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种田指南 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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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士族郎君是非常时髦的。

簪花熏香是基本操作,看过穿越文的人都知道,唐人特别爱戴头花。

除却这些基操外,他们还讲究穿搭。唐懿宗朝时有一名叫路岩的人,就因精通穿搭而闻名,他戴的沙巾被精心剪裁过,样式风流,引得街上人竞相模仿。

近几年为扫前朝的奢靡之风,文坛上开始追求诗风清新康健,连带着文人的着装习惯也有了改变。

唐人目前追求的是魏晋之风,前有“建安风骨”后有“左思风力“,总的说来还是很健康的。

文章写得像了,穿着也得像,要知道,魏晋时代的男子一般都穿大袖翩翩的衫子,必须要袖子窜风,走起来有飘飘欲仙之感才行。

再配一双走起路来伴随清脆踢踏声的木屐,太仙人了!

春夏时郎君都是这么穿的,但秋冬就不行了,大凡是能被风吹起来的长衫,料子都很薄,这年头要是得了伤寒可没有特效药,是要命的,虽然有些人要风度不要温度,但大部分人还是要命的。

至于什么内穿袄衫外披薄衣也不可能,保暖性强的袄衫多厚啊,穿上后还不像个圆滚滚的球,你都像球了,再穿宽袍广袖有意义吗?还不就是个球。

总之,这些对穿搭很有研究的郎君都独具慧眼,一眼便看破袜子的用法,虽然有些扎脚,可他们脚不怎么冷了啊,勉强抵御住深秋的寒风了啊。

而且这足袋适合他们的脚型,又够紧绷,说实在的,木屐配白袜子,还怪好看的。

甚至无师自通地想:这还是足袋,若织成衣物……

已经连毛衣都给计划好了。

……

高长松还不知道自己在长安成了时尚风向标之一,他虽知自己倾销的那些商品,譬如布匹、白酒之类的应当受欢迎,却没想到如此受欢迎。

这说到底还是唐代风气导致的,文人墨客都赶时髦,新物件的传播速度快。

他还是按部就班地过日子:酒产量够了吗?要不趁着农闲再招工扩大生产规模?毛衣织得如何了?能赶上供货吗?钟离€€在这呆着,总要给人家整些新吃食吧?等有空了还得去下面多巡查几次,指不定能找到新的羊毛供应点云云……

事情还是挺多的,但他一样一样做,好在从开始做豆腐起,身边就有群踏实肯干的年轻人,他只要将活拆分了一点一点交给他们,还是能替自己监管好的,这些村人比较刻板,但在手工业时代,刻板有刻板的好处,起码不会偷奸耍滑。

磨洋工这个词,还有洋大人进来后才出现的。

再说他养的异兽多,耳目也多,实在不行还能发动天上飞的叽叽喳喳的麻雀给自己当小监工,若下面人有了不妥当的举动,他发现得也快。

如此看来,高长松日子过得还是很可以的。

这天,他正舒舒服服窝在炕上,用一手狗爬字写来年的计划,哪想得涂里正竟然上门了,他不仅自己上门,还带来了两名贵客。

涂里正自己也哆哆嗦嗦的,说不上是冷的,还是惊的,高长松开门后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涂里正跟他身后气度不凡的男子迎进北堂,又托兔子精送来热水。

这两名大人还带了三两衙役,他们本言说要守在门口,高长松说:“咱这高老庄也无甚歹人,何故在此望风?”也把他们拽进来了。

但这些衙役不肯跟上峰同居一地,跑到另一个小厅堂去了。那儿是高长松单独辟出来,给长工们休息的地方。

高长松家在这两年间扩建了好几次,眼下闲置房间还是挺多的。

两杯滚烫茶水下肚,肠胃暖了,热意在四肢百骸间流淌,屋内被热炕烧得热乎,被风吹硬的脸庞也变软了,回温了。

高长松这瓜果点心一应俱全,但人家徐里正是不贪这些小零嘴的,更别说那两位“贵客”了,涂里正先用颤抖的声音给高长松介绍:“这位是张刺史,这位是侯县令。”

高长松心说:实锤了,涂里正刚才抖果然是紧张的,也难怪,这俩官是足够大,普通老百姓看了不紧张吗?

县令跟刺史是什么等级的官呢?

县令不用说,就是一县之长,高长松盘算了一下,古格是个镇,为县的一部分,考虑到唐代人口少,这县令换算到今天,起码是个市长。

至于刺史,虽然是地方官,那官职级还是很了不得的,上州刺史是从三品,中州刺史是正四品,换算一下,放在现代得是个省长。

市长跟省长如此平易近人地来“微服私访”,还真挺刺激的。

那他们是来干什么的?

先开口的是张刺史,他来传达了一下乌斯藏国主的表扬,主要内容是说高长松孝悌,抚育三妹妹辛苦,还做出不少有利于国家与民生的改良与发明,赐他良田、布匹云云。

高长松赶紧谢恩,虽然对他来说,乌斯藏国主的存在感是真的不高,但人家给自己赏赐,谁不高兴呢?

其实,比起孝悌,高长松整出的酒啊、羊毛袜啊之类比较重要,而且对乌斯藏人来说,能够让本土的产品在长安走红,是倍有面儿的一件事。

然而,你用这理由封赏是不大行的。

他们这的制度都直接抄大唐,大唐的主要封赏种类分功赏、绩赏、德赏、喜赏跟贡赏。高长松这种情况,一是没有在军事上有所建树,二他也没有入仕,功赏、绩赏跟他是没有关系的,至于贡赏,那都是给外来使臣的,他们国家只有给大唐朝贡的份儿,其他国家并不会给小小乌斯藏上贡,隔壁的西番哈密国对他们虎视眈眈。

至于喜赏,那是皇帝龙颜大悦时给的赏赐,一般是什么节庆活动时皇上高兴了才会赏一下。

高长松这个各不沾的,想要给他赏赐,就只能从德方面入手了。

其实国主赏的布匹不是很多,至于田亩更是要到春天直接喊人给他在高老庄开荒,但高长松还是很高兴的,他想起码自己在乌斯藏的领导层这挂名了,等他要去大唐经商时,估计能大开绿灯。

到这为止,他的移民梦想已经实现一半了,剩下的一半大概是如果他去了大唐该怎么确保自己在乌斯藏的产业能源源不断供货,关于这点,他还没有头绪呢。

赏赐完后,张刺史跟侯县令又坐了好一会儿,估计是天寒地冻,不愿意离开。

侯县令长了张圆圆脸,看上去一团和气,他的存在感比较低,基本上让张刺史说话,谁叫这是他的顶头上司呢?

张刺史对高长松是比较感兴趣的,他是门阀出身,没有走科举路,因此也不会跟高长松问些明经之类的话题,相反,他对酒、布匹乃至高长松这推行的养殖阉割业都很感兴趣,高长松不确定是他是不是为国为民的实干老父母,却也以比较圆滑的态度回答了张刺史的问题。

走的时候,张刺史还是很高兴的,并且称高长松为少年英才,想来他要带着从高长松这得来的对技术的浅薄了解,去跟国主写报告了。

不管怎么说,光是高老庄推行的养殖法,就要比乌斯藏的传统养殖方式先进很多,就不知道能不能稍作改良,用于放牧了。

等张刺史他们走了后,高长松抄着手从北堂悠哉悠哉往钟离€€在的客房跑。

他看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吃饭了,今天准备烤个叉烧吃吃。

……

高长松想,自己也没什么可回报钟离€€的,好在对方喜欢吃,自己身无长物,却吃过现代的美食,经过系统的帮助,勉强能够在物资不丰的唐代复刻出一部分美味。

做叉烧单纯是因为才杀了猪,他得用各种方式消耗猪肉,卤肉跟东坡肉虽好,也不能天天吃,高长松想了半天,勉强找到了新的吃法€€€€叉烧。

叉烧的重点是叉烧酱,什么蚝油、海鲜酱他这里是没有的,但是五香粉……

考虑到高长松的财力,他也能从丝路商人那买点香料挥霍了。

至于比较关键的豆腐乳,那可是高长松这的紧俏产品,拿几块来做叉烧酱还不是简单。

之后就是刷了酱烤肉,践行这一步骤时,高长松喊了钟离€€来帮忙,他的烤肉技术没有钟离€€好,在高长松的印象中,几乎没有人能超过钟离€€的。

他一看就没少在野外做烧烤。

叉烧当然得到了钟离€€的好评,实不相瞒,对他来说,高老庄的日子简直就是天堂,对一个吃货来说,还有什么比新奇的、不踩雷的、源源不断的美味更好的礼物吗?他都要乐不思蜀了。

可惜,完全平静的生活总不会维持得太长久,正当高长松他们享受着美食与热炕时,在福陵山洞府中的猪八戒,却没有那么高兴。

本来,在卵二姐死后,猪八戒日复一日过着平静的生活,除了吃人跟躺着外,基本什么都不做,真是字面意义上猪一般的生活。

可这种生活,是建立在妖怪物质条件不丰富的基础上的,在他去古格镇上打过工后,多少有些被人类世界的花花风景迷乱眼的意思。

猪八戒:嘿,别的不说,人族的素斋都比人肉好吃。

此外,他还尝过了当资本家的甜头,将自己不想干的农活堆给喽€€,剥削他们却不给他们吃的,这种感觉还是很让猪迷醉的。

因此,在手下的喽€€都逃跑后……

躺在冰冷石床的猪八戒:不行,得把他们抓回来!

要找人替自己干活才行!

第137章

福陵山的洞穴对没见过世面的小妖精来说顶顶好,依山傍水,有石头打磨成的床与桌,东边角落里堆着一摞陶制锅碗,甚至还有青铜造的大鼎€€€€这些都是从人族商贾那劫掠来的。

要高长松来说,这儿还停留在石器时代,也难怪,许多刚化形的小妖怪甚至怕火,过石器时代生活,多正常啊。

只可惜“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猪八戒心说:俺老猪也是从天庭落下来的人,想当年我为天蓬元帅,居于殿宇之中,顶是庑殿顶,梁是七檩梁,墙是粉泥墙,唐王所居住的宫殿也不过如此。我一朝落入猪圈,不知过了多久才习惯精怪的生活,可眼下竟让我享受到人族生活的妙处,真是由奢入俭难了。

对他来说可不就是这样,当妖精,肯定是不能过神仙的生活,可他洞府边上就是人族的村落,他们都过着逍遥日子,这好日子对他来说唾手可得,就平白生出念想。

再说了,先前好歹有喽€€伺侯,他还想着让黄鼠狼精他们给自己修个暖炕呢,现在使唤的喽€€也没有了,日子实在难过。

猪八戒盘腿坐在石床上,那石板又冷又硬,隔得他老猪屁股疼。

他开始头脑风暴,重点是如何招喽€€。

对大部分妖怪来说,当山大王是很容易的事,小妖怪本来就弱,又有修行之人捕杀妖魔,他们自己活不下去,就得找个靠山,有名的大王一部分是靠打死修行者出名的,另一部分是靠打死其他精怪大王出名的。

猪八戒是卵二姐的赘婿,卵二姐以前出名是靠后者€€€€跟其他妖怪比拼,等她死后,猪八戒继承了她的喽€€。

从这角度来看,他压根没作为妖怪出名过,也不对,名声是有的,但那是糟糕的名声,当赘婿的小黑脸。

综上所诉,猪八戒本人不具备成山大王的名声,有没有实力另说。

当他想动脑瓜的时候,动得还是比较快的,想要收喽€€,那得先打出名声,猪八戒想到金沙寺的净尘,放弃跟人族修士为敌。一是他要跟唐僧西天取经,这半只脚踏入佛门了,怎么能去找和尚的麻烦,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二就是打不过,净尘看上去太有实力了,不是他能对上的。

猪八戒:我是知道的,有些和尚就喜欢物理超度。

如此看来,他只有打死其他妖怪,攫取他们的喽€€了。

猪八戒自恃天蓬元帅,很有几番本领,他回忆喽€€们的话,只记得附近有一黄风怪,也不知根脚如何,自称黄风大王,卵二姐的干弟弟豺狼精就曾投入过黄风怪的名下,他甚至还威胁自己要黄风怪来拿他。

想到这猪八戒就笑了,心道:说得跟真的一样,他那大王还不是没来出头,定是怕了。

据他所知,大部分妖怪还是比较讲义气的,这黄风怪要不就是不讲义气,要不就是不敢来。

如此想着,猪八戒的信心又增加一分,扛起九齿钉耙,雄赳赳气昂昂去讨伐了。

……

黄风洞距离福陵山也就几天脚程,猪八戒想着不如人族城镇,都没费心变成精致的黑脸汉子,直接露猪相。

也是赶巧,走到黄风洞附近,他先遭遇了黄风怪的心腹爱将虎先锋。

黄风怪自己是一只老鼠,可因这老鼠偷吃了灵山的灯油,修为深厚,老虎都愿意在他麾下。

这只老虎生得健壮,身穿铠甲,跟高长松那打工的骨瘦嶙峋的老虎精一点都不同。

他看见猪八戒也不客气,直接问:“你这妖怪,为何入我大王的领地?”

妖怪占山为王的意识很重,他们不欢迎其他妖怪进自己的地盘,这是动物本能。再加上妖怪自己对妖气很敏感,会像动物一样用妖气标记地,只要是感知到的,都会避开走。

不避开走的要不然太迟钝,要不然就是上门找事的。

虎先锋看猪八戒肩膀上的九齿钉耙,觉得来者不善。

猪八戒也横,直接哼哼道:“这山又不是你开,树也不是你栽,旁人怎就过不得了?”还说了句俏皮话。

只可惜虎先锋的文化水平不够高,只听出猪八戒挑衅他,当即勃然大怒:“你这厮,真真是找死。”竟就直接打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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