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乔希·希利尔有的是钱, 再加上他凶名在外, 整座黑天鹅堡里都没人敢贪污行贿, 或者瞎搞什么肮脏的交易,风气倒是比诺维城里某些贵族城堡好多了。
艾伦留下后,里维斯就让他去奴隶地窖做了个守卫, 奴隶地窖里其他黑奴看到艾伦安然无恙的回来了, 还成了希利尔伯爵手下的人顿时议论纷纷。有沉默着思考人生的, 也有叫嚣着怒骂痛斥艾伦为魔鬼服务的。
苏锦之还没走近,就能听到其中几个黑奴疯狂辱骂艾伦的声音, 虽然他们说的语言苏锦之听不懂,但也能想象那绝对不会是什么文明的词句。
“他们是在骂你吗?”苏锦之问艾伦。
艾伦回答得很快:“是的。”
“他们骂你什么了,你为什么不生气?”
这次艾伦没有快速回答他的问题, 反而有些犹豫, 嘴巴张张合合数次也吐不出一个字。
但一号为他解惑了:“他们说你和艾伦进行的肮脏的交易,所以艾伦被魔鬼蒙住了眼睛。”
苏锦之大怒:“太过分了!我今天非得治治他们几个, 那就选他们三个吧。”
于是苏锦之也不继续朝前走了,连阿格力都没看上一眼就回去了。里维斯在会客厅等候着他,脸色很黑, 看上去很不高兴。
苏锦之奇怪他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就问道:“里维斯, 你回来的这么快,魔法石矿的事已经解决了吗?”
“并没有,乔希大人。”里维斯咬牙切齿地回答他,“这次的情况有些棘手呢, 可能明天还需要去一次。”
难怪脸色看上去这么差,苏锦之懂了。
他接过里维斯泡好的红茶抿了一口,秉着傲娇伯爵的人设扬起尖细的下巴,睨向里维斯:“明天一定要解决掉,我不希望这个问题被拖太久。里维斯,你是我最信任的仆人,希望你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里维斯将右手搭在心脏处,朝他鞠躬:“里维斯一定不会辜负乔希大人的期望。”
“我今天选了三个奴隶。”苏锦之靠回扶手椅上,唇角勾着,“我去的时候他们正在骂艾伦呢,如此正直的人,想必血的味道不会差吧?或许这次就能找到‘风’了。”
里维斯也勾起唇角:“愿乔希大人的心愿早日实现。”
但是那三个奴隶在地窖里还一脸凛然呢,被侍卫带到苏锦之面前后就缩得像鹌鹑一样了,一直哆哆嗦嗦的,和苏锦之幻想出来的宁死不屈戏码完全不一样。
而在他说完那两个选择后,这三个奴隶更是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黄金,一点看头都没有。
苏锦之叹了口气,让他们留下血就滚。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苏锦之这次看着他们三个人留下的血液,一点胃口也没有,觉得看着就恶心,他这下终于懂乔希·希利尔为什么喝个血还要选人了。
因为有些人的血液真的是肮脏不堪,充满了腐臭的气息。
里维斯为他把那三个人的血分瓶装好了,又倒入高脚杯,在一旁蛊惑怂恿他:“乔希大人,您已经一天没有饮用甘露了,需要进食了。”
说着,里维斯就递过来一杯。
苏锦之接过杯子靠近血液嗅了嗅,发现没什么气味,不香也不腥,像水一样寡淡无味,然后他就轻轻喝了一口——酸得他脸都绿了,差点以为自己喝的是一杯鲜榨的柠檬汁。
里维斯担忧地凑到他身边:“乔希大人,味道不好吗?您的脸色很差呢。”
苏锦之推开他,指着另外两瓶血说:“换一个人,你换另一个人的来我尝尝。”
里维斯马上给他开了另外一瓶,倒了半杯递给苏锦之。
苏锦之照旧也嗅了嗅,这次他闻到一种类似臭鸡蛋的淡淡味道,但是再深深一嗅,似乎又没有,难道是他的错觉?鉴于上一杯酒的教训,苏锦之学乖了,他这次只是伸出舌尖舔了舔这血——很好,是咸的,和一号给他的毒酒一样齁。
苏锦之扔掉酒杯赶紧拿起红茶漱了漱口,才把那股味儿压下去。
“乔希大人,这个人的血也不行吗?”里维斯的眉拧得更紧了。
苏锦之颤着手,指着最后一瓶血说:“他的,给我我尝尝他的味道。”
里维斯一脸温顺地给他倒了血,还叮嘱他:“乔希大人,您慢点喝,还有很多呢。”
如果苏锦之不是亲眼看着这杯血是里维斯倒给他的,他很可能会觉得这杯东西里面装的不是血,而是屎。因为他还没喝,就已经闻到那股浓郁的屎味。
苏锦之被熏得有些头晕,一脸绝望地瘫在豪华扶手椅上,神色恹恹。
里维斯捧着那杯屎味的血问他:“乔希大人,您不尝尝吗?”
尝个屁啊!他才不要喝屎。
“玛丽珍……我的玛丽珍……”苏锦之气息奄奄,“快去拿玛丽珍的血过来。”
里维斯很快就派人去找玛丽珍取了一瓶满满当当的血过来,苏锦之倒出一杯喝了个痛快,像抱宝贝一样把高酒瓶抱在自己的怀里:“我今晚要抱着她睡!”
“侍卫长大人今晚就守在您的门外。”里维斯还是一脸温柔,带着宠溺的笑意,“我也在呢,有什么事大人您只需要拉动银铃,我就会马上来到您的身边。”
“不用,这里有侍卫长就够了。”苏锦之拒绝了,蹙着眉说,“你还是先想办法把魔法石矿的事解决了吧。”
里维斯是圣殿来的圣骑士,来守门就太大材小用了,偷血贼明显和魔法石矿有关系啊,他赶紧把魔法石矿的事解决了还用守什么门?
为了守好玛丽珍,苏锦之连在泡澡的时候都把酒瓶放在浴池边上,找了三个男仆盯着酒瓶,自己也在一旁时不时地看着。
“里维斯,你过去一些,你挡到我看玛丽珍了。”苏锦之不满地从浴池里探出手臂,把里维斯拨到一旁。
里维斯看着少年那一截白雪似的胳膊,眸色一暗,将手里的玫瑰花瓣往浴池里又撒了几把,将少年沉在水里的身体遮得严严实实,自己又朝三个男仆那里看了看,确认他们不敢窥视少年的身体后才开口:“乔希大人,这里有我守着不就够了吗?”
苏锦之回答他:“玛丽珍很重要,我不想她有一点闪失。”
里维斯一下子就捏烂了手心里的玫瑰。
夜晚的利兹山脉是危险的,这里有终年都不停歇的暴风雪,漫天席卷而来,将天地铺成一片茫茫的雪白,掩盖一切痕迹。天亮之后,没有会发现有三个奴隶死在山脚暗绿色的针叶林里。
他们的尸体会被紧随而至的雪花掩埋,从此消失在皑皑的雪色之中。
里维斯轻捷地攀上黑天鹅堡的高角塔,雪花落在他的肩上和发间,又被他轻轻拂落,他推开繁复的玫瑰窗走进一间卧室。
卧室中央的大床上躺着一个金发少年,他穿着浅米色的丝绸睡裙,怀里抱着一支棕红色的酒瓶。里维斯走近他,用一条长长的软枕轻易地换走了那瓶血。
而床上的少年搂紧抱枕,翻了个身继续沉沉睡去,丝毫没有醒来的痕迹。
里维斯坐在少年坐过的那张豪华扶手椅上打开了酒瓶,属于处女鲜血的芬芳气息从瓶口争先恐后的涌出,他喝了一口,轻含着口中的血液俯身靠近少年,吻上他玫瑰般的嘴唇,将血液渡到他口中,然后咬着他细嫩的唇肉轻轻舔咬吸吮,用舌尖一笔一触勾勒他的唇型。
仿若霞多丽般细腻优雅的血液在他们的唇齿间化开,少年尝到了血液的甘甜,遵从着身体的本性寻向来源处,里维斯咬破自己的舌尖,看着少年痴迷地纠缠上来,吸吮着他的舌尖。
男人眼底的温柔和爱意像是醇厚的蜂蜜,浓郁得仿佛能溢出来。他俯身压向少年,撩开少年的睡袍,在少年犹如奶油般柔滑的身体上来回摩挲,直到一瓶血液被他们两人享用完毕。
黑天鹅堡外的暴风雪停了,露出缀有灿星的夜空,里维斯站在月光中,从怀里掏出一朵小小的冰凌花插到床头柜上的空酒瓶里。
这朵冰凌花是他在针叶林里看到的,小小的一朵,盛开在雪白的冰面上,娇怯地舒展着自已的身姿,和少年曾经说过的“向日葵”有些像。但他采下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金黄的花瓣像极了少年耀眼的金发,比那三个奴隶手中的黄金还要灿烂,引他驻足。
透明的月光中,男人的影子被无限拉长,延伸入黑暗,他将少年凌乱的金发挽至耳后,在他的额角轻轻落下一吻——
“来找我吧,我亲爱的乔希。”
第二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利兹山脉没有下雪,温暖的阳光带着灿金的色泽如毯如纱铺洒而下。
苏锦之坐在床上,怔怔地看着床边酒瓶里那朵歪着头的金黄色小花。
他认识它,这是一种很像向日葵的花。
在希腊神话中,美貌的少年阿多尼斯为了安慰因为自己的死而悲伤的恋人维纳斯,转世化作侧金盏花,希望能使她开心起来。
苏锦之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那个偷血贼的恶作剧,但他胸腔中的委屈和难过却是真实存在的,叫他忽然忍不住抹着眼睛哭了起来,然而这一哭,他才发现自己的嘴唇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撕裂了,抽噎中他把伤口扯得更大了,也更痛,于是苏锦之哭得更惨了。
“早安,乔希大人——”里维斯例行推开房门走进卧室为少年穿衣,结果却发现他的伯爵大人正坐在床上哭得惨兮兮的。
少年见他进来,马上带着哭腔喊他:“里维斯……”
“我亲爱的乔希大人……”里维斯心底一软,抬腿朝少年走去,结果刚刚走近就挨了少年一巴掌。力道很轻,完全没有以往的重,里维斯更心疼了——他亲爱的乔希大人伤心得都没力气打人了。
“哇……玛丽珍……我的玛丽珍也不见了……”苏锦之吸着鼻子又抹了一把眼泪,不知道为什么他看到里维斯就生气,还委屈,忍不住就给了他一巴掌,“我的嘴巴也很痛……”
“我帮您看看。”里维斯轻轻抬起他的下巴,盯着他的嘴唇看了一会,忽然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圆盒,给他抹了点凉凉润润的东西,“应该是最近天气太过干燥,所以乔希大人的您的嘴唇开裂了,涂点润唇膏很快就会好的。”
苏锦之狐疑地抿了抿唇,发现嘴巴果然不痛了,侧头瞥了眼里维斯,发现他正微笑着看着自己,苏锦之一下子就羞恼尴尬了起来——他哭得那么丑的样子只被宋爸看见过,怎么现在这个抖M也看见了?
所以苏锦之语气一下子就凶恶起来了:“你怎么还在这里?魔法石矿的事解决了吗?”
里维斯:“……”
“还没有的,乔希大人。”
“没有那你还不快去?”
里维斯脸上带着笑:“我得先服侍乔希大人起床。”
苏锦之只好赤着脚走下床,踩着地毯任由里维斯脱下他的睡袍,一丝不挂地站上一会。
这个世界的贵族们要么穿着丝绸衬衫睡觉,要么就换上睡袍,但最可怕的是他们都不穿内裤。
苏锦之的衣服一向是里维斯为他准备的,里维斯弄什么来他就穿什么,而且不能多问,也不能害羞,因为这会崩人设——贵族在贴身男仆面前怎么会有羞耻心可言?贴身男仆们服侍他们穿衣,沐浴,有的贵族甚至在与女人欢好时都要贴身男仆守在边上。
而且里维斯这几天不知道怎么想的,一直给他穿睡袍,每天都要在别人面前赤身裸体那么一会,苏锦之觉得他已经丧失了文明人该有的羞耻心了。
“乔希大人今天也要去奴隶地窖里选奴隶吗?”里维斯在苏锦之面前半跪下,握住他的脚踝为他穿鞋。
苏锦之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
“那在乔希大人的心中,我真的是特殊的吗?”里维斯仰着头看他,手里还轻轻握着他的脚腕。
“当然。”苏锦之又心不在焉地顺着他的话回答。
里维斯轻声叹息:“真好……”
苏锦之一直在想今天还能不能选其他奴隶,而忽略拯救总目标,完全没听里维斯在说些什么。
但是到了奴隶地窖之后,苏锦之才发现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因为奴隶地窖里除了阿格力以外的所有奴隶在昨夜都被偷血贼暴打了一顿,全部病倒在床上,只有阿格力还是活波乱跳的。
据守卫所说,他没被打很可能是因为他长得太丑,太没存在感,所以躲在床底没被偷血贼发现。
一号听着守卫说的话,拍手称赞:“妙,真是妙啊。”
苏锦之:“……”
这个理由他是服气的,但他一点都不信,于是他问一号:“一号,守卫说的话是真话吗?”
一号很诚实,从不说谎:“不是。”
“我就说,这里面一定有阴谋。”苏锦之沉沉地叹了口气。
“不是。”一号继续解释,“这都是命,命中注定你没有办法消极怠工。”
“我没有消极怠工!”苏锦之死不承认,他已经发现了,系统对消极怠工的判定条件是他不接触任何拯救目标时间超过一周,但是他现在天天来看阿格力,虽然不选他,但是系统也不能判定他消极怠工。而且他在这个世界得的病有些微妙,心脏病、肺痨、胃癌一号都有办法惩罚他一下,但是这个世界一号拿他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但是很奇怪的,一号这次没有和他争论:“宿主你开心就好。”
苏锦之:“……”
一号这么说他真是一点都开心不起来啊。
苏锦之很委屈:“我不要和你说话了,零宝贝呢,我要和它说话。”
零号很快就出现了:“宿主大人您在找我吗?”
苏锦之说:“零号你失踪好久了。”
“一号哥哥说我太蠢了,怕我泄露太多机密,不让我和宿主大人您说话了。”零号也很委屈。
“你看看你干的好事!”苏锦之痛斥一号,“零号就算是泄露了机密,那也是命,是命中注定的事。命该如此,你怎么能阻拦呢?”
一号:“……”
苏锦之怼完一号,心满意足地走进奴隶地窖。
一开始留下的那个黑奴艾伦走在前面为他引路,很快就把他带到了关押阿格力的铁牢面前。阿格力身上的鞭伤没有愈合,依旧还在,而且看上去还很新鲜,正汩汩地往外渗着血。
他坐在椅子上,看见苏锦之过来便侧过头,用那双灰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苏锦之一路上给自己做了很多心理建设,可是当他看到阿格力的脸时,那些筑起的高楼坚墙便瞬间崩塌,溃成一片废墟,存毁皆不受他控制。
在那一瞬间,苏锦之忽然恨起了自己,他要是乖乖听一号的话只做任务就行了,不要和拯救对象产生太多的感情,那么他完成任务之后就可以幸福的享受生活,宋明轩也不用陪着他度过化疗那段痛苦的日子,最后还以那样决绝的手段结束自己的生命。
苏锦之怔怔地朝后退了几步,踩到了艾伦的脚。
“伯爵大人?您怎么了?”艾伦扶住他,有些疑惑地问道。
“没……没什么……”苏锦之猛然回神。
阿格力在他后退的那一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了,走到铁牢前,隔着几根寒冷的铁柱望着他,抿着唇一言不发。
艾伦问他:“就选他了吗?伯爵大人。”
苏锦之不敢直视阿格力的目光,只能慌乱地点点头,嗯了一声后转身就走。
他一直垂着头,盯着脚尖像是漫无目般的走着,地毯上华丽繁复的花纹在他眼前逐渐连成几条颜色不一的长线,他越走越快,最后抬腿跑了起来。
没有人敢阻拦他,里维斯不在,他还没有回来。
苏锦之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坐在会客厅的扶手椅上,壁炉里的炭火依旧烧得很旺,偶尔发出噼啪的细小炸裂声,将整间屋子烤得温暖无比,可是寒冷的感觉就像是跗骨之俎,渐渐地又爬满了他整具身体。
女仆和侍卫赶过来,押着阿格力跪在他的面前。
苏锦之看着他脸,麻木地听着自己的声音不受控地轻轻泄出唇角——
“你是选择带着黄金离开,还是选择留下来拥抱荣耀。”
他面前的男人抬起头,凝视着他,缓缓勾起唇角,低沉优雅的嗓音如同夜色里的一场倾情独奏,隐含着深切的爱意:“我选择离开。”
他选择离开?
拯救总目标要选择离开??
阿格力的回答让苏锦之呆了几秒,也让他猛然回神——这个人不是宋明轩。即便他们长得如此相像,声线如此接近,可他也像封九黎,也像秦叶舟,他们都只是过客。
说不清心里的感觉,苏锦之索性放开一切。他顿了一会,然后开口问一号:“你听见了没?”
一号说:“我听见了。”
“是他自己说要走的啊。”苏锦之强调这一点,“我要是放他走会不会发生什么大事?”
一号说:“会的,你可以试试,看看究竟有多大。”
“他头上又没有进度条。”苏锦之很无所谓地摆手,“说不定他就是假的拯救总目标,放他走也没事啦。”
一号:“……”
这样想着,苏锦之就准备开口说“那你走吧”,可是他望着阿格力的眼睛,那短短的四个字就噎在了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辗转几番后就变成了另一句话:“不行,你不能走。”
阿格力跪在他的面前,唇角的笑容淡了一些,他神色不变,开口道:“那我希望能在乔希大人的身边做贴身男仆。”
站在他身边的女仆听到他对伯爵的称呼,眼底涌现出了一丝恐惧,身体都在打颤,过苏锦之完全没有注意到她。
不知怎么的,苏锦之忽然想到今天早上里维斯离开前问他的那个问题,心底顿时咯噔一下,他和一号说:“我有预感,他们要撕逼。”
一号:“呵呵,都是命。”