友们的欢呼和笑闹,他也跟着露出了笑模样。
回国后,秦春晓好好把队友们送到了宿舍,确认了每个人的机票都备好了,甚至亲自把未成年的那几个送上了车和飞机,才能安心回家。
侯教练和许多领导连连夸赞,秦春晓却没在领导那里多费时间,事儿汇报完就要走。
领导都稀奇了:“诶,我要给你涨工资呢,你这急着要去哪啊?”
秦春晓含糊着:“去照顾一个生病的朋友。”
等他走了,领导和侯教练以及陈爱国一起动鼻子,稀奇道:“这小子身上没汗味,还带着另一股味儿呢。”
陈爱国:“他换沐浴露了吧。”
出来以后便直奔陆玄冬的家。
虽然上辈子在重考四次后,秦春晓终于拿到了驾照,但这一世他还卡在科目二第二次重考上,与驾照还有不短的距离,所以只能搭地铁。
一米八的小伙穿着运动服,在下班高峰期的广州地铁上站着别提多显眼了,秦春晓戴着口罩,还有人来问他是不是偶像练习生。
秦春晓:“不是,我就一打球的。”
夏日炎热,秦春晓匆匆赶路,直走到琶洲某个小区的楼内,才被中央空调救了一命。
他上了顶楼,用指纹锁开门,就看到陆玄冬正在开视频会议,见到秦春晓进屋,陆玄冬神情不变,手指不着痕迹往厨房的方向一指,秦春晓便蹲着走,避开镜头进了厨房,冰箱上贴着纸条。
【蓝瓶里是运动员可食用安全果汁。】
秦春晓端出果汁,有点冰,但在夏天喝起来是很舒适的,他叼着吸管,摸了个毛巾,将冷冻层里随便什么东西拿出来包着,等陆玄冬的会议结束后,就过去摁他脑门上。
“都生病了还这么工作,你真的想把身体养好吗?”
“我的身体已经比以前好多了。”陆玄冬扶住冰袋,嘴上还倔,然后他轻轻一叹,“最近在查公司财务,底下一团和气,这时候放松不成的。”
“一团和气还不好?”秦春晓坐他边上。
陆玄冬摇头:“有时候我宁肯看到那些人拍桌子砸杯子,把事放到台面上说,现在他们一团和气,我说什么就是什么,很多问题就看不出来,说不定我说1,他们下一层就放大到10,再下一层放大到100,好事也变坏事了。”
秦春晓挠头:“我怎么听着挺熟的?”
陆玄冬捂着嘴咳了一声:“任何行业都有这事,哲越也算大集团。”他想提醒春晓到了外头可别说这些话题……话到一半又觉着不合适,毕竟春晓那么清醒一人,这种事他便是出于关心多提两句,恐怕也多余了。
秦春晓却露出一个笑:“是哦,谢谢你提醒了。”
他的语气似乎比以前温柔了,而且以前两人坐在一张沙发上的时候,距离会这么近吗?
以秦春晓的性子,他和人坐一起,通常会保留20公分的距离,尤其是在夏天,可现在不知对方是有意无意,他们的距离似乎不到5公分,再靠近一点,就挨一块了。
陆玄冬还没把所有的不对劲之处想明白,就听秦春晓问他:“吃药了吗?”
他下意识回道:“还没,准备开完会吃。”
“那我帮你拿药吧,你坐着。”
秦春晓扶着陆玄冬肩膀站起,一股香气进入陆玄冬的鼻子。
他居然喷了大卫€€杜夫的冷水!
第174章 明白
作为一个经常在国外打球的人,秦春晓对香水其实是非常熟悉的,因为和东亚人不同,黑人和白人的体味都比较浓烈,所以他们都有喷香水的习惯,好把味道压下去。
外国球员赛后一定要去洗澡也是这回事,不洗的话他们自己都会被熏得受不了,秦春晓有时候拖到回宿舍再洗就没事,因为他身上没汗味以外的味儿。
不夸张的说,他认识几个队友,就认识多少款香,因为这些大男人其实也有骚包的一面,一般都不愿意和队友撞香水气味。
期间也不是没人给秦春晓推荐香水牌子,对有体味问题的人来说,香水算是一种常用物品,不会有“我喷香水是不是娘炮”的顾虑,不让别人闻到难闻的体味反而是礼貌,秦春晓生日时就被鲁斯兰送了一瓶大卫杜夫的冷水。
鲁斯兰送这款的原因也很简单,冷水的味道偏中性,大众接受度好,作为入门香很合适(无论男女),且冷水从瓶身到气味都带着海洋的感觉,而米沙秦据说大学要去学海洋科学,那他至少对大海是有好感的吧?
小鲁真的有在认真讨好队爹。
这就是秦春晓家里那瓶香水的由来,但直到今天,他才觉得自己应该喷点香水。
秦春晓才回国不到半天,知道陆玄冬生病后就往这边赶,真来了以后,他不仅给人泡药,还接过了厨房大权,整了一桌清淡的家常菜,白灼时蔬、蒸牛肉丸、青菜瘦肉粥还有豆沙包。
陆玄冬看到豆沙包的都惊了:“你还会面点?”
“外婆教的。”
秦春晓去冲了个澡,换了陆玄冬的T恤和运动短裤,双手托腮,安静看着陆玄冬的脸,发现这家伙果然好看。
真不愧是让冬粉们念念不忘的洲草。
这位今年22岁的哲越太子爷有一张很古典的脸,要是换上汉服,便是典型的雍容华美古代贵公子面貌,看起来就很贵,但就是这么个人,低头啃豆沙包啃得脸颊鼓鼓,居然有点可爱。
秦春晓将一杯维C泡腾推过去,陆玄冬连忙来接,两人的手指不经意间碰了一下,陆玄冬神情不变,只是指尖微微动了动,美人捧杯一饮而尽,喉结随着吞咽动着。
“冬仔,在来这里之前,我一直在想一件事。”
陆玄冬有点茫然,抬起头,便望进一片映着金色波光的蓝海,然后他才意识到那是秦春晓在灯下的眼睛,如同宝石。
他问:“什么事?”
“还在想,想明白了告诉你。”
莫名的,陆玄冬觉得秦春晓的眼神有点眼熟,以前他只在秦春晓比赛时见过这种眼神,那是狼非常想要猎捕某个猎物时露出的跃跃欲试、富有侵略性的眼神。
但这间屋子里似乎没有秦春晓的猎物,错觉吗?
之后秦春晓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将碗筷收进洗碗机,陆玄冬喝了粥后开始出汗,被秦春晓扶到床上躺好,让他好好睡个午觉。
退烧药和消炎药都吃了,陆玄冬其实已经没有才发烧时那么难受了。
秦春晓靠坐在床沿上,看陆玄冬摆在床头还未看完的书:“你好像从不和我抱怨工作辛苦的事。”
“我不想对你宣泄负能量。”陆玄冬可以倾诉的苦太多了,以前拍的唯一一部电影首映礼结束时,他抱着秦春晓掉了几滴眼泪,都觉得那已经很过了。
童年与少年时代被满口脏话和抱怨的养父以及永远喋喋不休着听不懂话语的养母,那对赌徒与人贩子的组合,成功让陆玄冬明白了承载他人的负面情绪有多难。
秦春晓大致能明白这家伙的想法:“可我会告诉你我在输比赛时的不快,你也可以对我说这些,要是你单方面做我的情绪垃圾桶,我会觉得很不应该。”
陆玄冬:“你不一样,我并不觉得你的负面情绪是难以忍受的,我很高兴听到你和我说很多话。”
“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对我来说也是不一样的。”秦春晓将书摆回去,掀起一点被角:“介意吗?”
“……不。”
少年钻进被子里,陆玄冬和他脸对着脸,两人近到可以感受对方的呼吸,然后呼吸变近了,他的头被对方用轻柔的力道搂紧怀里,呼吸贴住额头,悠长而稳定,甚至能透过胸肌感受到有力的心跳。
秦春晓的身体并不单薄,反而饱满得很有生命力,在夏天和这样一个人拥抱似乎太热了,但陆玄冬第一次感受到对自己释放的保护欲。
秦春晓对喜欢的人都很有保护欲,比如说秦春风,再比如二愣和队友们,但今天冬仔才明确的感受到自己也是被保护的那个。
陆玄冬终于意识到,他们的关系是比以前要更近了,具体近到什么程度不好说,但秦春晓已经不是才认识那会儿的“别把我当做你的救命稻草,不要因为灵魂伴侣的关系就对我寄予过多期待”的态度。
他张开口,试探着说了一些苦恼的事:“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我没有告诉你,云琛看中的一个剧本,因为里面的穷人拍得很真实,所以对家发舆论说他们丑化现实生活,妈妈叫我帮他跑一跑,别让好剧本废了。”
“有员工以次充好,影响了一批货的质量,我准备召回那批货,舆论处理很费劲,我准备道歉,如果大家愿意接受补过去的货就好,不愿意退钱也行。”
“有设计师设计了一款毛拖鞋,正好我们合作的扶贫县里有个女孩决定做养殖户,可是她的兔子被同县几个不肯工作的懒汉偷了十几只,她去报警,然后回来的时候发现其余兔子被懒汉的同族叔伯毒死了,我小时候在山里,也见过很多这样的人。”
秦春晓耐心的听着,拍拍他的背:“我是运动员,不懂你碰到的这些事,但光是听都觉得好不容易。”
“是啊。”陆玄冬笑起来,听着少年的心跳,觉得这一刻对他来说有点奢侈,“我拥有了十几岁时想都不敢想的财富,所以我已经没有那时候痛苦了。”
钱缓解了他大部分的痛苦。
秦春晓拍着他的背:“那时候很痛苦吗?”
陆玄冬:“嗯,因为看不到未来,那时候我辍学了,又没成年,打工都不好找地方,那个人贩子还有想楠,她们状态都不好……”
有些话陆玄冬没说,比如他的人贩子养母还有梅毒,不知道是被村子里哪个男人染的,他不许她和想楠太近,每次靠近她,为她换衣服、喂饭时怕也染病,因为没钱买药。
那些事情太痛苦了,太痛苦了,不该是春晓听的,他的人生应该一片辉煌明亮,永远与阳光、热血、快乐在一起。
等秦春晓的呼吸变得平稳,陆玄冬叫了他几声,确定人真的睡着了,才很小声的说完他真正想倾诉的那些负面的东西。
“十几岁带我去一起搬家赚钱的阿伯发现肝癌晚期,癌细胞扩散了,我给他打了十万块做治疗费,他说让我给他独生女五十万,当年的恩情就两清,他的女儿是唐氏儿。”
“还有个女孩子,她在我街头卖唱时,常去旁边的小摊上吃饭,她是厂里打工的厂妹,也是未成年,看起来和想楠一样,就是小孩子,后来她被人哄了,大着肚子回了村里。”
“15岁的时候,我很痛苦,因为穷,我看不到未来,如今我好像什么都有了,又好像还没有着落,父母的家不是我的家,我妈妈对我说希望我能早点帮云琛处理好那部剧的事,我告诉她要推几天,因为我发烧了,她回了一个哦。”
“我憧憬喜爱着某个人,可我又觉得和他还差着很远的距离,他是快活和勇敢的,而我总是不快活、胆怯的。”
陆玄冬想要得到某个人毫无保留的爱和拥抱,只能是那个人,其他人他不要,可现在他又觉得那些距离的存在也没有关系了,因为此时此刻,他被这个人抱住了。
被抱住的时候,他想,就算在这一刻死去,也算得上善终。
陆玄冬这个人就是这样,有些话他只愿意在秦春晓面前说,但又不想秦春晓听见,奇妙的是秦春晓居然也理解了这种心态,所以他闭上了眼睛,但没睡着,那些话他也听得清清楚楚。
等陆玄冬睡熟后,秦春晓睁开眼睛,想了一阵。
诚然他和陆玄冬的出生、成长经历以及现在从事的事业都天差地别,如果不是灵魂伴侣这档子事,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
可他并不觉得他和陆玄冬的距离很远,明明是只要伸手、只要往前一步就可以碰到的距离,秦春晓愿意去听陆玄冬的故事,去理解他,拥抱他,将余生的时光都分享给他,让他们靠得更近。
【如果这是爱的话,那么,我是爱他的。】
秦春晓想明白了。
几小时后,赵昭颜提着一份饭店里打包的粥,第一次到琶洲。
她对这里不熟,靠着助理才摸到了儿子住的小区,然后是乘电梯上楼,按门铃。
开门的是个陌生的男孩子,黑头发蓝眼睛,好看的让赵昭颜和她背后的小助理觉得这男孩应该是个明星,但对方的体态和气质又一看就知道不是圈内人。
赵昭颜脑子里浮起一个念头,这孩子外貌条件真不错,00后的圈内新人没一个比他出色的,她该不该打电话给经纪人,告诉她自己碰上了一个好苗子?
“是冬仔的妈妈啊。”小少年拿了拖鞋给她们:“阿姨好,我是秦春晓,和冬仔是朋友,听说他生病了,就过来照顾他一下,他吃了药已经睡了。”
秦春晓说话客客气气的,普通话不算特标准,赵昭颜当过主持人,普通话一甲,那点广普的口音落在她耳里特别明显。
赵昭颜也礼貌的回道:“我听他说过你,你是排球领域世界第一的防守天才。”
怎么说人家也照顾了儿子,赵昭颜就算情商跌到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摆高高在上的豪门贵太太款,因为那不叫情商低,叫坏。
她礼节性的和秦春晓客套几句,夸赞了对方的成就,说话时用了年少有为之类的词。
“他说我是世界第一啊?”秦春晓笑起来,“行,那我争取早日成为无人可以质疑的第一。”
秦春晓还要回去做家务,他妈妈今天出差回来,小秦自觉平时在外打比赛,很少孝敬父母,这会儿也想给妈妈做一顿晚饭。
他干脆的道别离开。
赵昭颜也不留人,只让助理把粥放冰箱里,她就坐沙发上背剧本台词,按她的习惯,进组前台词是必须背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