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逃出天鳌城,他们也不敢放慢速度,一路狂奔着往南部跑去。由于魂器召唤出来的马可以不吃不喝不休息,只要有魂力支撑,就能永无止境地跑下去,所以他们三天内就疾驰了四百多里。

在路上,通过和孟升的谈话,江朝戈大致明白了天棱大陆的势力分布。除天棱国的统治家族虞人氏外,这片大陆上还有大大小小上百个贵族,其中,以四大家族势力最为强大,分别为东方却氏,南方苏氏,西方樊氏和北方祁氏,而皇都天鳌城地处东南部,是整个天棱大陆最繁盛的地区。

“这四大家族之所以能在天棱大陆声名显赫,是因为他们每一个都各有所专。”孟升抽了口自制的烟袋,“东方却氏擅长制造各类魂器,尤以魂兵器和魂防具最负盛名,他们家出产的日用类魂器质量也有口皆碑,家族代代出顶级魂器师;南方苏氏是财力最雄厚的,但凡你能想到的产业他们都有涉足,比皇族都有钱,也是唯一和海外强国有生意往来的贵族;西方樊氏擅长利用精怪妖异之物制造诡异的魂器,尤其擅长暗器、毒器、幻器和魂药,一般没人敢招惹樊氏的人;北方祁氏是兵力最雄厚的贵族,有最多的高等级魂兵使和天级魂兵器,祁氏人各个骁勇善战,女子不让男。”

“那你家在哪儿?”

“中部地区,离天鳌城有七百多里,是个靠近内陆运河的贸易城,流动人口多,你去了也不会引起注意,你就在那里躲一段时间,同时修炼魂力和刀术。”

江朝戈点点头,“孟老,我还没正式说这句话,谢谢你。”他虽然开始对孟升很是戒备,但如果没有孟升,他现在的命运简直不敢想象,他这人恩怨分明,有恩十倍报,有仇百倍还,有朝一日他一定会报答孟升。

孟升笑了笑,“我年纪大了,在这里无家无累,活也行,死也不惧,我就舍命赌一把,看你能不能斗过大国师,让我们回家。”

江朝戈握紧了拳头,目光如炬,“我一定会回去。”

炙玄正靠在树上舒服地晒着太阳,他半眯着眼缝,“你们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江朝戈想了想,“我们的‘马’比这里的马快好几倍,我们的‘鸟’从天棱大陆最南飞到最北,只要两个时辰,我们的宫殿可以建好几百米高,我只要动动手指,就能马上和海外异族说话。”

炙玄听着听着,眼神变得愈发莹亮,但他最后眨了眨眼睛,“你吹牛吧。”

江朝戈勾唇一笑,看了孟升一眼,孟升回给他的眼神,也充满了向往和怀念。

炙玄凑了过去,仰着脖子看着他,“你的世界,真的那么奇怪?”

“真的,跟这里完全不一样。”

炙玄抿了抿唇,“带我去看看。”

江朝戈苦笑:“如果我能回去,还在这里干什么。”谁会稀罕伺候你这个小畜生,江朝戈心里骂道。

炙玄一撇嘴,“废物。”

江朝戈捏了捏他的小嫩脸蛋,“祖宗大人,我可以带你去我的世界玩儿,但是你得帮我。”

炙玄拍开他的手,“不要随便碰我!”

“我必须有强大的力量,才能接近大国师,大国师就是唯一知道如何回我的世界的人。”

炙玄翻了个白眼,“我早已经死了千万年了,我的力量取决于你的魂力,你的魂力越强大,我能释放的力量才越强大。你只能让我以这种姿态现世,有什么脸要我帮你。”

江朝戈叹了口气,“祖宗您说得对。”

孟升在旁边笑而不语。

江朝戈看了一眼那把刀,他刚知道,魂兵器的名字是以魂兽的名字命名的,所以这把刀叫炙玄刀,他一点儿也不满意这个名字,听着就像这刀也变成了熊孩子一样。可这刀却是他唯一的指望。

孟升又抽了口烟,就把烟熄了,“睡觉吧,明早还得赶路。”

此时正是夏秋交替的季节,晚上有些冷,他们一没钱,二也不敢住旅店,只能睡在野外,江朝戈靠着火堆,双手抱胸,依然冷得有些睡不着。

他睁开眼睛,就见炙玄坐在火堆旁边,小手居然伸进了火里!他一把抓住炙玄的手抽了出来。

炙玄皱眉道:“你干什么?”

江朝戈把那小嫩爪子放到眼前一看,皮肤好好的。

炙玄抽回手,不屑道:“愚民,说过多少次不许随便碰我,你蠢成这样,难怪魂力如此微弱。”

“你不怕火?”

炙玄轻哼一声,小爪子在火堆上轻轻撩动,火苗竟然随着他的动作摇晃了起来,但幅度很微弱,他郁闷地抽回了手,怒瞪着江朝戈。

江朝戈摆摆手,“我知道,我明白,我废物,不能让祖宗大人您发挥真正的力量。”

炙玄白了他一眼,扭过了头去,从江朝戈的角度,只能看到他被火光映照出的半边侧脸,那低垂的睫毛和微扁的嘴角,让他看上去有几分落寞。

江朝戈道:“你不睡觉啊。”

“睡个屁。”

“你身体为什么温度那么高?”炙玄的身体跟发烧的人的体温差不多,皮肤总是热乎乎的。

“我又不是人类。”

江朝戈盯着他受气包一样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突然伸手把他抱了过来。

炙玄怒道:“你干什么!”

“祖宗大人,我太冷了,睡不着觉,我抱着你能暖和点。”

“你这种低等的人类……放开我!”炙玄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拍在江朝戈的脸上。

江朝戈被打得愣了愣,心头火气,却不敢发作,他心想,就当这是他儿子,可转念又一想,不对啊,这要是他儿子,这么大逆不道,早揍个半死了,算了,还是当祖宗吧。他也不管炙玄怎么挣扎,把那热乎乎的身体抱进了自己怀里,顿时感觉挨近了一个小暖炉。

炙玄张嘴咬住了江朝戈的锁骨,两排小尖牙暗自使力。

江朝戈疼地“嘶”了一声,举起巴掌想揍他,但还是生生忍住了,只等炙玄自己牙酸松嘴了,他才挑眉道:“痛快了?”

炙玄咬牙切齿,灿金色的双眸像熊熊燃烧地火焰,“早晚有一天我要把你吃得骨头都不剩。”

江朝戈嘲弄道:“我会努力修炼魂力,召唤祖宗大人的真身,让你把我吃得骨头都不剩的。”

炙玄白了他一眼,转身拿屁股冲着江朝戈。

江朝戈抱着个软乎乎的暖炉,顿时困意袭来,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睁眼睛,江朝戈就对上一双灿金色的瞳眸,他吓了一跳,猛往后仰去,只见炙玄坐在他脑袋边上,阴恻恻地盯着他,孟升则坐在一边,正就着咸菜啃馒头。

炙玄道:“你召唤我的魂力马上就要消失了。”

江朝戈爬了起来,他甩了甩脑袋,“什么?”

炙玄加重语气,“我,马上,就要消失了。”

江朝戈一想到不用面对小祖宗了,差点儿笑出声来,他轻咳一声,“哦,您老先睡一段时间,等我修炼了……”

“不行。”炙玄毫不客气地说:“到了老头家,你要把我召唤出来。”

“可你不是不愿意这幅样子……”

“你敢顶嘴?”

江朝戈讪讪道:“我没有魂力,那是跟孟老借的。”

炙玄扭头看向孟升。孟升忙道:“一定一定,炙玄大人您放心吧。”

炙玄垂下了脑袋,小手抚摸着自己的角制成的刀,不再说话了,只是身体在一点点消失。

江朝戈看着他小小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心里突然有点同情这只小异兽。

在消失的瞬间,炙玄猛地抬起头,恶狠狠地说:“要是超过五天时间你就死定了!”

江朝戈心里那点同情顿时烟消云散,连点渣都没剩下。

炙玄消失之后,江朝戈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有种翻身农奴的感觉。

孟升笑呵呵地说:“你能轻松几天了。”

江朝戈抹了把脸,“真的还要把他召唤出来?他除了耍横和叫我‘废物’,也没别的用处了。”

“是因为你没用,他才没有用处。”孟升扔给江朝戈一个馒头,“他没一旦被召唤出来,就不会像以前那样处于沉睡状态了,你要是隔得时间太久再召唤他,他会记仇。”

“可我没有魂力啊。”江朝戈恶狠狠地咬了口馒头。

孟升无奈道:“我再借你一次吧。”

江朝戈皱起眉,“到了你那儿,我要马上开始修炼。”

孟升点点头,“上路吧。”

没了炙玄,他们赶路的速度更快了,不到两天时间,就来到了位于天棱大陆中部的胡安城。胡安城依傍内陆最大的运河——周渠运河,城市繁荣热闹,常年有各地商贩往来,是中部地区最富裕的城市之一。

俩人进了城,江朝戈被胡安城繁华的街景震撼了,天鳌城的外门关和这里一比,简直不足为题,街上商铺鳞次栉比,人潮涌动,小商小贩随处可见,叫卖什么的都有。大街上就公然有魂兵使带着自己召唤出来的奇形怪状的魂兽乱转,而市民似乎都习以为常了。

孟升指指眼前一个三层竹楼,“这是胡安城最大的魂兵器商铺,能买到很好的玄级魂兵器和魂防具。”

“那天级魂兵器呢?”

“天级魂兵器哪儿是花钱买的。一般来说,天级魂兵器分两种,一种是古人流传下来的,这种天级魂兵器多作为传家宝,代代相传,也许会因为某些原因流落民间,或者被贵族天价收购,反正普通人是别妄想得到的。还有一种,就是新制造的。天级魂兵器因为取材于千年以上的异兽,魂力极高,没有超强魂力和技术的魂器师,就算有异兽的原材料也不敢做,稍有不慎就会被吸干魂力而亡,所以,通常只有那些已经名声显赫的魂器师,才有机会接触到各种渠道送上来的千年异兽的尸体,有些魂器师,一辈子可能都没机会碰触千年异兽。天级魂兵器不是你有钱或者有魂力就能得到的,你还得有权,一般发现了一个天级魂兵器,都是先供皇族、大贵族挑选,如果魂识不契合,才会扩大范围寻找契合的魂兵使,一把天级魂兵器能收买一个城邦、一个民族,这一点都不夸张。所以你运气有多好,自己想想吧。”

江朝戈顿时有些心潮澎湃,想着自己背上背的这把破刀价值连城,真是喜忧参半,这么看来,皇子殊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了。

孟升看透了他的心思:“皇子殊本来就是所有皇子里魂力修为最高的,去年还得到了天级魂兵器,现在是如日中天,地位直逼太子,可惜啊,这小皇子就是性格太过傲气,不是帝王的料子。”

“你怎么知道怎么多八卦?”

孟升瞪了他一眼,“这里可是各地商贩往来的胡安城,全国的消息都能在这儿打听到。”

俩人走着走着,走进了一个阴暗的巷子里,孟升停在了一间破旧的平房前,打开了木门上的锁。

江朝戈深吸一口气,“就这还用上锁?”

“没有五星酒店待遇,真不好意思了江老板。”孟升推开门,门板吱呀作响,好像随时会掉下来。

江朝戈踏进院子,环视一周,想着寄人篱下,也没什么脾气了。

孟升推开一间小屋的门,捂住鼻子扇了扇往脸上乱飞的灰尘,“你自己打扫一下,就住这儿吧。”

江朝戈忍不住问道:“你说我这戒指和手表,能卖几个钱吗?”

“你脑子进水了?”

江朝戈耸耸肩,“我就开个玩笑。”

孟升捶了捶背,“我得去睡一觉,你不要乱跑,一切等睡醒了再说。”

江朝戈站在那间没比茅厕大多少的小屋前,发了一会儿呆,他一时脑袋塞住了,想不通自己是怎么从东平市的七百平带泳池大别墅沦落到这般田地的。

他郁闷地从院子里的水井打了一桶水,拿上扫帚抹布,把那破屋子打扫了一遍,勉强有个挡风遮雨的地方,他也没得挑了。

打扫完后,已是夜幕降临,他明明劳顿了一天,却没有困意。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后,他下了床,拆开层层布条,把炙玄刀拿了出来。

刀还是那把刀,斑驳、破旧、毫无生气,但握在手里那种沉甸甸的质感,让人奇异地感到一丝心安。

江朝戈拿着刀来到了院子里,双手持柄,蹲着稳健的马步,连做了几个劈砍的动作。

他流浪街头几年后,被迫加入了当地一个组织,那组织的二号大哥,是个传统武术爱好者,尤其喜欢舞刀弄枪,水平远超业余级,他曾经跟着二号大哥学了三年的拳脚和刀剑,不过那时候主要以匕首为主,他匕首玩儿得可是得心应手,像这样的宽柄大刀,他并不熟练,但这不妨碍他调取少年时的记忆,回忆当时是如何用木刀练习劈、砍、挑、刺。

他舞动着沉甸甸的炙玄刀,刀刃破空之音在宁静的月夜下透出一丝森冷的味道,江朝戈专注而沉静的双眸有着难以撼动地坚定,那份坚定超越了时空的局限,终将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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