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你不要我了,我就走

那天夜里,千越的胆囊炎发作,他呕吐不止,到最后,他几乎没有力气再爬上上铺的床。到第二天下午,同学回来才发现几乎昏迷的他,把他送到医院去打点滴。直到彻底好清,他才接到计晓的一通电话。计晓淡淡地问他好不好,说己还要过些日子才能回来。千越没有告诉他自己生病的事儿,他想,他倒底还是打电话来了不是吗?这个电话,成了他强迫自己忽视潜意识里隐隐不安的最好借口。

千越说到这里,抬头看着以诚,说,“以诚哥,你可不可以,不要让我等电话?”

以诚搂下他的肩说,“好的。你放心。”

在以后的日子里,以诚真的从来没有叫千越等过他的电话。他又给自己买了一个手机,每部手机都配了两块电池。他把家里的电话存储了他两个手机和公司的号码。他还买了两张电话卡放在钱包里,还准备了许多硬币。他买了个包,每天早上,千越看他把这些东西叮叮咚咚放进包里,再把包背在身上,就会从心里笑出来。

他再也没叫千越等过电话,除了那一次。

九月三十号,是计晓的生日,每年生日这一天,他都会做一个有关自己前途的重大决定。比如,四年前,在他师范毕业后做了一年高中囧囧老师之后,他做出了考公务员的决定,从那吃不饱也饿不死的教师,摇身一变成了国家公务员。再比如去年,他决定一定要坐上那个副处的位子。而今年的生日,他决定要娶到徐秋伊。

徐秋伊是他这次学习时遇到的一个女孩子,在n城华侨办工作。她并不美,只是肤色白皙,略有些丰腴。她也并不十分聪明,言语也不趣致,稍稍有些沉闷。但是她身上有一种稳稳的优越感,那不是普通人家出来的女孩子身上可以有的气质。计晓几乎是在第一面时便查觉了。但是他没有想到她居然会是省委书记的小女儿。那是他无意之中得知的。而且,她居然还没有男朋友。生日那天,计晓对自己说,我要成为徐秋伊的丈夫。

参加学习的年青人并不多,计晓想要接近她是太容易了。但是计晓不会急于求成,计晓也不会将心思溢于言表,那不是他的风格。徐秋伊比他还大一点,计晓不爱女人,但是他了解女人,他清楚,象徐秋伊这样的女孩子喜欢的是什么样的男人。与她相处中,他若即若离,温文而雅,体贴得当,恰到好处。

徐秋伊心里是清楚的,她的出身是她的优势,也是她情感路上的障碍。她身边不是没有男人,但是她也明白,他们对她热烈地追求是为了什么。她知道自己平凡,不美,但她还是希望能找到一个真正爱上她这个人的男子。她骨子里还是有着年青女子典型的梦幻心理。她与她的哥哥姐姐不太一样。她没有他们精明,他们也没有她的忠厚。她是家里的一个异类,但是父亲却极喜欢她。

计晓这个年青英俊的男子,实在是吸引她。他书卷气,有礼也有情趣,个子高高却不壮硕,他符合她心中对白马王子所有的想象。并且最重要的是,计晓不是她周遭的人,他不知道她的身份。

她以为他不知道她的身份。

两个人慢慢地越走越近,越相处就越多地发现两人相似相通的地方,一个有心计划,一个是自然流露。到了两个月上,周围的人已经开始当面开起他们的玩笑来。

等到了三个月学习期满,他们已成为一对恋人。

快回n城的时候,徐秋伊对计晓说了她的家庭。计晓淡淡地说,“我以为你与我一样是普通知识分子家里出来的。”

秋伊有点儿急了,说,“我并不是有意隐瞒。”

计晓没有说话,快各自回家的时候,他突然叫她一声,“秋伊。”

徐秋伊说,“什么?”

计晓眼睛望着别处,笑笑说,“没什么。”

之后,计晓有半个多月没有联络她。

徐秋伊是在一个下雨的黄昏把计晓约出来的。

她没有带伞,头发被细密的雨丝打湿了,一络一络地贴在头上,越发显出她略微扁圆的脸。她嗫嚅地说,“难道我让你这样的嫌弃吗?”

计晓把她拉到屋檐下,摸摸她温了的头发,慢慢地说,“也不打个车,秋天的雨,淋了要生病的。”

秋伊突然扑在他肩上哭了起来。

计晓松松地搂着她,拍着她的背,他心里想着,“剩下的,就是千越那头儿了。”

他暂时不能再与他有任何牵扯,他必须先在徐家站稳了脚跟。

千越,啊千越,那个花样年华,水样心肝的少年。

他有着美丽柔韧的身体,很好的教养,吃饭的时候腰背都是挺直的。许多女孩子甚至也没有他的好修养。可是,即便他是个女孩子,啊,其实,计晓想,自己不能与他在一起,其实是与他的xing别没有关系的。或者说,没有主要的关系。

计晓想,该约千越出来一次了。

计晓是在三天后的一个晚上,把千越带到了旅馆,两个躺在黑暗里,在情事过后的余韵里,计晓叫他的名字,“千越。”

千越说,“嗯。”

计晓又叫“千越……”他摸摸千越柔软的头发,“千越,我要结婚了。”

他感到那个男孩析身子猛地一僵。然后,他起身,摸索着穿上牛仔裤,然后又套上衬衫。他的动作特别缓慢,好象他的身上有一个严重的伤口,让他行动不便似的。

透过白纱的窗帘照进来的浅淡的月光,落在他露出的半个肩膀与一截纤长的脖子上。他的身上还有刚刚沐浴过后留下的淡淡的清爽的香味,那样地吸引,计晓的心忽然微微有些疼痛。

他起身从他后面箍住他的胳膊,抱着他,把嘴唇贴到他光洁的肩头,一寸寸地吻着,说,“千越,你知书达理,是最懂事的孩子。你知道,我们这样的人,迟早是要走这条路的。你是明白的,是不是?”

千越轻轻地挣出来,一边说,“我明白啊。你不要我了,我就走。”

不,他其实他不明白,他以为可以这样一辈子的。即便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他也想着要过一辈子的。

他一直背对着计晓,穿好毛衣,套上外套,开门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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