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啊,我就这么答应了……”仿佛是为了强行挽尊,孙兰做贼心虚一般补了一句道,“容礼,不答应不行啊,静慧的性情你又不是不知道,一向是说到做到的,我可不敢赌。”
丰仪自然不是因为孙兰答应一个要求而怜悯小伙伴,是因为孙兰面对静慧太怂太没立场。
这么个性情,日后真要是娶了亓官静慧,还不被对方吃得死死的,一辈子翻不了身。
丰仪这是恨铁不成钢啊。
你说平日挺有主张的小伙伴,怎么跑到人家小姑娘面前就什么都忘了?
偌大的脑袋难道就是用来当摆设的?
孙兰怯怯地道,“反正也不是什么原则性的事情,答应就答应呗。”
亓官让这位老岳丈实在是太难攻略了,若能用一个承诺就避开老丈人,开启快速通关模式,他觉得还是很值的。再说,现在女子独立一户的现象也越来越频繁,孙兰倒没觉得无法接受。
他突然想到什么,反问丰仪。
“倘若长生跟你提这么个要求,你答不答应?”
“我当然是……”丰仪下意识卡壳一下,思量后道,“自然是会商议一番。”
孙兰忍不住翻个白眼。
自己都这德行,还说他了。
“我不是说商议不商议,我只是问结果。”
丰仪理所当然道,“商议之后,若无转圜余地,自然是答应的。”
难不成还能为了个形势上的东西丢弃未来老婆不成?
光是想想青梅日后会嫁给别人就无法忍受好么?
孙兰:“……”
这不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有意思吗?
丰仪自然是笑得出来的,他跟长生有商有量,有一定缓冲的余地,哪里像孙兰啊,孙兰直接秒怂了。他可以预见未来孙兰和静慧有啥矛盾了,多半是前者先怂。这样会被吃得死死的。
说了这么多,孙兰究竟答应亓官静慧什么呢?
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简单概括就是为了户主的事儿。
户主对于直播间咸鱼们而言,户主不过是个名字,户口本上写第一页的人是谁无关夫妻利益。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关系续存期间,不论谁当户主,夫妻所享有的权利都是一样的。
假设夫妻有一方想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贷款或者售卖,都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真正实行起来如何暂且不说,至少有这么一个说法。
搁在孙兰他们这个时代就不一样了,户主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与其他人略有不同。
亓官静慧提出这个要求自然不是让孙兰入她的户籍,孙兰是独苗苗,她这么提,别说孙兰如何,光是孙文老爷子也不肯答应的。亓官静慧又不是要结仇,自然不会提这种要求。
她跟孙兰提的要求是户籍独立。
换而言之,哪怕她跟孙兰成婚,她也能保留自身户主的身份。
孙兰答应了,反正女营士兵都是这样,静慧提出这个要求也没什么过分的。
不过
丰仪倒是觉得这对小情侣有些一厢情愿,双户主实行的难度可不小,未必能成。目前的户籍,要么是男子当户主,要么是女子当户主,后者特指女营出身,来日成婚后,男方入户。
注意,这里不论是男是女当户主,一个家庭只有一个户主。
孙兰和亓官静慧却是想一户双主。
现在的户籍和户主,可不是写个名字那么简单,这还关系到方方面面。
户籍的成立不仅是为了稽查人口,还有征课赋税、调派劳役的作用,记载的内容也包括每户男女的人口、姓名、性别、出身年月日、籍贯、身份、相貌乃至财富情况。户主拥有较大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也肩负着比较沉重的义务。若是双户并行,实行起来工作量极大。
另外,女子担任户主的情况并非姜姬这里独创,其实以前也有例子,不过有一定条件。
家中无男丁者,方能立女户,也就是女子为户主,享受比较优待的赋税。
这个女子要是死了,那就是绝户。
丰仪不得不提醒自家小伙伴,让他对现实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暂且不知道主公实行女户是一时之计,还是要做长远打算,但真正实行,时下的律法必须大改。赋税乃是一国立国之本,若是盛世太平,莫说大改,小改小闹也会动摇各方利益,引来无数反对,于家国稳定无益。如今却是乱世,哪怕是大刀阔斧地改,无人敢于她置喙。”
这俩小年轻一拍脑袋做决定,浑然不顾实施的可能性多大,丰仪可不是他们。
“倘若大规模认可女户的存在,但又不免除女户的优待,必然会让不少百姓钻这空子,这对国家赋税毫无益处,那就不可能长久且大规模实行。若是取消女户优待,赋税对于独身一人的女子而言过于沉重,日后愿意独立的女户会越来越少,这也与主公近些年的举动背道而驰。一门双户并行,势必会让户籍由简至繁,官府负担增加,同时也意味着赋税征收变得繁杂,于情于理都没有实行的必要。若要实行,必然是牵一发动全身,只看主公愿不愿意了。”
丰仪将自己担心的事情说了出来,让孙兰二人有个心理准备。
孙兰一听这话,他也冷静下来,按照大夏朝和东庆现有的征税办法,户籍、人丁、田地之间有着紧密联系。人口不变而户籍增多、变得复杂,那就意味着征税徭役也会随之复杂起来。
“那该怎么办?”
孙兰有些愁眉苦脸,答应都答应了,若是实行不了,他怎么交代。只让他当户主,静慧不肯答应,只让静慧当户主,自家爷爷不肯答应,若是让两个人都当户主,官府那边又没这个规章制度,多半也是不肯答应……唉,他就是想成个婚而已,怎么还要面对这种世纪性难题?
“长生又没给我出这个难题,我又不用愁。”丰仪以扇掩面,笑道,“你问我,我怎知?”
孙兰:“……”
友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