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严善华不复诊,不取药,纪晨风白天基本都会在我这里。为了不让严善华担心,他并没有告诉对方自己已经从宠物医院离职的消息。在严善华眼里,他不过是实习期通过后,开始实行了稳定的朝十晚六的工作时间。
一般,纪晨风都是上午十点左右过来酒店,喂一下乌龟,然后叫我起床。
要是前一天晚上睡得早,醒得便会顺利一些。但如果前一天晚上是凌晨四五点,甚至早上才入睡,起床就会变成一场磨难——对我而言。
纪晨风叫早从来不会大喊大叫,也不会像唐必安似的叫不醒就每隔十分钟来骚扰我一次,在耳边跟只烦人的大苍蝇一样嗡嗡嗡不停,他只会不断亲吻我的发际,用柔软的唇摩挲我的耳廓,一遍遍轻声唤我的名字。要是这招没用,就接着吻我的脖颈,胸膛,小腹……甚至某个在早上显得异常精神的地方。
前几样还能撑一下,闭着眼蒙混过去,最后那个简直神仙也遭不住。明明又困又累,却只能被动地兴奋起来,强制性地出一身热汗。更要命的事,有时候太过兴奋,还会擦枪走火,稀里糊涂就把他拉上床白日登山。
好几次都觉得心脏快不行了,有种随时随地都会到临界点,在胸膛里炸开的错觉。纵然每次都平安无事地挺了过来,但那种九死一生的惊险感还是让人心有余悸。
不是没和纪晨风讲过,要他不用刻意叫我起床,被他以我的身体健康为由拒绝了。
我的,身体,健康?亏他说得出口。心跳再这样过速下去我才会短命吧?
大树可以施舍菟丝子养分,供它生存,这是被寄生者的义务。哪里有菟丝子反客为主,贪婪汲取大树养分,把大树榨干的道理?
为了给他下马威,让他知道谁才是说了算的那个,晚上直接把卧室门反锁了,并且戴上了耳塞。第二天一觉睡到下午才醒,以为纪晨风会乖乖等在门外恭候我,结果推开卧室门只看到桌上凉透的饭菜,哪里都找不到纪晨风的人影。
严善华生病后,家里做饭的就成了纪晨风。我的饭菜都是他早上在家做好,用保温盒盛了带过来的。中午拿出来温度刚刚好,到下午就会变得又干又硬。
对着桌上的三道菜等了半小时,不见纪晨风回来,也没有收到他的任何短信。这在以前会被我默认为是“分手”的表现,绝不打电话,更不会出言挽留,不行就换下一个。然而……纪晨风根本没有替补,他独一无二,只此一人。除了继续耗在他身上,我别无他法。
极不情愿地拨通纪晨风的电话,都想好了质问的话语,脑海里甚至已经把冷掉的饭菜摔到他脚边,让他看看这像不像话了。
好歹是两万的月薪,怎么能把雇主随便丢下?
只是响了几声,纪晨风很快接听了电话。
“你已经醒了吗?”伴着他说话声传来的,是嘈杂的雨声。
“你在哪里?”起身去到窗边,发现外头竟然下着雨,雨势还不小。天空乌蒙蒙的,云层显得很低。
“在附近一栋写字楼里。”他似乎是移动了位置,雨声小了些,“冰箱里的牛奶正好喝完了,趁你在睡觉,我就去超市买了一些,没想到回来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我没有带伞,暂时只能在写字楼里躲雨,要等雨停了才能回来。桌上的饭菜看到了吗?用微波炉热两分钟就可以吃了,不够的话,冰箱里还有别的。”
这雨看起来要下很久的样子,如果两个小时不停,他就要傻傻等两个小时吗?既然我已经醒了,完全可以叫我去接他吧。一大早压着我做这做那不觉得是麻烦我,下雨让我去接他,反而不好意思开口了?有时候好像可以读懂他,摸透他的心思,有时候又好像完全不行,搞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么。
“把你的具体位置发给我,我去接你。”我说。
纪晨风那头静了静,并没有欣然接受。
“雨很大,你先吃点东西……”
“发过来,立刻马上。”
我做的决定就必须要接受,没有他置喙的余地。
让他在原地等着,我迅速换好衣服后,问酒店前台借了两把伞,匆匆赶往坐标地点。
雨实在下得有些大,撑着伞走在路上,仿佛置身水帘洞。窨井来不及排水,路面上起了不少积水,裤脚湿了,皮鞋也湿了,冷得人想骂脏话。
好不容易到了纪晨风躲雨的办公楼,身上干燥的地方所剩无几。短短两三百米,硬是走出了马拉松的疲惫度。抖了抖伞上的水珠,我立在三面通风的雨檐下,到这会儿已经有点后悔自己的多嘴。
他要等就让他等好了,为什么非要假装体贴?
妄图隔着摩天大楼的巨大钢化玻璃触碰外头的风雪,本身就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不掺杂真心的爱情,何需在意能不能摸透对方的心?
待在自己安全的空间内欣赏外头的狂风暴雪,管它嘶吼飞舞些什么,只要动摇不了我,跟我就没有关系。我为什么要去管风的形成,去在乎雪的消融?
烦躁地抖去伞上的水珠,门口没有纪晨风的踪影,正要掏手机给他打电话,面前的玻璃门就推开了。纪晨风手里提着超市的购物袋,大步从里头走了出来。
“抱歉,还要让你冒雨来接我。”
蹭去额角滑落的雨水,因为寒冷,我没控制住,小小地打了个哆嗦。
纪晨风眉头一下子拧了起来,等走到我跟前,已经形成了深深的褶皱。
“衣服都湿了……”他喃喃着,将自己的围巾脱了下来,没得商量地缠到了我的脖子上。
围巾带着他的体温,瞬间叫快要冻僵的躯体暖和了起来。给了围巾不算完,他随后放下购物袋,又利落地脱了自己的大衣,作势要为我披上。
“你干什么?”我连忙制止他。
他里头就穿了件半高领的黑色毛衣,将外套和围巾都给我,就靠那件透风的毛衣,撑不撑伞意义都不大了,这跟直接走在风雨里有什么区别?
戏都演到这份儿上了,不差最后两百米。
“把衣服穿好。”
“可是你看起来很冷……”他抓着自己的大衣,有些迟疑。
扯了扯脖子上的围巾,我说:“有这个就够了。”
纪晨风还有些犹豫:“那我们换一下外套吧?”
我直接把口袋里的折叠伞丢给他,自己率先走进了雨里。
“桑念!”
他在后头叫我,我回头看了他一眼,短暂停下脚步。
“我的你穿不上。”说罢趁他连伞都没撑开,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出“体贴”的回馈,是一场漫长的感冒。
哪怕回房间就洗了热水澡,完了全身裹好棉被,饭都是纪晨风端到床边喂我吃的,第二天还是感冒了。
嗓子哑了,鼻子也塞住了,头还隐隐作痛,很不舒服。所幸没有发烧。直到一个礼拜后,这场感冒才彻底痊愈。
一切皆由锁门而起,不想再给自己找事情,那之后便任由纪晨风每天用自己的方式叫我起床,再没阻止过他。
阴雨连绵的周日,是纪晨风休息的日子,也是我去墓园祭拜桑夫人的日子。
早上八点,许汐载着莫妮卡来酒店接我。一上车,莫妮卡从前座回过头,探究地打量我,盯得我怪不自在。
“看什么?”
她与许汐一样,穿着一身肃穆的黑,怀里捧着一束娇艳的鲜花,闻言笑了笑,问:“你是不是谈恋爱了?不然好端端的公寓不住,为什么跑来住酒店?怕我们撞破你好事啊?”
女人真可怕,差不多完全猜中了。
“因为有人总是不请自来,硬要拖着我晒太阳,我只好到酒店躲清静,避免她的骚扰。”我将黑锅扣在了许汐头上。
“我那是为你好,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呢!”许汐奋勇甩锅。
“你什么时候也开始搞这套‘为你好’理论了?”我凉凉笑道。
“从你变成个伤透小姨心的混蛋开始。”
“丽莎,我不允许你这么说。”莫妮卡掺和进来,用满是做作的语调道,“你的心只能为我而伤。”
许汐沉默片刻,道:“……你跟谁学得这么油腔滑调?”
“油吗?我还以为很动听。”
“下次不许说了……”
“你好冷酷哦!”
这一打岔,我住酒店的事就这么含糊了过去,一路上无论是莫妮卡还是许汐都没再提起。
我们到墓地时,桑正白也已经到了。墓碑前放着许婉怡生前最爱吃的水果蛋糕,两边点着香烛,还放着一束鲜红的玫瑰。每年忌日,这些东西都由桑正白亲自准备,从不假他人。
许汐和许婉怡十分相似,圆眼睛鹅蛋脸,笑起来明艳动人,眉眼间一股英气,自信到整个人都闪闪发光。
可能是怕睹物思人,无论是桑家还是许家,有关许婉怡的照片还有她生前用过的东西都被束之高阁。唯一留下她痕迹的,便是桑正白现在住着的小别墅,几十年来完好留存着她当初亲自设计的模样。这也是哪怕桑正白再有钱,都没有更换过住房的原因。
天上阴沉沉的,天气又冷又湿,似乎随时都会落下一场雨来。
莫妮卡将怀里的花束递给许汐,由她摆到墓碑前。许汐接过了,将花束挨在玫瑰花旁,随后抽了三支香点燃,朝墓碑拜了三拜。
“姐姐,我们来看你了。”
墓园仿佛有着一股特殊的魔力,能带走人所有快乐的情绪,让每个人都变成消沉的木偶——每年用同样的表情,做着同样的事。
小时候我特别讨厌桑夫人的忌日。一到这一天,大家都会变得愁眉苦脸,而我的存在也会显得尤为尴尬。
桑夫人的忌日,她生命的最后一天,却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
“我可怜的儿啊,我的乖囡啊……早知道,早知道……”
“早知道”是每年许老太太对着墓碑哭泣时,会说,又不完全说完的一句话。
早知道什么?幼时不懂,长大自然而然就领悟了。
早知道就不让你生孩子了,害的你丢了性命,根本不值得,不值得!
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心声。
我也曾忿恨过,委屈过,甚至痛苦过,不过这些在我得知自己根本不是桑正白与许婉怡的孩子后,就全都从我的身体里抽离了。
没有人因我而死。我只是个误入的旁观者。一旦代入“看客”的身份,所有忿恨、委屈、痛苦便都失去了立场。反观自己成长的过程,会发现一丝可笑的成分——我竟然曾经那么地坚信,所有人的不幸皆是因自己而起。
是纪晨风。是他啊。害死自己妈妈的是他,不该出生的也是他。应该背负罪孽的是他,应该被烫得满身烟疤的还是他。我只是……代他受过。
所以,他理应用他的一切回报我。
许汐退下后,轮到我上前祭拜。熟练地点香,我朝着墓碑上笑得明媚如朝阳的女子拜了三拜。
“妈妈,要保佑我们啊。”说着,将香插进了香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