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我做好了暑假整整两个月都泡在录音棚里的准备。

当天傍晚我们回了酒吧,在冒着气泡的冰啤酒和烤五花肉的孜然香味中,我向在场的所有人说明了我的计划:因为这次的新歌不比从前,选一首现有的曲子稍加改动,填上词就可以成为翻唱作品上传网络,众所周知,严格的来说,Remix和其他任何形式的翻唱在没有拿到版权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商用的,付费下载就算侵权,所以这次的编曲我要找齐负责钢琴贝斯爵士鼓的乐手,编曲采音和人声录制需要一步步进行,整个创作周期也会随之延长,因此我找何故帮我租了一处比较宽敞的录音棚,不像我家那个或者费娜的工作室,无论规模和设备都更专业、齐全,制作人我是请不起了,万幸我还有这么一帮靠得住的朋友,志趣相投又不求回报,他们从不对我说“不”。

毕竟一群人做音乐的快乐比高潮还让人愉悦——我们开玩笑时总爱这么说。

是的,钱没法比。

“你知道吗,那租场地给我的哥们儿怎么说。”何故又开了一瓶酒,瓶盖翘得老高,“‘这年头搞音乐不挣钱啊,我他妈不如去收租’,这下可遂了孙子的愿了。明儿我就带你们去看看地方,市中心,外边儿看着跟他妈危房似的,里边儿别有洞天。”

“多大啊,五百平吗……”

“臭小子,你怎么不去喝风呢,五百平起码得砸进去三百来万。”

“是啊,你别看我那工作室巴掌大的一块儿地方,也是我又赶场又兼职去做平模、一分一分赚来的,攒钱攒了好几年。”

“哇……”

热火朝天的大排档里,我们一群人夹在各路酒友的划拳和吆喝声中聊得情绪高涨,加上又是许久没见面,随便说点儿什么都开心。饭桌是最利谈事的场合,看似乱哄哄的扯着嗓子瞎喊,其实进度飞快,开吃前我对目标作了简单陈述,放下碗我就分配好了工作:“词我写好了,编曲我跟谦蓝商量……你还学过鼓,是吧?那么何老师贝斯,馨心钢琴,费娜姐录音,大家都没有异议的话,就这么定了。”

“嗯。”乔馨心给碍事的长发随手编了个麻花辫甩到背后,“需要和声的话,我们都可以。”

在座的唯一不会唱歌的李谦蓝非常苦涩的喝了口酒,“录完我直接给你出两版remix,从今往后你就是出了原曲自带remix的男人。”

“……有种被包养的感觉……”

“来来来干一杯!”费娜站起来示意大家举杯,她只穿了件黑色的背心,露出肚脐下面新添的刺青,“For raps.”

“For daydream.”

“For fucking short life.”

我们把啤酒杯碰在一起,撞出半杯雪白的泡沫。

说干就干。

第二天早上我趁宫隽夜还在赖床的时候去游泳池里游了四个来回,做好早饭,喂了猫,把他该送去干洗店的衣服打包好放在玄关,待会儿出门就顺手带走;把蛋包饭盛在盘子里挤好番茄酱,我听楼上还没动静,索性回到卧室,爬上床毫不客气地推他,“爸爸,起床。”

他平躺着,眼睛明明眯缝起一条线,却仍安然不动,仿佛暗示我诚意给的不够。

于是我把上身的背心脱了,隔着薄薄一层透温的夏凉被伏在他身上,埋头咬他的耳朵。“我走了哦。”

“慢着。”

这招果真卓有成效,他的手借机扣住我的腰窝,醒狮似的睁开一只眼,嗓音暗哑道:“什么时候回来。”

“前期就是编编曲,录伴奏的部分,不会太忙。”

不必他提出要求,我自觉赠送了一个带着咖啡苦味的早安吻。

“后期得留在那边录人声,不能保证多少次才能成功,你知道,这次的歌对我来说……挺关键的。”

“当然。”

他抱着我坐起来,看我双脚落地才松开手,“我知道那种,梦想快要实现的感觉。”

我看着他背对我拉开窗帘,身影沉浸在清晨的柔光之中,我说,那你呢,你的梦想呢。

他伸了个懒腰,转身倚靠在窗台上,伸手指指我,又指指他自己,指尖落在胸口上。

“就是你啊。”

“比起那些唾手可得的身外之物,”他说,“如果我能拥有一个人,注视他,影响他,改变他,牢牢把握他,将他原本的人生扳上另一条轨道,不是更有趣吗。”

而后他不等我反应,捏捏我的鼻子,带着别有用意的笑容走远了,留我呆坐在那里,想起一些似乎早已相当久远的往事。

我和李谦蓝乔馨心相约在酒吧集合,由何故带路,一行人出发去了那个大隐隐于市的录音棚,传说它属于一位级别的王牌制作人,但由于幕后工作者生存艰辛,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他就在结婚生子之后转了行,因而姓名不便透露——可当何故展示了这位制作人和几位一线偶像明星的合影,我们都吓得直咽口水。

里面的设施不是一般的齐备,几乎可以说是要什么有什么,在开工之前,我们打扫了隔壁用来休息和睡觉的房间,何故说他得回酒吧,白天他得亲自理货,晚上还要抓我过去当无偿劳动力。“年轻人搞创作不要太拼命啊,遇见瓶颈啊,喝两口酒玩儿两个姑娘就过去了……”

乔馨心在里屋试钢琴,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

“走你。”

看看时间离中午还有一会儿,我把歌词拿给李谦蓝看。他看着看着就在键盘前坐下来,即兴弹了几个音,试试觉得不对味,又加了一轨贝斯。

“这歌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我沉思着,他用那双黑得泛蓝的瞳仁认真望着我,手仍搁在琴键上。

“就叫《Remix》吧。”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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