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鬼围城(五)

蒋凌脸上的神情很一言难尽。

虽然外面办证的小广告经常贴的到处都是,但是身份证这种东西,还真不是一般人能伪造的,更别说是能买飞机票的身份证。很多人伪造的身份证,也就只能登记住个宾馆什么的,真要刷,是没办法用的,毕竟身份证的网络里面根本没有。

蒋凌也认识几个干灰色活儿的,可这种高端活儿,还真没有人会。

至于河西市,别看飞机只要一个半小时,距离他们现在在的地方,有一千多公里呢,这真要开车得十来个小时,折腾都要折腾死。

更麻烦的是,即便是开车去河西市,要过禹水河,现在跨河大桥正在修缮中,唯一的一条路是坐船摆渡,听说摆渡的时候需要凭身份证买票。要不然的话,就要绕很远的路,从另外一个省的跨河大桥过去,这又需要浪费六七个小时。

时间倒也算了,反正蒋凌自己……是不会开车的,丹素也不会。

群里他想要邀请的另外两个同行者可以自己过去,那剩下自己和丹素怎么办?让他们三个黑户开车的话,连驾照也没有啊,要碰到路上抽查的,各个高速路口什么的,麻烦还是一大堆。

“那就请专业的司机吧。”赵衍之建议,路上也可以放松一些,“本来坐飞机的话,它们还要托运,很麻烦。”毕竟这两只猫在这个世界都没有什么检疫证明。

蒋凌诧异,“你们连猫都要带?”

顾程意味深长地说,“可不要小看我们的吉祥和富贵啊。”

蒋凌无奈,“好,带就带吧,我明天去租车。”然后就瞥见丢在一旁郑总没有拿走的那块手表。

啧,到底要不要卖了呢?真是愁人,万一那个渣渣又要要回去怎么办?

“别担心,我说的有钱是真的。”顾程轻描淡写地拿出两条手指粗的大黄金项链,“明天先把这个卖了。”

蒋凌小心翼翼地将那两条狗链一样的金链子拎起来,“我去,这两条就得小一斤了吧?”然后他满脸纠结地看了顾程一眼,“你们该不会是……”

“江洋大盗?”赵衍之接过他的话头。

蒋凌:“……”

反正话不是他说的。

赵挽之靠着卧室的门框乐不可支,“好了,别逗蒋老板了。蒋老板放心,这些东西的来源绝对干净,不会有人来找你的麻烦的。”她打了个哈欠,“好了好了先睡了。”

蒋凌放下一半的心,时间是真的不早了,他也去浴室匆匆洗了个澡,果然很讲信用地将书房留给了赵衍之和顾程睡,他自己在客厅的沙发上将就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他就匆匆拿了顾程给的两条项链出了门,把那块表留下了,免得郑鸿安又上门来要。

至于赵衍之实在是没法办忍受这种脏乱差的环境了,把赵挽之也揪起来之后,三人开始大扫除,按照赵衍之的标准来整理打扫。

也亏得三人现在的体力不比寻常人,新人类的体能加成,再加上原本游戏系统赋予的数据化作的身躯本身就强得多,才能以极高的效率清理蒋凌的狗窝。

一直到中午,蒋凌在外边儿买了四人份的午饭赶回家,他掏出钥匙开了门,顿时目瞪口呆。

这他妈走错门了吧?

他退回去特地看了一下门口,看到旁边墙壁上熟悉的“开门换锁18……”,才确认这里确实是他家。

恰好这时候顾程也从门外回来,他拿着蒋凌留下的零钱到楼下买了些东西,“你回来了?”

蒋凌侧过头看他,认真地问,“你们是小精灵吗?会帮主人做家务的那种。”

顾程:“……”

小精灵?我还田螺姑娘呢!

赵衍之已经又冲了个澡,正从浴室出来,别说他受不了蒋老板这过得无比糙汉的日子。就是顾程也希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稍微讲究一些。

毕竟顾程以前过得那可是相当讲究的日子。

作为一名称职的富二代,顾程有条件样样都用最好的。

比起还在学校的赵衍之,已经在公司被称为“顾总”的顾程,衣食住行无一不精,他的优雅从容,本来就是那样的生活环境精心养出来的。

蒋老板的狗窝已经大变样,样样都收拾地妥帖,地板干净得他都不敢踩下去,所有的文件都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摆放在了四周的文件柜上,中间的书桌上左边摆放着电话和立式的桌面文件收纳,最近的文件都被收在这里。右边是他的记录本和笔,至于剪刀美工刀尺子这些东西,都被收到了临时作为收纳的一个蒋凌不用的白瓷茶杯里,旁边放着的是装回形针和牛皮筋的小盒子。

连那沾了不少擦不了的污渍的沙发,都用深咖啡色的帆布给盖上了,看着就像是新沙发似的,让蒋凌都不敢认了。

“啧啧啧,你们这太厉害了。”蒋凌在自个儿家里转了一圈,发现卧室和书房也焕然一新之后,真心实意地说,“我错了,你们不是江洋大盗,是专业干保洁的吧?”

赵衍之不想理他,一把扯过他手上的外卖袋子,看了看那些油腻腻的菜,不禁皱起了眉。

蒋凌日子过得糙,吃得也很糙,这些菜也就是在楼下那小餐馆随便打包的。

这房子里压根儿没有厨房,赵衍之想了想还是忍了,这一顿就这么吃吧。

赵挽之倒是不介意,她压根儿不挑食。

顾程以前是很挑食的,即便是下馆子也都是最好的,但经过末世那么多年,早就习惯了,所以并不挑剔。

“咱们明天就出发,我上午搞定了,去租了辆商务车,七座的,就咱们四个、丹素加上两个司机,宽松点儿,路上我们还能休息休息。”蒋凌一边吃一边说。

顾程惊讶,“这么着急?”

“唉,我和群里那俩家伙约的是后天到,本来不用急啊,可是开车过去时间就紧了。”蒋凌长吁短叹,“他们好不容易才答应和我们一起去的。”

要找帮手不容易啊。

蒋凌将卖金链子换来的钱都给了顾程,到底没好意思租车真用顾程的钱。

他手头上确实有点儿紧,但扣扣巴巴这次租车请司机的钱还是挤出来了,顶多回头再吃几个月的泡面,倒也不至于活不下去。

毕竟是他要找顾程他们帮忙,没道理真要他们花钱养自己。

有了钱,下午顾程三人出去逛了逛,准备给背包里补充一些新鲜食物,这些消耗品是末世越往后越无法获取的。嗯,还有个重要的是,补充足够的猫粮。另外还要看看能不能搞到急需的柴油发电机,至于柴油这种东西,用桶买的话根本行不通,是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的。等这次回来,要想想办法弄一辆柴油车,去加油站加油再将柴油弄出来。

到天色擦黑他们才回到蒋凌家,还给他带了晚饭……高级餐厅的外卖打包,被蒋老板吐槽量少得跟喂猫儿似的。

事实上,两只猫出门溜了一圈吃了猫粮之后,早就蜷缩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或许因为是进化体的缘故,哪怕蒋老板做着俯卧撑将客厅的空调开到了16度,它们却丝毫不觉得如何。

第二天一早,他们见到了蒋凌口中的小道姑丹素。

这姑娘看着比蒋凌要小上好几岁,顶多也就二十岁出头,长得并不如何出色,圆脸蛋圆眼睛有点儿微胖,没有化妆,朴素的单马尾简单的T恤牛仔裤,就和街上那些普通的大学生差不多,压根儿看不出她是个道姑。

丹素背着个大背包,见人说话的时候有点儿腼腆羞涩,特别是见到顾程和赵衍之这种级别的美男子,也和一般的小姑娘一样会脸红。

“要护身符啊,避鬼的那种?”丹素一听,就从背包里掏出一叠来,“我自己也是最常用这个的,贴身放着就行了。这种避鬼护身的符我画起来最熟练,平时备用的也最多。”她塞了一把给赵挽之。

面对同性,她要自在得多,哪怕赵挽之漂亮得让人自惭形秽。

赵衍之拿过一张放着,小心翼翼地往外踏了一步,果然那些鬼都像是被无形的屏障打到,再没法靠近他周身,顿时舒出一口气来。

怕鬼仍然是怕的,但知道鬼碰不到他,感觉到底还是好多了。

“谢谢。”他说,然后就看到这个小道姑看到满大街的鬼,本来不太白的脸色隐隐也有点儿发白。

蒋凌说过,丹素也怕鬼。

“哎,车来了车来了,上车上车!”蒋老板喊着。

几个人上了宽敞的商务车,清凉的车内开着空调十分舒适。丹素一上车,就“啪啪啪”在车内连贴好几张符,让坐在副驾驶的那位司机大叔忍不住看了她好几眼。

丹素有些不好意思,等到赵挽之上了车才悄悄对她解释,“这样就不会有鬼贴在咱们的窗玻璃上了。”

万一一睁眼看到一张鬼脸贴在车窗玻璃上,多吓人呀。

赵挽之忍住笑,也悄悄地说,“你为什么要和我们一起走呀,蒋老板是陪我们,你可以坐飞机过去的啊。”

丹素叹气,“蹭你们的车是蒋老板请客啊,不然我要自己买机票,”她的声音更低了,“我在网上查过了,去河西市的机票现买的话好贵的,提前一阵子买才有打折的。”

“你们道观……也不富裕?”

“嗯,可穷可穷了,”丹素显得很忧愁,“寺庙的生意多好,现代社会哪有几个人会特地到道观去啊,还是和尚的日子好过。”

赵挽之:“……”

等到车开了半个多小时,这姑娘就枕着U形枕睡着了,还打着小呼噜。

去往另一个市的时候,赵挽之看到她紧紧抓在手里的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她的屏保是一张双人照,照片里的丹素穿着的是一件蓝色的道袍,她身旁胖胖的看起来很和蔼的中年男人也是一样,两人在照片里看起来很亲密。

赵挽之猜,那就是她失踪的父亲。

蒋凌请的司机有两位,为了方便索性请的是父子两个,父亲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方头大脸面容和善。儿子是个精瘦精瘦的青年,笑起来热情洋溢,说话利落干脆,性格外向大方,父子俩都有A照,大卡车都开得了,别说这样的商务车了。

父子俩开车都稳当得很,顾程几人也就安心在车上休息,即便是睡不着,闭目养神也是好的。

还不知道河西市那里是个什么情况,禹神山上到底有什么在等着他们呢。

蒋凌有些心事重重地模样,平日里看着再没心没肺,他事实上是个很有成算的人。

一开始发现蒋荣辉失踪之后,他也不是很确定。因为他爸偶尔也会消失几个月,不算太令人担心。直到确认这次出了事,他也没有贸然前往,反而是调查了信息之后,四处邀请帮手一起去。

很谨慎很小心,半点都不冲动。

路上蒋凌一直在查看一本原本属于蒋荣辉的笔记,全神贯注的模样和那个住在乱糟糟的事务所里对什么都不是很上心的青年差别很大。

“老板,前边儿就到了。”司机老张开口说。

哪怕是父子俩换班开,这连续十八九个小时都在车上,老张的脸上还是有点儿疲惫。

蒋凌揉揉酸涩的眼睛,“快到了?”

坐在副驾驶的小张打了个哈欠,“拐过弯去就到了老板你说的地儿,那个福临宾馆。”

他们从昨天下午一点出发,到这会儿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多了,蒋凌看了看附近,“那边儿一个早餐铺子开着,我们先去吃个早饭吧。”

下了车他们进了早餐店,蒋凌出去打电话。

不一会儿,就来了三个人。

一个穿灰色僧袍瘦削苍白的年轻和尚,一个脖子上戴着大十字架衣服熨得和新的一样的外国人大叔,和一个浑身上下穿得很时尚洋气的高鼻梁混血儿少女。

……这个组合,怎么看都非常非常非常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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