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奔雷逐狼

半月之后,各方首领齐聚大梁军营,签订盟约,共同出兵围剿夜狼巫族。

十三部族中,若论实力最强,自然当属耶尔腾。而排名第二的,便是位于千伦草原的云珠部族,首领名叫银珠,也是梅竹松的义女。她将一头乌发盘成发辫,腰间佩戴一把圆月弯刀,穿着绣满金线的裙子,站在太阳下时,不似银珠神秘优雅,反而像一块烈火中的金子,又灼艳又热烈。

李珺远远看着那金色身影,无不赞叹地说:“可真漂亮。”

江凌飞在旁提醒:“已经成亲了,儿女双全。”

“成亲又如何。”李珺不以为意,“难不成有了丈夫与孩子,美人就不美了?我也只是触景生情,感慨一句罢了。”一边说,一边又将视线转向另一边,耶尔腾正在与人交谈,而那碧瞳侍妾依旧陪在他身边,用纱巾遮住大半张脸,越发像是某种神秘而又有灵性的动物。

像是感觉到有人正在盯着自己,那侍妾似有不悦,转身往这边看了一眼,一双碧绿的眼睛在烈日下,又多了一层金属光泽,她皮肤苍白,面无表情,李珺不由就脖子一缩,赶紧把视线挪开,后背渗出沁凉的汗——怎么说呢,太漂亮了,又太诡异了,方才那一瞬对视,总觉得对方不像活人,倒像是个精致的偶人,用白玉雕刻,再镶嵌着一对琉璃眼珠子,点上胭脂,穿上华美的衣服,就那么冰冰凉凉地摆放在柜台里。

很吓人啊!

“我不管你在大梁是如何欣赏美人的,但在这里,最好放规矩些!”江凌飞未曾注意到这一幕,只警告他,“若因好色而惹出事端,谁也保不住你!”

李珺很想与他好好探讨一番,欣赏美人与好色是两回事,毕竟古人都曰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看大军已经快要启程,也不是探讨风花雪月的好时候,便只道:“你有没有觉得,那个碧瞳姑娘有些古怪?”

“阿碧是耶尔腾最宠爱的侍妾,因为容貌生得太美,又很少讲话,所以经常有人说她是雪地里的妖。”江凌飞道,“你既觉得古怪,以后离远些便是。”

李珺连连答应,又自言自语:“可我总觉得她看起来有些眼熟。”

江凌飞瞥他一眼:“平乐王有看起来不眼熟的美人吗?”

李珺:“……”

李珺试图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江凌飞一甩马缰,小红撒开四蹄,风一般跑了。

李珺哀哀叹气,也跟了上去。

怎么说呢,是真的眼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曾在哪里见过,闹心得很。

号角声中,大军拔营而起。

黑蛟旗帜迎风猎猎,队伍穷目无边,玄色铁甲让太阳也黯淡几分,银枪如林,森森光寒。

百姓们齐齐站在城门口,一路目送大军蜿蜒远去,心中忐忑不安,猜想这回硝烟最远会蔓延至何处,又期盼着这些年轻的战士们,能无一伤亡地平安归来。

云倚风也得了一匹新的骏马,是千伦草原送来的礼物,体型与飞霜蛟无异,通体漆黑毛发油亮,在日光下久晒后,背上便会显出一道墨玉斑纹,原本是非常威风的,就是名字没起好,叫翠华——估计本意是指毛发如翠墨华美,但怎么听,怎么像翠花。

飞霜蛟打了个响鼻,很不满地故意颠簸两下,放着宽敞大路不走,硬是从墨玉大马身侧挤了过去。

季燕然:“……”

队伍里还有一辆大马车,是耶尔腾为阿碧所准备的。行军打仗时还要侍妾随行,听起来实在有些荒唐,所以又有另一种传闻,说阿碧已被魔物缠身,发作时疯癫可怖,还会招来邪秽之物,故耶尔腾不敢将她独自留在青阳草原,只能随时带在身边。

此时,那马车的帘子正被掀开一个小角,碧绿的眼睛隐在阴影里,一眨也不眨,目光尽头是马背上的白衣公子,又像是早已穿透他的身体,看向了更远更虚无的天边。

……

篝火熊熊燃烧着。

九月的夜晚已经很冷很冷了。

云倚风穿着一件银色大氅,将手掌与下巴都缩进去,只露出几根细白的手指,捏了一张地图仔细看。夜狼巫族的老巢位于沙草荒丘最深处,周围一大片都是茫茫未知的沙漠,狂风一旦刮起来,连天地都是模糊的,张嘴便会吞下一口砂砾。这种鬼地方,哪怕是真的巫或妖,怕也活不下去,更何况那还只是一群自称巫的匪徒,贪财好色野心勃勃,又哪里能忍得住,极端的环境只会激得他们更加穷凶极恶,如恶兽一般铆足了劲要往外冲,好争取更加舒适的环境与生活。

季燕然将烤肉切成小块,夹在馕饼里递给他:“吃完早些休息吧,往后赶路还有得辛苦,”

“诗文里经常说,银河横贯。”云倚风望着挂满繁星的天穹,“大漠真是个有趣的地方,白日里风沙弥漫,再艰苦不过,可夜晚安静下来时,却是另一番景象。”

“星空再美,终究住不得人。”季燕然道,“这么多年,朝廷一直在研究治荒之法,从民间招募了不少高人,已经有了初步的方案,也培育出了耐旱的树木。抛去夜狼巫族不谈,皇兄一直希望边境各部落能和平共处,因为唯有战火熄灭,大梁才有可能拿出大笔的银子,全心全意治理荒漠。”

“这是好事啊。”云倚风道,“剿灭夜狼巫族后,或许大家可以坐下来谈一谈,签订一个时间更久、范围也更广的和平盟约,把打仗的精力放在治沙种树上,用一百年、或者干脆三百年,这里一定会有新的样子。”

“旁人都好说,但耶尔腾是一匹狡猾的野狼。”季燕然拧开水囊,“他想要的利益,与大梁的利益永远相悖,怕是劝不服。”

云倚风喝了一口,皱眉:“怎么装着酒?”

“是掺着酒的水,能暖身子。”季燕然道,“多喝两口,晚上我再抱着你,就不冷了。”

江凌飞与李珺恰好路过,两人先是微微僵了一下,而后便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步。

什么都没听到啊。

大庭广众的,真是。

若说耶尔腾对于阿碧的宠爱,是晃眼地摆在明面上,引来众人非议,那么萧王殿下对于心上人的顾惜,便是藏在每一处细节里,唯有一人才会知道。装衣物的箱子里垫着软绸、放着熏香,光寝衣就带了十套,旁人的睡袋顶多填些棉花驼绒,只有云倚风的是用芙蓉羽,又暖又轻,里头还多缝了一层最软的云柔锦,躺进去后,便像是跌入了被阳光晒过的云里。连玉枕也是家里用惯了的,季燕然替他将头发散开,道:“我发现你睡觉认枕头。”

云倚风疑惑:“是吗?我自己都没发现。”

季燕然吹熄了灯,又捂住他的耳朵,将帐篷外的嘈杂声与风啸减弱几分,哄道:“这样就像在家里了。”

云倚风将脸埋在他怀中,低低“嗯”了一句。

暖和极了。

隔壁帐篷里,李珺裹着棉被,冻得瑟瑟发抖。反正也睡不着,便开始胡思乱想,一双碧色的眼睛却始终停留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过了半晌,他突然惊慌地扑向帐篷另一头,问:“该不会是中了摄魂术吧?”

江凌飞连眼睛都不睁,抬手一拳:“滚!”

李珺捂住鼻子,蔫蔫躺回睡袋。

嘤。

而这漫长的黑夜,对于夜狼巫族来说,才是每一天的开始。

他们的房屋是用巨石垒砌,远远看上去,像一只又一只怪异的野兽,突兀地生长于荒漠中。

两个男人正面对面坐着,一个是夜狼巫族的族长毫猛,另一个是红鸦教的教主,没有名字,自称凫徯,代表着远古的杀戮与战争,对外亦是蛊惑人心的“灵神”。

“十三部联合季燕然,大概再过月余,便能抵达沙草荒丘。”凫徯问,“族长可有想清楚,要如何应对?”

“我已经等他们很久了。”毫猛恨恨道,“大梁的黑蛟营,鼎鼎有名的萧王殿下。对了,还有云珠部落的银珠,她的丈夫杀了我的妻子,我便要杀了她偿命。”

外面亮起了火光。

一群又一群的人走出房间,如一群又一群的蚂蚁,争先恐后地跪在地上,开始了每一天的祭拜。他们恐惧这漫长的夜色,就如同恐惧即将来临的末日,嘴里喃喃念着听不懂的咒语,将额头紧贴于冰凉的荒地,战战兢兢期盼着能在最后一道天雷降临时,得到灵神庇佑。

荒诞,却又触目生寒。

……

因战场远在沙草荒丘,所以边境百姓的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依旧放着牧,唱着歌,跳着舞,游走于村镇之间的货郎们,也总会挑一些稀罕货,比如此时此刻,面前这把两尺长,七八寸宽,上头绷了五根弦的乐器。

“它就是凤栖梧!”货郎操着一口不流利的汉话,斩钉截铁地说!

“原来就是这玩意啊。”李珺恍然大悟,爽快道,“行,买了!”

并且在茶棚歇脚的时候,献宝一般送给了云倚风。

所有人都沉默了。

李珺本是好意,他记得当日那句“可惜没带凤栖梧”,便时时惦记着这件事,遇到村镇时总要问一句,苍天不负有心人啊,今日总算问到了。具体对话是这样的——

“小货郎,你这有凤栖梧吗?”

“啥?”

“凤栖梧,一把琴!”

“琴啊,有!”

生意就这么顺利地做成了。

云倚风笑道:“凤栖梧是古琴,不过无妨,这乐器看着也挺别致可爱。”

“这是雷鸣琴,原是用来驱赶狼群的,后来也能弹奏取乐。”林影久在西北,没机会见识王府中的大场面,所以顺理成章犯了所有人都容易犯的错误,总觉得像云门主这般清雅斯文的雪衣公子,十指滑过琴弦就该是高山流水天籁之音,于是便热情邀请,“不如弹一曲试试。”

江凌飞笑容僵硬,从牙缝里往外挤字:“不了吧。”一边说,一边在桌下踢了季燕然一脚,管管!

萧王殿下坐得岿然不动,我不管,管不了,管了要生气。

江凌飞:“……”

云倚风试着拨了拨弦,声如雷鸣,果然很适合赶狼。

江凌飞丢下筷子就想跑。

季燕然面不改色,单手按住他的肩膀,将人重重压回座位,给我听!

李珺也兴致勃勃,一脸期待地准备欣赏美人抚琴。

第一声就如裂帛,不是嘈嘈切切的优美裂帛,而是发怒的肌肉壮汉在扯布,感觉下一刻便要砸了他娘的纺织机。

李珺的表情僵在了脸上。

林影和茶棚里的将士们也惊呆了。

声音传到远处,其余部族的人都在骂,什么鬼声音?

耶尔腾听得心里烦躁,站起来就要去茶棚,那碧瞳侍妾却突然说了一句:“是雷鸣琴。”

他心里一喜,也顾不得远处鬼号了,蹲在她面前柔声道:“你愿意说话了?”

阿碧与他错开视线,又看向了天边。

一曲终了,也可能没终,反正没人能听明白。只是见云倚风停手了,季燕然便夸奖道:“不错。”

其余人也如梦初醒,纷纷报以掌声,不弹了,不弹了好。

云倚风赶忙谦虚:“其实我弹得很一般。”

季燕然用拇指抚过他的侧脸,心底欣慰,你还能知道自己一般。

结果云门主下一刻就接了一句,以后要多练练。

季燕然单手撑住额头,一脸温柔地说,好。

李珺顶着周围一圈眼神,也快哭了。我我我又不知道,你们事先也没说啊,还都一脸惋惜地哀叹凤栖梧没有被带来,那我可不就相相相信了吗!

雷鸣琴被云倚风小心收进布袋里,挂在了翠花身侧,如魏晋名士一般,都是要随身带着酒与乐器,很风流。

李珺蹑手蹑脚,天天跟在后头琢磨着,要怎么把这玩意给偷走。

这一日,几匹白色骏马一路疾驰,自大军身侧追过,带着滚滚烟尘冲向队伍最前方,引来一阵骚动。

“怎么了?”林影勒紧马缰,回身问。

“回林副将,来了一群自称风雨门弟子的人。”下属道,“说是有急事要见云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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