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他那光风霁月的情郎!
曲昙心中万种柔情却不知该如何表达,趁着于洲周末的时候把他带到万鬼城,向于洲敞开了他的宝库。
堆成高山的珍宝在宝库里闪闪发光,差点闪瞎于洲的眼睛,半个万鬼城都被这光芒照亮了。
曲昙大手一挥,柔情脉脉:“都是你的,喜欢吗?”
于洲倒吸一口冷气:“喜欢倒是喜欢,这么多珠宝要几辈子才能用完?”
他又看向曲昙,有些纳闷:“不过你最近是怎么了,总往我这塞各种东西,前些日子还要给我送两个小鬼,现在你又对我敞开宝库,我怎么觉得怪怪的。”
这么聪明绝顶,不愧是他那天赋绝世的情郎!
曲昙心中骄傲,半是感叹半是唏嘘,拽着于洲的袖子对于洲撒娇:“我只是想对你好,你不领情就算了,怎么还说我怪怪的。”
于洲去宝库里面转了一圈,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像破烂似的随便堆在一起,患有强迫症的于洲不禁感到一丝窒息。
他不想扫兴,在曲昙含情脉脉的眼神中挑了一件白玉雕成的文昌笔当他的挂坠,保佑他学业顺利。
不为身外之物所动,视金钱如粪土,不愧是他的情郎!
曲昙问他:“你怎么就挑这一件,是不是里面没有你喜欢的,那我以后再去外面抢点。”
这可要不得呀。
于洲立刻打消他这个危险的想法,招集万鬼城的其他小鬼去代购了一些收纳架。
收纳架到了之后,他开始将这些东西进行归纳整理,男儿安安静静的陪他一起收拾宝库,时不时抬眼偷瞄于洲。
这么勤劳爱干净,不愧是他的情郎!
他心中喜滋滋的,只觉得于洲哪里都好,越看越喜欢,就连头发丝都长成了他最喜欢的样子。
长得这么好看,不愧是他的情郎!
花费了整整两天的时间,于洲和曲昙才将宝库整理的井井有条。
曲昙看着焕然一新的宝库,心中十分骄傲。
这强大的收纳本领,不愧是他的情郎!
啊!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
自从郑池的事迹败露之后,于洲的生活逐步恢复正轨,别的先不谈,至少考试的时候碳素笔能顺利出水了,复习资料也不用打印成许多份了,在大学点外卖的时候再也不用担心被人偷走了。
他和曲昙的感情一直稳步发展,寝室里的人也知道他有了男朋友。
室友们打趣他:“咱哥几个脱单的时候可都请全寝室的人吃饭了啊,你看你和你那位男朋友什么时候安排上。”
于洲面带微笑,身上那种疏离冷淡的气质被冲淡了许多,忽然变得有几分人情味儿了。
室友们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啧啧啧,恋爱中的男人果然就是不一样,你看于洲都会笑了!”
于洲名花有主的消息传到了校园墙上后,不知有多少人为此心碎。
曲昙知道于洲要带他请全寝室的人吃饭后,当天就拉着于洲去商场里买了二十件衣服。
于洲这种跑1千米连气都不喘的健壮男大学生,陪着曲昙逛完商场后愣是累到不想说话。
曲昙喜滋滋的在酒店的穿衣镜前换着衣服,时不时询问于洲的意见。
于洲看他换了一套又一套,终于还是叹了口气:“这很难评,你穿什么都好看,我也有点选择困难症了。”
他这话可不是敷衍,曲昙这种人不挑衣服,哪怕披个麻袋都好看。
曲昙又在镜子前照了照,最后选择一套最显年轻的。
€€€€蓝色背带裤和卡通白T,配白色球鞋和白色鸭舌帽。
他穿上这套简直嫩的能掐出水来,愣是一点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于洲都被惊呆了。
他和曲昙穿着情侣装,也是蓝色背带裤和卡通白T,只不过他戴的鸭舌帽是黑色的,这一路上回头率几乎100%。
一顿饭后,室友们纷纷感叹曲昙的美貌,赞叹两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于洲微微浅笑,曲昙心花怒放。
请室友们吃完饭,就要带曲昙去见自己的各位师兄了,还有于洲的老爸于博文。
认真处对象的人总要走一圈流程,只是苍雪山的人对曲昙的来历知根知底,饭桌上战战兢兢无比恭敬,远不如和室友们吃饭时那么轻松活跃。
于洲的父亲也是心中打鼓,想破了头也没想到自家儿子居然和鬼王搞在了一起。
当老父亲的只能在心中为自家儿子抹了把汗,又在无人的角落拉着于洲殷殷叮嘱:“和鬼王谈恋爱你得用心啊,千万不能三心二意,要不然人家动动一根小指头,就能把你化成灰给扬了。”
他是一个很有阅历的人,一个人什么脾性他相处一会儿就能摸得明明白白,除了在郑池这栽了个跟头,基本上火眼金睛从未出错。
曲昙是一个相当极端的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而且性格乖张,喜怒不定。
郑池的下场就是最好的例子。
于洲拍了拍自家老父亲的肩膀:“爸,你放心,虽然人们都说人鬼殊途,但我是真的喜欢他,我不敢说生生世世,但这辈子我只爱他一个,有他在我身边,我再也不会多看别人一眼。”
于洲的性子于博文也是清楚的,见他这么说,他也就放下了心,只是仍然有点惋惜。
“唉,我生了一个这么俊的大儿子,本来想抱一个俊俏的大孙子,现在是没指望喽。”
于洲摸摸鼻子,有点尴尬:“等未来技术发展了,生产出可以孕育婴儿的机器,我和曲昙也许会要一个孩子的。”
于博文倒是看得很开:“这种事情随缘吧,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小情侣如胶似漆,大一第二学期就这么过去了。
偶尔也从别人那里听到一些关于郑池的消息,说他养的东西很邪,现在遭到非常可怕的反噬,整个人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说起郑池,大家心中都不好受,平时再看不上眼那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只能感叹自作孽不可活。
放寒假的时候于洲带着曲昙回苍雪山。
苍雪山上有百年前留下的古刹,于洲带着曲昙在古刹里看雪,一旁的炉子上温着黄酒,于洲冷了就喝上一小口。
雪停之后,天地间白茫茫一片,苍雪山被白雪覆盖,曲昙使了个小小的法术,在古刹里点燃了一堆篝火。
于洲喝着酒一边烤着篝火,不知不觉竟倒在曲昙身上睡着了。
他又做了那个梦,朱红色的纱幔轻轻摇曳,新娘子坐在喜床上,红盖头下垂着流苏。
耳边有许多声音,有个威严的声音听得很清楚。
“你居然为了一个低贱的幽魂叛出苍雪山!”
于洲听见自己在说:“你让百鬼相互厮杀,只为了养出最强大的厉鬼供你驱策,你毫无悲悯之心,我不认同你的道,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那个声音震耳欲聋:“从此之后,你将与整个天师界为敌!”
于洲听见自己淡淡说道:“那又如何。”
“你不后悔!”
“我不后悔。”
耳边的声音突然消散了,只剩下秋风吹过庭院的声音。
屋内燃着龙凤烛,坐在床榻上的新娘子被笼罩在昏黄的烛光里。
他端着烛台越走越近,抬手掀起了新娘子的红盖头。
这次他终于看清了梦中人的脸庞。
红盖头下是一张极其漂亮的脸,只是一双眼睛好似蒙了雾,眼中没有焦距,伸出一只手摸索着,小心翼翼的扯住了于洲的衣袖,怯怯地唤他:“情郎......”
于洲握住他的手,听见自己低声说道:“我在。”
第274章 番外1
隔壁的鬼生前是一位戏子,做鬼之后也爱甩着长长的水袖,咿呀咿呀的唱着一些曲昙听不懂的戏。
这地方无聊,到处黑漆漆的,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打发时间,只有经年累月的杀戮,就连鬼魂也会觉得厌倦。
前面那两个鬼又扭打在一起了,这里的鬼没有别的养料,只能依靠相互吞噬的途径获得养料。
听别的鬼说,他们都在一个巨大的瓮里,而且只有一个鬼能活下来。
说实话,曲昙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一开始那些鬼都来欺负他,现在那些鬼都离他远远的,只有一两个不想活的鬼会在他身边安居。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那只总甩着水袖的鬼不唱戏了,改成了背诗,听别的鬼说他甩起水袖的样子很美,可惜曲昙看不见。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及尔偕老,老使我怨....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他唱戏唱的断断续续,背诗也背的颠三倒四,要不是他实在无聊,曲昙很想把他吃了。
曲昙已经记不清在这里待了多长时间了,他看不见,这里的岁月对他来说更加无聊与漫长,大抵是漫长的杀戮改变了他的心性,也不知怎的就养了一身无与伦比的戾气。
那只鬼不唱戏了,又咿咿呀呀的哭了起来。
曲昙知道他的故事,他生前是一位名满天下的戏子,水袖一舞,不知让多少人为之倾倒,后来跟一个穷的要命的书生私奔,明明说好一生一世,那书生富贵之后却喜新厌旧,戏子万念俱灰之下投井自尽。
也不知生前受了什么折磨,死后怨气太深,所以变成了一只厉鬼,又被苍雪山的天师抓到这里来。
可真是倒霉透了。
曲昙也很倒霉,他本是富贵人家的好男儿,只是因为生的太过貌美就被一个纨绔看上,想将他弄到府里做娈童。
那纨绔生的油头粉面令人作呕,曲昙看他就想吐,索性一条白绫送自己上路。
因为怨气太重,于是他也化作厉鬼,马不停蹄地跑到纨绔府上报仇雪恨,将那王八蛋满门上下杀了个干干净净,连府上的一只耗子都没放过。
最后约莫杀了几百人,正想把他的九族也杀个干净,谁想到就被苍雪山那帮爱管闲事的天师给捉走了,打斗中还伤了眼睛,什么东西也看不见,直接就被丢到了这个瓮里。
就像养蛊一样,最终活下来的那只鬼将会成为最强大的厉鬼,苍雪山那帮天师管这叫做养鬼王。
要是能活着出去,就把苍雪山夷为平地,把所有天师都杀光。
总爱唱戏的那只鬼死了,他说他受够了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万一能活着出去也是天师手下的牛马,还不如灰飞烟灭来的干净。
他请求曲昙把它吃掉,作为报答,他给曲昙讲了他和那位情郎的故事。
他虽为戏子,却生性好强,再加上出身不好,心里也觉得没底气,于是在情郎面前总是色厉内荏,从不肯示弱半分。
“我在台上是柔弱的戏子,台下的我洗去铅华不再浓妆艳抹,也不再做出那姣花照水的柔弱模样,他便不再爱我了。”
戏子很悲伤的说道:“他爱的一直是台上的我啊。”
他说完之后,又唱了一小会戏,就让曲昙把他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