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仇家小少爷

江湖出了件大事:

东洲第一世家的小少爷走丢了。

据说,是突发奇想,要试试西洲的极原天雪酿酒什么味道,结果飞舟遇上万载一遇的大寒潮,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消息一出,众议哗然。

要论西洲人冬天最怕什么,非寒潮莫属。

这西洲,本就是十二洲中地势最高峻孤寒的一洲,一到冬天千山覆雪万河冰结,刀子风呼呼啦啦,能把城门从初冬封到春中。而雪潮一下,刀子风就成了白毛风。白毛风一起,天是白茫的,地是白茫的,天与地之间像拉开了一张雪毯。

赶路的旅客,遇上寒潮,多是个死,就连尸体,过上百八十年都不见得能被人从冰雪里刨出来。

“前些年,也不是没人打寒潮里活下来,这小公子,要是运气好一点,未必就不能活下来。”小酒肆里,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仇(qiu)家什么时候能把他们小少爷的尸骨刨出来,一位茶贩子听不下去,插口道,“大伙儿还是积点口德吧。”

他劝得诚恳,其他人却看傻子一样看他。

把他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旁侧有人笑道:“这位兄台,您怕不是没听说过这仇家小少爷?”

见茶贩摇头,那人了然,道:“往常从寒潮下逃生的,哪个不是能忍常人不能忍之寒痛的大毅力之辈?可这仇家小少爷,那就是泡蜜罐长大大……黛梅绸知道吧?一尺百金的布。比大姑娘的脸蛋还滑,人仇少爷硬是穿不了!太糙!皮都被磨红了!”

茶贩目瞪口呆:“这、这!”

“这种细皮嫩肉的娇少爷,第一天就得被冻成冰渣,仇家动作快一点,倒还有可能找个全尸。慢一点的话……”说话的人一耸肩,“骨头渣都找不到。”

……………………

落单的小少爷还没变成冰渣。

不过也不远了。

雪沙沙沙地从头顶的谷缝隙打下来,挤在狭窄裂谷里躲避白毛风的羚羊驯鹿雪狼等动物偶尔抖一下身,把背上堆高的积雪抖掉。仇家的小少爷裹了件火红的毛氅,缩在几头巨大的雪狼中间取暖。

小少爷的运气其实很不错。

飞舟被大寒潮冻得坠毁后,先是走狗屎运地被一只有救助雏鸟习性的红凤接住,没直接摔成摊烂泥。虽然后面被红凤发现不是同族,但大抵是看在他年岁较小的份上,也没直接高空抛人,而是寻了处雪原上的裂谷把他放下。

堪称“帮人帮到底”的妖中道德典范。

要是换个普通修士,在谷中躲一躲,挨一挨,十有八九,能捡回条命。

问题是……

仇家小少爷不属于“普通修士”的范畴。

他金贵到惊天动地,娇气到无人能敌。

东洲丝织业有个玩笑,说是仇少爷穿了,肤上红痕鲜明的,可以算是上等布料。红痕浅淡的,可以归入上上等布料,红痕几不可见的,就可以算作极品布料。轻柔无痕的,方为天字好布料……玩笑未免有调侃夸大之处,但这仇家小少爷的娇贵也可见一斑了。

眼下,仇小少爷距离冻成冰渣,就还差那么小半天的功夫。

冷。

真的冷。

冷得仇薄灯连把大氅裹紧一点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拼命把精致的脸往毛领里埋。白瓷一样的脸颊冻出一层不正常的红,小扇子一样的睫毛盖了一层细细的白霜,看上去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他悔得肠子都青了。

早知道,还不如直接摔死呢!

摔死要痛那就是一闭眼的功夫,说不定连痛都还没感觉到,就直接魂归西天了。

哪像现在……细细密密的冷气,打四面八方针一样钻进骨头缝里。要是能直接冻到失去知觉倒还好,偏生仇薄灯虽是个不成器的纨绔,但好歹是世家出身,血脉相传的几分灵气摆在那里,好死不死,吊着他的狗命。

凌迟都没这折磨人。

不过,仇薄灯估摸,就自己那三猫两脚的灵气,顶多也就撑到今夜子时。

子时一过,就能走个痛快了。

沙沙声响,身边几头小山一样的雪狼抖了抖背,砸下一大堆的积雪,哗啦啦,把缩在中间的仇薄灯围了起来。

仇薄灯:“……”

挺好的。

一步到位,直接活埋。

仇薄灯冷静了一下。

开始估算大概多久自己就能拥有一口纯天然无污染的白棺材。

比起等雪过,命丧狼口,这死法多多少少更符合仇少爷一生风流爱浪漫的美学——别看眼下羚羊和雪狼挤在同一条雪沟里,要多安宁静谧有多安宁静谧。等雪一停,风一过,这峡谷立刻就得血流满地……仇小少爷本人对周边的狼群来说,跟送到口边的小甜点没什么两样。

眼下的祥和无害,不过是外边天威浩荡,把狩猎者和猎物一同震慑住了。

正揣度着,身边的狼群出现了骚动。

刚刚时不时看仇薄灯一眼,舔一下獠牙的雪狼忽然站了起来,从咽喉里发出低沉的吼声。

仇薄灯眼皮一跳,冻得僵硬的手猛地攥紧藏在袖中的短刀,同时勉力抬头,迎着冷气朝外边看去。一眼扫去,心顿时往下沉——只见不远处的斜石上,有头怀孕的羚羊,居然在这个时候分娩了!

母羚羊紧贴崖石,直觉让它尽可能地不发出声响。

但狼的嗅觉极其敏锐。

生产的血腥气逃不出它们的鼻子。

这些家伙早就饿昏头了,哪里受得了血腥气的刺激?

仇薄灯只觉得头顶有片闷雷滚动,十几头小山一样的雪狼一起低吼,心脏、血管连同颅骨,跟着兽吼一起嗡鸣颤抖。

眼皮一跳,仇薄灯握住刀柄,奋力向外一拔。

——去他的甜点!

真要被活活咬死,那还不如他直接给自己一刀!

短刀出鞘时,谷中的猎物已经被猎食者的嘶吼惊动,撒开蹄子往谷口奔逃。成千上万头羚羊、驯鹿奔逃的巨响震动整条裂谷。两侧的雪劈头砸落,一块不知打哪来的石头,不偏不倚,击中仇薄灯的手腕。

寒光一闪。

短刀斜飞出去,插进远处的雪堆。

……

棒!极!了!

仇薄灯咬牙切齿,为自己的运气喝彩:又是万年不遇的大寒潮,又是提前野兽混战,又是天降山石!他这运气就该去抽钱庄的“山海蒙彩”[1]!如果没中,绝逼是山海钱庄的那群黑心商人压根就没设奖!

血腥气与群兽的声音同时炸开。

羚羊驯鹿逃到谷口,又被外边可怕的雪暴赶回来,前后相撞,裂谷瞬间陷入一片混乱。

眼见雪狼群俯身,皮毛之下的肌肉紧紧绷起,仇薄灯索性一闭眼。

——活埋是死,踏死也是死。

横竖都是一瞬间的事。

刚一闭眼,就听见耳边群狼怒吼如雷,隆隆巨响间,狂风拔地而起。

……不对。

念头掠过脑海,仇薄灯陡然睁开眼。

狼群不是被血腥刺激得要提前狩猎,而是要迎敌!

咚!咚!咚!

雄浑厚重的鼓声在谷顶炸开,穿透狂风,撕开暴雪,一下一下,像有蛮荒的巨人抡起巨锤,狠狠敲打地面。

——的确有巨人。

裂谷的两侧谷顶的风雪中,出现一道道魁梧高大的身影。他们撕开雪雾,带着巨大的鹿骨面具,披着厚厚的,沉重的皮毛大衣。天光印出他们戴在脖子上、手腕上的兽牙轮廓,每一次扬杵,就有一道血脉贲张的鼓点,压过一声雪狼的怒吼。

与其说他们是人,倒不如说他们是原始的化身。

蛮荒、暴戾。

巨狼群蹬着倾斜的岩石,近乎垂直奔跑,在逼进谷顶时,猛地高高跃起,扑向这些在狂风暴雪中击鼓的魁梧勇士。

天光,狼影。

箭鸣。

一枝枝箭破开风声,钉进巨狼的眼睛、咽喉、胸口、脊柱。

弓箭手从擂鼓勇士背后迈步向前,面对小山一样扑来的巨狼,沉稳抽箭、撘弓、拉弦。巨狼的身躯转瞬就钉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纵使它们皮糙肉厚足媲锻体武士,也只能接二连三地饮恨砸落。

咚!咚咚!

咚!

擂鼓的勇士重重砸杵,放声大吼:“图勒!阿尔兰的图勒!庇佑我祖先万代的图勒!”

吼声炸开茫茫白雪。

雪云被短暂地撕开一条裂缝,金子般的阳光洒了下来,贯穿整条大裂谷。残余雪狼高高跃起,迎上最密集的箭雨。比所有狼更大更可怖的狼王从狼群组成的盾牌后跃出,扑向峡谷。狼王披着金光,肌肉在厚厚的皮毛下虬结!爆发!

一枝箭从狼王额头穿过,带起一蓬血。

雪花在血中旋转,细密美丽的枝状冰凌折射一点亮光。

巨狼王轰然砸回地面。

震起一大片雪尘。

温热的狼血溅在脸颊上,隔着雪尘,仇薄灯看见,峡谷的顶端,背光立了道瘦削的身影——是一个人。一个很危险的年轻男人,斜提一张弯弓。风雪从他深黑的衣袖边沿滚过,袖下是线条锐利的腕骨。

男人带着苍白的,镀银的鹿骨面具。

俯看他。

作者有话要说:

[1]蒙彩即古代的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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