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她不是阿笙,陆子初又怎么这般贪恋她的身体?床笫之欢,恨不得将她揉进身体里,自此以后不管去哪儿都带着她,身心永世纠缠在一起。【首发】
从中国到英国,路遥万里,千山万水阻隔其中,但地球却带着与生俱来的魅力,吸引着他来回奔波其中。
每一次心念触及,定会一言不发放下工作,潇洒出发禾。
吴奈一次来家里吃饭,围着狗屋来回走了两圈,开口戏谑道:“不得了,你们家星期三都快得道成仙了。”
星期三趴在狗屋旁,每天眼神悠远的望着花园尽头,石涛曾问过他:“星期三都在想些什么?”
这个问题真是好极了,人类又怎知动物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就算是动物学家,了解的也只是它们的行为模式,至于内心,偶尔简单,偶尔复杂,注定无人知晓。
一次,他下班回来,带着星期三在树林里散步,回来后,薛阿姨笑道:“可能跟接触的人不一样,星期三似乎很喜欢听音乐,闻到茶香味,就会叫个不停。”
那样的语气,只差没说星期三气质与众不同了。
吴奈问陆子初是否想念阿笙妲。
想念,很想念。
“那就带她回来。”
她会回来,但不该让他主动张这个口,每个人的精神都是独立的,阿笙不能被他束缚在自己的世界里,英国生活恬淡安静,没有人认识她,那样的生活是她想要的,可以自由呼吸,每次外出不用担心媒体尾随,她的心解脱了,步伐也轻快了,就连笑容也明媚无忧了许多。
这些是她在t市追寻不到的,每天生活在别人的目光和焦点之下,她虽平静漠视,但毕竟行踪受制。
英国生活期间,她的眼睛满满的都是故事,脸上满满的都是阳光,就连笑容也变得懒懒的,那般无拘无束,似乎随时可以酥软在温暖的光阴里。
若是她喜欢,陆子初真的可以做到无条件纵容,只要她是开心的。
别说是中国到英国,就算身处地球最遥远的两端,他也甘之如饴。
一切的包容,在他人眼里,是陆子初对顾笙空前绝后的宠溺和眷爱,是爱到深处,握在手里怕伤,含在嘴里怕化的无奈,其实那只是经年养成的习惯。
他已然习惯如此。
但陆子初偶尔也会有迟疑和心生犹豫的时候,比如说她吃饭不注重营养搭配,因为缺少维生素,指甲旁长出了很多倒刺。
她在他身旁沉沉的睡着,连他握着她的手也不知道,昨夜是真的累坏她了。
“活该。”他看着她微笑,谁让她不回国呢?这次是真的乐不思蜀了。
起床出门跑步,路上遇到马丁,贺蒙传给他的资料显示,应该叫马丁没错,路上跑步遇到,彼此打了声招呼,浅淡,然后擦肩而过,但彼此间却自然的像是认识经年的朋友。
在英国,邂逅温暖偶尔是很理所应当的一件事。
跑到市中心,先去超市买了富含维生素的水果,交给尾随他外出的徐源,又走进附近一家早餐店里,买了几份早餐,这才慢悠悠的散步回去。
饭后橘子剥开,陆子初送到阿笙唇边,她吃了,说一点也不酸,推开不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