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鲜花

前方的信号灯变为红色,车子缓缓停下。

两边就是明亮的路灯,落在他们两人的半边侧脸。

路迎酒一字一顿说:“你是哪个神官。”

敬闲说:“我不是……”

“不用再找借口了。”路迎酒直截了当说,“以你这种实力,至少是个小有名气的神官。你怎么看都是活人,而且能长时间停留在阳间,我只能想到一种可能性:你是以肉身来到人间的。”

敬闲没接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路迎酒。

“你应该是知道,神官和普通的鬼是完全不同的。”路迎酒与他对视,“神官以肉身来人间的代价,一方面是实力被限制,可能连一两成都不剩。一方面,就是赌上自己无穷无尽的生命,如果你在这里死了,那就是真的死了,魂飞魄散。可以说,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

“说实话,”他讲,“我想不出任何一个神官这么做的理由。”

“敬闲,你为什么要来人间?你是不是有未了的心愿,有求于我?”

两人长久地对视。

路灯落在路迎酒的眼中,被几片树影轻轻一遮,几乎是波光粼粼。

敬闲侧头看他,脸上没有太多表情,看不出情绪。

良久后,敬闲说:“不,我没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路迎酒轻轻呼出一口气。

他说:“那请你回去吧。我很喜欢和你相处,但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你是神官,我是人,我们这辈子本来就不该见面的。还是那句话,人鬼殊途并不是说说而已的。”

他的语气并不强烈,但很坚定。

路迎酒回想起敬闲和他相处的这些日子——敬闲对他好,他当然是知道的。而对于叶枫的说法:敬闲不图他财只图他色,路迎酒对感情这方面不大敏感,也算是半信半疑。

但只有一点是确定的:敬闲很喜欢他。

不论是哪种喜欢。

他内心也很不舍:虽然和敬闲相处不过几十天,但这么多年,难得遇见一个和他同行的人。

叶枫挺仗义的,在路迎酒最艰难的那段时光,陪伴过他。但叶枫行事风格与他不同,有很多其他朋友,也有自己的生活,和敬闲的存在是不一样的。

虽然敬闲和他像是两个片场走出来的,但他们气场相合,相处愉悦,不可谓不是天生一对——大概是从小开始,路迎酒就期待着这样一个朋友。

一个几乎称得上“一见如故”的朋友。

这一点,也是让路迎酒迟迟未向敬闲开口挑明的原因。

现在,坐在车内令人窒息的沉默中,路迎酒想,自己也是个挺自私的人啊。

他一直表现出的原则性都很强。但是,本来在发现敬闲是神官的第一天,路迎酒就该让他回去的。

偏偏他贪图了一点被陪伴的时光。

敬闲因为一时冲动,来到人间,那么他就应该制止这一切。

现在是时候画上句号了,他已经拖了太长时间。

“这是道别吗?”敬闲问。

“……对。”路迎酒回答,“我之所以在今天说这件事情,是因为,今晚的阴气特别浓郁,最适合你回鬼界。如果错过了,可能还要等一两个月。”

“这不是一个要求,这是一个朋友的请求。敬闲,今晚就回去吧。”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信号灯转为绿色,但是敬闲没有踩下油门,车子安静地停在空无一人的街口。

敬闲当然知道,路迎酒说的都是对的。这天地间有无形的法则,人与鬼皆会被束缚,即使是他也不例外。

但他不在乎。

别说是实力被制约,他就算是瞎了残了,也没有鬼敢在他多说半句话。

他曾长眠过十余年,群鬼无首,混乱不堪,各个显露出张狂的野心。即便是这样,任凭那些魑魅魍魉如何猖狂,未曾有鬼胆敢踏足他长眠之地。

——它们甚至连接近半步都不敢。

但是……

他能听出路迎酒话语中,隐隐的愧疚。

对于路迎酒来讲,这个夜晚已经足够混乱了。他最需要的,恐怕是一个人好好冷静一下,重新理清楚情感和思绪。

路迎酒坚持道:“敬闲,今晚、现在就回去吧。”

敬闲:“……”

敬闲低声说:“这好像是你第一次‘请求’我做什么事。你也知道的,我不可能拒绝你……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他深吸一口气,轻踩下油门,帕加尼划过夜色。

两人一路无言,一直到敬闲把车停在路迎酒的楼下。

他们下车,站在夜风中。

敬闲说:“那我真的走了?”

“嗯。”路迎酒点头,还是笑了笑,“又不是不能见面了,你要是愿意,还是以鬼魂的形态来的。”

虽然他们两人都知道,鬼魂的形态,每次只不过能在阳间停留数十分钟。

这场告别没有什么特别的。

敬闲就站在车边,紧紧抱住了他。

路迎酒闻到了熟悉的冷香,像是月下雪中盛放的花。

然后他感受着,敬闲的身躯慢慢变轻、抱着他的力道缓缓变弱。

最后眼前一亮,怀中空荡荡,本来被敬闲挡住的灯光照下来,明晃晃的。

路迎酒在原地站了三秒钟。

风越来越大了,他的衣衫单薄,后背感觉到了些许寒意。

然后他很轻地笑了一下,往家里走。

大堂空无一人,其他人早就睡了。他坐上电梯,楼层慢慢往上爬。电梯门“叮”地一声打开,走廊的声控灯应声而亮。

路迎酒往右拐,右边的楼道却是一片漆黑。

他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往上照,看见头顶的灯泡碎了,地上还有玻璃渣。

这栋大楼太老了,物业都不怎么管事情。路迎酒把玻璃渣踢到旁边,以免割伤人,想着明天得打电话去说一声,让他们换个灯泡。

到了家门口,他开门,奶牛猫迎了上来,竖着尾巴在他脚边蹭来蹭去。

路迎酒蹲下来,挠挠它的下巴,奶牛猫却在门口打转,喵喵叫着,似乎在找着什么。

路迎酒愣了下,想起来这段时间是敬闲在天天喂猫。

这猫没啥良心,见到猫粮就两眼冒绿光,迅速和投喂自己的敬闲建立起了亲密的关系,比起路迎酒,它或许更期待敬闲回家。

他一把抓过来奶牛猫,猛揉它的猫头,笑说:“你这小白眼狼,这么快就忘了谁是主人了?他不会回来了。”

猫听不懂他说的话,甩了甩尾巴尖,打了个懒洋洋的呵欠。

路迎酒热了一杯牛奶,坐到桌前,深吸一口气。

敬闲走了,他像是放下了什么,那份强烈的愧疚终于消失了——在这个夜晚,在诸多混乱的思绪中,这种轻松简直难能可贵。

不得不说,敬闲是真的非常懂他。

就连离开都是顺着他的心意的,不会纠缠,也不会让他难办。

心里依旧空荡荡的,但他一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压下不舍,再拿起笔画符纸时,又是平时那个冷静自制的路迎酒了。

……

第二天中午。

茶餐厅里人声鼎沸,杯子、碗筷的碰撞声不断。

叶枫专心切割一大块牛排,五成熟的牛肉渗出汁水,蘸上黑椒酱再配上洋葱和薯条,让人食欲大开。他对面的路迎酒保持了吃饭的一贯优雅,慢条斯理地喝蘑菇汤。

等牛排吃了大半,叶枫突然抬头问:“今天怎么不见你的金主了?”

“什么金主。”路迎酒说,“都说了,敬闲是我事务所的员工。”

“行行行,你说是那就是。”叶枫说,“他人去哪里了?是不是终于想清楚,六千工资不值得他这么跑前跑后了?看来他还不算太冤大头。”

路迎酒哭笑不得:“你这一天天怎么戏那么多。人家就是回老家了,不想干了。你还不吃快点,不是说两点钟要到那里,去见委托人的吗。”

叶枫立马加快速度,猛吃了几大口,被噎着了就拼命喝水。

委托人的地址离餐厅不远,开车十几分钟就到了。

路迎酒开着自己的那辆二手本田。

敬闲留下了两三辆豪车,整整齐齐、亮闪闪地停在他家的车库。但路迎酒习惯开破车去现场,而且,那毕竟是敬闲的东西,不是他的。

就是早上他去拿车的时候,愣了下,几乎以为敬闲还在。

到了地方,他跟着叶枫上楼。

这是叶枫的委托,他纯粹是无聊,又闲不下来,才跟着过来听一听。

委托人是个老奶奶,拉着叶枫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大意是每天凌晨,都有人在敲她的窗子。可她住在12楼,外头怎么会有人呢?

叶枫就详细问她情况。

路迎酒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端着水杯听。

他下意识摸了摸胸前的长命锁。

这不是个很难的案子,叶枫很快摸清楚了情况:这栋楼曾经有个在天台上吊自杀的人,估计是怨气未消散,每天都在骚扰住户。

于是,迎着夕阳血红色的光芒,路迎酒和叶枫上了天台。

那人是用晾衣绳上吊自杀的。

本来天台上晒满了花花绿绿的被子和衣服,死了人之后,人们觉得晦气,就不大敢上来了。现在的天台,只有几道空荡荡的晾衣绳,被风吹得摇摆。

叶枫在天台的四周贴了符纸,路迎酒站在他身后,说:“这张再往左一点,另外在西南朝向的转角也补两张符纸,还有正西边……”

布置完所有符纸了,叶枫捏了个诀,符纸燃烧起来,只听见空中一声尖锐的惨叫!

所有的晾衣绳在瞬间绷紧了,像是有什么重量挂在了它们身上,比如说……尸体。

风吹得大了,简直像是哭声,在他们面前,脸色青白、吐着长舌的吊死鬼,慢慢现出了身形。

吊死鬼左右打量,目光迅速落在了,一张符纸都没拿的路迎酒身上。

它那猩红的长舌一甩,尖叫着冲了上去!

然后尖叫着死了,散作一团黑雾。

整个过程没超过半秒钟。

路迎酒拍拍手:“好了,我们回去交委托吧。”

叶枫嘟囔:“每次跟你出来,都觉得实在是太快了。”

路迎酒就笑。

解决了问题,那老太太感激不已,连拉着叶枫的手,说没见过效率那么高的驱鬼师,她之后肯定写感谢信,还要送锦旗给叶枫。

叶枫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

“而且,厉害的不是我。”他转身想指路迎酒,却落了个空。

路迎酒已经下楼了——他估摸着老太太还要唠叨很久,决定先回车上补觉。

叶枫果然又被老太太纠缠了十几分钟,好不容易才脱了身,回到车上:“唉你倒是溜得很快。”

没想到,路迎酒正在打电话。

他想起灯泡的事情,准备催管理处来修。

接电话的是个懒洋洋的大妈声音,路迎酒给她说明了情况,让她换个灯泡。

但是大妈漫不经心地说:“哎呀,情况我知道了,我们这几天人手实在不是很够啊,师傅也很忙的,只能尽快给你们安排吧。”

“最早能什么时候?”路迎酒问。

“这我也不知道啊,等着吧,至少要个两三天。”

路迎酒挂断电话。

叶枫问:“怎么,灯坏了?”

“嗯。”路迎酒说,“灯泡不知道怎么碎了。这个物业不怎么管事情,估计又要拖上很长时间了。”

“那真挺不方便的。”叶枫嘟囔,“你不考虑换个小区?”

路迎酒当然不差钱。

实际上如果他想,完全可以全款在市中心买套房,现在就搬出去。

但是路迎酒摇头,笑说:“习惯了。你也知道的,我容易念旧。”

叶枫也没再多说。

他知道路迎酒留在这里的原因。

路迎酒小时候的家境不好,请驱鬼师的费用、到处求神拜佛的香火钱,是一笔巨大的花销,他们根本负担不起。

时间一长,最先崩溃的就是路迎酒的父亲。

他做了一个最懦弱的决定:离婚,撒手不管。

于是后面的日子,都是路迎酒的母亲庄雪到处求人帮忙,同时打几份工,吃最便宜的盒饭,就为了攒点钱再求下一个人。

路迎酒天赋出彩,自己学着画符纸之后,减轻了不少压力。而冥婚让情况有了显著好转,庄雪喜不胜收——工作压力减轻了,每天也不再活在焦虑中。她甚至有了点余钱,在下班后买花回家,哼着歌在客厅插花。

每次她插花,路迎酒放学回来了,就在旁边研究各种符纸。

和他不同,庄雪完全没半点驱鬼的天赋。

尽管她为了路迎酒努力去学了驱鬼术,但直到如今,看符纸还像是一团鬼画符,什么都不懂。

所以,庄雪只是高高兴兴地插完花,时不时去骚扰路迎酒:“唉你觉得哪样好看啊?”

路迎酒的目光从符纸上移开,仔细看了一番那些花花草草,摇头说:“我觉得没什么区别。”

庄雪就抱怨:“你怎么没继承我的半点审美。”

隔了一会,她又问:“你是更喜欢满天星,还是狗尾巴草?”

“狗尾巴草。”路迎酒回答,手下稳稳地勾出线条。

隔了几秒钟,在他把画完的符纸放在旁边时,脖子后头麻麻痒痒的。

他一回头,母亲正拿着一根狗尾巴草在挠他,见他回头,笑弯了腰。

路迎酒无奈说:“你都挠我多少次了,有什么好玩的。”

“我还想说了,你怎么说话那么老气,一点意思都没有。”庄雪又拿狗尾巴草戳他,“小小年纪,怎么没有点幼稚和朝气蓬勃?我天天都在期待,你会不会哭着找我要零花钱买棒棒糖。来,快给妈妈哭一个。”

路迎酒:“……”

路迎酒:“我真的是你亲生的吗……”

“那当然。”庄雪说,“其他人可生不出这么可爱的孩子。”她上手猛揉路迎酒的头发,“要是你能更任性一点,向我撒撒娇,就更加完美了。”

后来他们的家境越来越好,终于在路迎酒高中时,买了套二手房。

——就是路迎酒现在住的地方。

二手房不贵,但比他们以前那不超过50平方的小屋子,要好太多了。

路迎酒已经能赚很多很多的钱了,能买更大更豪华的房子,但最怀念的还是这个地方。

毕竟这里曾有过大束盛放的鲜花。

“……”

叶枫回过神来,看到路迎酒的目光看着窗外。

叶枫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

街头有人在卖花。含苞欲放的玫瑰,大朵大朵的康乃馨,还有兰花和满天星,花瓣上带了晶莹的水珠,吸引了好几个女生围着,叽叽喳喳地问价格。

叶枫说:“怎么,你想买花?”

“没,就是想起我家以前经常买花。”路迎酒说。

叶枫“哦”了一声,又说:“你妈妈插花是真的好看,可惜我满身都是艺术细菌,不懂欣赏。”他笑了笑,“我还记得,她以前最常和我说的一句话,就是‘你觉不觉得迎酒都不像个孩子’,然后就怂恿我带你去网吧玩,说你都快学傻了。”

任性和撒娇。

路迎酒从小就是和这俩词绝缘的。

他从来都极其克制,理性思维远远大于感性。所以庄雪没有如愿过。

叶枫也就这么随口一说,没想到路迎酒隔了几秒,回答他:“还是任性过的。”

“啊?”叶枫问。

“也就一次而已。”路迎酒看着盛放的花束,心里想到的是敬闲,“不会再有下次了。”

迎着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本田上了路。

路迎酒把叶枫顺路放下,自己开车回了家。

坐电梯上楼的时候,他都准备好把手机手电筒打开了。

那糟心管理处效率那么低,可想而知,灯泡肯定没换。

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走了几步过后,眼前一片亮堂,家门口的灯竟然亮起来了。

路迎酒正心想,这物业总算是做事了,突然在灯泡下站定了脚步。

不对劲。

他眯着眼睛,迎着光打量那个灯泡。

玻璃、钨丝、灯座……全都很正常,灯泡发着柔和的光芒,欢迎他回家。

但他就是察觉到了一股极浅极淡的阴气。

这……

这是一个阴间电灯泡!

——路迎酒瞬间得出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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