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宋凯抽大麻的事儿还是被发现了,虽然他们高中很乱,但这种事比不得打架喝酒抽烟,学校开除了他,好在宋凯家境也不差,搬去外地的话,这种黑历史基本也就没什么人知道了。

知道宋凯转学去外地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除了隋轻驰。那天在去演出的车上,AK从朋友圈得知了这个消息,骂了句:“这瘟神滚蛋了也好!”

后座传来隋轻驰阴森森一句:“便宜他了。”

AK转头,隋轻驰这一路靠在后座没点儿动静,他还以为人睡着了呢,没想到耳朵这么灵:“少爷,以后咱们不能随便打架啊!”

隋轻驰撩开眼皮,很不耐烦:“打架都要管?”

刚想说“我妈都不敢管”,AK就把傅错往他跟前一推:“打架要请示队长!”

傅错无奈地别开肩膀,隋轻驰看了他一眼,收了脾气靠回了后座。

AK的微博有七千多粉丝,隋轻驰正式作为西风主唱的第一场演出结束后,粉丝数立刻飙升过万,AK觉得不可思议:“那Livehouse观众总共都没有一千,这怎么过万的啊?谁给咱们买的僵尸粉啊?!”

每结束一场演出,演出的视频就像病毒一样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帮他们光速收获大量粉丝。隋轻驰的台风和宋凯很不一样,宋凯在台上很疯很野,上台时他会鼓动台下的歌迷和他互动,大家朝他鼓掌吹口哨,气氛往往热烈。隋轻驰则完全不同,好几场演出他就穿着他爱穿的连帽卫衣到场,上台前拉上帽子一个人坐在角落,低着头听歌,虽然AK总说要四个人一起闹一闹才像乐队,但渐渐大家也懂了,在演出前需要给隋轻驰一个空间,让他一个人静一静。西风的新主唱从不怯场,但相当中二,他有自己孤僻的小领地,不容侵犯。

开场前傅错会去叫他,拍他肩膀,隋轻驰就取下耳机站起来,像一个年轻英俊的拳手,双手揣在兜里,默默站在他身后,等着登台。他不站到那只麦克风后,不拉下帽子,没人知道他是主唱,歌迷们拍到他们准备上台前的照片,隋轻驰低着脑袋站在他身后,就像是他带了个没睡醒的自闭弟弟来现场玩,哪里看得出是乐队主唱。但当他拉下连帽,一头软软的头发在舞台光下像尘埃一样散开,下面的歌迷就全体安静下来,双手捧在脸侧,痴痴地望着他,眼睛仿佛在说:天哪这个主唱有点帅……

宋凯当主唱时,他们面对的歌迷就像是一群躁动的汉子,而隋轻驰把台下所有歌迷,无论男女,都变回了纯情少女。

歌迷们听说他只有十六岁时都不敢相信。他站在舞台上,就像一个台风眼,时常能以静制动。

AK成天抱着手机看粉丝数增长,沾沾自喜地唾弃自己:“我怎么这么虚荣啊……”

AK在数粉丝的时候,傅错就教隋轻驰识谱,隋轻驰学得很快,他一边惊喜他学得这么快,一边又担心他学得太快,是不是把重心都用到了乐队这边,荒废了学业。

中考前的第二次模拟考放榜,傅错跑去初中部看了排名,挤在一帮学弟学妹中,在榜单密密麻麻的名字中很快找到了隋轻驰三个字,就在第一队列中,是全年级第14名,比上一次还进步了几名,他看得不自觉就翘起嘴角,好像在看自家弟弟的成绩,带着一点隐秘的自豪感。隋轻驰毕竟和他们不一样,乐队的前途谁也不敢保证,像隋轻驰这样的优等生应该做两手准备,要不然他这个当队长的会觉得亏欠了他。

从榜单前扎堆的人群中挤出来时,AK从背后拍住他:“傅错?你在这儿干嘛?傻的呀,高中排名在那边呢!”

他望对面看了一眼,没过去,问AK:“你多少名?”

AK心虚地嘿嘿笑着。

傅错在心里叹了口气,乐队真的得好好搞才行。

即便是地下乐队,也会有专门的乐队经理人负责联系和组织演出,但他们初出茅庐,又是学生乐队,没法像成熟的乐队那样去经营,也没太多工夫去钻研,好在西风在圈子里渐渐有了点儿名气,有一些小的livehouse也肯让他们先演出后付费,再后来有一位粉丝借给他们一个便宜的场子,那位粉丝自己开了间小酒吧,他们定期去开唱,只抽取很低的场地租金。

傅错一直在创作,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用来表演的原创歌曲来回就那么三四首,别的还是用一些已过版权期的老歌凑凑,大部分时候都唱披头士。他担心隋轻驰要是花太多时间跟他们合新歌,会耽误他准备考试,所以新写的歌都压着。AK在微博上看到歌迷粉丝的反馈,催促他:“哎哟你也写点新东西啊,这几首歌歌迷都听腻了。”

谭思说:“创作的事急不来。”

“我知道急不来,”AK转着鼓棒瞅了一旁的傅错一眼,说,“我就是担心你是不是江郎才尽了……”

傅错抱着吉他放腿上,笑道:“首先我得是江郎。”

“你怎么不是了?你就是!”AK拿鼓棒指着吉他手,“傅错你是咱们的主创,你得自信啊我跟你说!”

谭思好笑地摇头:“脑残粉挺关心蒸煮的啊。”

“你不是脑残粉,妈妈粉女友粉你自己选一个吧!”AK怼完谭思又问傅错,“那下周咱们还唱这四首?”

“嗯,暂时还这样吧……”傅错说。

AK满脸的不甘,又回头看一个人坐后面看乐理书的隋轻驰,拿鼓棒敲了一下隋轻驰的书,隋轻驰直接把书拿开了,头也不抬地说:“我听他的。”

AK看他戴着耳机,嘟囔:“你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吗你就听他的?”末了还恶作剧地加了一句,“隋轻驰你就是傅错的舔狗!”

隋轻驰立刻就抬头瞪向他。

AK吓死了:“你不是在听歌吗?!”

谭思笑他:“戴耳机也可以不听歌啊。”

傅错看着三人笑闹,心里也有点无奈,演出老是炒冷饭确实也不是办法,他盯着手里的吉他,吉他表面都没那么光亮了,这把吉他跟了他两年,但不是他的第一把吉他,第一把吉他是网上买的一把入门级木吉他……

木吉他……

他突然有了主意,抬头对三人道:“歌不换,咱们改一下伴奏吧?”

如果主唱是宋凯,他肯定想不到这个主意,把《Beautiful》改成acoustic版本。乐器伴奏一弱,宋凯的所有短板,音域,音准,节奏感的缺陷都会暴露无遗,但隋轻驰……他就像一台手工钢琴,拥有宽广的音域和丰富的表现力,创作者可以在他身上随意施展。

仓库里没有木吉他,但手机里有木吉他的乐器软件,他就临时用软件试了试改编,把节奏又放慢了几分,脑子里已经有了雏形,隋轻驰低头一边听,手一边在盘起的小腿上拍着拍子,伴奏还没成型,但到主歌的时候,他想也没想就跟着哼唱了。

傅错立刻就发现隋轻驰对音乐的理解何其到位,他使用的唱腔,与他唱原版时比起来,多了份无辜青涩,使得整首歌的意境完全改变,变成了一首没有丁点野性,一首被彻底驯服的歌。

谭思和AK只是旁听着,不知不觉就忘记了手上的事,就这么被吸引了。

斜阳映照的仓库里,废墟和尘埃中诞生的天籁……

太好听了,即使没有傅错的伴奏,他一个人清唱也可以好听成这样,梦中主唱不过如此了。谭思摸着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心想。

弹奏完傅错放下手机,看向隋轻驰。

仓库里没人说话,仿佛还沉浸在余音绕梁中。隋轻驰放下盘起的右腿,问他们:“OK吗?”

AK咽了口唾沫,看向谭思,一脸“这他妈要怎么夸”的表情。

“……少爷,你唱歌这么好听你妈妈知道吗?”

AK说完就意识到说错话了,隋轻驰的下巴有些紧绷,但也只是低了低头,没说什么。

他挺喜欢唱歌的,但以前好像从没意识到这一点,也不知道自己唱歌真的强过很多人,就算强过很多人,好像也没什么意义。无处发泄的中二年纪里,他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打篮球上,那才是他希望能强过很多人的领域,用一记灌篮把那些瞧不起他的人狠狠砸在篮球下,唱歌……还真没想过要用这么文艺又柔软的方式去征服别人。

但他很在意一个人的看法,这么想着,又忍不住抬起头,眼角余光落在正低头整理伴奏谱的傅错身上。

征服了一个人,就觉得宛如征服了全世界。

排练结束,回去的路上谭思忍不住说:“他能当西风的主唱太好了。”

傅错低头看着地上的影子,边构思着编曲,边笑了笑,点点头。

“他不当主唱也会是一个完美的歌手。”谭思感慨道。

那时他听着谭思的话,两个人也只是觉得庆幸,直到多年后他才明白,谭思无意间道出的真理,原来隋轻驰真的可以没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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