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雌君怀里后他疯了 第52章

陆怀玉重新躺下去,盖上草毯子。

他闭着眼睛,听着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无止无尽一般的,好像要下到时间的尽头去。

突然间,鼻端和眼睛周围觉得痒痒的。他猛的睁开眼,对上了凝霜放大的俊脸,倒吓了他一跳。

“你没走?”

凝霜若无其事的缩回去,笑道:“我陪你不好吗?一只虫待着多无聊。”

陆怀玉道:“我俩大眼瞪小眼不是一样无聊?”

凝霜娇嗔的说道:“讨厌!”

陆怀玉打了一个寒噤:“别,别学其他亚雌的样子,不适合你。”

确实,凝霜并不像个典型的亚雌。他个虫的气质和言行,其实都偏向雌虫一些。或者更适合的比喻是,他偏于中性化。

这种过于娇柔婉转的样子,并不适合他本虫。

而像是曼儿那种可爱型的,就很适合了。

凝霜看着他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这样的啊?”

陆怀玉不看他:“并不是这种或者其他类似的原因,你很好,只是,我……更喜欢独自一虫过日子。”

凝霜看了他半晌,才笑了一下说道:“不要因噎废食啊,怀玉。€€€€爱情还是很美好的事的,我是这样觉得。”

“爱情当然是美好的,只不过呢,再好的东西,也有喜欢和不喜欢的,对不对?”

凝霜直直的看着他,道:“你不是不喜欢,我觉得,你只是……害怕。”

陆怀玉抬起眼来对上他的视线,静默片刻,道:“或者是吧。”

凝霜用自己的爪子覆盖在他的手背上:“别怕,好吗?”

陆怀玉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拍了拍他的手背,然后缩进被窝里:“凝霜,谢谢你的好意。但……我现在已经习惯一个人平静的生活,其他的,不愿意去考虑。而且很可能,以后就会一直这样了。所以,希望你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说完,他闭上了眼睛。

过了很久之后,他听到凝霜起身离开,轻轻开门关门的声音。

也不知道自己的话他听进去没有……这样想着,他渐渐伴随着雨声进入到梦乡之中。

在他睡着之后,门再次被打开,这一次走进来的是格林恩。

他没有吵醒他,只是安静的坐在他身边,就这么无声的看着他,陪伴着他。

一直到天色变暗,微微要进来睡觉了,格林恩才悄然起身离开。

他这一感冒就在屋子里躺了快一周的时间,等到他终于痊愈被微微允许可以随意走动的时候,赫然发现,雨季好像终于过去了。

晴朗的天空之下,阳光再次普照大地。山岭里多了许多蘑菇,伴随着雨后的潮湿气息,争先恐后的长了出来。

于是,被造福的他们吃了好几天蘑菇大餐,吃的不亦乐乎。

这样安静养病的生活,和大家在一起,其实,也是很幸福的。

第60章 冷雨夜(副CP)

陆怀玉一行在陌生的星球过着养病的安逸日子, 另一边,莫副官和陆怀瑾, 感情则是越来越好了。

陆怀瑾一收从前的骄娇二气, 变得稳重了很多。而且远离了从前灯红酒绿的生活,变成了一只宅虫。不是莫尔斯催着他一起出去运动运动,他连家门都不大迈出去的。

莫尔斯心内还有不安, 一日在床上,激情之后拥着他, 斟酌着开口道:“怀瑾。”

陆怀瑾闭着眼睛额头上还有薄汗, 用脑袋蹭了蹭他,表示回应。

感受着那毛绒绒的触感, 莫尔斯心里软成棉花, 声音又低又柔:“我在想, 你跟我在一起, 会不会有时候觉得, 没有意思?”

听了这话, 陆怀瑾睁眼看向他:“莫莫你傻了?怎么会呢?”

莫尔斯低头吻了吻他的脸颊, 说道:“你从前过的日子那么精彩, 而现在跟着我住在这么一套小屋子里。并且我还不能经常陪着你, 而我也不是一个会玩的虫,你每天的娱乐就是打游戏……不会无聊吗?”

陆怀瑾闻言却嗤嗤的笑了起来:“一开始莫莫你没有经验的时候确实不大会玩啦,不过现在,经过我的带领之后,不是已经很会了吗?我很满意的!”

莫尔斯宠溺的轻拍了他一下:“别胡闹, 这边跟你说正经的呢!”

“我是说正经的啊……”陆怀瑾凑过去吻了吻不安的莫副官的唇, 低声在他耳边说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 乖, 那些担心都是多余的。”

莫尔斯垂下眼睫,凝视着他。

卧室里只开着一盏小小的床头灯,昏黄的灯光下,一切都是暖融融的。

窗外似乎有飞艇缓缓的飞了过去,一点点彩色的光芒,映照在拉紧的窗帘之上。

莫尔斯的住宅是军部分配的,位于市区偏中心地带,并不安静。远处的喧嚣声隐隐传来,还有机器的低微轰鸣声,一切都成为了他们的背景音。

陆怀瑾的声音,清晰稳定的响起:“现在的生活是我自己选择的,就像莫莫你是我自己选择的一样,我怎么会觉得无趣呢?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我虽然有的时候会怀念一下,却并不会觉得不舍。”

他在暖烘烘的被窝里握住莫尔斯的手,轻轻的摩挲他的皮肤:“我喜欢现在跟莫莫这样安静的生活哦,以前的生活虽然热闹,却并不踏实。就像是风吹过一样,很快就散了,并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而现在我握住的,就是踏踏实实的幸福,是我想要的生活……”

莫尔斯听得心里热热的,忍不住低下头去,深深的吻住了他。

陆怀瑾立即热情的应和,手底下也开始不老实起来。

莫尔斯忍不住一声闷哼,陆怀瑾连忙道:“我弄痛你了吗?”

“……没有,别停……”

又过了两天,对于莫尔斯来说,是一个又需要加班的冷冷的雨夜。

当社畜当惯了,他现在对于加班已经是习以为常了。但等到那个混账大元帅回来之后,还是要狠狠的找补回来!

他现在已经在翻看旅游网站了,选好地点之后,等格林恩回来,他立即开始休长假,带着陆怀瑾去大宇宙里玩去。

一想到可以跟陆怀瑾一起出去玩个一年半载,心里就美滋滋的。

下班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多了。

收起雨伞悄然进屋,屋子里黑沉沉的,陆怀瑾似乎已经睡了。

本想冲个澡之后就立刻休息,但光脑通讯却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接通一听,却是军部打来的,需要他马上传送一份文件过去。

无奈,莫尔斯只得继续在家里加班。

打开落地灯坐在沙发上,在光脑上一番操作。那边接收到文件之后又打通讯过来询问一些细节,他怕吵醒陆怀瑾,压低嗓子跟军部工作虫员说了大约十几分钟,事情才终于算是告一段落了。

他长出一口气,正要关闭光脑,却误触了图标,打开了角落里一个隐藏的文件夹。

眼前放大的虚拟屏幕上,顿时出现一张陌生又熟悉的面容。

墨黑的发丝细碎的搭在额头上,窗外的一枝白玫瑰伸了进来,沾染着露珠的花瓣仿佛在轻吻他挺直秀雅的鼻梁。淡色的唇弧度轻微的翘起,含着一丝清浅温和的笑意。长长的鸦羽一般的睫毛低垂,白色衬衣的袖口挽起。修长的手指翻走一篇书页,一缕淡金色的光芒正巧落在指尖上,照出一点透明的色泽。

这张照片看起来是那么的温暖闲适,能让虫想起生命中一切美好的事情。

照片里的虫,是陆怀玉。

好久没有想到的三殿下陆怀玉。

莫尔斯看着这张与陆怀瑾十分相似却又极其不同的脸,一时间怔住了,陷入到了回忆之中。

那是元帅刚刚新婚的时候,他奉命去送一些文件到他家里。下楼的时候,就见到了这样的一幅场景。鬼使神差一般,他没有惊动三殿下,却偷偷拍下了这张照片,存进自己的光脑里面。

自知不会有结果也并无奢望的暗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这张照片,从前,他不知道偷偷拿出来看了多少次,次数多得自己都记不清了。

每一次看着,心里都会涌起无限的柔情来。

但是现在,他差不多已经将其忘记了。要不是这次误触,这件事就要被他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现在乍然看到,心里……涌起翻滚的情绪来。

那是生命中最初的爱呀,是值得装在水晶瓶里,安放在心底深处的角落里,最值得纪念的回忆吧?

不过,一切都过去了。现在他的心里,满满装着的,又是谁呢?

这样想着,看着那张很相似的面容,莫尔斯笑得甜蜜极了。

砰€€€€一声巨响,惊得莫尔斯回过头去。

却见黑暗中,陆怀瑾穿着睡衣站在卧室门口,怔怔的看着他。旁边小柜上别虫送的古董花瓶落在了地板上,满地碎片。

莫尔斯正要解释,转眼却看到陆怀瑾打着赤脚,连忙起身说道:“别动,当心划伤了,我去拿东西来打扫!”

陆怀瑾听话的没有动作,莫尔斯连忙去阳台上拿清扫工具。然而,等到他匆忙回来的时候,屋子里已经没有虫了。

地板上花瓶的碎片一片狼藉,一点鲜艳的红色,染在其上。

陆怀瑾打着赤脚跑出去,还划伤了!

外面还在下着雨!

莫尔斯连忙拨通陆怀瑾的光脑号码,却始终无虫接听。

他连忙随手抓过外套穿上,匆匆忙忙的跑了出去。

深夜下着雨的城市很冷,那股寒意仿佛一直侵袭到了心底。

陆怀瑾自从跟他在一起之后就一直住在他家,基本没有在外面待很久的时候,莫尔斯实在不知道去哪里找他。

他匆匆找遍了家里附近,公园、便利店,酒店都去了,并没有发现陆怀瑾的踪迹。

浑身湿透的莫副官在雨里弯下腰,大口大口喘着气,心里焦急而不安。

他有预感,他今天必须把陆怀瑾找到,把一切误会解释清楚。要不然,他们两个……就完了。

可是,他还能去哪里找他呢?

莫尔斯直起身来茫然四顾,路灯的光芒一片雪亮,映照着他孤零零的狼狈身影。

正无措之间,忽然心念一动。

要是换成是自己伤了心,会去做什么?

答案最可能的就是,会去买醉。

这样的雨夜,郁闷的心情,高度数的酒是最好的消遣物。

一醉解千愁啊!

恰好他记得这附近的商业区的旁边,就有一条著名的酒吧街,会一直营业到天亮。

思及此,他连忙驾车朝着酒吧街而去。不过十来分钟,目的地就到了。

隔着蒙蒙的雨幕,酒吧街的霓虹灯招牌红的红绿的绿,分外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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