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李云崇是成芸在北京的第一个朋友。

这说起来有点讽刺,因为他们两人不管从任何方面来看,都不存在任何关联。

可他们偏偏就走近了。

成芸并不傻,她也不天真。从小到大有很多男人对她好,她知道原因。

她接受了他的好意。

后来有一次闲谈,李云崇想起那天的初遇。他说成芸你还是太小,陌生人随便给你一杯茶水你就喝了,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孩都是被人在水里下了药害的。

成芸看着他。

一个十几岁往返于街头酒巷的女人,见过多少社会最底层的糜烂客,这些事她会不知道么。

可她不解释。

在那个寒冬的夜晚,她接受了那杯姜枣茶,里面有什么她也认了。

喝完那杯茶后的第二天,有人通知她说公司保险员要开个会,成芸去了。

成芸不爱听那些冗长的会议内容,坐在最后面,低着头玩手指。

她听见前面念经的人声音停了,以为自己被发现了,收起手抬头。

然后她就见到了李云崇。

李云崇穿得一身西装。成芸很少认识穿西装的男人,穿得好看的见的更少,李云崇一进来,简易的会议室一瞬间就肃然起来。

他好像是来检查工作的,开会的人谨慎地跟他汇报工作内容,李云崇嘱咐了几句,然后就离开了。

成芸问旁边的人,那个人是谁。

旁边的人也不知道,猜测可能是公司老总吧。

成芸低头。

怪不得那天晚上他问了她不少平泰保险的问题,她记不住,李云崇就笑着说,哟,这么基础的都记不住,这个公司需要开会培训了啊。

成芸再一次碰到李云崇也是偶然,他们在公司门口撞见,成芸跟他打了声招呼。李云崇站住脚问她:“最近怎么样?”

成芸说还行。

李云崇工作繁忙,只留了一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跟我提。”

这句话在成芸心里扎了根。不得不说,对于当时的成芸来说,李云崇好像一棵大树,她不知道他的根有多深,冠有多高,她只知道他在她见过的那个世界里,几乎顶天立地。

那时距离她到北京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王齐南一点消息都没有。她工作得太忙的时候,甚至都要忘记她为什么来北京。

可她所有的梦,都是关于他的。

她想念他的臂膀,想念他的脸庞,想念他浑身血气,也想念他粗声说话的样子。

她想念属于他们的夜。

终于,在一个夏日的晚上,成芸去找李云崇。

敲完了门,她埋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听见开门的声音,把头抬起来。

李云崇看进了一双秋瞳里。

眼角擦了淡红的粉,像深秋的枫叶,也像哭过的戏子。

她穿着一件浅色的外衣,拉锁敞开,里面是一件黑色的吊带背心,下身是蕾丝短裙。短裙料子偏硬,边角翘起,没有裁剪好的线头在夜风之中不经意摆动。

这身衣服简直便宜到了极致。

那衣服下面的人呢?

李云崇静观。成芸抬手,脱掉了外套。

黑色的吊带,白到透明的皮肤。她两条锁骨平直纤细,肩膀单薄如同蝉翼。

水眸带光,黑发如火。

“你帮我找一个人。”她说。

李云崇面容深沉。

她的声音在闷热的夏日里,躁动了。

“你想做什么都行。”

他们在门口站了很久。这期间,没有一个人前来询问,屋子墓地般寂静。

随着时间推移,成芸渐渐觉得,她可能被拒绝了。

女人在某些事情上的感觉往往很敏感。果然,李云崇淡淡地吸了口气,声音压得不能再低。“把衣服穿上。”

成芸挑唇,她轻轻一丢,衣服落到李云崇手里,往前半步,贴在他的颌角边,说:

“你帮我穿啊。”

李云崇难得心惊,惊她的大胆和新鲜。

日日的思欲,让女人憋得一股浑然的风骚,随着汗液深入骨髓,低劣浓稠。

仲夏夜,有情天,时间驻步了。

这么热的天气,李云崇还穿着一件衬衫,纽扣系到领口,成芸抬手,拨开了第一颗扣子。

李云崇忽然抓住她的手。

他不承认指尖颤了。

盯着他,她问:“心里有人?”

他居然说:“没有。”

成芸笑。李云崇这才反应自己说了什么,心里拧着。

他把她推开。

成芸眼眸盈盈,片刻后,终于低下头。

她的柔情消失得太快,快到让李云崇唇抿如线。他并不惊讶,因为那感情本来也不是给他的。

这个自私的女人。

成芸没有难堪,她只是觉得疲惫。

茫茫的北京城,大到一辈子都走不完。

拎着衣服转身。李云崇在她身后不带一丝感情地开口:“把要说的事情想好,明早过来。”

成芸回头,李云崇已经关了门。

第二天一早,又去找他,五点多,李云崇从梦里被她弄醒。

“你都不睡觉?”

成芸很憔悴,脸上的妆已全花了。

李云崇让她进屋,成芸迫不及待,但每次张口都被李云崇不冷不热地顶回来。他一点都不着急,拍拍成芸的肩膀,“去那边坐。”打了个哈欠,“我泡杯茶。”

他泰然镇定的样子让成芸催不出口。李云崇去烧水泡茶,明明人还很困,动作却精确到位。洗杯、落茶、冲泡……每一道工序都精雕细刻,一丝不苟。

“夏天喝点绿茶。”李云崇递给成芸一杯,“你清热降火。”倒给自己一杯,“我提神。”

成芸拿过杯子喝了一口。很香,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懂。

李云崇兀自饮茶,饮了一杯之后才放下,对成芸说:“讲吧。”

成芸把一切都告诉了他。

从她跟王齐南认识的那天起,她把他们的经历都告诉了李云崇。她说话有些语无伦次,想到哪里说哪里。

亏得这个故事简单得不需要多加询问。

李云崇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那是个阴天,没有太阳,李云崇没开灯,也没开空调,屋里潮热阴暗。

整栋楼里,只有成芸的说话声,和隐约的鸟鸣声。

李云崇看着杯中清茶,恍然之间有一种感觉。

老天真可从人愿。

执着到了头,身眼心眼,都看一处,时光往事,只指一人。

他并没有被他们那个普通的故事感染,非但没有感染,他简直不屑一顾。可他依旧记住了王齐南的名字——因为某些他自己也说不出的缘由。

讲完整个故事,最后一丝力气也用光,成芸倒在沙发上晕了过去。李云崇低声唤了一句,红姨从里屋出来,安安静静地上楼拿薄毯。

他让她睡在他的身边。

枝桠漫天的大树上,偶尔落上了一只浑身疲惫的小鸟。大树轻拨枝叶,查看它羽翼伤痕。

李云崇叫人查,真的查到这么个人,东北警方正在通缉。李云崇看着拿到手上的资料。照片上的男人面有凶气,目光凛凛,一头板寸,断了右眉。

容貌倒是英俊硬朗。

李云崇只看了一眼就放到一边。

他托人找,可有点讽刺的是,他托的是警察找。

在成芸追寻的道路上,李云崇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伙伴。

李云崇帮了她的忙,不管他是分出了多少力气,对于成芸来说,他终归是帮她于水火。

她想报答他。

用攒半个月的钱请李云崇吃一顿烧烤,加班加点地卖保险单,在听说他在总部开会讲了两三个小时的话后,她大晚上赶去他家里只为送一盒润喉糖。

她做这些很自然,自然到李云崇会不时思索这是不是一个颇有心计的女人在刻意谋划什么。

思索到最后,他总会放弃。

她的爱太直白,有时直白到让李云崇觉得她十分幼稚。她的感情完完全全交付给了王齐南,她渴望奉献。

不久之后,有了王齐南的消息,只不过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过失杀人。”李云崇并无保留,把得到的消息告诉成芸,“时间大概是三天前,在通州那边。”

“杀谁了?”

“一个小旅店的住户,也是个通缉犯,真不知道这些相同阵营的人还相互残杀什么。”李云崇一边说一边观察成芸,他感觉她并不害怕,她只是激动,激动得手都攥起来了。

“他在哪?”成芸站起来,好像下一秒就要冲出去找人。

“现在还没找到。”不过应该快了,李云崇在心里眯起眼睛。

你相信恋人之间是有感应的么。

如果是以前,李云崇对这种问题一定嗤之以鼻,可遇到成芸之后,他偶尔也会开始思考。

因为在李云崇将事情告诉成芸的第二天,成芸就找到了王齐南。

王齐南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逃窜,人已经变得暴戾又敏感,仿佛一把沾血的刀。他拉着成芸在一个破旧的车库里□□,做得浑身大汗,气喘吁吁。

倒在她身上的那一刻,刀才收了鞘。

“我回过一次。”他说。

“找我么?”

“嗯。谁知道你这么傻,跑来北京,你哪有钱,来这喝西北风么。”

“你不也傻么,回白城,不怕被抓?”

“你还不认错!”男人眼睛一瞪,喜欢人也喜欢得凶狠。他佯装愤怒地掐成芸屁股,复又手下软绵浑圆的手感迷住,埋头亲起来。

你也傻,我也傻,两个傻子抱在一起。

成芸说:“南哥,我找人帮帮我们,好不好?”

王齐南豁然抬头,目光谨慎。

谁?

事到如今谁还能帮他们?

“我在北京认识的一个人。”成芸说,“很厉害。”

王齐南冷笑一声,“有多厉害?”

“我也不知道。”

王齐南躺在成芸软绵绵的胸口上,他没有再说话,他太累了。成芸抱着浑身狼藉的男人,看着车库外面的月亮,喃喃地说:“慢点就好了。”

时间再慢点就好了。

王齐南最终同意了成芸的话。

反而成芸有些担忧。“要不要再看一看。”

“不用。”王齐南抓紧每一分每一秒,舔舐成芸细嫩的脖子,抚摸她的身体,好像在给自己补充能量。

他抬起头,开过叉的眉毛看起来暴戾诡谲,可当他的目光落在成芸眼睛上时,暴戾变成了刚劲,诡谲也变成了柔情。“相似的人才会相互吸引。”他亲了一口,犹自相信,“你身边的,都是有情的。”

成芸别的不在乎,只捧着他的脸,问:“你也是么?”

王齐南咧开嘴,痞溜溜地摸她。成芸抓住那只手,狠狠咬了一下。

王齐南面无表情地说:“老子这只手杀过人。”

成芸说:“要真没路了,你就拿它再杀了我。”她说完,半玩笑半认真地补充一句,“不过你也得马上自杀才行,这样下辈子还能早点碰头。”

王齐南目光涌动,眼底带血。

“会的,老子死也带着你。”

李云崇找人单独见了王齐南一次,成芸并不知道。

李云崇并没有亲自见他,他实在不想勉强自己,看了资料已是足够。

王齐南带有强烈的警觉性,他已经走投无路,这可能是唯一的希望。

那阵,公安部将东北黑社会当做重点打击对象,立案侦查,王齐南就是大趋势下的一只虫子。

李云崇不想让他带成芸下水。但凡事留三分,他也不想把事情做绝。所以他托人问王齐南,给他多少钱,他愿意自己走。

“为什么是自己?”王齐南问。

那人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王齐南思考了一会,报给李云崇一个数字。

李云崇听到那个数字的时候还稍微惊讶了一下——这个男人如果不是自作聪明地认为他已经对成芸着迷,那就是孤注一掷了。

不过不管是哪一点,在那个年代,他敢爆出这样的价格,胆子不可谓不大。

李云崇答应了。

这些成芸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王齐南后来找她一次。

深夜之中,王齐南穿着一条背心,脸上灰突突,只有一双眼睛野狼一样地亮。

他盯着成芸,一字一句地说:“以后得躲着了。”

成芸告诉他:“躲哪都是两个人,我跟你一辈子。”

王齐南指着天上,那夜阴天,乌云密布,很快要下起大雨。

“老天看着呢,你骗我要被雷劈啊。”

她敲他的头。

“好。”王齐南做了一番考虑,狠狠地吻她,“我去借点钱。”

“借钱?上哪借?”

王齐南摸着她的头,难得脆弱,患得患失。“老子这么穷,你跑了怎么办。这次我就不要脸了。”他深吸一口气,狠道:“以后还他!”

“什么?”她还是没懂。

王齐南不再多说,亲她,留下一句,“你等我。”

你等我。

你等我。

三个字飘到李云崇的耳朵里,笑出声来。

“垃圾。”他最后评价。

王齐南被抓的时候,李云崇正在家里煲汤。

归圆炖鸡汤,四个小时的火候,安神养脾,活气润肤。

那时候正是严打高峰期,每天死死伤伤的大哥大佬不计其数,王齐南从被抓到入狱,台面上没有半点消息。

一个月的时间,成芸消瘦得如同一支枯萎的花。

李云崇把她接到家里调养。

他一直都没有告诉她有关王齐南的事情,他只告诉她,有些人的话,并不值得相信,不然你就在这等,看他会不会来找你。

成芸没有听见。

她的工作也做不下去了,每次发呆的时候,李云崇问她在想什么,她都说她在想家,想东北的雪,想他们一起看过的白城的雾凇。

成芸躺在一张大床里,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被子,好像躺在羽毛之中的受伤的鸟。她把脸埋在枕头里,她最喜欢这个姿势倒在王齐南健壮的胳膊中,掐他臂膀上的刺青,掐到他皮肤发红,忍不住斥她。

李云崇站在门外看着。

鸟儿执着又脆弱。

美得惊人。

李云崇并不知道自己在何时上了心。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偶然落到他的枝头的疗伤的野鸟,他已经习惯了。

试一试吧。半路捡的,不名贵的,被训过的……也没关系。

他跟自己说,给她次机会,试一试吧。

六个月后,王齐南死在狱中。

听人说,王齐南死之前还得了病。或许是心病。

李云崇不知道他死的时候在想些什么。

是不是也想到家,想到东北的雪,想到他和那个女人一起看过的白城的雾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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