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工作室时来电话的时候,季诗正在夹娃娃机前酣战,他已经夹了两大包娃娃,还不肯罢休。

“行了!”石头哥催他,“你夹这么多了,是想都夹光还是怎样啊?”

季诗专注地猫在娃娃机前:“这都不是我想要的,夹到那个小黄人我就跟你走!”

石头哥原本是来催人的,不知何时也投入了进来:“哎哎哎,可以夹了可以夹了!……哎呀太过去了,我说吧!”

笑笑跑来跑去地买币,每次把游戏币扔到季诗伸过来的手里时都狂甩大白眼,季诗全副注意力都在娃娃机上,白眼一个没见着,最后终于在夹到无数别的公仔和更无数的空气后,花巨资夹到了那个小黄人。

队长李想在人群后微笑着说:“高兴得像个孩子~”

石头哥撇嘴:“还是比较傻的那种。”

季诗夹了两大包娃娃,天团成员和助理们人手分发一个。只有塞林格一脸冷漠地拎着送他的娃娃:“这什么鬼?”

那是个蜡笔小新的公仔,而且只穿了一条原始人的裤子,裤子中央还有个不可描述的象鼻子……

笑笑说这是蜡笔小新啊。

阿岚笑道:“污王你怎么都不认得小新啊?谁都能不认识你不能不认识啊!”

塞林格露出“是我孤陋寡闻你可以闭嘴了”的眼神,提着小新蹙眉道:“为什么要做这种公仔,要是有小姑娘夹到这东西,问家长为什么有个象鼻子,家长怎么回答?”

“我们刚出道的时候公司还做了你的公仔呢,”阿岚依然在抬杠,“你都能做公仔,人家小新为什么不能做啊?论污他也比不过你啊!”

石头哥说:“讲道理,人家塞林欧巴的公仔没穿这种象鼻子裤子好吗?”

连笑笑和海哥都在笑,我看着这两个号称塞林格迷弟迷妹的人,心有点累。

阿岚在一旁摇头感慨:“塞林格啊塞林格,我真不懂你,你到底是污呢还是正直啊?”

“有什么不懂的,”石头哥嗤之以鼻,“他就是那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嘛,‘全世界的污都冲我来吧,把清白留给其他人’!”

塞林格抬头扫了一眼石头,又看向得意洋洋的阿岚:“石头说什么我不管,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对爸爸说话?”

阿岚“唰”地涨红脸,瞪着塞林格如哑巴吃黄连,塞林格偏头睨着阿岚,直到对方露出“算你狠”的表情,认输地闭了嘴。

蜡笔小新被塞林格安放在大腿上,象鼻子还戳得老长,我看他一直盯着那地方,恨不能直接剪掉,但是直接剪掉那个部位,又仿佛有点蛋疼……

石头哥嫌到手的Hello Kitty太娘炮了,要和季诗换小黄人,被季诗拒绝了。

“小黄人是送别人的~”季诗在小黄人头上拍了一下。

石头哥敏锐地问,送谁啊?

季诗白他一眼:“你不认识,管这么多!”

塞林格手里玩着那只小新公仔,随口问道:“我认识吗?”

季诗如膝跳反射般立时看向塞林格。

塞林格打量着小黄人若有所思:“比你矮一点,不说话的时候带点儿文艺气质那个?”

季诗张大嘴,我们也都跟着张大嘴,怎么能从小黄人看出这一层的?

石头赶紧坐过来:“谁啊谁啊?”

塞林格站起来:“离我远点儿,怕污了你。”

石头哥:“……”

后来终于进棚拍片了,作为助理暂时也没什么事干,我就在隔壁休息间边听歌边扒谱。扒谱是念音乐学校那会儿养成的习惯,那时候也短暂地组过乐队,每次LOTUS出了新歌,乐队的大伙儿都会兴致勃勃地扒谱,再合一场band cover,上传到视频网站。可惜短短半年乐队就解散了,大家各奔东西,还走在音乐这条道路上的只余我一个。

LOTUS新单曲的B面歌《尼伯龙根》是非常典型的塞林格风,全曲带一点阴森魔幻的氛围,但编曲十分酷炫,电吉他在几种音效间游刃有余地切换,叠加时犹如群魔浮现,贝斯线全然脱离了节奏根音,却也几乎没有旋律线可循,好多音符一滑而过,你只能听见脱轨一样的尾音,像鬼魅梦呓,幽灵在呼吸,充满了不可预知的诡异美感。这样的曲子,任何学乐器、玩摇滚的人都会手痒难耐。

中途我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就见塞林格已经拍完回来了。

他坐在休息间的小圆桌旁,背后的落地窗透进大片的阳光,将他的头发照成了浅浅的栗色。他还穿着拍摄时的衣服,是赞助商提供的一件白色圆领毛衣,内搭一件墨绿色的小立领衬衫,为了贴合芙宝冰泉清爽纯净的形象,连塞林格也必须穿出这一身清新暖男范儿,但其实并不违和。

LOTUS刚出道的时候,服装造型还由不得他们自己做主,那时塞林格在拍CD封面和MV时,也常有各种暖色调的衬衣和毛衣的行头,似乎造型师服装师都认为他骨子里应该是个纯净温柔的人。不过现在看到经常以黑夹克黑风衣黑大衣示人,绯闻不断的塞林格,不知曾经的造型师们作何感想。

塞林格手里拿着我的乐谱,抬头问我:“在扒贝斯线吗?”

“啊对,”我笑着说,“想翻弹一下。”

我走过去,期待他能把谱子还给我,因为还只是半成品,扒得乱七八糟的万一被他发现扒错了,那脸就丢大了(之前其实还挺有信心的啊……)。然而塞林格低下头像没看见我似的,并没有把谱子还给我,而是问我:

“你会贝斯?”

“吉他贝斯都学过。”说得我心里很有点无奈,我是你的粉丝,怎么可能不会贝斯……

他有些奇怪:“怎么不找我要谱子?”

其实是不好意思要,我就打肿脸充胖子地说我想顺便练练听力。

塞林格终于把乐谱还给了我,说你听力挺好的。

两天后我终于把《尼伯龙根》的BASS LINE扒完整了,用贝斯翻弹了一遍,录好视频上传到网站,网站的账号还是念音乐学校那会儿以乐队的名义注册的,如今会登陆传视频的也只剩我一个人了,那个时候关注过我们的翻弹视频的听众也已经没剩几个,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会继续翻弹LOTUS的歌,继续录视频上传,哪怕已经看不到一条弹幕。

只是每次拿起贝斯,在视频介绍里打下LOTUS cover的字样,总是能依稀忆起当初的热忱。有些一直坚持在做的事,一旦中断,可能就是永远了,每一次翻弹,我都抱着这也许是最后一次的想法,现在这样的想法只比从前更强烈。

《尼伯龙根》的cover我并非唯一一个,在我之前已经有不少吉他、贝斯的cover,第二天早上我打开手机,发现网站的留言提醒都爆了,我几乎是从床上弹起来的,这段视频一夜之间有了五十万的点击量!

我甚至在评论区看到了从前的乐队伙伴:

——卧槽卧槽卧槽!!!南哥我就知道你的贝斯是最屌的!本尊都给你点赞了啊!!!!想起了我们以前组乐队的日子,我特么好想再回到那个时候啊!!!!

我盯着这条留言,激动又感慨,想立刻回复,点开回复框才后知后觉地看到“本尊”两个字!

刷开塞林格的微博,果然是他分享了视频,末了还留了一句:有被指弹帅到。

下面照例是粉丝们疯狂地评论:

——我有被你帅到!

——被被指弹帅到的你帅到!

——被你发微博的姿势帅到!

我将翻弹的视频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视频里我压根没露脸,框进镜头的只有贝斯的部分,塞林格根本不可能知道那是我,就算他知道我在扒这首的谱子,这个网站上有那么多翻弹的视频,弹得好的不乏其人,他不可能知道哪一个是我。

我满脑子问号,一冲动就拨了他的手机,才想起这么早他肯定还在睡觉,又匆匆挂断,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塞林格竟然打给了我。

“怎么了,这么早给我打电话?”

“没事林赛哥,你接着睡吧,我打错了!”

塞林格在那边静了一会儿,说:“那你本来是要打给谁,打错都这么激动?”

我觉得他都能从一个小黄人看穿季诗,我还是不要挑战他的洞察力了:

“没,”我说,“没打错,但也不是什么大事,你现在在睡觉吧,那就……”塞林格一直没说话,我都觉得他现在八成是靠在床头很清醒地听着我语无伦次。我瞬间有点受不了自己,婆婆妈妈,能不能man一点!

在床边坐下,我努力平复下心情:“林赛哥,你是不是在微博转了一个翻弹《尼伯龙根》的视频?”

他说是,然后仿佛很平静地问,所以那个贝斯手是你吗?

我说是我,盯着天花板长呼一口气:“也太巧了!”

塞林格笑了笑:“你觉得很巧吗?”

他这么问,我心里更加好奇:“你怎么会突然转翻弹视频的?”

“以前玩乐队的时候我也翻弹过别人的作品,那天你说你在扒谱,我就想上去看看,”塞林格说,“《尼伯龙根》的谱子很难扒,被你翻成这样,我看到的时候其实心情蛮……复杂的。”

他没有说开心,没有说惊讶,复杂代表什么?好像讯号传递到最后,却在最关键的地方变成了一团杂音。

“可能是我对你的曲风太熟悉了吧,”我说,“你转的时候就知道那是我了吗?”

“不知道,就想赌一赌,”塞林格说,“你来电话时我就知道赢了。”

那声“赢了”带着一丝轻快愉悦,是真赌赢了的愉悦,也是“我不可能输”的自信。就像少年站在车辆飞驰的路口,倒数着第一百辆开过来的车,知道那一定会是一辆红色法拉利,即便所有人都不信,但他知道那辆法拉利已经在来的路上,他们说好的,它一定会在第一百辆时到来,绝不会让他失望。

虽然这个赌约并不存在,但我很高兴自己能成为他心中的法拉利。

“有一处你和我弹得不一样,”塞林格忽然问,“为什么改了贝斯线?”

是有一处,改动的部分在吉他的solo里,我只是觉得贝斯在那里应该有更多表现,但它只是做了最基本的铺垫,那一段就好像拼图缺了一块一样,我只是顺手想把它填得更饱满一些。但是这样的话怎么好对塞林格说。

“那段吉他solo很好听,我就想让贝斯也跟着秀一下,可能不怎么合适……”我说。

“没有不合适,”塞林格打断我,“非常合适。”

他说完就不再说话了,没有解释为什么合适,更没有解释为什么当初贝斯线会那样写,好像陷入了思考,他一思考,对话就要冷场,我便转移了话题:“林赛哥,今天张姐不会过去,你冰箱里还有菜吗?要不我给你带点吃的来吧,想吃什么?”

“好吃的。”

还真是塞林格式的回答啊……

“好!”我飞快套上长裤,“我一个小时后到!”

关于那一段缺失的贝斯,到后来我才知道背后的原因,也知道了《尼伯龙根》原来有过一版初版编曲方案,是和后来正式发行单曲中的编曲有所不同的。当很久之后,我在塞林格的工作间发现初版的编曲手稿时,连我自己也不由得怀疑莫非我真是在什么时候看过这份乐谱。

塞林格直到最后也没有告诉我曾经存在过这样一份初稿编曲,我也直到最后都没有告诉他我其实都知道了,以及为这份神奇,我有多荣幸之至。

我想这是身为偶像的他,和身为粉丝的我,都愿意共同恪守的心有灵犀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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