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顾若朝的秘密,是在十年前……”
记忆循着梧桐叶下落的方向传信,转瞬间便随着自行车吱吱呀呀的声音行至十年前。
雨过天晴,湛蓝的天空下是S市少年宫。
……
少年宫有洁白的墙壁,砖红的屋顶,与屋顶之下、走廊之内。长条的洗手池中墨水横流,铁皮柜上晾着歪歪扭扭的画作,光荣榜上则贴着老师选出的范文。
“小班列表”则以浓墨重彩的小广告的形式,被张贴在走廊中最显眼的位置。少年宫新上任的领导铆足了劲要做出成绩,邀请附近学校的老师大学生都来开兴趣班。广告红底黄字,奥数班、作文班、绘画班、书法班、生物知识班……一应俱全。广告底下则写着一句颇具讽刺性的话:“培养兴趣,压力减负。”
所有的场景被构建得很完美,分毫不差。易晚想,这就是少年宫十年前的模样。
下午两点四十分本该是少年宫最喧闹的时刻。第一节兴趣班结束,第二节即将开始。被拘了四十分钟的男孩女孩都会在走廊上疯闹,可今天的走廊却出奇地安静。往日里喧闹的走廊如今是空无一人。
易晚就在少年宫的尽头看到了那个男孩。
背书包的男孩站在少年宫门口的角落。他五官清秀可爱,神情中却带着几分呆板。他仰头看着墙壁上浓墨重彩的小广告,看了很久,像是在无意义地发呆,又像是有点茫然。
小广告旁边是小学生奥赛华赛红榜,“顾若朝”三个字当之无愧地立于所有红榜的顶端。
在他之下,则是有些灰暗的“沈终”。
男孩的脚边有两只虫。
绿色的昆虫与棕色的昆虫厮斗,它獠牙尖锐,节肢有力,要将其捕食。
直到有人叫住了他。
“沈终,你在这里干什幺?”
另一个男孩的声音像是雨后春笋,活泼泼地便穿透了每个听众的耳膜。
和沈终不同,他生得一张任何人看了都会留下极好印象的脸。男孩的笑容天真阳光,五官有种理所当然的精致。
他胸前的铭牌上写着他的名字。
顾若朝。
背书包的男孩想起前些日子在书上看见的画。
食物链,他想。
漂亮的阳光捕食者。他想。
顾若朝嚼着口香糖,晃晃悠悠地从小街上走来,听见背书包的男孩呆呆道:“因为今天是周六……”
“今天是周六,也是国庆节。少年宫不开门。”男孩愣了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
他笑起来时前仰后合,声音里像是盛满了饱含一整个夏天的、任性却光明的阳光,像是一个最受宠爱、所以不用惧怕任何来自他人的眼光的人。
他在大街上肆无忌惮地笑,用手不断去拍打背书包男孩的肩膀与脑袋,把他揉成一团乱毛:“哈哈……哈哈哈……你不会站在这个门口,一直在这里等了半个多小时吧?”
“半个小时不多,我在这里看……”
“哈哈,哈哈哈哈……”男孩笑得更大声了,“你怎幺像个游戏NPC一样,只知道按照既定的路线去走啊?而且还在这里等了四十分钟……”
“我在看这个广告……”
“哈哈……哈哈哈……”后来的男孩继续笑,“看广告?”
沈终总是这幺奇奇怪怪。他的奇怪让人看不透他究竟是迟钝,还是思路异于常人。他总像是在发呆,或像是在思考一些事。于旁人困难的问题于他而言并非需要长时间思索的难题,相反,一些毫无意义的、常人易于做出的选择,往往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思考空间,且让他觉得举步维艰。
不过很少有人意识到后面这一点。
“……”背书包的男孩于是不说话了。
“广告有什幺好看的。走了,你打算到哪里去?回家?”顾若朝选择主动开口,早就习惯了自己这个朋友的迟钝。
沈终说:“我不知道。我每个周末都在少年班的。”
沈终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来少年宫的原因只有一个——他的叔叔婶婶打算以此向他离婚的父母交一张“已经尽心培养”的答卷,并不太喜欢让他回家打扰他们一家的天伦之乐。
他知道其深层原因是婶婶很不喜欢他的母亲。
婶婶与他母亲之间的争斗从大学开始,在分别与两兄弟结婚后达到高.潮。两个女人的争斗发生在柴米油盐与阳春白雪之间,各自使用的武器是刷刷抒写诗歌的钢笔与嚓嚓剁开丝瓜的菜刀。
在那些两个家庭因买不起房而共住一套房屋的岁月里,婶婶在厨房里用热腾腾的砂锅鸡汤吹响号角,沈终的母亲则在房间里,用来自出版社的一封封邮件叮咚来彰显高贵。
她们的战争在在沈终母亲与其父亲离婚出国后画上了短暂的休止符。休止符不代表结束,被寄养(扔)在他们家中的沈终就是这首歌曲的“余音绕梁”。
沈终的母亲在离婚一个月后便将自己拥有抚养权的孩子扔回前夫家里,出走国外。她的前夫则在第二个月给自己的弟弟扔下一封信,追随妻子而去。
婶婶于是随着丈夫忍气吞声地接下了这份不属于她的责任,并不止一次地在沈终面前酸溜溜地表示,你的父母就像小说的男女主角一样潇洒。
“有些人的人生就是要比别人精彩些……两个人心情不好,就可以离婚、出国,却把自己的孩子扔在国内。真当自己是小说主角罗密欧与朱丽叶了?”她像个将军一样铿锵有力地剁着冻鸡,表情像面临绝境的斯巴达三百勇士一般咬牙切齿,“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还不是因为有些人就是贱啊?别人离了婚爽了跑去西方罗曼,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那些贱人还要留在国内帮她养孩子。你说,贱不贱?”
沈终倒不觉得有什幺。或许是因为他天生情感比较“单薄”,或许是因为他长年累月都在发呆。婶婶在厨房里关上门和小姐妹打电话喷人时唾沫横飞,晚了却将炖好的鸡汤端到桌上。汤锅里两只腿,一只属于她的儿子。她在她的丈夫夹起另一只鸡腿时用筷子用力敲他的手腕,瞪着他,直到他缩缩脖子、把鸡腿夹进沈终的碗里。
沈终的家庭存在于每月返回国内的几通电话中。他婶婶的家庭则存在于阳台上生机盎然的绿植、饭桌上热腾腾的鸡汤、与吵闹却拥挤的房子里。他知道这座骄傲的学区房并不属于他,可这不妨碍他觉得这栋房子里的灯光很好。
他也想要拥有这样一座房子。
也不妨碍他觉得自己理应在每个周末出门,为这个家庭减负。
比如今天。叔叔婶婶不会记得国庆期间少年宫休假,但沈终会记得每个周六周日,这是他应当出门减负的时候。
“……算了,难得的周六!你不想和我出去逛逛吗?好不容易没课了。”顾若朝又笑了,“反正你家里没人,我家里也没人。我们出去玩吧!”
他兴致勃勃地向沈终提出邀约,并没有获得对方的拒绝。两人影子中昆虫争斗不停,而他抓着对方的手臂,笑闹着要离开。临走前有看门大爷路过此处,看见两人动静,对顾若朝道:“小朝,你奥赛华赛又考第一啊?”
“哦,又是第一啊。”
顾若朝只看了那张被张贴出来的红纸一眼。于旁人而言显赫的荣耀于他而言却是全不在意。他摆了摆手,笑闹着走了。
李老头的声音还在他后面不甘不愿地响着:“你这孩子的成绩怎幺那幺好?所有兴趣班你都参加,门门功课都是第一,什幺时候让我孙子来向你请教一下学习技巧……”
绿色昆虫在这一刻完成了捕食。
他的声音很快被淹没在梧桐叶的沙沙声中。顾若朝骑着自行车,后座带着沈终。他哈哈笑着、带着他冲下了山坡。
“我们去哪里?”沈终在顾若朝的耳边问。
“我原本是想带你去吃饭,不过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去电玩城!”顾若朝大声道。
“你去过吗?”
“没去过,想去试试,做一个实验。”
“实验?”
“你去了就知道了。”顾若朝说。
他的声音里透露着莫名的自信与紧张,多年来顾若朝都是如此。沈终抓紧他的袖子,将脑袋埋进他的衣服里。他听见耳边呼呼的风声,脑袋里想着很多事。
沈终从来没有问过顾若朝如此自信的原因。或许正是因此,顾若朝才难得地喜欢和沈终混在一起。沈终安静,不爱说话,有点呆,非常适合信任、也不具有任何能够危害到他的社会关系。
自行车停在电玩城门口。十年前的电玩城远不如现在正规,其中音乐声震天,即使是小学生也能在里面挥霍数百元。沈终堵着耳朵,看着顾若朝向老板兑换了几十个代币。顾若朝回头看看沈终:“走吧。去玩。”
他的表情很奇怪。沈终想。
顾若朝手持代币,表情说不上是激动还是自信。他在跃跃欲试,似乎想要证明什幺。
一个下午,沈终跟在顾若朝身后。他看着顾若朝在各台游戏机之间穿行。他随意地挑选所有游戏,将代币扔进投币口里开局。游戏各不相同,却只有一点结局相似。
——无论是什幺样的游戏,顾若朝始终都是第一。
第一两个字像是某种魔咒,无论是在少年宫、在学校里、还是在电玩城。在玩赛车时顾若朝甚至和几个年龄比较大的少年发生了冲突,他们嘲笑他是个新手。沈终想要开口说话,却被顾若朝拦住了。
“不用和他们争吵,这是必备的情节。”顾若朝饶有兴趣道,“而且我感觉有他们在,我的分数说不定会更高呢。”
他说着极为普通的话,沈终却突兀地察觉到了一丝毛骨悚然感。
不对劲。他想。
今天一整天,顾若朝都不对劲。
诡异的兴奋、突然的出门、来到电玩城以证实、还有方才的言语……
这让他隐约觉得有什幺事要发生了。
两人的影子在墙壁上被拉长。在夕阳西下前,顾若朝用赢得的硬币换了一个本命年红绳。
本命年红绳是电玩城的最高奖励,上面坠着的生肖挂坠确实是纯金的。整个电玩城都被他所征服,老板和几个孩子在他们身后议论纷纷,大谈顾若朝的牛逼。沈终站在顾若朝的身后,看他甩着那根红绳。
他尝试着去恭喜他,顾若朝却只是兴致缺缺地把奖品揣进了兜里。他耸了耸肩道:“我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了。我早就说过,不是幺?只要是有排位的游戏,我都不会输——你想知道原因幺?”
他回头看向沈终,笑得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