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弦声和少年嗓音在那一瞬间变得清晰,干净的曲风把世界的喧嚣全部隔挡在外。
江白榆走在路灯下,在即将步入巷子时,他回头看了一眼。
车还没来,陆瓒正站在路边,低头像是在踢石子。头顶暖黄的路灯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聚在他脚下,变成小小的一团。
见他自己跟自己也能玩得那幺开心,江白榆默默收回了视线,独自步入了小巷中。
这是他走过无数遍的巷子,因为常年背光,这里连空气中都带着点不太好闻的潮湿泥土味。
这味道和耳机里轻快的夏天旋律相差甚远,江白榆快步在小巷里穿行,等他到自家楼下的时候,耳机里的歌也恰好结束。
晚上的筒子楼比刚才他路过的夜市街更加热闹,一眼望去,每家每户都亮着暖色的灯光。因为老楼隔音不好,电视机的声音从窗户缝里渗出来汇在一起,时不时掺着不知谁家男人爽朗的大笑。
江白榆抬头看了一会儿,手上动作很慢地整着耳机线,等把耳机线规规矩矩绑好放回口袋里,他才收回视线,抬步上楼。
楼梯里的声控灯坏了,有一层直接报废,另一层忽明忽暗地闪着光。水泥墙上贴着各种开锁借.贷的小广告,涂鸦和脚印也连了一片又一片。
江白榆脚步声很轻,他慢慢上着楼梯,又慢悠悠从口袋里掏出钥匙。
钥匙插.入锁眼发出很轻的一声响,在旋转几圈后“咔哒”一声开了锁。
老旧的门随着被推开的动作发出一道呻.吟,门内冷色的灯光也随着这声音逃了出来。
进门时,江白榆发现这屋子似乎比自己离开时干净了一点,至少那些空酒瓶和外卖盒都不见了。
他抬眼看去,房间里站着一个穿着破旧夹克衫的中年男人,他生得高瘦,头发有些长有些乱,下巴上全是乱糟糟的胡茬,轮廓跟江白榆有个六分像,就算邋遢又沧桑,模样瞧着也依旧算端正。
家门开了又关,闹出的动静不算小,但江渐文没有一点反应。
他手里拿着个干净的湿毛巾,正低头认真地擦拭怀里的相框。相框里是个美丽温婉的年轻女人,只是世界把她变成了黑白色。
见对方没搭理自己,江白榆也没有要理他的意思,他扫了江渐文一眼,很快收回了视线。
只是垂眼时,他注意到旁边的餐桌上还摆着两盘菜。
那菜并不丰盛,只有半盘土豆丝,和半盘青菜。
之所以用“半”来形容,是因为那两盘菜被人从中间整整齐齐分开,半边已经成了空盘,另外半边边动也没动。
很明显,对方连吃顿饭都不想和他有一星半点的关系。
江白榆眸光未变,显然早就习惯了。
他把钥匙放在门口的柜子上,自己默默换了鞋,拎着书包直接回了自己的房间。
只是,在他开房间门时,江渐文把手里的毛巾扔在了旁边的桌子上,那动静有点大,毛巾和桌面碰撞的闷响像是在提醒他什幺。
江白榆动作微微一顿,他没看对方,只冷声道:
“吃过了。”
房间门一开一关,最终将客厅压抑的氛围关在了外面。
江白榆有点烦躁,他把书包放在一边,自己坐在椅子上,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按开,页面还停在音乐软件的自定义歌单页面,随手划一下,歌手那栏从头到尾都是同一个名字。
这些歌被江白榆翻来覆去听过无数遍,但其实要说起来,他对它们也不算有多喜欢。
不过,就像是某个人说的,再喜欢也没有用,人的口味是会变的,没有谁能一直一直喜欢某样东西。
确实,有人都变了,就他还在原地打转。
想到这,江白榆更烦躁了些,索性直接将歌单里的歌全部选中,准备一键清除,眼不见心不烦。
但也是那时,手机上方突然弹出一条消息——来自一个用着橙色蜡笔小太阳头像的家伙。
江白榆指尖一顿,点进去,页面切换,聊天框里躺着一条新信息:
陆瓒:你猜怎幺着,你今晚的歌单真不错,夏子澈的歌果然听一百遍都不会腻,所以我决定重新当回他的小粉丝!
陆瓒:[图片]
江白榆点开他发的图片,那是一张截图,内容是音乐软件的歌单页面,图片里歌手名也是清一色的夏子澈。
还有最下方的正在播放,歌名只有简单的两个字——《情书》。
江白榆紧皱的眉松了些,他看着聊天界面,停顿很久才随手划了个问号发出去,算作回复。
他重新点回了音乐软件,歌单还在全部选中状态。
他看了一眼右下方红色的垃圾桶图案,最终还是点了取消选择。
歌单避免了被一键清空的命运,安然无恙地躺回列表里。
而江白榆随手选了一首歌,带好耳机,像是终于放松下来一般,微微仰着头靠在了椅背上。
房间里没有开灯,黑压压的屋子里只有桌上的手机还亮着屏。
过了一会儿,手机屏幕也暗了下去,但还是能看清屏幕中滚动的歌词,和慢慢转着圈的唱片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