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借命

马车比平日里摇晃多了,走走停停的。

阜怀尧的目光虽然定在书本上,心思却不在这里,细数马车停下时外面好像被杀气惊起的鸟叫声。

直到阮鸣毓都不得不去了马车外面,他才把装模作样的书籍放下来。

欧阳佑和孙真都在马车里,盲眼的少年耳力惊人,一开始是在紧张地听外面的打杀声,而后发觉那些看似普通的惊弓之鸟似乎叫得极有规律,再听旁边年轻帝王丝毫不乱的呼吸声,心里有了个大概。

他正琢磨着这些鸟叫声是来自刹魂魔教还是朝廷的时候,阜怀尧忽然唤了他一声。

欧阳佑被吓了一跳,下意识转向他的方向。

阜怀尧将一个棕色的锦囊塞到他手里,低声道:“等下下车的时候丢到角落里。”少年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身手绝对要比他好上太多。

欧阳佑先是茫然,而后慎重地点点头。

因为一路上的不太平,原本晌午就能到的路程硬是被拖到了下午都过了一半,他们的车马才抵达边境一个叫丛阳的镇子上,这里和冀望山一带的三不管地区并封比邻而居,所以那边流窜的强盗马贼流寇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也会殃及这个小镇,可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

也无怪乎素来有什么事都好像很好玩的阮鸣毓也在抵达之后抱怨道:“能不能管管阜教主,就算在‘别有洞天’之前只有这个地方截得住人,也不用这么拼命吧……又不是不知道截不住……”

当然,最后那句话他是小声咕哝,车内的人都当做没有听见。

阜怀尧随手将平摊在膝盖上的书搁到一边,“把孙真和欧阳放下去,朕命他们退下。”

阮鸣毓闻言,眉头一挑,“美人儿,虽然我很想为你赴汤蹈火,可惜门主下的命令,这两个人得跟着你一起去见他,那可比赴汤蹈火可怕多了,我委实无能为力啊!”

阜怀尧淡漠地道:“既然如此就不劳烦阮宫主了。”

说罢,三人跟着他下了马车,在接近城门的僻静处和江亭幽那边的人分开做两批,上了另一个队伍,绕开丛阳镇朝边塞的方向而去。

要另说的是,齐晏紫也被送了过来,这女孩倒是很冷静,看到阜怀尧的时候惊愕了一下就在后者的示意下安静下来,跑过去和欧阳佑呆在一起,帮他抱着孙真。

两人换手的时候,欧阳佑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锦囊丢到了路边散乱的灌木的茂密枝桠里面,枯棕色和枝木混杂在一起,难以察觉。

这批队伍弃了马车,改为了商队,阮鸣毓给阜怀尧戴上了白色的罩纱,扶他上了骆驼坐稳。

阜怀尧在间隙的时候朝后看了一眼,江亭幽站在不远处的队伍里,微笑着目送他们。

边塞阳光炙热,神容静雅的男子清风两袖孓然一身,好似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阜怀尧收回了视线,看向前方的不知名的蜿蜒道路,他的容色仍然淡漠,并不畏惧自己走向一条从不熟悉的长路。

后方,江亭幽默默地注视着他的背影许久许久,才回身带着人马进了丛阳镇。

其实没什么好羡慕的,不是么,这样生来不为情之所困的人世间仅有这么几个罢了,他还是做他的凡人好了。

一个……想要逆天改命的凡人,不知道最后会不会下地狱。

——这双手啊,沾了血就不干净了,这人啊,杀了人就回不了头了,我终归是要下地狱的。

那么,我陪你,可好?

……

丛阳镇,一批不管怎么低调都不会让人觉得好糊弄的人马出现在了镇子里,在人们或警惕或窥视的视线中进了镇子上最好的一家酒楼。

他们的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约莫一数是十几个,在这个险恶横行的地界明显是算不上人多势众的,但是他们之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高矮胖瘦尽数齐全,个个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叫人心生忌惮。

进了酒楼,他们在大堂里占了三张圆桌,点了一只烤全羊几坛子好酒,几笼大馒头,一看便知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世家子弟出行。

但是他们之中,为首的那个男子一身考究的浅蓝束袖纹云长衣,银色玉冠拢了一半漆黑长发,眉目俊美而轮廓锐利,不怎么说话的时候看起来一身贵气,说是王孙贵族都没人不信。

他本是坐在最里面的桌子边的,外面两张桌子堵了往里走的路,不过上菜期间有几个似乎有什么事而走开了一下,空了一边道路,登时就有人忍不住了。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带着十几个人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手里的蒲扇大的斧头“嘭”的拍在了桌子上,被祸及的桌子发出“吱呀”一声惨叫。

旁边两张桌还在的人都准备站起来。

不过蓝衣男子只是轻轻地将手搭在了桌子边缘,他们就全部不再动作静观其变了。

周围围观的人看得清楚,心里暗道这个莽汉这回踢到铁板了。

那络腮胡子大汉在近处没看到蓝衣男子的动作,只是扫了一眼桌子边的人——一个背着画轴的书生,一个背个大木箱子似的年轻人,一个温温柔柔的青衣男子,一个灰袍子的中年人,一个一脸木板的严肃青年——没觉得有大的威胁,于是重新把目光定格在眼前俊极无匹的男子身上,吊着眼角恶狠狠道:“小子,我要买你的剑,多少钱!”

那书生“嗤”地喷笑了一声。

络腮胡子汉子立刻瞪了过去。

书生立刻捂住了嘴巴,似乎很怕他似的。

蓝衣男子开口把他的注意力拉了过来,看了眼那把斧子,眉眼抬也不抬,“劈山斧陆虎至?”

陆虎至意外:“你知道我是谁?”江湖上可没听说过有这么个年轻又有钱的人物啊。

说起这劈山斧陆虎至,可是一个恶名昭彰的人物,马贼出身,领着一帮亡命之徒,在并封盘踞一方做了个地头蛇,生平爱钱爱杀爱兵器,不知道多少有着神兵利器的江湖人就因为被他看中所以死无完尸。

并封地势复杂人员复杂,他这个地头蛇在这里几乎没人能耐得了他如何,这也让他气焰越来越嚣张了。

不过今天,他似乎就踢到铁板了。

陆虎至看上的剑通体银白,长三尺三,剑鞘以狼毫纹之,古朴非常,一见便能知其价值——的确,如果江湖兵器榜上鼎鼎有名的琅琊都不是好剑的话,其他的都是破铜烂铁了。

不过陆虎至甚少踏足中原,所以不知道这就是琅琊,只知道这把剑一下子就相中了他的胃口。

阜远舟也不介意自己被当成肥羊,只是随手解下腰间的长剑,轻巧握在手里,平淡地道:“我知不知道你是谁不要紧,要紧的是你恐怕没命卖我的剑。”

这句话平平淡淡,傲气却几乎冲上了天,陆虎至不知道多久没被人这么看不起过了,当即就跟轰天雷似的炸了,就着斧子平放在桌面的姿势直接横扫向他的脖颈,“要了你的命,爷爷我一分钱就不用花了!”

阜远舟终于正面看了他一眼,乌澄澄的眼睛像是晴天下的深海一样,看着很清,但是谁也不知道这里面藏着什么。

陆虎至被他这一眼看毛了。

这个蓝衣男子不看人的时候,也就觉得他相貌气度出色得不像话,但是当他看着人的时候,长剑横贯在五指间,周身剑意流淌,阎王一样的杀势骤扑而来,好似不动不作就能将人厮杀成片。

陆虎至杀了半辈子的人,就把这样一个活了不到他一般岁数的年轻人看得几乎斧子都拿不稳!

然后,那把被他一见就相中的银色长剑,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划开了表层的皮肤,冰冷的剑气几乎冻结了皮肉外翻的伤口,陆虎至甚至没有看清楚他是怎么出剑的。

死亡从来那么清晰地降临在头上,陆虎至惊得冷汗都淋淋直下。

再胆大的人面临生死的时候都会有胆怯的一瞬,坦然面对死亡的人本就不想好好活下去。

所以陆虎至立刻摆手示意自己的人别轻举妄动,免得那把剑轻轻一用力就划断了他的喉咙。

他也不笨,这个年轻人虽然武功高绝平生罕见,但是知道他劈山斧的名号,就不会轻易惹上这里的地头蛇,免得没法子全身而退,既然对方这么明明白白把剑架在了他脖子上,那就意味着这人是冲他而来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陆虎至谨慎地问:“你想要什么?”

面前的蓝衣青年轻微动了动唇,神容倨傲而冷漠,漆黑的眸子里不见一点情绪,淡然道:“借你的命,找个地方,肯么?”

陆虎至一下子就愣住了——借命?借他的命来找东西?

那不就意味着如果找不到,这个年轻人就会直接要了他的命么!?

陆虎至觉得很好笑,但是也很生气,“杀了我,你以为你就能走出丛阳镇?”

阜远舟却随意地加重了手里的力道,“虽然我用了疑问句,不过,我不是在和你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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