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围剿(01)

莎城的春天是土黄色的,高远的天空被沙尘覆盖,投下阴沉灰暗的影子。

荒漠迷彩上的灰尘总是洗不干净,本就是沙漠岩石的色彩,裹上一g沙一g土,汗流浃背的时候,人简直可以与灰蒙黄褐的天地融为一体。

只有战火与鲜血是明亮的。

火光在黑夜里绵延,枪声与爆炸声震撼着脚下的土地,带着体温的血从迷彩中喷涌淌出,明明是最刺眼的色泽,却将身下的砂石染成压抑到极致的黑色。

大口径狙击步枪撕裂夜空的巨响几乎将耳膜震破,听力护具早已经不见踪影,短暂失聪的感觉就像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突然甩出原来的世界,耳边只剩下令人头痛欲裂的嗡鸣声,一切指令、呼喊都听不到了。

可是一个人虚弱的低唤却那样鲜明,好像一双大手,狠狠将他拽了回去。

“花崇……花崇……”

他一个激灵,向声音的来处狂奔而去。

风声在耳边呼啸,剧痛从腿部传来——那里的筋肉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撕裂,血将肉与迷彩黏在一起,他紧咬着牙,强忍住痛,恨自己无法跑得更快。

迟了,还是迟了。

那个声音越来越小,最后隐没于带着浓重血腥与硝烟味的狂风中,就如同那人走到尽头的生命。

他跪了下来,尖石戳在膝盖上也全无察觉。

温热的液体从脸上淌过,他抬起满是血与沙的手,重重抹了一把,而后像再也支撑不住一般俯下丨身去,颤抖的拳头一下接一下捶着粗粝的大地。

鲜血与眼泪汇集在一处,不知是眼泪稀释了鲜血,还是鲜血淹没了眼泪。

视野里,是遮天蔽日的硝烟,还有像雨一般落下的沙。

花崇从真实的梦境中醒来,几乎失焦的双眼睁到最大,茫然地盯着黑暗中的一处,头脑一片空白,直到意识渐渐归拢。

冷汗滑过脸颊、脖颈,好似当年血的触感。

他长吁了一口气,双手撑住额头,掌心碰触到眼皮,那里热得不正常,是流泪之后的温度。

可是眼角明明没有泪。

大约在梦里恸哭过,现实里的身躯亦会有反应。

片刻,他抬起头,扬起脖颈,灼热的双眼紧闭,右手在胸口猛力捶了三下。

胸口不痛,头却痛得厉害。

他用力按了按太阳穴,没有开灯,想喝点水,在床头柜上一通摸索,才发现没有水杯。

喉咙干涩难忍,就像含了一嘴沙子。他不得不下床,向卧室外走去。

一个人生活久了,活得粗糙,从来没有睡前在床边放杯水的习惯,半夜醒来口渴,要么忍着继续睡,实在忍不了了,才勉为其难爬起来,去客厅和厨房寻能喝的水。

刚走出卧室,就踢到了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低头一看,是晚上刚从壁橱里拿出来的狗窝。

二娃在徐戡那里住了一阵子,马上就要回来了。

他抬脚将狗窝拨开,继续往厨房走。

向来空荡荡的冰箱被塞得半满,有零食,也有能放一周左右的食材。冷藏室灯光明亮,他眯起眼,适应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瓶冰镇可乐,一口气喝掉一半,然后盖好扔了回去。

快到清晨了,但窗外还是漆黑一片。最近天气凉了下来,天也亮得晚,不看时间的话,还以为仍是深更半夜。

他没有立即将冰箱门关上,留了一道巴掌宽的缝,靠在冰箱壁上出神。

睡意已经没有了,但精神不太好,脑子也算不上清醒,头还在痛,只是没有刚醒来时那么剧烈了。

头痛已经是老毛病。西北边境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压力更是大得普通警察难以想象。那不是什么工作、薪酬、人际关系给予的压力,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压力。

生还是死,是每一次出任务时都会面临的考验。

回来这几年,偶尔在面对极难攻破的重案时,他会有头痛得快要炸开的感觉。陈争、韩渠押他去看过医生,检查结果一切正常。陈争开玩笑,说你小子肯定是用脑过度。他懒得争辩,就当是用脑过度好了。

但实际上,那是压力太大时的心理反应。

目睹死亡,杀死过人,险些被杀死,他对死亡比很多人更加敏感。而重案总是涉及稀奇古怪的死亡,那些受害者——无论该不该死,无论死得极其痛苦还是没有痛苦——都时常刺激着他的神经。

好在已经习惯了头痛这老毛病。

他在冰箱边靠了一会儿,合上冰箱门,向阳台走去。

一连处理了三个案子,没有工夫照顾家里的花花草草,有几盆已经死了。

以前和柳至秦开玩笑,说养花弄草比伺候宠物好,花草死了便死了,扔掉就是,宠物却不行,死了还得挤几滴眼泪,麻烦。

但现在,养了许久的花草真的死了,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

遗憾的是他对花草实在没什么研究,只知道去市场上买,问了名字也不用心记,回来就忘了,等到人家死了,都不知道人家是什么科什么属,大名叫什么。

“哎。”叹了口气,他弯下腰,将枯枝败藤从花盆里拔出来,扔进垃圾口袋时还着实心痛了一把。接着给幸存的植物浇水、灌营养剂,又把阳台空着的地方好好打扫了一番。

做完这一切,天终于亮了,空气干爽清冽,有种秋天特有的萧条感。

他伸了个懒腰,回到卧室。

晨光洒在飘窗上,超大号玩偶熊正乐呵呵地看着他。

记忆里,那个11岁小女孩的相貌已经有些模糊了,他看不清她的样子,只记得她被伤害后无助的眼神,以及康复后弯起的唇角。

她是不幸的,被一群未成年人渣肆意玩弄,身体虽然无恙,心灵却蒙受了巨大的伤害。

但和另一些小孩相比,她无疑是幸运的——她的父母对她照顾有加,她自己也足够坚强,已经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伤害给予她的是强大。

同样是小女孩,王湘美、张丹丹、陈韵远没有她幸运。王湘美和张丹丹已经死了,身体或完好或惨遭蹂躏,从此都再也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凶手是否受到应有的惩罚对她们来说毫无意义,她们最后的记忆是疼痛、绝望、孤单,或许还有刽子手的脸。

至于陈韵……

陈韵比王湘美和张丹丹走运,最后关头被救了下来,还有可以期待的未来。但警察能救下她,却不一定能让她“正常”地成长。

她得回到自己的家庭,陈广孝和何小苗也许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许不能,到最后,生活又会回到原来的轨道。

家庭给予人的影响巨大且不可磨灭。一些富有且理性的父母每逢周末都会带着孩子驾车出游,途中讲述各种有趣的故事,以身作则收拾掉落的垃圾;陈广孝牵着陈韵挤上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为挤开老人而抢到一个座位高兴欢呼,似乎抢到一个座位,就是天大的好事。

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两种截然不同的父母,教出来的小孩怎么可能拥有相同的品行与视野?

陈韵救回来了,但陈韵的将来是什么样子,没有人说得清楚。

在重案组待得越久,这种落差感就越大。

重案刑警确实能做很多人做不了的事——侦破多年未破的重大命案,抓住丧心病狂的连环杀手,解救命悬一线的受害者。

但实际上,凡是需要重案组出手的案子,不可挽回的伤害都已经造成了。在未来,那些伤害给相关者造成的影响并不会因为命案告破而消弭。

说到底,警察不是神通广大的拯救者,却必须时刻扮演拯救者的角色。

花崇抖开被子,叠好。

叠被子的习惯是支援反恐那两年养成的。和边防部队一同生活,战士怎么做,他也有学有样,回来后懒得改。虽然家里的被子太松软,无法叠成豆腐块,但也要叠一叠,松散铺在床上总感觉不对劲。

时间不早了,小区里传来车行的声响。花崇这才打开家里的灯,拿出几个鸡蛋,准备做早餐。

一会儿柳至秦会来,一起吃早餐,然后出门。

今天是说好“赔毛衣”的日子,他毛毛躁躁洗坏了柳至秦的毛衣外套,不赔一件说不过去。

洗坏的毛衣已经是他的了,贴身穿很舒服,没有刺人的感觉,绒绒的,软软的,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老是觉得比正儿八经的居家服穿着还合适。

油烟从煎锅里腾起,“呲呲”的声响在清晨格外响亮。他将打好的蛋倒进去,迅速向后退了一步。

上次柳至秦站在一旁看他煎蛋,笑说:“你这动作也太利落了。”

“油溅到手上痛啊。”他握着锅铲,小心翼翼地翻着蛋。

“我来。”柳至秦靠近,将锅铲拿了去,站在灶台边,边煎边吩咐道:“帮我洗两个盘子。”

锅铲能握的地方就那么一块,他的手被柳至秦碰到了,恰好一滴油溅起来,落在他手背上。

烫!

他摸着被油溅到的地方,却发觉灼热感是从另一个地方传来的。

取出盘子后,他顺道冲了冲手,甩水的动作太大,几滴水洒进了锅里,热油与水相遇,溅得那叫一个激烈,柳至秦连忙避开,仍是被油溅了好几下,手背迅速变红。

“哎……”花崇立即拧开水龙头,“我的错我的错,赶紧来冲!”

锅里的油还在噼里啪啦地溅着,那声音和水池里的哗啦水声重叠,分明有些吵闹,却完全不让人心烦。

柳至秦边冲边笑,“和你一起待在厨房,风险比我想象的大。”

“呲呲”声将花崇从回忆里拉回现实,满屋油香与蛋香,走神的几秒,蛋的一面被煎糊了,他拿锅铲戳了两下,见没有糊得特别厉害,便夹起来盛在碗里,继续煎剩下的。

煎最后一个鸡蛋时,外面传来敲门声,不急也不响,一听就是柳至秦的风格。

“来了!”他关掉火,趿着拖鞋跑到客厅,一边开门一边找出拖鞋。

可门开了,站在外面的却不是柳至秦。

物管小王笑嘻嘻地摇着二维码:“我来收这季度的物管费。”

花崇回屋拿手机,扫完码问:“怎么这么早?”

“不早了,这都过好几天了。”

“我是说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工作了。”

“嗨,没办法啊。你们个个早出晚归的,白天根本找不到人,大晚上也不回来,只有早上家里才有人。”

花崇缴完费,关门时瞄到小王敲对面的门去了。

一早见到的不是柳至秦,居然有点儿失望。

此时,柳至秦正坐在工作台边,单手支在额前,眼神沉沉地盯着电脑显示屏。

就在刚才,他亲自编写的防御系统发出警报——有人正在入侵。

他立即警觉起来,启动了数个追踪、破译程序,可对方只是匆匆留下一条信息:你认识林骁飞?

是那个黑客!小欢,傅许欢!

柳至秦马上反应过来,迅速回应,对方却再也没有动静。而追踪程序很快发回反馈——已抓取入侵者IP。

柳至秦看了看那IP地址,皱起眉,心跳渐渐加速。

傅许欢回国了,此时此刻居然正在宗省泽城!

但最让他惊讶的并不是傅许欢突然回国,而是对方轻而易举地暴露了真实IP。

他曾经两次在网络上追踪傅许欢,此后一直密切注意着对方的动向,但都一无所获。他非常清楚这个年轻男人在反追踪方面的能耐。可现在,傅许欢却直接将位置“共享”给了他。

这只有一种解释,傅许欢看到了《永夜闪耀处》封面“风飞78”旁边的“小欢”。

冒着被抓捕的风险回国,傅许欢一定是想知道自己的名字为什么会和林骁飞的笔名并列在一起。

那封信,傅许欢是否已经拿到?

眼底映着显示屏的光,柳至秦发觉自己有些矛盾。案子早已移交给特别行动队,不归洛城市局管了,现在傅许欢突然出现在当年与林骁飞一同生活过的地方,是控制起来的最佳机会。

该通知沈寻吗?还是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他闭上眼,太阳穴一刻不停地跳着。

突然,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花崇”两个字闪闪发亮。

心脏蓦地轻了一下,紧皱着的眉悄悄松开,他接起电话,还未来得及出声,就听到熟悉的声音。

“起来没?”花崇问。

他站起来,走向窗边,虚眼迎着窗外的光,“起来了。”

“那就赶紧过来。我蛋都煎好了,凉了不好吃。”

“又煎了蛋?”

“吃腻了啊?我只会做这个。”

“没有。”他笑道:“你不是怕油吗?”

“怕油也得煎啊,不然吃什么?”

他想了想花崇煎蛋时的样子,心里不由得松快许多,“行,等我几分钟。我马上就来。”

挂断电话,他又看了电脑一眼,然后在手机上找到一个号码,拨了过去。

沈寻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睡意,一听就是还在睡。

“傅许欢在泽城。”柳至秦说:“消息我告诉你了,接下去该怎么做,你们特别行动队自己拿主意。”

即便是在睡梦中被吵醒,沈寻也保持着平日的风度,连惊讶都是恰好到处的。

柳至秦没有明着问“你想怎么办”——他以为沈寻就算不说,自己也能从对方的语气里听出方向。

然而狡猾的狐狸只跟他说:“谢谢,知道了。”

倒是隐约听到乐然在一边喊:“我操!真的假的?”

结束通话,他略感无语地捡起掉在地上的毛毯,收拾完毕后关门下楼。

“傅许欢回来了?”花崇都比沈寻反应大,停下将煎蛋往荞麦馒头里塞的动作。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联系我。”柳至秦拿着一个夹好煎蛋的馒头,“他回来得半点动静都没有,特别行动队手头的案子多不胜数,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行踪。他回来肯定是因为书上的署名。《永夜闪耀处》上为什么会有他的名字,他向林骁飞的母亲一打听便知。但他故意联系我,还直接把IP暴露给我。这是想干什么?”

“他可能已经看到林骁飞留给他的信了。”花崇叹了口气,“得知林骁飞没有被网络暴力击溃,只是输给了疾病,不知道他是怎样一种心情。”

“他想自首?”柳至秦说。

“他也许还在犹豫。不过自首对他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花崇终于裹好自己的馒头煎蛋,咬了一口,眼睛亮了,“煎得不错,老嫩适中,上次太老了。”

“上次你也这么说。”柳至秦笑,“上次你说上上次太嫩了,上上次你又说上上上次太老了。”

“停停停!”花崇连忙打断,“你意思是其实我每次都煎得特别糟糕,然后贬低过去的自己表扬现在的自己?”

“我是说你一直煎得很好,但是提到过去的自己时,总要自谦一番。”

花崇眨了眨眼,顿觉自己被撩得不轻。

他咳了两声,别过眼,“刚才说到哪里了?沈寻他们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还真不好处理。”柳至秦摇头,“傅许欢没有杀人,他只是教唆杀人,凶手不是他,取证非常困难,他的身份也很特殊。”

“沈队没跟你透露点儿什么?”

“他?精得没边儿,套不出话来。”

“那过阵子看看通报就知道了。”花崇几下啃完馒头,“横竖不是我们管得着的事。”

柳至秦点点头,目光落在扔在沙发边的毛衣上。

花崇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也看到了毛衣,“赶紧吃,先去接二娃回家,然后给你买衣服去。”

“真赔啊?”

“啧,你这不是废话吗?难得赶上休息,错过这村可没这店了。邹媚的案子虽然移交给省厅了,但是后续说不定还需要我们配合,清闲不了几天。”

听花崇提到邹媚,柳至秦眉心蹙了一下。

那天在城郊发现邹媚的尸体时,所有人都很沮丧。七氟烷贩卖渠道这条线索因为她的死而断得干干净净,王湘美的父母永远等不到她被判刑的那一天。

她的后心被一枚口径5.8mm的子弹打穿,身上没有别的伤痕。不知因为涉枪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案件由省厅接管。陈争罕见地没有争取什么,只是拍了拍花崇的肩,轻声道:“也好,这段时间大家都累狠了,再查下去我估计你们个个都要透支。好好休息一下,给我养足精神回来。”

休息日聊案子未免煞风景,柳至秦抛开脑中的团团疑问,“我吃好了。”

“那你帮我收拾一下。”花崇指了指桌上的碗碟,“我去换身衣服。”

这话说得挺自然,回味起来才觉得太不客气了。

花崇换了身机车装,在镜子前愣着,越想越觉得耳朵发烫。

柳至秦收拾完桌子,洗好碗,见卧室半天没动静,喊道:“花队?”

“啊?”花崇回过神,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推门而出的瞬间,就与柳至秦的目光撞上。

“你……”柳至秦不经意地挑起一边眉,不确定道:“今天坐我的车?”

他的车是摩托。

“要接二娃,怎么坐你的车?”花崇说:“开我的车啊。”

“那你穿成这样?”

“这样怎么了?”花崇低头看了看,这套衣服是去年特警支队几个老兄弟送的生日礼物,据说是从哪哪代购的,价格不低。他试了一回就放柜子里了,这还是头一次穿着出门。

小柳哥那表情,难道是不好看?

不会啊。他半展开手臂,瞅了半天,自我感觉还不错。

“第一次看你穿成这样。”柳至秦笑,“挺新鲜。”

“帅吗?”花崇扯了扯衣领。

“帅。”柳至秦说着一竖拇指。

“那就行。”花崇松一口气,将钥匙手机钱包通通往配合这身衣服的背包里一扔,“走咯。”

“要不我们还是骑摩托?”去车库的路上,柳至秦建议道。

“你在前面骑,我在后面抱着二娃?”花崇不干,“那不行,二娃胆子那么小,这阵子又被徐戡喂成了猪,我抱不住它。”

“不是。”柳至秦解释说:“我们先开车去接它,然后再骑摩托去买……去赔衣服。”

“你也有机车装?”

“当然有。”

花崇乐了,“不早说!”

两小时之后,终于回到家的二娃兴冲冲地叼起牵引绳,以为主人要带它出去遛弯儿,花崇却只是蹲下来,大力揉了揉它的脑袋,“乖,好好看家,不准啃阳台上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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